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国色无双 作者:雁南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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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国色无双 作者:雁南征-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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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队长立即变了脸色,他看出刚才那种带有触手的怪兽力量极强,几乎达到了二百点的力量。
  如今还不到末世历二月,二百点力量的怪兽,绝对是人类已知的最顶级怪兽,那头怪兽的触角足足有水桶那样粗,就算被机枪扫shè,也只能打出无数个弹洞,却绝不能击杀对方。
  就算凌云两点一线的shè击技巧,对这种巨型软体怪兽也没有一点用处,经过思量之后,那名队长的脸上才会露出了极度惊恐的表情。
  凌云看了一眼半空中盘旋的触手,他没有像那样士兵一脸惧色,而是眼睛中露出了一丝炙热之色。
  想不到附近竟然有一只触手怪,这可是好东西呀?
  所谓的触手怪,大都是有章鱼一类的软体动物进化而来,一般情况下,这种怪兽只会出现在湖畔或者河流中,陆地上绝没有这样的怪兽。
  这一代以前是动物园,出现触手怪这样的顶级怪兽并不稀奇。
  目前华夏境内,能达到二百点力量的怪兽并不多,如今自己击杀了这头触手怪,并融合了它的妖核的话,便可以将自己的力量迅速提升一大截,想不到自己的运气这样好,在末世一个半月的时候,便遇上了一只稀有的触手怪?
  凌云敢断定,军方的高层一定不知道附近有触手怪出没,要不然,军方早就重兵带火箭弹一类的重型武器过来击杀这头触手怪了。
  军方的将军中不乏强者,他们也知道,强大的变异怪兽既是危险,也是一笔巨额财富,任谁得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都能将自己的力量提升一大截。
  如果基地市的高级将领们得知基地市伏击有触手怪的话,他们也不会不顾一切的赶过来,拥有二百点力量的触手怪妖核绝对是好东西。
  凌云回过头,对那名队长郑重其事的说道:“刘队长,你立即带领军队离开这里?”
  “那你呢?”
  “我在这里抵挡一阵,如果我们一起走的话,被触手怪追上来,有可能一个人也走不了?”
  刘队长不知道凌云是要独力猎杀这只触手怪,还认为他是在危急关头舍己为人,他的脸上不由得露出了感动之色。
  不过他却并不认为凌云有能力猎杀触手怪,凌云与林雨晴的枪法他虽然不怀疑,但一般的轻武器,却击杀不了这样级别的触手怪。
  普通的子弹打在触手怪的身上或者触角上,最多只相当与一个人身上扎了一根刺般无足轻重,就是明白普通强者无法击杀触手怪,那些士兵们的脸上才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
  刘队长心中暗自后悔自己不在猎杀了多头变异狼之后立即离开,而是贪心不足,好在有凌云主动提出在后面掩护他们,凌云这样好心,他自然不会拒绝。
  刘队长一脸感动的说道:“凌老弟,你能挡住这头怪兽就挡住,挡不住就赶紧走,我回到基地立即向上汇报,叫军队中派出将军级别的人过来支援你。”
  凌云也点了点头,这名刘队长人倒是不错,在这种危机的时刻,他不是立即逃走,而是对自己说这些,哪怕用末世前的标准来衡量,这人也算的上是一个好人了。
  不过在末世中,坚持原则的好人,是很难长期活下去的,哪怕很有原则的凌云,在上一世中,也会因为形势所迫,做一些违心的事情,这名队长能说出这话,这叫凌云对他好感倍增?
  “凌兄弟小心,我们走了。”
  刘队长带领幸存的士兵离开之后,凌云带领着林雨晴,直奔藏着触手怪的一座小楼而去。


第十章 留下妖核
  一路上,凌云与林雨晴多次遭遇触手的拦击,凌云用刘队长离开时留给他的冲锋枪对着拦住他们的触角一阵扫shè。
  林雨晴又看到了一件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凌云手中的冲锋枪,仿佛变成了一把长长的锯条,那些子弹密密麻麻的组成了一连串的直线,将半空中的触角直接切成了两段。
  等到两人冲到小楼大厅的时候,凌云利用手中的冲锋枪,已经先后切断了四条触手怪的触角,进入大厅后,他与林雨晴随即看到了一只高四五米的巨型触手怪的主体。
  盘踞在小楼内的触手怪虽然被凌云用冲锋枪截断了四只触角,但它依然有几十只的触角,对凌云不利的是,他手中冲锋枪的子弹已经打完了。
  他们手中虽然还有一把手枪,不过手枪中有数的几颗子弹,显然无法对触手怪造成太大的伤害,凌云看了林雨晴一眼说道:“保护好自己,我过去杀了它。”
  以林雨晴一百二十点的力量,只要不靠近那只触手怪,应该不会遇上太大的危险,凌云才要林雨晴自己保护自己,说完这话,他从腰间抽出了利斧,纵身一跃,居然直接跳到了触手怪的肥胖的身体。
  见到凌云跳到了自己的身体上,那只触手怪发出阵阵嘶叫,并指挥几十只触角,一起攻向凌云,凌云一边躲闪那些触手怪的触角,一边挥动手中的斧头,并先后斩落了触角怪的十几条触角。
  整个大厅中,到处弥漫着触角怪的断肢出流出来的腥臭血水。
  不远处的林雨晴嗅到浓重的腥臭之气,她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并暗自为触手怪身上的凌云担忧,凌云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面对二百点的触角怪,他能够降服的住对方吗?
  凌云显然名没有考虑这个问题,他比别人多了十年与怪兽搏斗的经验,如果别人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绝不敢招惹力量达到了二百点的触手怪,但凌云却敢。
  在连续斩落了十几只触手怪的触手之后,另外十几只触手在高空盘旋,一时之间竟然不敢落下来继续攻击凌云。
  触手怪的身体开始快速的抖动,企图将站在他身上的凌云甩出去,凌云身在触手怪的身体上,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移动到触手怪脑袋的位置,给它致命一击。
  双方僵持了好一会,凌云砍出几斧子,虽然砍伤了触手怪的表皮,却无法对触手怪造成致命的伤害。
  凌云暗自焦急,如果自己不快一点击杀了这只触手怪的话,一但基地市的将军赶过来,就算那时自己击杀了这只触手怪,触手怪的妖核也没有自己的份。
  除非自己为了得到触手怪的妖核,杀了所有赶过来的将军,如果他那样做的话,便等于与整个基地市为敌,那时就算他的力量再增强十倍,也抗衡不了整个基地市。
  突然,外面一柄长剑撞破了大厅中的玻璃飞了进来,直接shè入了触手怪的脑袋中,那只触手怪挨了致命的一击,立即毙命。
  在半空中盘旋的十几只触角也重重的落到了地上,将地面的大理石地板砸的满是裂痕。
  凌云俯下身,快速来到触手怪脑门的位置,一把抓了下去,随即,触手怪的表皮被凌云一把抓破,他的半截手臂也深入了触手怪的脑海中,并从里面抓出了触手怪的妖核。
  一般情况下,普通人没有半天的时间,是找不到触手怪脑袋中妖核所在的具体位置的,凌云却与怪兽搏斗了十几年,他才能一眼看出触手怪妖核的具体位置,并一把取了出来。
  凌云还没有来得及将鸡蛋大小的妖核收起来,外面便有一个人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那人一进门便大叫道:“当兵的,赶紧放下妖核,要不然我要了你的命?”
  凌云抬头望去,来的人并不是军方的人,而是基地市里的一名武者。
  在末世后期,很多力量强大的武者,只要他们缴纳一部分的入城费,便可以在各个基地市居住,末世后期一些强大的公会,便是有大批的武者联合起来组成的。
  上一世中,一些基地市的强大公会,甚至达到了可以与基地市并驾齐驱的地步。
  眼前这人便是一名力量极强的武者,如今才末世一个月,华夏各个基地市都没有完全成形,所谓的公会自然也不存在。
  那些并不加入军队的强大武者,相互之间却团结在一起,结成了攻守同盟,以便在末世中捞取更大的利益,这便是公会最早的雏形了。
  眼前这人不知有什么机缘,他的力量竟然达到了一百六十点,单以力量而论的话,凌云还要比他弱上一点,凌云怕的还不是对方一人,而后对方是不是还有帮手正在赶过来,如果对方来了帮手的话,自己也只有放弃这颗珍贵的妖核了?
  自己刚才为了击杀这头触手怪,花费了不少力气,这人却打算仅凭最后一剑,就想要拿走这只触手怪的妖核,是不是太便宜他了?
  凌云缓缓收起妖核,又对那人淡淡说道:“这头触手怪是我发现的,它的妖核是我得到的,怎么能给你?”
  “少说废话,不留下妖核,便留下你的命?”
  看到凌云收起妖核要走,那人立即拦在了凌云的面前,他的脸上更是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刚才凌云与触角兽搏斗的时候,露出了一百五十点的力量,而刚才的剧战,已经消耗了凌云大量的体力,那人却是一百六十点力量的强者,如今又处于精神最饱满的状态,他才敢过来与凌云抢夺触手怪的妖核。
  林雨晴的脸上也露出了一丝怒色,刚才凌云与触角怪厮杀的那样辛苦,那人却只出了一剑,便想出来捡便宜,她才露出了一脸的不甘心,如果凌云与这人翻脸的话,她会立即联手凌云对付这个人。
  凌云的脸上却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表情,他只是淡淡说道:“既然你一定要这只触角怪的妖核,就拿去吧?”
  凌云从触角怪的身上跳下来,将那颗妖核掷向了那名武者。
  那名武者心中大喜,他本来认为自己要与凌云打一架,才能得到这颗妖核,但没想到凌云如此怯懦,一句话便被自己吓住了。


第十一章 真正的狠毒
  凌云刚才表现的太过怯懦,又对他带着隐隐的忌惮,那名武者仔细想想,倒觉得凌云这样做理所当然。
  通过种种机缘巧合,自己达到了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凌云却只有一百五十点的力量,大战之后他又累的筋疲力尽,自然不敢招惹自己?
  刚才凌云手中拿着妖核,脸上露出了犹豫不舍与认命的表情,分析了凌云刚才的表现,认为凌云不会出手,或者说他也不敢出手,才会麻痹大意。
  就在他的手刚刚抓到妖核的时候,凌云突然一拳打过来,那名武者想不到凌云翻脸如此之快,而且一出手便是全力以赴,他还没有反应过来,凌云的拳头就砸进了他的脑海。
  凌云比别人多了十年的末世,上一世的血腥生活,使得他内心的隐忍与出手之狠已经达到了无人能及的地步。
  就算别人不招人凌云,他只要断定别人会威胁到他,便会毫不留情的击杀对方,更不要说这人出来捡他的便宜了?
  从那名武者垂涎他妖核的那一刻起,凌云心中便有了击杀对方的心思,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击杀对方,他才故意露出怯懦与犹豫不决的模样来,并忍痛将妖核扔给了那人。
  凌云所做的这一切,绝不是妥协,而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迷惑对方,那名武者终于中计,他说什么也想不到,对面这名看起来白皙若浮夸的年轻人内心会如此狠毒,一言不合便想杀人灭口。
  在他明白一切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凌云出手的速度着实太快,大大超乎了那人的想象,哪怕他空有一百六十点的力量,在凌云偷袭之后,竟然无法躲避凌云突然打过来的一拳。
  ‘彭。’那名武者的脑袋直接被他一拳打爆。
  随即,凌云将手中储物戒指掷出,大厅的上方,出现了一个模糊的入口,凌云抓起那名武者的身体,连同他握在手中的妖核,一起掷入了头顶的虚幻入口中。
  他又举起了数吨中的触角怪,一并掷入了进去,就连附近触角怪的几只触角也被放入了半空中的入口的空间里。
  做完了这一切,储物戒指再次缩小并回到了他的手上,凌云才长出了一口气,如果刚才与那名武者动手的话,他虽然可以利用丰富的搏击经验击杀对方,不过却要花费一些手脚才能做到,如果那名武者同伙,或者军队中的将军们赶过来,都会使自己的一切努力付之东流。
  凌云才将妖核送给那人,并在他不背的时候袭杀了对方。
  那人来抢凌云的妖核,所作所为虽然够无耻,但论到心狠手辣,却要比他这个在末世中厮杀了十年的人差远了。
  至于凌云将触手怪的尸体与触角藏起来,则是为了毁尸灭迹。
  就算军方的人知道自己遇到过触手怪,自己只要说触角怪与自己打了一架,而后它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军队的人在见不到触手怪尸体,也只有相信自己的话。
  毕竟他们想象不到自己有一个可以储存一切的储物戒指。
  在别人的印象中,自己除了shè击技术极为逆天之外,本体的力量并不强,军方的人也不会联想到是自己击杀了触手怪,至于那名武者,以后谁问起,只要说自己从来没有见过那个人,别人就奈何不了自己。
  凌云所做的一切,只能用手狠心黑,辣手无情来形容。
  一旁的林雨晴被震呆了,她不相信眼前这个杀人如蝼蚁的人,便是与她一起长大的凌云,对方抢夺他的妖核,手段虽然无耻了一点,但凌云也不至于用这样的手段击杀了对方吧。
  对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变异怪兽,人命关天,为什么凌云如此草菅人命?
  她与凌云自小一起长大,又在一起度过了中学,一起上了大学,在林雨晴的印象中,凌云一直是一个不爱说话且心地善良的人,但今天,他却露出了极为狰狞残忍的一面,甚至他在杀人的时候,脸上都没有任何不安的表情。
  林雨晴心中突然感觉到有些恐怖,难道凌云是做惯了这样的事情,才会这样冷酷吗,刚才他诱骗偷袭那名武者的手段娴熟,绝不像第一次出手?
  凌云便回头,对一脸震惊的林雨晴说道:“雨晴,我们赶紧离开这里?”
  回到基地市之后,刘队长来了,见到凌云活着回来,他露出了一副喜出望外的模样,并追问凌云是怎么回来的?
  凌云倒也看的出来,刘队长对他的关心倒也出自真心。
  但他就算再关心自己,有些事情也绝不能叫他知道,凌云只是说自己用枪shè伤了触手怪的几只触手,那头触手怪便自己逃走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怀疑什么,那头触手怪至少有二百点的力量,凌云只是枪法逆天,凭凌云一人的力量还击杀不了触手怪,凌云能活着离开,已经算得上是运气好的逆天了,至于凌云击杀触手怪,他则连想都不敢想。
  蚂蚁咬不死大象,凌云也杀不死触手怪,刘队长才认为自己的想法理所当然。
  提起清理动物园时的收获,刘队长一脸得色,并扬言要为凌云与林雨晴请功,凌云则以自己不喜欢太张扬为由拒绝了。
  刘队长倒也没有坚持,凌云不喜欢张扬,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自然而然的便落到了他的头上,这可是又得名又得利的事情,谁会拒绝,单凭他领了凌云击杀十几头变异狼的功劳,至少也能被提升为营长,甚至被提升为基地市的少将。
  对于凌云与林雨晴的低调,刘队长自然是拍双手欢迎,如果他手下多几名这样低调又不喜欢出风头的强者,说不定他已经做到上将了?
  离开的时候,刘队长拿出了一大笔可以在基地市中流通的货币,如今基地市已经逐步转入了正轨,才产生了这种可以在基地市内部小范围流通的货币。
  凌云看了一眼货币的数目,如果将那些变异狼的妖核与血肉皮毛全部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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