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牌救世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杂牌救世主- 第19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觉得有点好笑,这六个东西让我感觉和七龙珠有异曲同工之妙啊,都是费尽千辛万苦一点一点从各个角落里收集到一起,只是为了一个奇怪而不切实际的愿望。

不过虽然觉得有点傻,但是我还是从他的爪子里接过了那些珠子。真的还是挺漂亮的。

“老狗老狗你死哪去了?”我脑子里突然响起了莫名其妙的一声呼唤。

声音很轻,但是非常熟悉。这声音显然就是十七八岁时候的我的声音,在这个声音响起来的一瞬间,我突然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虽然辛苦但是无比快乐的年月。

“老狗!你刚偷什么了?”

地点依然是酒吧一条街,但是那时候的酒吧一条街还只是城中村里一条萧条的小路,我是在这里长大的。记忆很深刻,而我发现好像这些珠子正在诱导我翻阅以前的记忆。

是了,肯定是这样了。麒麟想用这些珠子弄一个假的我,那么他现在肯定要收集我的过往啦。

而这一声呼唤和这一条破街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马上就会完全沉浸在回忆里了。其实我很期待,因为有许许多多的东西都被时间给湮没了,连短短十数年的事情,我都已经忘掉了大半。

现在在这个时刻,如果能把那些边边角角的回忆都挖出来,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啊。

其实人在陷入回忆的时候,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视角,就是那个介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的那个角度。很微妙,它并不像做梦,反而更像是观看自己主演的一部电影。

“我偷个毛啊,我一天都没出去。”同是十七八岁的老狗。嘴唇上闪烁着青春期小绒毛的光芒,虽然俨然已经是个姑娘看见就发呆的俊美小少年了,可是那一圈迎风招展的绒毛还是把他的稚嫩深深的给暴露了出来。

而十七八岁的我,好像显得有点呆,一副老式的眼睛占据了我的大半个脸,关键是我没胡子。所以俨然就是一个走搞笑路线的谐星。

“你真没偷?”

小老狗一脸迷茫的看着小杨云,我赫然发现,原来十年前的我们原来都是如此二逼,如此稚嫩。如果不是现在有机会让我用这种独特的视角看看小时候的自己,也许真的会成一个被自己忘记并且今天之后再也没有机会回顾的遗憾。

“我妹妹呢?”小杨云在问老狗,小月在什么地方。

老狗指着屋子后面:“她在挖蚯蚓。”

是的,我没有听错,我也没有记错。十三四岁的小月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挖蚯蚓,是不是不敢想象?但是确实就是这样的,小月其实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奇怪秘密,比如喜欢挖蚯蚓喜欢把蚯蚓放在一个装满土的鱼缸里还喜欢往装满土和蚯蚓的鱼缸里放蚂蚁。

这些小细节,我差不多都忘记了,因为无关紧要。不过现在回想起来,我果然真的还是会笑出声了。

我想,就算是已经快当妈妈的小月回头来看看自己原来干的那些事情,她也八成会笑到后腰抽筋。

“李子和毕方呢?”小杨云好像是个十万个为什么。他不断的问坐在凳子上看灌篮高手的老狗各种奇怪的问题。

老狗其实也挺二的,但是现在细细想来,老狗真的是我见过的人里耐心最好的一个人了,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人的耐心可以和老狗相比的,因为我突然记起,老狗曾经在十一岁的时候装乌龟,在大夏天在自己身上绑了一床棉被在地上一趴就是一整天。

“小李子带毕方出去吃棒棒糖了。”对,老狗就是这么说的。我敢打赌,老狗那时候绝对不知道这其中的奥秘。

可接下来,小杨云,也就是那时候的我,说出的话,居然让我现在都能欲仙欲死:“哦,你没让他也给咱们带点来吃?”

“我忘了,下次一定记得,等会去看录像吧?”我记得那时候老狗痴迷于古惑仔,痴迷于陈浩南。两块钱一张的录像厅的票,他一看就能看上一下午。

录像厅这种东西是很神奇的,在我的印象里,那时候的录像厅还是非常不纯洁的。经常会播放一些略带趣味性的好片,不过也都是晚上十一点以后才会放。而且那时候的录像厅一般都是在一个黑漆漆阴森森的防空洞里,散发着厕所味和霉变味。但是我们依然乐此不疲,可传闻中的绝世好片,我们始终无缘得以一见,因为到了吃饭的点,小月就会准确无误的从各种廉价的娱乐场所中找到我们,无论多远,小月都能很神奇的在五点半的时候出现在我们面前。

其实我已经忘记了那时候小月的长相了,人就是这样。越是亲近的人你越看不出他的变化,因为每天每日一点一滴的接触,留下的东西已经可以完全让我们忽略掉那个人的长相了。

就好像我们清楚的记得小学老师用透明胶布缠住的眼镜腿,却记不住镜子里的自己什么时候开始有了皱纹。

而就在小杨云和小老狗偷偷摸摸从小月的书包里,把各自第二天的早餐钱偷出来的时候,小小月却提着一小塑料袋还在蠕动的蚯蚓出现在小杨云和小老狗的面前。

“你们不做作业了?”

哇我赫然发现,十三四岁的小月,居然可以漂亮成这个样子。真的,居然可以这么漂亮,比现在的小月漂亮多的多的多,人都说女大十八变,看来小月是长歪了,现在的小月虽然也漂亮,但是绝对算不得什么倾国倾城。但是那时候的小小月却有着一种冷艳不可触摸的脸,而且小小月的表情比小月的表情更加清冷。已经冷到了没有一丝人间烟火了。我这才想起来,小月初中时候的外号好像是神仙姐姐来着,许多人仰慕,但是无人敢靠近。除了傻B老狗之外。

也许是直到骗不过去,也许是出于对小月的一种仰慕,老狗很坦然的承认礼拜一早上会去抄作业,于是小杨云和小老狗就这样,被提着一袋子蚯蚓的小小月给狗血喷头的骂了一顿。

一种前所未有的想放声大笑的冲动从我心底冉冉升起。要知道两个十七八岁的大男生被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骂到连回嘴都不敢回,是一种怎么样的可爱啊。如果不是手上的这几个球球。我还真不知道当年的我们都是那么的可爱。

可爱到骨子里,这一次想忘都忘不掉了。

当然,被训完之后的小云云和小狗狗,最后还是用尽一切办法走进了正播放着古惑仔和阴阳路的录像厅,并且津津有味的看了一下午的电影。

而到这里,我猛然不用靠那些球球也都回想起来那天的事情了。

那是小月第一次杀人,是的。那天小月是第一次杀人,她在那天去找我和老狗的时候,在路上因为漂亮的脸蛋被当时穿着破着洞的牛仔裤燃着莫西干发型的小流氓给围住了。

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但是从来没有人受过伤,小月通常都是让那些人吃一个月的屎或者老狗直接打断他们的骨头了事。而偏偏那一次,小月直接让十五个人变成了尸体,而在做完这一切之后,她还悠然自得的跑到录像厅找我和老狗回家吃饭。

并且在吃饭的时候告诉了我们这件让人有点毛骨悚然的事情。这件事后面成了一场悬而未决的无头公案,因为那些人的死因很离奇,是被吓死的。光天化日,十五个人同时被吓死,这种事情当然是交给王老2处理。他还会逮小月么?

而当我在许多年后今年上半年,无意中问起小月这件事情的时候,她居然有点害羞的告诉我,那天她第一次来月经,因为害怕所以下手重了。

其实事情固然悲痛,但是原因却无比荒唐,十五个小流氓的生命居然折损在一场风花雪月的例假里,这是何其悲哀的事情。

我手上的石头,提取我记忆的速度开始渐渐加快。小青年渐渐变成了小年轻,在这过程中,我看到了大学里的那些已经离开我很远的同学,看到了二手电脑里的松岛枫和已故的饭岛爱。

偶尔回顾一下自己的回忆,果然是唏嘘不已。那样的一个人,那样的一个废物,别说别人了,就是当时的自己都完全想象不到今天的我居然站在一个世界的巅峰,被那些一直凌驾凡人的人们膜拜着。

人生的大起大落真的是很精彩,也很刺激。真的,每一次回顾都让我百感交集。

回忆么,其实过的飞快的,渐渐的,我的回忆里出现了老王八、小狐狸、僵尸哥、春梦男、大金链等等等等这些许久没在记忆里出现的人物。

也出现了金花、糖醋鱼、狐仙大人等等等等这些一直在身边的人。

回忆是一个不分彼此的天平,不管是让我始终牵绊的爱人,还是那些生命的过客。都被我的回忆装在里面。回忆没告诉我这些人里面,谁重要一点或者谁不重要一点。这些事情好像本身就不带着什么主观色彩在里面。

也许这也是一种成熟的标志吧,就好像曾经有个傻B跟我说的,说男人成熟的标志就是可以面无表情或者面带微笑说着那些曾经和现在都能泪流满面的事情。

记忆里的糖醋鱼果然那么鲜明,粉红色的尾巴,对着月亮唱着歌。又或者在看一部悲情电影的时候,把床铺拍的梆梆响。还有拿着两把手枪却从未开过一枪。

而记忆里的金花却是那么忧愁,现在看起来,她的眼睛里从来就袒露着一种哀伤,一种淡淡的哀伤,一种看着窗户上的水雾,会感觉到孤独的哀伤。

这一切,都从我的记忆里被调了出来。此刻我也不用说去可以的压制自己的感情,我就是伤心,就是伤心。

这种伤心和金花的哀伤一样,没有根据没有理由。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反应,就好像失恋的人听到某一首歌,失去亲人的人看到全家福。

“这算不算骗自己呢?”我好像漫无目的的问了一句,这句话是在那几个像是U盘的珠子拷贝完我的记忆之后,我突然之间很突兀的问出来的。

“当然是咯,宝贝儿。”海鲜鲲的声音在这个时候显得格外讨厌。

“汪!”

我:“”

狐仙大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我的脑袋顶上,我居然毫无察觉,体型太大就是这么点不好。

不过好像这些妖怪里也只有狐仙大人的任性,会不顾一切的蹦过来,如果她懂事一点,她肯定会选择像小月糖醋鱼那样在远处静静的等待着。

“这只小狐狸精是我带上来的,人舍不得你哟。”海鲜鲲用很三俗的语气调侃着我。

而狐仙大人也在我耳边汪汪叫着,而现在我居然能听明白她汪汪叫里的意思,她居然在冲我抱怨,我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大,她爬的很费劲。

“嘲风,祝你好运。”海鲜鲲不知道干了点什么,我的脑门子顶上突然感觉到凉了一阵,然后就是火辣辣的疼。就好像挠痒痒挠破了一个火疖子的感觉。

“你干什么了?”我小声问着海鲜鲲。

但是海鲜鲲已经没有再回答我了,甚至连狐仙大人的声音都消失不见了,接着就听见麒麟冲我说道:“那个家伙拿走了你的鳞片。”

鳞片我听到这个词感觉真的有点怪怪的。但是我现在确实是身上覆盖着一层这个奇怪的东西,或者说是嘲风身上长着一层这个东西,麒麟哥也有,不过我总觉得他有才是正常的,毕竟他叫麒麟嘛,怎么能没有鳞片。

而很快我头上的疼痛感就消失了,我知道那是嘲风这个不老不死的家伙所特有的超强生命力给自我修复的。

说着的,要是真能没事,而且以后还能随便变成嘲风的样子的话,那么别说是飞机打坦克了,就是用这个身体去打变形金刚和虫族女王的大部队都是绰绰有余,毕竟除了我谁也不知道嘲风到底有多强悍。

如果嘲风想,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毁灭这个世界。因为他本身就承载着形成这个世界的盘古的所有的生命力。

但是命运这种东西,不论是谁,都非常难以把握。

不是么?我能毁灭却注定要去拯救,而我想拯救的时候,却因为我而要毁灭。

哦,这种东西实在太难了。坦然点,我觉得或许可以更轻松。

毕竟,我是战无不胜的嘲风,也是卖啤酒的杨云。

卖啤酒的嘲风?这个名字还不错。不过战无不胜的杨云就有点吹厉害了,毕竟我打斗地主照样贴着一脸条儿。

当然,我现在真的很想很想再感受一下贴着一脸条的感觉。

真封神无双 第279章 清香

回忆其实像一坛用玉米梗酿的劣质酒。刚酿出来的时候苦涩、刺鼻、难以下咽。而许多年后,当我们都快忘记它但是它又猛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会惊奇的发现,原来当初那个让我们嗤之以鼻的糟粕,如今已经被时间和磨难给淬炼得滴滴甘醇、意犹未尽。

有些东西确实很难被我们一直留意,就好想常常在身边的人,我们很少去关注他们的喜怒哀乐,而真正到他们永远离开我们的时候。我们却会因为那些一度被忽略的点点滴滴而泪流满面,懊悔但是无可奈何。

其实这也许就是被称之为人生的东西,得到的都是不想要的,想得的却始终离开一步之遥。

或者说,很多东西都是一种无形的贪欲在作祟,它让我们看不清了,让我们失去理智了,让我们醉生梦死了。

我曾经在海鲜鲲的世界里做过一场很长很长的梦,那时候我分不清那是美梦还是噩梦,但是现在。我可以清楚的知道,其实那真的是一场美梦,一场一度让我可遇不可求的美梦。

但是事实是什么呢?事实就是我根本不觉得那是一场美梦,因为我确实得到了我曾经失去的,而相对的。我失去了我现在得到的。

一样的重一样的沉,我选择任何一条路,都不会碰到另外一条路上的人。从这一点我就能看出,其实天道它本身就是一道选择题。

没有勾和叉,只有ABCD。而不管怎么选,它都不会去强迫谁,就好像我一样。我从头到尾都没被任何一个人强迫过,谁也没有。

每一件事都是我自己的选择,而选着选着就走到了现在这一步,时间不可逆转,所以我也必须承担下我自己选择的后果。

这算是一种爷们的担待吧,虽然这种担待对另外一拨人来说,其实根本就是不负责任。事情本来就有两面性,这根本没有办法避免,那我只能选一个大家都满意的路去走了,就好像战场里上的格言,怕死的总是死的最快的。

麒麟用那些奇怪的球球造出了一个更大的球球,事实上,我本来以为他会弄出一个跟我长的一样的人,就跟克隆一样。

但是我完全高估了他的创造能力,他摆弄了很长很长时间,从白天摆弄到晚上,才弄出这么一个比排球大不到哪里去的白色球体。

难道就是用这个球来代替我么?这是糊弄谁呢?或者说我本身就是长成这么一个汤圆的样子么?

在他造球的过程中,下面跪着的人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奇怪,古今中外在这一次可算是看得完完整整了,从御剑飞行的剑仙。到长着章鱼脑袋像外星人一样的怪物,再到穿着金光闪闪圣衣的圣斗士。就跟开世博会一样,从岐山的各个角落里蜂拥而至,人数越来越多,多到我完全看不到边了。

我有时候甚至很恶意的想,如果这时候真的有个陨石什么的掉下来的话,那就真的没我什么事情了,反正大家一并全部玩完。

我也看到了王老2和老李,王老2换上了一套我有记忆以来最拉风最性感的衣服,我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是王老2此刻看上去显得金光闪闪,就跟镀了金的少林十八铜人一样站在临时假设的高台上,高台的高度刚刚好和我的视线平行,纯黄金建造,而且还是纯手工的。

这种恐怖的生产力,要是用来发展科技的话,我觉得岐山在二十年内绝对可以造出重型宇宙战列舰。

“小云儿,你赢了嘲风了。”王老2站在我鼻子前面不到五米的地方,在我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