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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真的,还是错觉?格拉斯又盛了一碗汤,边喝边体会着精神力缓缓增长的态势,心里暗暗分析着来人的目的。他为什么要为自己做这种事,又为什么一定要用这样隐讳的方式,而不肯当面说一句话?
他有个直觉,那个来给他们做肉丸汤的人以后还会出现。无论是湖中仙女还是神官,等抓到的那天就知道了。
第12章 农神的酱油
白离开宿舍之后并没急着回家,而是躲在楼顶上换了衣服,重新包上头发,然后取出黑皮小册子查看支线剧情的发展情况。
天色越来越暗,只能勉强看清书上的字。白就取出一枚魔法晶石照亮,等了一会儿,支线三后面那句“主角试用神秘的铜锅熬煮精神力药汤失败,请及时补救,否则本支线剧情作废”就在纸上渐渐淡化,最后消失。括号里的“未完成”三字也改成了“已完成”,昭示着格拉斯·莫沃尔已经了解了铜锅的用法,不打算再用它搞什么实验,他以后也就不用偷偷摸摸地翻进人宿舍里倒精力药水了。
白摸了摸胸口,幸福地长吁了口气,笑容温暖得像被春风拂过。他现在这神情实在太温柔鲜活,就是不易容、不换装,走到格拉斯面前,他恐怕也不敢认。
但这温柔只有短暂的一瞬,那张俊美清华的脸庞就像是被寒风冻住,笑容僵在嘴角,眼中射出深深的惊恐与挣扎——他视野下方的书页上印出了一条新的支线剧情,支线五:“偷偷整理房间的湖中仙女”(进行中)。
湖中仙女……湖中仙女是什么鬼东西!主角的想象力这么发散真的好吗?给他们打扫房间、煮馄饨的明明是男家政!
难怪人家都说一个谎言要用一千个谎言来圆,这就要逼着他天天穿女装去给主角收拾房间了!
白现在的感觉就像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现在这坑越来越大,他还不得不继续挖下去……
不知会不会有一天把自己都埋到里头。
这不吉利的念头一闪而过。白打了个冷战,收起光明之眼和小册子,攀着旁边枝繁叶茂的大树,摸黑离开了学校。
因为受了太大的刺激,他根本就没心思吃晚饭,和家里人打过招呼,就揣着满腹心思直接回到自己房间。因为进门时一直垂头思考,直到要落坐时他才发现房里好像多了点什么,抬眼看去,自己平常坐的毯子上居然已经坐了一个人。
在暖黄明亮的灯光下,那人的皮肤像瓷器一样莹润生光,双眉入鬓,眼睛低垂着,显出浓密的睫毛。他的长发随意披在身后,几绺乌发垂落在胸前,领口一直敞到胸骨下,露出肌肉微微隆起的古铜色胸膛。
白站在他身前几步的地方,目光顺着领口看去,就能看到他衣领上层层叠叠绣着的神圣纹样,和指尖捻着的那枚本属于他的金麦穗。
“你是什么人?”白脱口问了一句,然后立刻倒退几步,手按在腰间刀鞘上,全身肌肉都调至了随时可以出手的巅峰状态。
这么深更半夜的,房间里突然冒出个人来,要是来个美少女也算是艳遇了,忽然冒出个男人来,谁能不害怕!看这人衣服上的绣纹和身上的金饰品都像是高阶神官,手里还拿着那枚金麦穗,难不成是为了这神赐之物潜进他们家来杀人夺宝的?
不等他的怀疑凝成杀机,那人忽然抬起头来,露出一张肤色微深、五官端正完美的脸庞,神情淡漠,声音却带着不可违背的威严:“我是你的主人,你的父亲,你的丈夫,你的庇护者,你的恩赐者,你荣光的由来,你世界的主宰。你居然把我赐给你的神圣之物留在家里,自己去给别的男人做饭。”
那张脸完全显露出来,白的脑子里就像被一道巨雷劈过,右手弯刀也掉到地上,张口结舌地站在那儿,半天缓不过神来。
农神……又显灵了!
说好的只喜欢勇士呢?说好的神祗高高在上,不能为了饭好吃就奖励厨子呢?这干脆就跑到厨子家里宣布你是我的厨子,不能上外头接私活儿给别人做饭来了啊!
还有最重要的,“那句‘你的丈夫’是怎么混进去的?”
“……女神官都把我称为她们的主人和丈夫,说顺口了。”
这种话能顺口吗?人家会怀疑我性别的你知不知道!虽然还有一家等着我去当保姆,可我本质还是个男家政……男神官。
这么一打岔,白倒忘记跪拜神了,就这么站着说起话来。农神霍桑似乎也不计较这事,捻着那枚金麦穗问他:“我赐予你之物,你为何不戴在身上,将我的恩宠展示予世人?”
白铿锵有力地答道:“这么珍贵的的东西怎么能随意带在身上?我珍惜您的恩宠如同珍惜我的眼珠,所以当然要供奉在房间里,每天早晚对着它祈祷!”
甭管真情假意,当着大领导肯定要来点上纲上线的标线答案。
霍桑的脸色依旧淡淡的,看不出来对这答案满意不满意,朝着白抬手招了招:“过来,我的神眷者。你虽然得到了我恩赐的宝物,却不会使用它,我来教你怎么用。”
咦?这东西还真能用,不是个普通的铜合金纪念品?白真有点惊喜,连忙把掉在脚边的弯刀往毯子下面踢了踢,走到农神面前躬身行礼,去接他指间的金麦穗。
霍桑循循善诱地问道:“这麦穗是由我的神力凝成的,你拿着它虔诚祈祷,就能借用我的力量。你会怎么做,现在就想体会一下神祗的力量吗,我的神眷者?”
白眼中盛满光芒,紧盯着手里的麦穗,像捧着全世界最贵重的珍宝:“农神在上,我用这个,真能做出我想要的任何东西吗?”
“说出你的愿望,我的神眷者。你的主人、你的保护人就在这里,我会让你感受到神祗之力的强大与无所不能。”农神的手指按在麦穗上,给它笼上一层更动人的神圣光彩。
那光芒似乎也流进了白的心里,让他有勇气把那个印在心里十七年的名字说了出来:
“我想做……酱油。”
这个世界的植物分布虽然很随便,可是好歹也是个西幻世界,酱油、醋、豆豉、面酱这种中国特有的人工调料是不可能出现的。醋还可以用柠檬和香茅代替,别的调料怎么也找不到替代品,自己捣鼓了几坛豆酱、面酱都不成功,到要用的时候真是折手。
要是能借着农神之力做出酱油来,以后就能吃上正宗的红烧肉、卤猪蹄、酱油炒饭什么的了。白满怀憧憬地看着农神,在他问起“酱油是什么”时,果断地回答:“是一种黄豆做的调料,我心目中最神圣的调味品!”
农神本以为他想要得到更高阶的神术,更强大的力量,如今听到这个答案,心中也是感慨万千:“竟然有我这个农神也不知道的调料。那你就拿黄豆来,借用我的力量,控制它变成你想要的状态吧。”
白听话地跑去厨房拿了一个陶锅,盛上半锅黄豆、洒上几大勺盐,倒水没过豆子,端回来放在霍桑面前的桌子上,问道:“这样就行吗?现在我该怎么做?”
霍桑拈着金麦穗放在他手里:“你是我在地上的代行者,你的心愿就是神之意。把手放到锅上面,神力会自然替你处理好一切的。”
白将信将疑地把手放了上去,看着那碗放了盐的黄豆,想象着老抽、生抽的色泽和口感,想造出一款集两者优点于一身的完美酱油。
凝神想象着酱油,眼前就已经看到了变化。一股淡淡金色光芒从他掌心涌出,照着那锅黄豆,以他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色泽渐渐变深,显出微红的光泽,最终呈现出和他记忆中的老抽一模一样的色泽。尝尝味道,果然又像生抽一样浓厚。
只要想象出酱油的形象和口感,就能让大豆不经过发酵和过滤,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酿成了酱油。这是直接改变了黄豆的本质,让生命体转化成了非生命体。如果这力量能扩展到动物,或者说人类身上……
简直是毁灭性武器!
他心跳顿时加快了几倍,抬头看了农神一眼。两人目光在空中相交,霍桑的态度依然平和从容,神光却微微一亮:“看来‘酱油’已经做好了?你现在可以用它给我做一顿神宴,以抵偿你背弃神官身份,给主神之外的人服务的罪责了。”
……
想白吃白喝直说就得了,找什么借口!
白对霍桑的敬畏感,就在“神宴”两个字里灰飞烟灭。大半夜的,他也不愿意做什么费事的东西,就割了几斤肥瘦羊肉剁细了,拿酱油、麦酒、葱姜和盐调好味,和了一大盆肉馅。
他也懒得再弄别的,就倒了半锅橄榄油烧热,挤出一盘丸子,温油炸到外壳金黄,又捞出来大火炸酥,竟也有点“纤手搓来玉数寻,碧油煎出嫩黄深”的美感。炸好的丸子一半儿当场撒上孜然和辣椒面,端回房去糊弄农神;另一半儿用柠檬调了个甜酸汁,搁上酱油调了调色,裹成在丸子上也当成了一道新菜。
剩下的肉馅也没浪费,白又切了两个洋葱进去,加孜然、胡椒调味,用新磨的雪白小麦粉和面擀皮,包成了四四方方的大包子,往烤箱里一推,再翻个面刷上油烤一会儿,出来就是热腾腾香喷喷的新疆烤包子。
虽然两菜一主食实际上都是一堆儿羊肉弄出来的,但是农神显然并不在意这点小事。吃完了烤包子之后,他就十分宽容地原谅了自己在地上的代行者给别的男人收拾屋子做饭这事。
临行之前,他把白叫到自己身边,从他头上摘下那枚金麦穗,按在他右眼下方颧骨上,郑重地说道:“我赐予你这枚金麦穗不止是为了展示恩宠,更是为着庇护,让所有看到的人和其他存在都知道你是我的神眷者。”
从麦穗上传来一阵阵温暖的感觉,原本扎人的麦芒似乎也软化了,最后只能感到指尖皮肤的柔软触感。农神左手搭在屈起的膝头,右手按着白的颧骨,坐姿随意而洒脱,漫不经心地说:“既然你不愿意把它戴在头上,就放在这里吧。你要记住自己的身份,无论过去还是将来,你该服侍的神祗永远只有一个。”
第13章 钓鱼执法
霍桑的身体从指尖开始,缓缓化为金光消散在空中。
亲眼看着这场景和在电影里看特效的感觉完全不同。白被这种视觉效果冲击得忘了一切,直到农神的身体完全消散,才脱力似地跪坐到地板上,摸着右颧骨外那层皮肉,拿出镜子照了照。
右眼下方皮肤上赫然浮现出一枚像是纹身的淡金色麦穗图案。麦穗顺着他下眼皮的轮廓微微弯曲,图案简洁流畅,闪动着淡淡光芒,乍看倒像是艺术彩妆,给他原本清冽到有些寒意的容貌添上了一抹明艳的暖色。
白紧盯着镜子里的脸庞,指尖抹过麦穗边缘,目光沉晦,惊疑不定地想着:居然是土豪金,神祗的品味原来也这么亲民?
不过这做法怎么看都有点诡异,又是把麦穗给他弄到脸上,又是说他只能侍奉一个神的,难道是不愿意让他再给主角做饭了?可不做就凑不齐支线剧情,他还不想默默无声地死在背景里……不不,农神说的是“你该服侍的神祗永远只有一个”,根本没提人类的事,所以在主角成神之前,他就算多去干几回家政应该也不会惹恼农神。
至于服侍其他神祗什么的,快别闹了吧。有这一个半夜找上门让人做饭的农神就够受的了,谁还想多弄几个祖宗压在头上?
他一时想不出头绪,干脆把这事抛在脑后,换上睡衣一头扎进被褥里,没多久就沉沉睡去。(。pnxs。 ;平南文学网)
转天早上一照镜子,就是一张化了艺术妆的脸在镜子里晃悠,根本就没法出去见人。幸亏自从开始跟着那本《龙套的自我修养》干,白的心就越来越宽,一般小事轻易打击不了他。他气定神闲地从空间戒指里拿出易容药水,薄薄涂了一层在上头,待药水稍干,下面光芒流转的金麦穗就被遮住了,而且完全不用担心脱妆,不影响武技和射箭课练习。
下午格拉斯和瑟泊汀去上课时,他便又一次重复了昨天的举动,潜入他们的宿舍简单清扫,然后简单煮了一锅混着精力药剂的羊肉清汤。
但是光做这些还不够。小册子上给的任务是“偷偷打扫房间的湖中仙女”,偷偷打扫房间他是做到了,还得证明自己的身份是湖中仙女,不然这条支线还有可能随时撤销。好容易攒了五条剧情,要是因为这点小疏忽就损失了一条,岂不是太可惜?
白坐在窗台上,就着正午温暖的阳光翻看小册子,长袍乌发被阳光色勒出一道金边,背影宁静安详,掩在阴影里的脸庞却笼罩着一层沉沉忧色——在小册子翻开的那一页,支线剧情五后面的补充里,已经写到了主角想要亲眼看到他……不,是亲眼看到那位湖中仙女。
看来得快点找个温柔体贴的软妹子来装作湖中仙女,免得这条支线出纰漏,还能顺便搞起退婚流。
他叹了口气,把小册子收回空间指环里,翻手拿出一支羽毛笔和一张粉红色的心形便签放在格拉斯书桌上,用神族所创造的高德文字写下一行漂亮的花体字:“打扫者,湖中仙女是也!”想了想又怕不够逼真,还从衣领上揪下两枚光滑的珍珠领扣压在便签上,以兹证明仙女真是湖里来的。
嗯,先凑合两天吧,等他给主角介绍个女朋友来,就不用留这种丢人现眼的纸条了。
白最后看了纸签一眼,利落地从窗户翻了出去。
这一回却是直到他离开几个小时后,格拉斯和瑟泊汀才踩着夕阳余晖回到了宿舍。迎接他们的依旧是闪闪发亮的房间和一锅温暖人心的肉汤,不过和前一天的馄饨相比,这锅羊肉汤就不够新鲜,汤面上浮着一层白生生的凝脂,锅身的温度也已经晾得和人的体温差不多了。
瑟泊汀虽然已经期待了一天,但看到干净的寝室和锅里的肉汤时还是忍不住惊叹:“天哪,我们真是交好运了。该不会以后每天都有人帮我们打扫房间、煮晚饭吧?”
他生火热汤的工夫,格拉斯已经看见了自己桌上那张粉红心形纸签,伸手拿起来念道:“打扫者,湖中仙女是也。”
念到“湖中仙女”四个字时,他的脸稍稍扭曲,很快又被嘴角泛起的微笑掩住,捻着桃心纸签夸了一句:“高德文写得真漂亮,普通的魔法师很少有特地练习这种文字的呢。”
瑟泊汀也扔下柴火跑过来,一把夺过纸签,细看上面流畅秀美的花体字,陶醉地说:“果然是湖中仙女,字写得真好看,用的纸签也漂亮,好像还能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
纸签稍稍拂动,果然有一股淡香随风散开。格拉斯嘴角笑意更深,左手托起那两颗珍珠,眼中倒映着璀灿的珠光,目光深沉而神秘:“特制的纸签,还有这两颗珍珠……为了扮好湖中仙女,还真是用心良苦。”
“呃,你说她不是真的湖中仙女?可是这纸签上明明写着是……”
格拉斯摇了摇头,探出半个身子在窗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