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男神这点小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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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男神这点小事儿-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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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余眉此时脑子有点乱?她边听着叶英说,边沉默的慢慢的转身向前走着。
    哦,她重生了,重生的那一刻她有想过很多,也暗暗发过誓,一定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性格,让家里好起来,不那么穷困,选择更有前途的未来,让为她操心半辈子的母亲能一直为自己骄傲,曾经经历过一切再也不要重演一遍。
    所以,即使,他曾经是她的阳光,默默收留在心底。
    但这一生,她实在不想这样缚着沉重的心,想要改变一切,想要重新来过,就要忘记过去的所有,而第一件事,就是先忘记他……
    只有这样,才会有新的自己。
    可是,谭慕铭啊,只是这样想起这个名字,就会让她心头冒出淡淡的苦涩滋味儿的人。
    叶英看着从刚才就一直反常,低头默默不语的余眉,不由打量一会儿,有点吃惊的问道:“余眉,你不会刚才看见谭慕铭,喜欢上他了吧?”
    余眉没有开口,只是目光看着地面,慢慢走着。
    可是叶英却立即脑补了,喜欢这种事其实不需要直接说出口,有时沉默也是另一种变相的承认,她不由怜悯的看了余眉一眼,拍拍她的肩膀劝道:“那个潭慕铭确实长得帅,但那又怎么样,你长得也不差,只是咱们高中是市重点,学业挺重的,还是得以学习为主,情啊爱啊还是留着大学吧……”
    余眉何尝没这么想过,所以她用三年的时间埋藏自己的心,拼命的学习,拼了命的努力,追着他的背影,他的成绩,他要上的大学,他报考的学校,每当她忍不住累的想哭的时候,就会像叶英所说的这么想,到了大学,考上一个大学,她一定要跟他说话,哪怕只是让他认识自己,哪怕是相处很短的时间。
    可是到最后,一切都是成了泡影,最终还是以几十分之差与他失之交臂,从此隔一方海,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
    有时余眉也觉得,是不是就因为自己从没有得到,所以回想起来才执着的觉得好,把一个人美化在回忆里,一个人不可自拔。
    余眉认真的思考着,不经意,轻抬头问了叶英一句话,“如果,你心里有一个喜欢的人,很喜欢,喜欢到你想忘记他都很困难,你会怎么办呢?”她用自己重生前的心情,来问她。
    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想知道眼前这个女生的想法,这个未来无论生活还是事业都幸福的女人,她的选择,她会怎么做?是不是与自己不同,也许那个答案有很高的机率是通向幸福的最近的路径,也有可能戳破她虚幻的泡沫,幡然醒悟……
    叶英明显一愣,看着那双漆黑的眼晴看着自己异常执着的模样,她也有些认真起来,仔细想了想才道:“如果是我的话,我喜欢一个人到这样的地步,那我就会不顾一切的追他,让别人都没有任何机会,让他只能选择我,直到我追到他为止,不过,我的性格,即使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会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理想和学业的,我可不想在爱情上失败了,连同自己整个人生都成了失败品。
    就像我妈说的,干什么都要有后路,有退路,不能一朝输的底掉,这是我的想法,不过余眉,你和潭慕铭才见一面,你可别说你深陷情潭不能自拔了啊,虽然那个潭慕铭很帅是真的,但是我也听说有很多女生喜欢他,咱宿舍的于嘉嘉不就是吗?
    而且不提家里背景,光看潭慕铭就知道很不好追的,这种聪明眼光又高的人很臭屁,我跟你说,这种男生只可远观不可近看,你会幻想破灭的,如果是我,我最多当模特看看过过眼瘾罢了,等着将来要找男友,我才不找帅的,就找个对我言听计从的,家务全收拾,我说往东他不敢往西那种,我问我和你妈掉水里,你救谁?他会毫不犹豫的说救我,否则坚决不结婚,我可受不了他什么都听他妈的,还要我在家一天三顿饭低眉顺目的去伺候男人,那样我会疯掉……”
    余眉听完震惊。
    震惊的是,此时面前这个女生,年纪只比自己大一岁,说的话却一针见血,都是她要多活十几年才能想明白的事。
    而这些,在她早早在十七岁的时候就明白了,明白爱自己永远比爱别人多一点点的道理。
    余眉的目光看着眼前的叶英,这是一个青春四射的女孩,开朗又有活力的性格,敢爱敢恨,又有自己的原则与想法,想要什么就会去争取,永远不会像她一样躲在角落里张望,她的人生是积极向上,是成功的,像一轮太阳,永远生活在人群中耀眼的地方。
    而自己,就算身体回到十六岁,却似再也没有这样青春如娇阳的活力,惊讶的看着她,有那么一刻,她似乎明白了自己失败一生的原因。
    那么一瞬,她的心如拔开了迷惑她的沉雾,豁然开朗……
    余眉不由粲然一笑,如从云中现出的一片光亮,叶英觉得这笑容亲切温暖的笑进了她心里,见着也不由自主跟着笑起来,过后不好意思极了,急忙道:“这话你可别说给别人听,要不我脸都没地儿搁了……”
    余眉也不言语,只看着抿唇,直笑得她发毛,不由着恼的伸手咯吱她,顿时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躲,嘻嘻哈哈的闹了一会儿,感情快速升温起来,随即高高兴兴一起去书店买书。
    回宿舍的时候,叶英买了很多日用品,余眉没敢再花钱,只买了几本大有用处的参考书决定晚上多啃啃,把成绩提上去,刚回宿舍,便有几个同寝的同学提前回来,其中就有于嘉嘉和与她要好的两人当初因为换床位余眉没有同她换,她看余眉一直不顺眼。
    回来时见余眉身上的连衣裙,不由将嘴一撇,冲其它两个呶呶嘴,阴阳怪气的道了句:“农村来的土包子也能穿得起连衣裙了。”
    “拣亲戚剩的吧,像我家的穷亲戚都拣我穿旧的,当宝贝一样……”说完几个人就笑了。
    这是极其看不起人的话,当初的余眉因为这些言语与她们争吵过,也气得流泪,那时觉得脆弱的自尊被人踩在脚下,跟天塌下来一样大,可是现在,在重新回来后,这些言语幼稚真的十分可笑,实在伤不了她一丝一毫。
    而此时她心中有了目标,也明确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屑将目光放在这几个人身上,根本不动丝毫怒气,她将叶英买的东西放到她床边,随口回了句:“你们家往上数八代也是农村的,现在连祖宗也看不起了……”噎得于嘉嘉直翻白眼。
    叶英直冲她竖指,低声道:“说的好,就得这么顶她,毛病!当在家里,谁惯她!”

☆、第7章 chapter7

执迷不悟的暗恋一个人十四年,如果重生了,重生在她十六岁那年,一般人想要做的事就是千方百计的接近这个暗恋的人,将他圈养起来,追求他,在他还是年少时,在他感情还是一片空白的时候,就像叶英说的,在他在还没有喜欢上别人的时候,先在他心中留下重重的痕迹,直到将他追到手为止,应该要这样……
    可是,偏偏余眉是个另类,她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可以默默的,无私心的,不打扰对方的情况上,喜欢对方一辈子,待到她有一天醒悟过来,不喜欢了,就算让她重新来过,就算有了小金鱼,有了比别人多十几年的经历,她却再无一丝兴趣与想法,就像自己构建出来的泡沫,被自己用力戳破一样,再不存在。
    而这一次,即使见了一面,她仍然还会对这个人紧张,但她已经打定主意,再也不要为别人活着,将能拥有的一切抓得牢牢的,努力改变自已,然后……在自己年纪最好的时间,找一个最爱她的人,过前世她曾羡慕的生活,就已经足够了。
    ……
    而现在她最需要抓住的,就是学业,当然,对这一点她还是有几分信心的,上辈子她以最后一名的成绩考进戒城,后来也一直是吊车尾,但高三那年却厚积薄发,拼着一股劲成绩突飞猛进,最后从差等生进入了尖子班,惊掉不少人的眼珠子,自然有自己的一套摸索出来学习经验和方法,再加上本来就有的底子,好好合理安排下时间,这三年会过得轻松些。
    当然,最让她不急不燥的,无疑是高考试题,这也是她有恃无恐的最大优势了,这一个星期她都在埋头翻找着书,从高三的卷子书里划出了不少试题出来,合在一起大约看了下,约摸差不多占了七成。
    倒不是她记忆力有多好,而是当年她不甘心,不甘心自己没有考入想进的那所学校,甚至打算重读高三,再冲刺一回,所以她有将当年的高考所有题目一道道题的研究过,虽然后来还是作罢,但现在想想,一些重要的题目仍然记忆清晰。
    随即,她将所有可能考的题目,分类都归在一本空白的读书笔记上,时不时的拿出来翻看吃透,打算每隔一段时间再复写一遍。
    当她极为专心书本的时候,时间就会过得飞快,转眼又到了周末,宿舍几个离家近的,下课回来换个衣服就直接走了,叶英把来不及洗的脏衣服全塞包里,打算拿回家洗,顺便要余眉到她家里玩,余眉摇了摇头,重生这么久,她还没有回家看看,明天打算回去一趟。
    九月末的天气一天比一天冷,早上起来她在包里翻来翻去,实在没有能穿出门的衣服,只得换上没舍得穿的新牛仔裤和米色针织衫,套了鞋,将昨晚洗过的头发扎了起来,将早先留着的钱取出来揣兜里,看了眼时间,打算先去市场买点东西,再顺道坐车回去。
    想想也有点头疼,家离学校太远了,光车就要坐三个小时,路还不好,能把人颠簸晕三倒四的,为了状态能好点,别吐在人家车上,她走前在矿泉水里滴了一滴水精华,留着路上不好受了喝两口,又给小鱼润了水,这才出门。
    先到附近的市场,在一些物廉价美的鞋店转了转,挑着模样给老妈买了一双穿着舒服,模样又耐看符合老妈眼光的黑色皮鞋,里面带着一层毛,冬天也可以穿。
    余眉的眼光高,不是她有钱,而是多年养成的习惯,宁买一双贵点的穿三年,不买一双便宜的三个月丢,每一分钱都计算着长远的打算,结果一小心就花超支了,光老妈的一双鞋就花了一百二。
    又给弟弟买了几本启蒙带图画类的识字书,和一套拼图积木,本来还想给小弟再买一套衣服,但是拿回去老妈肯定要念叨的,农村的小孩都不穿新衣服,拣亲戚家旧的穿,说是好养活,想了想,又带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糖果,现在家里钱紧张,老妈一分钱恨不得掰两半花,肯定舍不得给小弟买糖吃。
    顺便又给老爸买了瓶好点的酒,这么几样不起眼的东西,就花了将近二百,远超了预算,但给亲人买东西,余眉从来都不心疼。
    东西都买好了,跟老板要了个大黑色塑料袋,将买的几件东西商标去了,价钱也去了,鞋只用小塑料袋随意装着,连鞋盒都扔了,一起丢进一个袋子里装,这么随手杂乱的放在一起,立即就像是地摊买的十来块钱的东西,果然好东西也是要靠包装的。
    余眉也是不得已才这么做,看包装老妈会起疑会问,如果她坦白,说这些东西花了二百,她妈一定二话不说,拿起扫帚追着她打,那时候二百块钱顶打工半个月的工资了,她一个月的生活费呢。
    周日回家的人多,售票员极热情的拉客,看到余眉手拿着袋子,立即上前帮她拿着,并安排了座位,将袋子塞到上方包架上。
    近三个小时走走停停,下了车后,她又在镇上买了些新鲜的排骨和老爸爱吃的卤猪头肉,这才又搭了台镇上的摩托车,捱着冷风一路到了家,余眉赶紧付了师傅车钱,待人走后,她拎着黑袋子往家走,结果走到泛着铁锈的门前,却发现门是锁着的。
    “是小眉啊,放假回来了啊,快到家里坐坐啊……”邻居赵婶抱着她小弟出来倒拉圾,见到拎着袋子站在家门口的余眉,顿时极为热情的招呼道。
    “婶子,你知道我妈去哪了吗?大中午的,家里怎么没人啊。”余眉忙走过去问道,三岁的孩子正是记事儿的时候,虽然有两个星期不见了,也没忘记这个姐姐,算没白哄他两年。
    看着极是扭着身体冲她伸着手,一夏天小脸晒的黑乎乎的小弟,她立即放下袋子抱了过来。
    “你妈有事刚出去,让我帮着看下孩子,估计一会儿就回来了吧……”赵婶边说边打量余眉,米色的针织衫,黑色紧身牛仔裤,显得人即苗条又时尚,跟城里人似的,哪还像农村的,不由啧啧出奇。
    也没回屋,跟她亲亲热热的唠嗑道:“小眉啊,你在市里上学挺好的吧?那边伙食怎么样啊,我看你比在家时白了,模样也水灵了,你大爷也说那边的水土养人,孩子个个金贵,果然不假啊,看你才过去几天,婶子都有点不敢认了……”这个是真话,走的时候跟回来看着就跟两个人似的。
    村里本来都是代代土里刨食儿,谁知会出了块读书的料,还考上了市重点,人都说进了市重点,那就是大学生了,将来都是要到B市那边上大学的,在他们眼里,B市可都是大人物去的地方,那里大学里出来的也都是大人物,所以人人都说老余家这次祖坟冒青烟了,女儿有出息,将来熬出头,一家人都要到B市享福。
    余眉笑着回:“婶子你别笑话我了,你从小看着我长大,还能认不出我啊。”说完她见赵婶看了眼她旁边的袋子,便放下小弟道:“我在镇上买了些新鲜的卤肉,买多了我爸也吃不完,婶子你拿点回去,给叔中午填个菜吧。”余眉边说边从袋里取了一小袋卤肉。
    “哎呀,不用不用,你叔中午吃不了多少东西,你快留着给你爸……”正说着余眉就把袋子塞到她手里了,“叔跟我爸一样,就好这口,再说,婶子经常帮着照看小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呢,婶子就收下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赵婶见状,也就笑呵呵的拿了,随即道:“你妈一时半会儿回不来,那小眉啊,你到我家来坐吧,菜也快好了,中午就在家里吃……”
    “不了婶子,我有带钥匙……”
    余眉打开大门,进去先给小弟擦了擦嘴巴,他前面的几颗牙都长出来了,正冲她嘻嘻的笑,露出一口小白牙,小弟从小就特别聪明,精神头足着,早就见着那个袋子,知道里面有好东西,虽然说话还不利索,但已经会呜哇啦的发音一通表达自己的急切了。
    余眉把它抱屋里,将包里的积木拿出来给他玩,顺带喂了他一块糖,总算是老实了,她有多久没有抱小孩子,这段时间他又沉了,抱了一路出了一身汗。
    这时才有时间打量十几年前的老家,三间房子,里面堆满了东西,厨房更感觉无处下脚,土豆袋子都放在墙角,有一袋还倒在地上,滚出一半土豆,墙角几个坛子腌的是咸菜和鸭蛋,还有一盆碗没刷。
    以前这都是自己的活,放假带小弟,回家刷碗做饭洗衣服,还要喂猪鸭鹅,那时她即要学习又要干活,一个人顶大人使,也怪不得赵婶看着自己吃惊,那时她就是个闷不作声天天洗衣做饭的农村丫头。
    小弟离不了人,只得哄着给抱厅里把积木放大盆里,让他蹲在那摆着玩,自己就将袖子一挽,刷锅洗菜做饭,再将土豆拣几个刮了皮,切成块跟排骨炖了,又用卤好的猪耳朵切丝跟绿辣椒丝拌一盘。
    她将小金鱼的水精华滴了一滴到水缸里,若是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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