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驭兽道》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驭兽道- 第5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能算是小喽啰吧?”
    她不到三十成为地武士,但郑峰不到三十却是天兽师,而且其真正实力,可战圣者,在郑峰面前,如今年青一代的新秀少有人能抬得起头。
    “天道即将大兴,我这不过是顺势而已,若是换个时代,或许就不像这般顺利。”郑峰苦笑道,随口说一句想不到都会被当做炫耀,女人还真是一种敏感的生物。
    “天道大兴,顺应世道,难道你以为我们就不是吗?”
    这个时代新秀辈出,从前的记录纷纷被打破,并不是他们这个时代的人就要比从前素质更好,而是随着天道逐渐复苏,修行变得比从前容易。
    “我们的帝国大英雄光临我们这间小小的佣兵公会为的是什么,不会来烧我们牌匾吧?我们这里可没有你的通缉任务,你找错地方。”蓝剑心问道,郑峰他们在黑龙帝国的所做作为,原来天龙帝国的人也听说了。
    凡是与郑峰扯上关系的佣兵,似乎没有听过什么好事情。
    小丫头放下手中的牛奶,嘀咕道:“怎么会,爱丽丝只烧那些坏公会!”
    郑峰苦笑道:“别再用‘帝国大英雄’来称呼我,你就不觉变扭?”
    “你现在可是家喻户晓的大英雄,难道我有说错?”蓝剑心眨了眨眼,笑道:“好了,别相互恭维了,来这里的目的说出来吧!”
    郑峰单刀直入道:“水月海峡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
    “原来是这事情,不算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
    蓝剑心回忆道:“大约在两年前,帝国公主曾组队去过水月海峡一次,并且成功签订到水元素精灵,成为一段佳话。但在那不久后,水元素精灵部落也从水月海峡撤离,行踪无人得知,不过很大可能是迷雾海域。没有了水元素精灵部落,水月海峡也恢复了平静,再无兽魂师寻上门去,蓝月城也恢复正常。”
    蓝剑心口中的帝国公主,想必就是天雨她们,得知天雨成功签订水元素精灵一事,这次也并不算白来。
    “这几年见过紫莹吗?”
    说起蓝月城,郑峰还能想到一个傻傻的身影,只从那日一别,再也没有任何消息,不知道那个天真的傻妞最后有没有被抓回家。
    蓝剑心摇了摇头,道:“没有,不过我相信紫莹小姐吉人自有天相。”
    ......
    【PS:感谢书友‘凌舌’、‘告别足坛产’、‘你是谁的存在’、‘分离时再见’、‘堕犬’的月票。感谢书友‘分离时再见’的打赏。】
    本月月票103张,上月余25张,一共128张,欠4章,即两天万更。剩8张月票,累积下月
    加上未还清的十七天,共十九天。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新日暮公会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新日暮公会
    蓝剑心也没有紫莹的消息,看来那傻妞并没有回来过蓝月城,得知情况郑峰也说不得上失望,对于紫莹如今的行踪,他只是随口问问。只因那傻妞太傻太天真了,他只是有点好奇罢了,说是吉人自有天相,他更认同的是傻人有傻福!
    该问的都问完后,郑峰带着爱丽丝离去,只是两人开门离开办公室时,却忘记将斗篷盖回上去,外面众多女佣兵目睹郑峰后,简直就吓呆了,这一金一银,一大一小,不正是当下帝国内传得最为火热的大英雄!?
    被一群女流氓用如狼似渴的眼神盯着,郑峰顿时感觉到阵阵恶寒,这才意识到身份暴露,不等那群女佣兵反应过来,抱起爱丽丝就夺门而出,逃之夭夭。
    一出蓝海月色,大街上满是平民,顿时有人喊道:“孩子他妈,快出来看啊,你猜我都看到了些什么?”
    郑峰抱着爱丽丝飞奔,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二百,看到他们的人不仅自己要看,而且还呼朋唤友一起来看,丈夫呼唤妻子,妻子呼唤儿子,儿子喊上邻居家的小伙伴,小伙伴又喊爸妈,一传十,十传百
    不一会儿,整座蓝月城的人都知道,郑峰出现在蓝月城,纷纷跑出家门,将大街围堵得水泄不通,拼命的往前挤,就像看看传闻中大闹黑龙帝都的郑峰,是不是长有三个脑袋,六条手臂,不然怎会妖孽如此,据说十多条巨龙都不能将其拿下!
    “大哥哥,我们又被当成猴子了”爱丽丝小声的嘀咕道,受欢迎是很不错,但受欢迎过头了,却会成为一种困扰。
    郑峰总不能对这些好奇的老百姓出手,看见前后皆被围堵,已无退路,生怕又有人会献上他讨厌的菊花,郁闷道:“牙!”
    毛茸茸的小脑袋从他怀中转了出来,牙在满大街路人围观下恢复原形,载着主人御空而逃,见到独角金虎的出现,那些百姓更加肯定郑峰的身份,哗然一片,议论四起。
    来晚的人纷纷愧恨不已,就恨自己为啥蹲茅坑要擦屁股,若省去擦屁股的时间,说不定就能赶上目睹郑峰离去的最后一幕了。
    朗朗晴空,飘渺云层上,牙脚踏四色火焰,极速飞行,郑峰看着下身那密密麻麻的小黑点,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幸好这次逃得快,没有被缠上,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郑峰现身蓝月城的消息,很快就传遍开来,特别是与之相邻的叶落城。天龙帝国的人都认为,郑峰的下一站恐怕就是叶落城,但出乎所有人预料,叶落城却迟迟没有郑峰的身影,哪怕帝都天龙城也不见其影踪。
    
    离开蓝月城后,郑峰冷静下来,道:“牙,下一站是帝国西部!”
    “喵~~~”牙叫唤了一声,情绪有些兴奋,帝国西部对她而言,有着特别的意义。
    盖娅则完全相反,摆出一副懒散至极的态度,对一切爱理不理,还特别交代郑峰,见到玛娅后要是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她也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
    郑峰自然明白盖娅的意思,对于那不知道算不算是威胁的威胁,他答应了下来。
    盖娅想要的是玛娅为地元素精灵部落而努力,而并非为她一个人而努力,所以才千万百计与玛娅撇清关系。从另一个个角度看,这就是盖娅对玛娅的惩罚,等到将来若有一日,地元素精灵部落在玛娅的孕育下,兴起繁盛,盖娅或许才会原谅玛娅,与其相认吧
    一周之后,郑峰出现在天龙帝国西部这片贫瘠的大地上,西部荒漠没有所谓的四季区分,终年处于高温,除了一些海拔其高的山峰,可以说永不见雪。特别是日暮大裂谷附近的地带,温度好比天然火炉,只是靠近外围就有四五十度,更别说是峡谷内部。
    数年前郑峰离开日暮城,日暮大裂谷中的虎王虽然愿意与人类和解,让城中百姓放下心中一大重担,没有了虎王带兽屠城的威胁。如今这座新终于恢复一些生气,帝国东部的大商也与日暮城建立起了经济交易,城门处来来往往的车队,总可以看到上面有着各个商会的标记。
    进城后,郑峰带着牙去了一间餐馆,点了一大桌的美味佳肴,满足牙那看起来娇小,实际上却是异次元空间的小肚子。
    饱餐之后,郑峰步行在日暮城大街上,突然想起唐明那个可怜的家伙,那家伙当初追求自己公会会长女儿不成,还被坑到这座敌视佣兵的日暮城,不知现在如何?
    心血来潮,郑峰带着小丫头按照记忆中路线,来到日暮佣兵公会,却发现这里早已物是人非,竟改成了鞋店
    郑峰记得他离开之时,城中百姓已经开始接受佣兵,原本还以为日暮公会或许能有些起色,想不到如今回来,唐明和公会都已经不在,莫非后来又出现了什么变故?
    在郑峰示意下,爱丽丝进到鞋店,向老板问道:“叔叔,请问这里之前不是日暮城的佣兵工会吗?还有一个满脸胡渣子的红发怪大叔,他现在去哪里了?”
    鞋店老板是个中年大叔,国字脸,长得平平无奇,但还是和善,看见爱丽丝这个身披斗篷的奇怪小孩,也没有询问什么。
    “你们离开日暮城也有一段时间了吧,在一年多前日暮公会就搬了。”
    鞋店老板对郑峰说道:“如果你们想找唐会长,去市中心吧!到时候只要随便问一下路人,应该就能找到日暮公会了。”
    “搬了?”郑峰有些好奇,看来唐明混得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不堪。
    第一,从鞋店店长的称呼上便可得知,想当年,唐明这个满脸胡渣子的大叔在日暮城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存在,结果现在居然被百姓称为‘唐会长’,这在从前根本不敢想象!
    第二,日暮城如今开始复苏兴起,这种时候地价肯定非常昂贵,被各个商会争夺,说是寸金寸土也不为过,特别是市中心这种黄金地带,更是如此。新日暮公会居然可以建在寸金寸土的市中心,已经说明了很多事情。
    细心的郑峰单从这两点上,便可以判断出,唐明这个记忆中的邋遢大叔,现在似乎混得相当不错!
    “谢谢叔叔~”爱丽丝乖巧的和鞋店店主道谢,之后郑峰按照店主所说,来到日暮城市中心,这里的人流量明显的增加了数倍,随意向路人询问,那路人果然知道日暮公会所在,替他们指了出来。
    郑峰来到新的日暮公会,大门之上悬挂着一块崭新的牌匾,为百年沉木,上面雕刻着‘日暮公会’四字,字形铿锵有力,笔画入木三分,就算不懂书法的他也能看出这块牌匾上的刻字,必定出自于大师之手。
    回想第一次看到日暮公会大门的情形,郑峰和爱丽丝都忍不住发笑,当时满大门的烂菜、臭鸡蛋和番茄还记忆犹新。
    现在日暮公会,不时有佣兵进出,门庭若市,随着人流进入,打量一番,工会内的装饰并不奢华,却有种沉稳之感,郑峰他们见识公会众多,这里也只能算是中等,不过只要对比一下曾经的日暮公会,立刻就会觉得这里高端大气上档次~
    郑峰和爱丽丝在公会里并不起眼,佣兵工会本就算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在公会中不以真面目示人数不甚数,特别是某些想发布‘特殊’任务的委托人。
    ......
    【PS:感谢书友‘eps1992’的打赏和提神醒脑茶。】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 苦命母女千里寻夫记(上)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章苦命母女千里寻夫记(上)
    若发布任务的人不想暴露身份,来佣兵工会前就会用斗篷作为掩饰,郑峰和爱丽丝的形象,恰恰符合这一类委托人。
    “先生,请问你是需要发布任务吗?”一道声音从旁边传来,郑峰侧脸望去,看到的是一位二十以上未满三十的年轻女性。
    该女子并不像普通女性穿着裙子,而是一身劲装,充满着活力,面容姣好,虽然不算是绝色,但也属于中上姿色。
    郑峰轻轻摇了摇头,他只是因好奇日暮公会如何,所以才带小丫头来随便看看,并没有特别的事情。
    劲装女子见郑峰摇头,并没有露出不耐烦,而是微笑道:“不打扰先生,如果先生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助,随时可以去柜台发布任务,我们日暮公会必定尽全力为先生解决烦恼。”
    劲装女子说完正想离开,这时爱丽丝轻轻的笑道:“日暮公会变得好干净哟,不知道满脸胡渣子的红毛蜀黍是不是还是和以前一样的邋遢,嘻嘻~”
    她记忆中的唐明,就是一个满脸胡渣,头发凌乱,不修边幅的中年大叔,坐在公会柜台不是闲着无事拍苍蝇,就是趴着呼呼大睡。
    爱丽丝清脆的笑声引起了劲装女子的注意,她停住脚步,好奇的问道:“你们是来找人的?”
    劲装女子似乎觉得‘满脸胡渣子的红毛蜀黍’这个形容词,和从前某个邋遢鬼一模一样,若不是她来了,那家伙恐怕现在就真完全符合这个小女孩所说形象。
    爱丽丝笑道:“对啊,我们是来找一个叫‘唐明’的红毛蜀黍~”
    劲装女子一脸果然如此,道:“真的是唐明,你们为什么找他?”
    “姐姐也认识唐明蜀黍?”爱丽丝转了转眼珠子,好奇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
    “关系?”劲装女子似乎没料到爱丽丝会突然这样问,脸色微微红了红,但很快就否认道:“我和那家伙一点关系都没有!”
    只是劲装女子这话显然口不对心,她的表情要比嘴巴老实得多,这略带羞意的回答,根本就是欲盖弥彰,不要说郑峰,就连爱丽丝这个人小鬼大的小丫头也明白劲装少女与唐明之间,肯定有着某种超友谊的关系~
    郑峰记得唐明当初说过,就是为了追求公会会长的女儿才会被坑来日暮城,唐明现在真将日暮公会建立起来,而且公会稳步上涨中,莫非那那会长终于认可了唐明?
    那么,这位劲装女子,应该就是唐明所倾心之人。
    没有谁看到如今斗篷之下,爱丽丝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容,恶趣味十足,她突然高兴的说道:“太好了,原来大姐姐和唐明蜀黍没有任何关系!妈妈特意交代爱丽丝,若唐明叔叔身边有了妻子就不能多嘴,我们要马上离开。”
    郑峰顿时一愣,不明白这小丫头都在胡说八道些什么,他正想开口,结果爱丽丝就转身死死揪着他的斗篷,不让他出声,而且还大大声喊道:“妈妈,你说只要找到唐明蜀黍后,就告诉爱丽丝爸爸是谁,我们快去找唐明蜀黍吧~”
    工会内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只要有点大脑的人,都能脑补出一个完整的故事,这个天真的小女孩爸爸是谁,简直不言而喻,也只有天真的小女孩或许才不明白,她妈妈口中所说的爸爸,肯定就是那个所谓的‘唐明叔叔’。
    听到爱丽丝这天真的发言,劲装女子脸色变得煞白起来,原本红润的嘴唇突然失去血色,她之前见郑峰体型比较高大,还一直认为郑峰是一位先生,没想到竟会是一位女性,而且是带着女儿找父亲的可怜妇女,而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竟然会是唐明!
    唐明这家伙原来是个彻头彻尾的混球,一早有了家室,居然还敢抛妻弃女苦苦追求自己,天下怎么就有这么混账的男人,她之前肯定瞎了眼,才会对唐明这抛妻弃女的负心汉有那么一点点好感。
    郑峰瞧见劲装女子惨白无血的脸色,就明白肯定误会了什么,头疼啊,这个小丫头什么东西不玩,竟拿这种事情来开玩笑,这是要推唐明进火坑啊!
    郑峰张了张嘴正想解释,结果他什么都还没有说,劲装女子已制止了他,沙哑道:“你什么都不用说,我都明白,该走的不是你们母女,而是我,我现在就将那个抛妻弃女的负心汉叫出来”
    爱丽丝天真的语气,无法让人拒绝,一下到这对母女要是从此离开,必定孤苦零,过上四处漂泊的日子,这让人于心何忍。
    劲装女子深呼吸一口气,惨白的脸色却发出了愤怒的咆哮:“唐明你这个天煞的负心汉,立刻给我滚出来——!!!”
    爱丽丝埋头趴在郑峰怀中,双肩微微颤抖,郑峰用力的敲了敲这丫头,都到了这时候了还笑得出来,唯恐天下不乱,等下他都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来了,来了,立刻就滚出来,只要小蝶你开口,要我怎么滚都行。”唐明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大难临头,语气轻浮,笑容满脸的走了出来。
    碧蝶是他以前老会长的独生女儿,比他小八岁,不能算是绝色,但他就是喜欢碧蝶,说不上为什么,反正看到她的第一眼开始,就觉得自己非她不娶,或许这就是别人常说的一见钟情吧!
    日暮公会如今蒸蒸日上,唐明的努力和成绩众人有目共睹,自然也被老会长得知后,老会长虽然没有立刻同意这门婚事,但至少也不再反对唐明和女儿的来往,所以碧蝶才能在日暮公会帮忙。
    公会人群自动让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