小麦耗用量仅为4000万蒲式耳,极需外销的高达1。3亿蒲式耳。再以畜牧业
而言,1913—1914年产值为5340万英镑,到1917—1918年达10160万英镑,
四年之内竟能增产90%以上。采矿业产值在1914—1918这四年中虽未有多大
发展,大致在2000万英镑上下浮动,但澳大利亚冶金业却在这一时期有了相
当的发展。
大战对澳大利亚制造业起了促进作用。1914年以前,制造业只是有了初
步的基础,英国工业品在澳大利亚市场独占鳌头。大战爆发后,正常的来源
断绝,澳大利亚的民族工业从而迅速发展起来,到1919年,以前国内没有制
造过而这时已制造的工业品达400 种之多。还可从加工业产值大幅度上升看
出来,1913—1914 年为5550 万英镑,到1917—1918 年为6360 万英镑。工
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在1917—1918 年已达17。4% 。当然,澳大利亚的经
济仍十分落后,仍是一个农牧业为主的国家,工业化程度很低。
大战尤其促进了军事工业和钢铁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武器、弹药以及
其他军需品,如军衣、军用靴等工业部门如雨后春笋般地建立起来。为了发
展军事工业,澳大利亚军需署建立了承包和供应委员会、联邦军事委员会等
机构。政府竭力实现在武器和军用被服生产上能自给自足,为此建立了一些
国营军需工厂,如专门制造步枪等武器的利兹戈大型兵工厂。
钢铁工业在大战期间发展尤为迅速,纽斯卡尔成了澳大利亚的钢铁基
地。著名的布罗肯希尔工业有限公司在这里建立了巨型钢铁工厂,并于1915
年投入生产。该工厂到战后已能生产优质钢,并且能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
生铁产量,1913 年全澳为4。7 万吨,至1919 年已升至33。2 万吨。巨型冶金
公司除布罗肯希尔冶炼公司外,还有锌联合控股公司、全澳锌矿电解公司、
五金制造公司等。战前许多冶金工业部门掌握在德国人手中,休斯政府根据
《戒严法》从德国公司手中收回冶金权利,任命以前曾与冶金业关系密切的
约翰·希金斯为政府冶金业顾问,并指示他“尽可能使所有矿石和金属在联
邦境内冶炼或精炼。”
联邦政府十分重视农牧业的发展,这是它的传统政策,在大战期间亦如
此。大战期间,农牧业的主要是销售和运输两大问题。以小麦而论,1915—
1916 年待外销外运小麦高达1。3 亿蒲式耳,待运待销数额如此巨大,不设法
解决立即会给澳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羊毛也有此问题。为解决问题,澳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设置全国小麦管理局,各州派专人负责发展小
麦生产事务。为促进小麦在英国销售,在伦敦设立了小麦销售委员会,该委
员会工作由澳驻英高级专员主持,经常与英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销售、运输
和储存等问题,为储运小麦,还聘请英国船运业协会有关人员与小麦运输商
组成小麦销售运输顾问委员会。在整个大战期间,通过上述措施,澳大利亚
往英国运送小麦高达4。47 亿蒲式耳。全国小麦管理局还通过联邦银行和其他
银行获得必要的资金,以预先支付给农民使其有生产的资金,同时还组织银
行与小麦生产场主签订贷款合同。联邦政府为了促进小麦生产还颁布了奖励
种植小麦的条例和办法。
畜牧业方面,政府也采取了种种办法。1916 年前,原毛采用拍卖方式出
售,自1916 年11 月英国政府宣布以高于1913—1914 年市价55% 的价格收购
澳大利亚的全部羊毛。澳政府接受此建议,因而设立了中央羊毛管理委员会,
专门处理有关向英国出售羊毛一切事务,委员由牧羊场主、羊毛商人、羊毛
厂家推举的代表组成,主席一职由政府派官员充任。羊毛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是销售羊毛、评定等级、组织运输。
羊毛和小麦的运销是关系到澳大利亚经济命脉,以至关系到澳大利亚国
家命脉的大事,这两大问题的解决是澳大利亚在大战期间政治和经济稳定的
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2。 举借外债、发行公债、开辟税源和增加税收。
战争刚开始时曾争论过依靠什么来筹措军费的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
是增加税收,既征课较高的直接税,又征课较高的间接税,这主要是工党的
主张。第二种意见是举借外债和发行公债来支付军费。后来政府采纳了举借
外债和发行公债的意见。到1918 年6 月30 日,澳大利亚欠帝国政府的债务
达4900 万英镑,此外还欠帝国给澳军的给养费达4200 万英镑,两项合计达
9100 万英镑。4200 万英镑贷款系提供的现款与黄金,联邦政府利用其中的黄
金作为发行澳大利亚纸币的准备金,因此,澳纸币信用极高,为稳定和抑制
物价起了巨大作用。四年中,物价虽有波动,但不像其他交战国那样大。据
统计,四年内,大部分商品上涨幅度在46% 左右,只有医药品、建筑材料、
煤、钢铁、棉织品上涨幅度超过一倍至两倍。此外,联邦政府还举借了大批
国债,即发行公债券,先后共发行7 次,总额达19408 万英镑。
从国家的观点来说,税收是国家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之一,在大战时期
尤其如此。联邦政府为了增加税收开辟了新税源,如增收遗产税、所得税、
战时利得税等,此外还提高了税率,如提高了土地税率、出口税率、娱乐捐
税率等,因而国家税收在四年中成倍地增长。1914 年全澳税收仅为64 万英
镑,1915 年上升为380 万英镑,1918 年又上升至2120 万英镑,1918 年比1914
年要高32 倍多。
3。 联邦政府利用国家政权力量控制经济。
联邦政府利用国家政权的力量来控制经济,使经济发展符合战时之急
需,其具体做法如下:
第一,1916 年1 月,联邦政府为使资金确实用于战争和生产便颁布了《投
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在四年内投资于军用工业和民用工业以及其他经
济部门的资金达9430 万英镑,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第二,管制物价。大战期间,影响政治和经济稳定与发展的是物价波动
幅度的大小,因此,联邦政府在战争期间十分重视物价动向,为了抑制批发
和零售商品价格的暴涨,特地成立了一个以前总理迪金为首的皇家调查委员
会,调查和研究物价问题。1916 年3 月又成立了全澳物价调节局,首先将面
粉及面粉制品规定全国统一价格,后又将一切日用品规定详细价格。为了使
物价真正达到稳定,还严格限制水陆交通运费的提高。同时各州政府又建立
物价评定局,派专员主持工作。由于采取上述措施,在四年大战期间,医药
品上涨率为209% ,建筑材料为144% ,煤铁为119% ,棉织品为131% ,其余商
品上涨率大致在21—47% 间。以地区言,四年间粮食和水果在新南威尔士上
涨率为35。5% ,维多利亚为39。5% ,昆士兰为44% ,南澳大利亚为18。5% ,西
澳大利亚为13。5% ,塔斯马尼亚为33。5% 。这样的上涨幅度就是在和平时期也
不是最高的。澳大利亚的战时物价管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国家控制重要物资。那时澳大利亚的主要物资是羊毛、小麦和矿
产品,而这些物资的销售基本上由国家控制,为此建立了一系列机构,如羊
毛管理委员会、小麦管理局、锌铜产品管理委员会、五金交易所。此外,国
家还对诸如肉制品、皮革等产品予以统制。
第四,大力发展对外贸易。由于国家控制了重要物资羊毛和小麦,而这
两项物资又主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因此政府就可以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为
了解决进出口贸易的运输问题,联邦政府努力增强交通运输能力,1917 年2
月建立航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国内外运输业。1916 年7 月,休斯总理亲自向
英国定购15 艘运输船。此外还大力发展本国造船工业。澳大利亚是一个外向
经济型国家,运输问题的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在战时国家干预经济,澳大利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4。 对劳工采取高压与仲裁并举的方针。
随着工业的发展,澳大利亚工业无产阶级的力量增强了,工会组织也日
益增多。据统计,到1916 年,工会会员人数达546556 人,1921 年高达703009
人。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还表现在工党连续在大选中获胜,并多次组织内阁。
在大战期间,由于澳大利亚参加了帝国主义大战,损失最大,生活水平下降,
物价上涨,因而厌战情绪增长,罢工斗争层出不穷,仅1916—1917 年间,各
种工人纠纷案件达952 起,参加人数达17 万人次,损失工作日达627。8 万之
多。为了解决劳资纠纷,联邦政府设立了特别法庭,以仲裁劳资纠纷。1916
年煤矿工人大罢工就是特别法庭仲裁解决的,满足了工人的要求,这次工潮
遂平息下来。1917 年又发生了大罢工,先是码头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和改善劳
动条件,接着爆发了新南威尔士铁路工人大罢工,参加人数达10 万人以上,
损失工作日达400 万,并有发展为总罢工的趋势。为稳定政局和解决劳资纠
纷,政府采取了高压政策,首先建立自由工人服务社,雇佣志愿工、“忠诚
工”来担任运输工作,以破坏罢工;其次,根据《戒严法》劳资法庭撤销有
关工会注册的法令;再次,惩罚工人积极分子;最后设立工资调整局,规定
最低工资标准。用这些高压与仲裁并举的方针缓和了劳资纠纷,致使这次大
罢工失败。但是这次大罢工,在澳大利亚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联邦政府由于采取了上述政治和经济措施,使澳大利亚渡过了战时的困
难,迎来了大战的胜利。
第五节战后的恢复工作与1929年的大萧条
一、战后的恢复工作
大战结束后,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便全力进行经济恢复工作,在恢复的
基础上谋求发展。经济恢复的首要工作是联邦政府帮助各州政府实施业已确
定的目标。战时,联邦政府为了应付战争集中了过多的财政权力和政治权力,
战后各州政府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状况。可是,整个国家一时难于把这种权力
转移到各州去。这样就给各州造成了困难,特别是财政上的困难。各州甚感
推进经济恢复与发展目标,困难重重,力不从心。那些经济上不发达的州,
如西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和塔斯马尼亚,原来的条件差,基础薄弱,不像
发达的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和昆士兰工农业经济发达,人口多,外贸收入
亦多。虽然都受到战争的影响,基础好的州实现恢复目标无疑是会较快的。
以经济和政治二者来说,主要的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战后,西澳大利亚
和塔斯马尼亚立即向中央政府提出报告,要求提供巨款给予援助。两州的报
告还指出,由于推行“白澳政策”和颁布船运劳工条例,禁止役使有色劳工,
致使运费大增,而两州处于边远地区,其运费增长幅度更大,影响两州进出
口贸易的恢复与发展。进出口贸易对两州更具有重要意义。
联邦政府对两州的报告十分重视,立即建立了一个皇家调查委员会进行
调查。经过详细调查,委员会向联邦政府提出报告,报告建议划拨巨款予以
援助,以解决两州在恢复经济中的财政困难问题。此外,中央政府还派出专
家多人,去两州协助解决具体问题。在联邦政府大力支援下,西澳大利亚和
塔斯马尼亚战后恢复工作进展顺利,采矿业发展尤为迅速。
战后整个澳大利亚恢复经济工作亦进展顺利,如 1918—1919年,国民
收入总值为3。58亿英镑,到 1928—1929年上升为 7。68亿英镑。与此同时,
国民按人口平均收入也有所提高,从1918—1919年度的86英镑上升至 1928
—1929年度的121英镑。再以畜牧业产值言,1918—1919年为10160万英镑,
1927—1928年为1。12亿英镑,也有相当幅度的增长。农业总产值也有所增
长,1918—1919年为5900万英镑,而1928—1929年为8950万英镑。
战时服役军人数十万,战争结束后,复员和安置退役军人是一项关系国
家政局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联邦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决定由
中央统一办理。澳大利亚采取了安置复员军人同垦殖荒原相结合的方针,即
把安置复员军人同发展农牧业经济结合起来。首先将各州大批荒地分别划定
垦殖区域,确定退役军人的具体去向,并在退役军人中进行鼓动宣传工作,
鼓励他们去垦荒;其次,中央政府采取各种办法筹措安置经费,决定在安置
工作上,不惜耗用巨资;再次为退役军人举办短期技术训练班,进行就业技
术教育。当时每个士兵送往内地垦殖所需费用在1000澳镑以上,其中包括水
陆交通、建筑房屋、技术培训、安家、购置生产工具、牧畜等费用。此项工
作从1918年开始到1925年结束,共办理此种退役军人达34955人,耗资
35001941澳镑以上。
战时因耗资巨万造成贸易上入超甚巨,黄金与外汇几乎枯竭。加之,国
家银行与商业银行所采取的外汇汇兑政策不一,影响了国家金融的稳定,损
害了对外借款的信誉。这样造成了联邦与各州财政危机,严重影响了国家经
济的恢复与发展。联邦政府采取了有力措施以摆脱困境。第一,1924年颁布
《银行法案》。法案明确规定联邦银行为国家的中央银行,统一对外汇兑政
策。第二,鼓励农牧业生产,奖励各种产品出口,采取各种办法开辟国外贸
易,以增加本国的外汇收入。这两项政策不仅促进了外汇收入的增长,而且
招来更多的英国信贷,改善了国家财政状况,增强了经济实力,从而推动了
战后经济恢复工作。
战后,澳大利亚仍强力推行“白澳政策”,不仅如此,工党政府借口保
证工人阶级较高生活水平甚至强烈反对大规模移民的方针,故战后移民速度
十分缓慢,从1921年到1925年共移民172323人。到 1930年,澳大利亚全
国人口约 650万人。
澳大利亚作为英属自治领,其移民政策深受英帝国移民政策的影响。一
战迫使英国停止向海外移民。一战结束后,英国为减少过剩人口和维持社会
安定,迫切要求向海外移民。早在1917年英国皇家自治领委员会就有关海外
移民问题写过一个报告,报告指出,为了有效地利用帝国境内的资源,需要
大规模地把劳动力从帝国的心脏地区移到帝国外围国家去,即自治领去。这
时丘吉尔还提出“帝国人口再分布”的论点。1921年,帝国会议表示支持资
助移民计划,并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1922年,英国国会根据1921年帝国
会议的精神制定并通过了《帝国移民法案》。法案规定,英国政府和各自治
领政府为实施彼此同意的资助移民方案,要平均摊派经费。在实施的第一年,
英国提供150万英镑,以后每年提供300万英镑。各自治领要提供移民居留
地和垦殖的土地。
澳大利亚在执行《帝国移民法案》时采取极为审慎态度。澳大利亚联邦
政府同英国政府达成协议,再和西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和维多利亚等州政
府协商,同时对申请移入澳洲的人员的素质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不合乎在
澳大利亚垦荒条件者,则拒绝接受,不准其登船。经审查合格者,则颁布移
入许可证,并按1922年《帝国移民法》规定给予资助。在1921—1929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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