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秀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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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的历史-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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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得吴起面色铁青的转头往家走。一路走心里一边暗数:1、2、3……   

  第二天一大早,吴起他妈被满身鲜血的儿子叫醒。吴起说,妈,我杀了昨天笑我的那三十多个人,留不住了,这辈子我要是不混出个人模狗样,我就再不回卫国!言毕,丢下他三魂吓掉七魄的老妈子,跑路了。   

  那时候杀个把人估计问题也不大,说吴起跑路,兴许还不如说他旅游。虽然可能路上也被卫国的红色通缉令吓倒过几次,过海关的时候也被盘查过许久,总之,吴起终于夹着湿漉漉的裤裆来到了鲁国,混进当时最著名的教授曾子门下当学生。   

  估计吴起这时候已经觉察到了光有钱是不行的,知识才是力量,何况,象牙塔里边也好藏着掖着,不容易被移民局的人发现,被引渡回国啊。就这么在纯洁的大学校园里过了一段时间。他人聪明,成绩不错,曾子暗地里挺欣赏这个新学生的,想考察考察他的人品,要是人品好的话,就准备重点培养,保研、读博、进研究所,一条线作业。   

  曾子人迂么,也不懂迂回曲折暗地考察,就直接在课堂上问:同学们,你们是为了什么而读书?   

  同学甲满怀激情:为我国雄起而读书!   

  同学乙热泪盈眶:为了提高自身修养!   

  同学丙声情并茂:为了普天下得老百姓!   

  ……轮到吴起了,他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地回答:为了以后能吃好喝好,为了以后开宝马住别墅,为了以后能多包几个二奶!   

  闻此言,一心一意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曾子心灰意冷,老泪纵横,打着趔趄离开了教室,嘴里嘟哝着,世道儿变了,变了……   

  ……应该说,或许只懂礼仪教化,没有利益牵扯(后者是重点)的老教授在吴起眼里是没有分量的。他不会装么?不,他不屑于装。说出自己的真实欲望,他有恃无恐。   

  结果曾子左右思量了半天,还是没舍得开除吴起。这学生实在聪明,何况,要是让他继续读书,说不定还能把他的思想给改造过来。其他学生知道了教授的决定,不干了。吴起虽说是个留学生,但是聪明才智远胜他们,他们早嫉妒得快抓狂,一定要把他弄走。   

  也活该吴起落把柄到他们手里。这天收到了亲戚发的邮件,告诉他,他妈死了,叫他赶紧回家奔丧,还说时间过了这么久,通缉令早就撤了,问他为啥还不回去。吴起眉头一皱,直接删除。   

  过了几天,他妈死了他却不回家奔丧的事儿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一帮早就嫉妒成红眼病的兔子赶紧跑到曾子那儿报告了始末。曾子气昏了头,叫来吴起,问,有这事儿么?吴起犟着脖子,答,有。曾子最注重孝字,一听居然是真的,冠心病都快犯了,跺着脚直问为什么。吴起倒也坦率,说老师您太幼稚了,大丈夫一言既出,咋能说话不算数呢,既然当初发誓发达了才回家,那现在发生任何事我都不能食言。   

  就这样,吴起终于被开除学籍。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反正这儿也呆腻了。   

  看出来了吧。没能出人头地,被人嘲笑,立马杀三十多人;为了升官发财的誓言,亲妈死了也不回家奔丧……吴哥之心狠手辣,之果断残忍,果非常人。有这样的野心,这样的魄力,何愁当不了大官儿?   

  吴起做了鲁国皇家军队的中尉,还娶了个外籍老婆,齐国第一代移民,长得蛮漂亮,人还挺贤惠。但就这样的日子,吴哥还觉得挺憋屈。离他的理想远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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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3)         

  这当口,齐国来攻打鲁国了。鲁国是个小国,没什么人,平日里大家混吃混喝也就算了,社会也挺安定的,真正到了紧要关头,都往后躲,没人肯带兵还击。吴起一瞧,这才正是自己出头的好时机啊。于是挺身而出,跟鲁王说,老大,我来!鲁王一喜,正准备答应,突然想到件事儿,问道,小吴啊,你家属是齐国人吧?吴起一愣,说是啊,这有什么问题吗?鲁王前一秒还在热带阳光下游泳看美女,后一秒立马觉得自己在冰天雪地裸奔上了,心想,好不容易找到个不怕死的,赶巧他家属又是齐国人,你说,要是他被枕头风一吹,带着我的人马全跑到齐国那边,那老子不是死得更快?鲁王这心拨凉拨凉的,挥挥手,心灰意冷,说你下去吧,这事儿改日再说。   

  吴起看鲁王这态度,立马明白他动了啥心思了。倒也没犹豫什么,撒开腿往家里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家面对老婆的,难道对老婆说,不好意思,借脑袋一用。估计把自己当杀猪匠就成,一边儿瞄老婆婆白花花的皮子,黑黝黝的眼睛,一边用唯心主义的方式叮咛自己,都是红粉骷髅,红粉骷髅,一切都是那天边的一朵浮云,大丈夫何患无妻。杀了这一个,还有后来人。   

  吴起怎么想的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最后结果就是,他杀了自己的老婆,然后跑到鲁王面前,贞烈无比铿锵有力地表达了自己对鲁国的忠贞。鲁王吓傻了,这厮虽然是王,但平生哪见过这等鲜血淋漓血肉横飞的忠诚誓言?人家把老婆的脑袋都用来表忠心,太下本了。于是战战兢兢地答应了吴起的请战要求。   

  ……杀妻事件,算做吴起的一个分水岭。以前吴哥都是〃挺纯粹〃的心狠手辣,反正咱就狠成这样了,你看着办吧。这次杀老婆呢,估计一个目的是练练手(好久没杀身边的人了,挺手痒的),另一个目的就很明确了,向鲁王表达忠诚之情,希望上级给自己机会。爱你爱到杀死她,我的心你还不明了么?   

  说到这里,另一位杀妻英雄倒不得不提一下:春秋时期著名杀手要离。吴国公子光请他去杀仇人庆忌。公子光为了让要离尽职,肯定是下了本钱的,无非就是晓之情义,动之金钱。但要离为了名垂青史,倒比雇主下本得多……先上演杀妻秀。   

  要离想混进庆忌内部,但庆忌这人猜疑心又相当重,咋办?要离干脆利落地杀了老婆,再砍下自个儿的一条手臂,跑到庆忌跟前说,公子光杀我老婆,害我残疾,我一定要报仇,今后我就跟你混了。这么下血本,庆忌能不信么?但要离后来暗杀了庆忌之后,并没有逃跑。跑了太没悲壮的英雄色彩了,而且人家肯定盯着他杀老婆的事儿不放,那自个儿永垂不朽的一番苦心不就白费了么?再上演悲情秀。于是慷慨陈词,痛骂自己为了报知己之恩,却犯了不仁不义之过,说得围观的八卦人士眼泪哗哗的,才抹了脖子这下真的名垂青史了。你瞧你瞧,士为知己者死,多么伟大崇高的感情。至于背后那枉死的女人,谁看得见?不过是为了要离充当了身为义士的踏脚石。   

  将作秀融入杀妻的剧情里,没有比这更能吴起厚颜无耻、心狠手辣的屠夫本色的了。惟一的缺陷,太容易给人落下话柄。   

  后来吴起打了胜仗,鲁国大臣的红眼病又犯了,个个跑到鲁王那里使劲吹风,说那姓吴的,以前杀过不少人,亲妈死了也不奔丧,这次又杀老婆向您表衷心,这种人,您能放心用下去?鲁王一琢磨,敢情真是这么回事儿啊。就把吴起从纯洁的皇家军队队伍里清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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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屠夫的欲望之秀吴起:做人可以无耻到我这种地步(4)         

  吴起怕什么?爷有才,还怕没有高枝容得下爷?魏文侯这时递过来橄榄枝,吴起拍拍翅膀就飞了过去。魏文侯说了,杀老婆没啥,说好听点,还算个爷们儿,我就看中他是个人才,会打仗。   

  从此,吴起就一心一意准备在魏国这片土地上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什么理想?就是他在曾老师课堂上提到的:权力金钱美女。为这个,他可是极其下本。   

  在西河驻守时,他和士兵同吃同睡同尿尿,干脆连马都不骑了,和士兵们一起步行,还帮忙背包。士兵们私下议论纷纷,上校太平易近人了,太好了。   

  这天,赶上小兵甲生了脓疮,病得恹恹的。吴起一听这个消息,心里高兴得不行,好久都没有这样好的机会了,要珍惜!于是跑到小兵那儿,掀开人家衣服嘴就往上凑。观众吓坏了,以为上校想玩断背。仔细一瞅,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儿。吴起在给他吸脓血哪!大家都沉默了,眼泪哗哗的,都想,亲爹妈也不过如此啊,以后怎么做才对得住司令员呢?   

  这事儿被小兵甲用深情激动的笔调写进信里,寄给了他妈。他妈看了信就在地上打滚儿哭开了,嚎声震天:当初他爸也是生了疮,也是被吴司令吸脓,想着没法报答司令的恩情,就在战场上冲头一个,结果就死啦……看来我这儿子也保不住喽……   

  小兵他妈倒一眼看穿了事物的本质,但没用啊,他儿子的魂已经被吴起收了。   

  屠夫吴起当然不会真的爱兵如子,他妈死了他都不奔丧,爱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除非他脑子短路。可要是不装,怎么能得到士兵们的心呢?士兵是将军的灵魂,有了敢死敢拼的好士兵,才能打胜仗,打了胜仗,他才有妞睡有车开有别墅住。吴起是军事专家,对这个,他比你我明白着呢。   

  努力和付出是成正比的。吴起打了许多胜仗,在魏国干得不错,名利双收。可魏文侯死后,新王不信任他,觉得他靠不住,想收拾他。吴起一想,咱强龙斗不过地头蛇啊,于是又拍拍翅膀,飞到了楚国。   

  这是吴起最后一次跳槽,他死在楚国。关于这场死亡,是他导演的一场最精彩的秀,无关名利,只关报仇,且继承了他一贯屠夫的风格。   

  楚悼王也是个认才不认德的主儿,于是毫不犹豫地封他做了楚国的丞相,也就是国家首相。吴起终于实现了当年的宏愿:成了头一号大官儿。当然,他干得也不错,政绩相当可观,对内,楚国GDP得到了大幅度增长,对外,胖揍了几个小国家,收为己有,还打了秦国几拳,让秦国养了好久的伤。   

  树大招风,楚悼王眼里只有吴起,吴起说的话比一千个人都顶用,皇亲国戚们早就极其不爽了。所以楚悼王一死,就憋不住爆发了。皇帝的尸体……啊什么都跟老新丰镇一样,把父老乡亲的工作也调过来,对了,还有那鸡、猪、羊啥的也别忘了。有钱啥事儿不能办到?对这招儿乾坤大挪移,畜生也很听话。把丰邑带来的那些犬羊鸡鸭丢在新城的路上,它们居然都能找到自己的家。这样的新丰镇,当然没有贵族子弟,游荡于其间的,都是那些无赖少年。   

  老爷子一拍大腿,乐了。高祖皇帝也乐了。   

  这是刘邦在和平年代最后一个富有想象力的终极创意。它再次向我们表明了,一个市井出身的皇帝,可以拥有比文学家更辉煌的创造力,比演艺明星更深厚的艺术功底。虽然还是有那么点儿自始至终的土腥味儿。   

  汉十二年,三月,刘邦感觉身子骨儿不行了,下了一道诏书,也就是发了一个江湖告急的帖子。这次他没空再拐弯抹角……哥们儿都是一块打天下过来的,革命成功之后大家也都各就各位人五人六,但既然我都要死了,不妨和大伙儿再一次敞开心扉零距离接触:   

  我刘邦是大哥,天下都是我的,这个不容质疑。和我刘邦一起打天下的小弟,我也没有亏待你们,当初各分舵的舵主现在都封了王、侯;你们的马仔也都安排了官职,各自街面儿收的保护费都归了你们,个个住着别墅,最差的也有两百平米。有的还骑了宝马。总的来说,我刘邦没有对不起各位小弟。既然这样,我刘邦就把丑话说在前头,除了刘氏,有谁敢自立山头为王,大家都可以杀了他,死者的别墅、宝马、堂口、老婆、孩子归大家所有。   

  这年的冬十月,布衣皇帝刘邦唱了一首文化人才会唱的歌,是他自己作词作曲,完全原创,歌词有点儿悲壮,有点儿忧伤,有点儿大哥的情怀:大风起兮,云飞扬,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夏四月,刘邦就驾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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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革命不是绘画绣花……王莽:当现实照近梦想(1)         

  革命不是绘画绣花   

  ……王莽:当现实照近梦想   

  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这句话放到王莽同志身上,可以这么说:作一场秀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作秀。从这个角度来讲,咱王哥也挺不容易的。   

  王莽的前半生,貌似是高尚小区的样板间。   

  他姑妈是当朝太后,也就是说,他是标准的太后裙带,虽是外戚,也是最高级别的管理人员。   

  他本人,二十多岁就拿了中文系儒学专业博士学位,三十岁就做了诸侯,三十八岁当了大司马(汉朝副首相)。当然,多少肯定沾了些姑妈的光,但是王莽自己也很自觉,怕人家说闲话,硬生生憋住了包二奶和受贿等冲动,凡事以儒家门生自居,人前人后忒谦恭有礼,在汉成帝那儿得到什么赏赐,都会带回去分给下属,生活作风方面更是艰苦朴素,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穿的是粗布衣裳,吃的是粗茶淡饭。   

  有件貌似不经意的小事儿,更是让王莽的清廉形象越发高大伟岸。王莽的母亲生病,满朝文武的夫人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来看望,哪知接待她们的是一个仆妇,穿得破破烂烂,裙子刚过膝盖。一问,敢情就是王莽的夫人。至于待客之物,不过一杯淡出鸟儿来的清茶。   

  反正,这个时期的王莽铁了心走群众路线,和下面打成一片(当然,上面有大靠山嘛。)我觉得他这时候应该是没啥谋反之心的,该有的咱都有,虽然塑造光辉形象比较辛苦,也比较矫情,虽然名利不过是那天边的一朵浮云,但有总比没有好。你说是不?再说了,改朝换代也不是啥容易事儿,吃饱了费那老劲干嘛?但是计划不如变化快。汉成帝死了,哀帝继位,哀帝他妈成了太后,王莽他姑妈变成了太皇太后。人么,都是势利的,在一次party上,搞后勤的同事在宴席正中摆了两把椅子,说是一把给太皇太后坐,一把给太后坐。王莽想这种事儿肯定谁都不敢说,越是不敢说,我越是得说,人都说了,要做名臣不光声誉要清廉,还要直接给上头的指出你哪哪哪儿不对。主意打定了,就说,傅太后这个女人出身卑贱,地位低下,怎么配跟太皇太后坐一块儿?   

  同事们一看,王哥果然是王哥,已隐隐有名臣名腕儿的范儿了啊,连老板他妈都敢骂,够酷!有所得必有所失,傅太后受了刺激,回家铆足了劲给儿子吹耳边风,王莽也不是省油的灯,一看人已经得罪了,名可不能再落下,于是自动递交辞职信,回江西老家种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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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革命不是绘画绣花……王莽:当现实照近梦想(2)         

  哀帝迎接的是一个腐败至极的时代,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越来越富,大搞特权,两极分化很严重,阶级矛盾很尖锐。跟所有末代皇帝一样,他也不是什么中兴之主,就好〃同志〃这口儿,成天和丞相董贤卿卿我我眉来眼去的。上梁不正下梁歪,七大姑八大姨们一看皇帝也不怎么理事,也卯足了劲乱来。   

  人心散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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