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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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嫡女- 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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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锦站在城门口,他知道今日宋珩是要前往南嘉的,诚然如宋珩所说的那样,至多一个月就是能够从南嘉回来,但是他还是为着这个妹子有些担忧。之前宋珩也不算是没有出过远门,但那一日她是为了去西北救了自己,自己也没有亲眼看着宋珩离开,但是这一次他想用兄长的身份送了这个唯一的妹子出门,然后再等到她回城的时候再迎着她回来。
    他想,有睿王和秦王在,珩儿一定是会安然无虞地回来的。
    宋锦看着从那马车车窗里头伸出的那一节挥动着的手臂,他笑了起来,哪里是不知晓的那是珩儿的手,她也是瞧见了自己在这里送着他,这才特地地同他打了招呼,让他回去了。
    宋珩他们一行是从官道上往着南嘉国而去的,因为同新帝登基还有好一些日子,所以也无需日夜兼程,这一路上住的大多是驿站或是客栈。因为随行人不多,这一路上倒也还算是轻快,在七日之后,到了同南嘉相接的西北。
    再度踏上西北的时候,宋珩也觉得这一次的心境同以往的时候也是有着很大的不同了,上一次她是风尘仆仆地来,为的是快些救出被围困着的宋锦,一路上多半都是日夜兼程的,一直到天黑才不再赶路,这天微微透白了一些之后就是要赶着上路了,一路上什么风景名胜,地方美食一类的都是半点都不能让宋珩的目光停驻一会。
    到封城驿站的时候,已经是日薄西山的时候了。封城同南嘉境内的黑丰城不到十里地,其实只要再赶上一赶,今夜就能够进入南嘉的境内,而百里流觞却是下令,今夜在封城之中的留宿一宿,明日一早再前往南嘉。
    一路上,胭脂大多都是同宋珩一辆马车的,这夜晚的时候也是两个人歇在一间房里面,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宋珩几乎是要相信胭脂根本就没有多大的问题,胭脂身上总是有着一种淡淡的,略微有些甜腻的香味,她的腰带处系着的那一个香囊就是透着这么一个味儿,宋珩是一个不喜欢香料的人,有一次她借着想知道香料,而探查了胭脂的香囊,里头的香料和花瓣看起来都极其的平常,半点也不见端倪,胭脂还以为她突然之间对香料产生了兴致,还略有兴致地同她讲解了一番在香料上的独特见解。
    胭脂神色如常,仿佛一切都是她想得太多太多了,可宋珩觉得有时候这没有问题,却依旧还是最大的问题。
    宋珩觉得,这大约也就只有两点,这一点便是胭脂是真的半点问题也没有,还有一点,那大约就是胭脂掩盖自己的手法太过高端,她很难觉察得出来。
    这两点上,宋珩更倾向于后者。
    越往西北的来的路上风沙很大,景致也略见荒凉了一些,宋珩从马车上下来的之后,便是去驿站的房间里头整理了一下,驿站早早就已经接货了讯息,整理的干干净净的,房间里头寻不到一星半点的灰尘,只是那床上的被褥多少还是透着一股子的气味,宋珩略有些不喜,却有些无可奈何,这出门在外自然是不能同在金陵城的家中相比,一切都只能从简,忍耐。
    这才刚刚收拾了东西,房门便是被人敲响了起来,这房门宋珩进来之初便是开着。
    她回头看了一眼,沈从墨站在门口,他穿着一身的水墨色的衣衫,脖间围着一条长长的暗色巾子,那是用来挡风沙用的。他嘴角微微含笑,如沐春风,看着宋珩缓缓道:“上一次同阿珩来的时候急了一些,倒是没有同阿珩你一起走走封城,今日旧地重游,阿珩我们一同走走可好?”
    胭脂也在收拾着的东西,听见沈从墨出现在这里,又是这样对着宋珩说着,她站直了身子,“这接下来的事情我来处理吧。”
    宋珩不置可否,想了想之后,她便是取刚刚搁置在桌上的剑同沈从墨一同出门,临出门的时候,她倒也顺势问了一声:“胭脂姐姐可是要一同出门的?”
    “不了,我在这里等着你们回来。”胭脂摇了摇头,她深深地看了沈从墨一眼,然后又低下了头,收拾着东西。
    宋珩也不勉强,只是同沈从墨一同顺这檐廊处朝着门口走着,穿着一身锦服的百里绍宇望着这边而来。
    “啊啊,你们两个要出去走走?”百里绍宇瞧见沈从墨于宋珩同行微微停下了脚步,他面色微微一喜,“流觞刚刚去了城外大军营帐之中,你们出去走走也好,我便去是去同胭脂说说话!”
    百里绍宇这样说完,脚步再也没有半点的停顿,他便是朝着宋珩同胭脂的房间处而去。
    “英雄难过美人关!”宋珩看着百里绍宇那背影道了一声,眼下这个时候的秦王半点也是不像是一个王爷应该有的姿态,反倒像是一个情窦初开的毛头小字一般,宋珩这样想着,就是轻轻地笑了开来。
    “即便不是英雄,也是难过美人关的。”沈从墨缓缓地道,“诚然如我,美人如你。”
    宋珩脸上的笑意更加浓郁了一些,胭脂在哪处一站,就是一处景致。这一路上在酒楼里头打尖的时候,只要胭脂在那处一坐,基本上酒楼里面的男人都是移不开目光的,甚至有几次,还有些个想要认识胭脂的人早早地帮着付了饭钱,惹得百里绍宇暗地里头略微有些恼怒,只要在外头用膳,一律上的都是酒楼之中最贵的。
    宋珩自然是不敢称之为美人的,同胭脂一比,或者是旁的殊色女子一比,她可是没有半点的姿色可言了,“蒲柳之姿,承蒙沈少庄主不嫌弃。”
    “不敢嫌弃。”沈从墨也露齿笑,“阿珩只要不嫌弃我便成,我哪里是敢嫌弃阿珩。”
    “就不怕被我打死么?”宋珩想起自己在金陵城之中的名头,大都是败阮家所赐的。
    阮明道虽然是死了,可却还没有对外颁布这些个事情,只是宣称阮明道病重。阮明道降职病重的事情对于阮家来说,也算是一重大的打击,阮家的旁系虽然是没有获罪,但是或多或少地已经是被移出了权力中心点,那武状元阮影,似乎比武斗败的事情于他来说是一件极其不光彩,听说回去之后也是病了,病的奄奄一息的。于是,这金陵城之中便是又多了一些传言,说是宋珩同武状元比武,这一不小心下了重手,将人打成了重伤,命在旦夕,全靠雪山老参吊着性命。
    宋成便是又同宋珩说了一回,关于同藏剑山庄的亲事,说是眼下已经没有半户的高门敢于同她说亲了,就连月氏也来劝了她一回。
    宋珩估摸着,自己眼下在金陵城之中的形象,大约是和母大虫只有一处差别,母大虫吃人,她杀人。
    “我不纳妾,阿珩你又不是那般嗜杀之人,不会无端端地打人的。”沈从墨摇头浅笑,“我不怕,什么都是不怕的。”
    宋珩眨了眨眼,“胭脂姐姐似乎有些中意你。”
    这一点,宋珩敢发誓,她虽然对男女之情是没有半点的兴致在,但是也瞧见了胭脂对于沈从墨大约是有那么一点的情感。
    认真地说,沈从墨很是符合女子择偶的要求,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权,多少也还能算是有权。上无父母,嫁了过去也不会有什么婆媳问题要处理。
    胭脂对沈从墨有些动心,她也能够理解,不外乎是一些雏鸟情节,百般好的男子将人从那种隐晦的地方带了出来,给予了自由,恋慕上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且当日,胭脂是说什么都要跟着沈从墨,为奴为婢,如果一个女人没有那么一丁点的心思,怎么是肯做到这个份上。
    “哦?”沈从墨微微摇了摇头,“是这样么,我不晓得。”
    宋珩斜睨着是沈从墨,并不相信他的话,一个女人对男人有没有情谊在,男人怎么可能会是半点都没有察觉。
    “我一直都只心仪你,又怎么会去关注旁的女子如何,”沈从墨见宋珩不相信,他认真地道,“且,不是你叫我寻了一个由头将胭脂送往你的身边来的么,若不是这样,我会将她留在藏剑山庄。”
    是的,原本宋珩在那花魁之夜原本是想自个买下胭脂的,可惜,胭脂的价格实在是太过惊人,凭她从三品官员的俸银,大约就算是再在朝廷之中再呆上十年,估摸着也还差一点。
    所以,只能是让富可敌国的沈从墨出手,事后,沈从墨也应了宋珩的意思想要将胭脂留在宋珩的身边,但是胭脂却是认定了谁买走了她,她就跟着谁的定论。
    宋珩要去南嘉,却又放心不下胭脂。如果胭脂真的是有些不干净的人,必定是要留下什么祸端,没有什么将一个危险的人留在自己的身边更加安全了,如果一旦有异动,处理起来也是方便得多。
    “可我也没有让你也跟着一并前往南嘉啊”宋珩想了想之后又道,“其实我一直都想问问你,这七杀,贪狼和破军都是你们藏剑山庄所铸造的,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旁的秘密?”
    宋珩一直觉得,如果不过是神兵利器而已,应该还不至于这样叫人趋之若鹜,破军的确是不错,削铁如泥,略微有了一些诡异罢了,但是只是这样,怎么会让孤引月那般的在意。
    沈从墨的脸色默了一默,“阿珩,如果你的剑被人夺了去,大约,所有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了。”
    “我本以为破军能够再被封印上百年,可它却是出世了。”沈从墨面色如墨一般沉重,他缓缓道,“沈家,原本不单单是北雍的兵器制造库,而是早在千百年前,当东岳大陆还没有分裂成四国一京的时候,是整个东岳大陆的兵器制造库。这一切,都是在两三百年前发生的事情,具体的,我并不愿你知晓,怕你惹上更多的祸端。你只需记得,若是能护着手上的剑就好,若是护不住,那也无需用生命去守护,一切毁了就是毁了,也没什么的。”
    沈从墨伸手握住了宋珩的手,只觉得手掌下的温度略微有些冰,“怕了?”
    他低声问着,那手握得更加的牢固,“无妨的,我会一直陪着你,即便是天地毁灭。”
    ------题外话------
    沈骚年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骚年我都有点忍不住爱上他了。
    三把剑隐藏着一个倾世的秘密,其实我还满喜欢看地球毁灭的,毕竟是2012了嘛@a




☆、第一百十三章 我从未信你(一)

沈从墨不欲多说关乎那三把剑的事情,宋珩也大约是猜到了与之相关的是一些禁忌的事情,而且还是牵连很严重的一些禁忌,甚至严肃到不容人触碰。
    宋珩也不勉强。
    封城是一个边陲小镇,小镇上自然是不能同国都金陵城相比,这里的行人颇少,往来的也就只有商旅一类的。
    镇上的上商店寥寥无几,有的不过是一间衣料铺子,和几家零星小店,这个城镇不大,唯一最是豪华的大约也就是那一家酒楼,镇上唯一的一家酒楼。
    沈从墨领着宋珩上了酒楼,这一家酒楼对比金陵城的,自然也是上不得什么台面的,那些个桌椅看起来已经有了不少的年岁,有些桌子凳子甚至已经缺了一个角儿,底下垫着一些东西才堪堪地稳住了。
    酒楼里头的客人不多,沈从墨同宋珩在二楼靠窗口的位子坐了下来,这桌子上头有些旧色,甚至还有一些刻痕,一只桌角却了一小块,下面垫着一块木板,双手放上去的似乎还有些微微的晃动。
    沈从墨细细地问了店小二,点了几道封城特色的吃食,只要了一个鱼,又要了两道清爽的小菜和一个汤。
    “出门在外,难免克难一些,等进了南嘉之后,等到了大城镇之后就是会好上一些了。”沈从墨低声地说着,“我也是没怎么去过南嘉,这一次也倒是算有了机会见识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
    宋珩看着沈从墨,他拿了桌上的茶壶,将那桌上的杯子用热水烫了一会,再将清洗过的水弃之不用,这样处理过了之后,他这才将倒了一杯温热的茶放到了宋珩的面前。
    “喝一口茶先润润喉。”沈从墨对着宋珩道,“别喝太多,一会还有菜要吃,我瞧你这一路上胃口也不算大好,估计是有些不大适合你的胃口。不过这不管是合不合胃口都是要多少吃一点点的,免得这还没有到南嘉,自己的身子先垮了。”
    沈从墨的模样关切无比,宋珩愣了一愣,她这一路上行来胃口是不大好,却是没有想到沈从墨却是关注到了这一点,原本还想说沈从墨实在是有些啰嗦的话却是半句话都是说不出口了。
    她虚应了一声,端了茶杯默默地喝着茶水。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店家小二端着一个托盘,端了三菜一汤上来,那鱼是封城这独有的鱼,说是肉质细腻,鲜嫩的很,菜是一早农家种的拿出来卖的,特别的新鲜爽口,这汤是青葱豆腐汤,一清二白的,全然是照顾到了宋珩的胃口。
    宋珩不得不说,沈从墨是一个很注重细节上的男人。
    这饭将将地吃了一半,宋珩听到酒楼门口有马匹经过的声响,她低下了头看了一眼,看到那一匹通体雪白的马匹从楼下经过,这骑在马背上的人穿了一身月牙白的锦服,衣襟袖口都有暗色的花纹,那一张俊颜绷得紧紧的,一副专注的神色。
    沈从墨也瞧见了打从底下而过的百里流觞,他是一直都晓得,睿王殿下是金陵城之中一向是春闺梦里人,沈从墨微微沉默了一下,最终还是问出了口:“阿珩,你是不是喜欢睿王殿下?”
    沈从墨想,如果宋珩喜欢睿王这也不是什么叫人意外的事情,喜欢睿王的女子素来很多,睿王殿下少年成名,英伟不凡,的确是少女们喜欢的类型,如果是输给睿王,他想自己也是没什么好挣扎的,他的确比不上睿王,这文不成武不就的,阿珩什么都是好的,眼下又是在睿王手下当值,自然同睿王一贯走的近些,这近水楼台先得月也是常有的事情。
    “恩?”宋珩微微蹙起了眉头,不知道沈从墨怎么突然之间转变到了这个话题上,他低着头摸摸地将一块鱼肉里头的刺儿给捡拨了个干净,却也是挑得支离破碎好像是一块鱼泥一般。
    “我对睿王殿下无旁的情谊。”宋珩缓缓道了一声,“在我眼中,他同你也无甚差别。”
    沈从墨微微抬头,宋珩又看了他一眼,又道了一声:“若等到我及鬂的时候,你还没死,又待我如现在这般,我便应允嫁给你。”
    宋珩毫不在意地道,她对男女之事也没有别的要求,这动情容易守情男,离她十五岁的生辰还有半年左右,她倒是要看看沈从墨有没有这么一个耐性坚持到那个时候,如果他能够坚持,她嫁他又何妨?!
    “果真?!”沈从墨喜出望外,他一脸惊喜地看着宋珩,这个消息对他来说就像是已经在干旱无比的沙漠之中行走了一个月,突然之间遇上了一小片绿洲一般的喜人,即便是金榜题名时对他来说也没有眼下这个时候来的激动一些。
    原本,他还以为自己要再坚持上几年才能够得到宋珩的应允,现在宋珩这说沈从墨想了想,宋珩的生辰大约还有半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他若是维持现状不变,宋珩便是应允嫁给他。
    这对沈从墨来说,根本就不算是什么。他是真心喜欢宋珩,别说是半年,就算是一年或者是两年,他都能够等得。
    沈从墨憨憨地笑着,他夹了一块鱼进了宋珩的碗里面,“阿珩吃鱼,吃鱼对身体好!你身子那么弱,是该多将养将养。”
    楼梯口站了一个身穿着月牙白衣襟袖口都绣着暗色花纹的男子静默地站着,半晌之后这才走下楼梯。
    楼下的掌柜瞧着刚刚走上楼没多久又下了楼来的人,急忙开口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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