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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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少帅的金丝雀- 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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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今日那鹿家的二公子,打了好几个电话,找小姐。”
  “鹿鹤鸣?!”沈南瑗皱了下眉头。
  自打匡珍珠的婚礼过去,她就再没见过他,实在是不知他找自己有什么事情!
  一旁的杜聿霖脸色晦暗,瞧了眼姿容艳丽的小东西。
  他还真巴不得她是八十八岁的老叟了!
  这样的话,除了他,应该不会再有人看上她了吧!
  ——
  朗逸行用了两天的时间“多方”打听,终于知道沈南瑗要那些绣娘做什么了。
  他起初以为她只是小打小闹,可谁知这次竟要玩这么大的。
  朗逸行蠢蠢欲动,思前想后,想要入股首善,也就是沈南瑗打算在五月份开业的商场。
  浦西左邻法租界,右靠世贸大街的商务楼,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而首善广场外观沿用的巴洛克风格早早引来了注意,停工半年后的复工,里头完全大变了样子。
  只是草图,就够让人震惊兴奋的。
  而朗逸行是实地去看过,工程已经接近尾声,底下三层和顶上三层是商场,各大品牌刷漆挂牌,四五层是茶馆和旅社还有个电影院,六七层是酒店。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一改囊括,面面俱到。
  他都想扒开沈南瑗脑子看看,那里头到底装了多少奇思妙想。
  “这事你想都别想。”沈南瑗坐在客厅里,品着苏映雪新冲的奶茶。
  伯爵红茶带了点佛手柑的香气,用鲜奶熬煮成。而手工做出来的木薯粉圆也就是珍珠颗粒,颗颗饱满扎实,还十分Q弹有嚼劲,是她准备在首善那饮品窗口普及的。
  “是,这首善你都快落实成了,可这不后续还得跟进么,不管是钱的方面,还是人的方面,我都能帮得上忙,你就让我也掺和一股,如何?”朗逸行倒也不是图沈南瑗这利益,而是单纯觉得这个事有谱,还十分好玩。
  “不管是人手还是钱,都有舅舅帮忙,这正正经经的生意,又不是玩票。”沈南瑗毫不留情地戳穿。
  朗逸行脸上顿时有点挂不住,“是正正经经的啊,我哪里不正经了!”
  “你,吃喝玩乐是正经事,旁的都不正经。”沈南瑗被磨了一早上,也是快被磨得没脾气了,“当个什么都不用愁的少爷多好,相信我,这事绝没有你想的那么好玩。”
  她是去当靶子的,扯个朗逸行,不是把朗家拖下水么!
  朗逸行变了变脸色,“真没的商量?”
  沈南瑗是坚持的,摇了摇头,有想解释什么,可又怕说多,最后也没解释,看着朗逸行跟胀气了的青蛙似的,气鼓鼓走了。
  沈南瑗觉得心底不落实,回头问苏映雪:“我是不是话说的狠了?”
  “三少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回过头一定能体谅你用心的。”
  是啊,等到解决了龙家,在那之前,怕是要被怨上了。
  想到这,沈南瑗又叹了口气,仍是放不下朗逸行。其实他有这想法是好的,既然有,自己这么掐灭了似乎也不大对,要不还是跟舅舅说说,兴许那败家子是大器晚成型的呢!
  ——
  夜才刚刚暗影蛰伏,丽都大舞厅灯红酒绿,乐声袅袅传了出来。
  朗逸行在二楼的卡座里,俯瞰下面的舞蹈开场,脚边倒着三四个洋酒瓶子,这是已经灌了不少了。
  可是没醉,还能听到他旁边那俩个叨咕着晚上哪里落脚,要带谁走。
  听得朗逸行满耳朵烦躁,“嘀咕什么呢,喝酒!”
  “喝,那必须得陪三哥喝高兴了!”
  “瞎胡说什么,三哥哪有不高兴!”
  得,两个捣糨糊的。
  朗逸行什么也没说,这套路熟悉得不得了,谁不知道他朗三少好糊弄敷衍。陪吃陪喝陪玩,陪得好就成。
  这是朗逸行打从娘胎里第一次,正视自己的人生,他想做一件正经事,而不是继续背着纨绔子弟的名号,浑噩度日。
  可是……所有的豪言壮志,全都淹没在哗哗的酒液里。
  朗逸行醉醺醺的:“今朝有酒今朝醉,不醉……不归!”
  “嗳,刚那是孟秋小姐?”
  “我、我要过去要个签名,还要请她喝一杯!”
  “请的人多了去,你算老几哈哈哈!”
  周遭的喧嚣声入耳,朗逸行抬了抬眼皮子,约莫看到不远处有一道曼妙的曲线,反而人的脸晃得模糊不清。孟秋,最近主演了两部朱刚的电影,崭露头角。
  时下的娱乐报非常喜欢用朱刚的评语,说孟秋是这世上少有眼神最澄澈,气质最干净的女子。
  朗逸行虽然贪玩,但不玩女人。这个孟秋的名字,还是因为朋友的缘故在电影上映时送过花篮才有的印象。
  在朗逸行喝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恍惚看到女人朝自己走了过来。
  再然后,就没有了。
  直到电话铃声刺耳响起,朗逸行撑着脑袋炸裂的痛睁开眼,入眼周遭是酒店的标配设施。
  一动,一个女人从床上掉了下去,在她躺过的地方一滩已经变褐色变干的血迹。
  女人直挺挺地躺在了地上,却没再起来。
  朗逸行心咯噔一跳,惊忍着下床走了过去,伸手探向她的鼻息,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死、死了……
  ——
  一线当红影星孟秋死在了悦华酒店。
  听说是被人用烟灰缸砸脑袋,给活活砸死的,顿时引起了轰动。
  好在凶手被当场逮住,直接拘留羁押了。
  沈南瑗昨儿晚上给朗家打过两个电话,找朗华说了说朗逸行那事儿。因为留了心,朗华一直等朗逸行回家,等得太晚当人玩疯才派人去找。找到了悦华酒店。
  然而出事了。
  “有人拍到逸行和孟秋拉拉扯扯去酒店的照片,从照片的角度看,的确很像是逸行强迫人家,但他那两个朋友说,逸行喝了很多酒。”朗华一边走一边和沈南瑗说,两个一块去的警察局。
  “朗逸行喝醉酒不是挺乖的,都能被人随意摆弄。”沈南瑗道。也是见识过朗逸行醉后的。
  “所以,我怀疑其中有鬼。”朗华神情严肃道。
  沈南瑗也顿时想通了他那意思,怕就怕有人知道这点,借此栽赃杀人。能使出这手段的,不作第二人想。
  牢房里,朗逸行穿了单薄白衬衫,邋里邋遢的,整个人都狼狈极了。
  一看到两人立马抓着栏杆激动道,“四叔,我没杀人,南瑗,我真的没有,是他们冤枉我的!”
  还好,还没用刑。但是朗逸行这骄奢淫逸惯的富家子,何时吃过这样的苦。
  “我那朋友能帮我作证的,我真的不记得后面发生的事了。”
  “你那朋友说不打扰你好事,提早走了,现在没人能帮你证明!”沈南瑗冷着脸道。
  朗逸行瞪圆了眼睛,像是不相信。
  “朗逸行,你今年多少岁了,酒肉结交下的朋友,真心也就是在喝酒吃肉当下了。”沈南瑗毫不客气,剖说得厉害。
  沈南瑗眼神凌厉,猛地踹了铁栏杆一脚,是痛恨他的不成器。“就是你的朋友跟警局这边反应,你追求过孟秋。现在你是案发现场的嫌疑人,还有个求爱未遂,激情杀人的犯罪理由,你玩出火了你知道么!”
  朗逸行连忙辩驳:“我根本连认都不认识她,哪来什么追求,最多送过几个花篮,那还是……”后面的话他就说不下去了,那是帮朋友的忙,撑场面去的。
  又是朋友。
  他不敢再抬头,不敢看四叔失望的眼神,也不敢看沈南瑗嘲讽的眼睛。
  朗华从进来就很沉默。
  在沈南瑗一通质问后,反而没再说别的,“把事情原原本本给我说一遍。人要真不是你杀的,我一定把你弄出去。”
  朗逸行怔怔看着他,“四叔……”
  他还以为,自己这回栽这么大一跟头,四叔至少会痛揍他一顿,或者是,自己好求歹求才会愿意帮忙……却没想到四叔会选择相信他。
  朗逸行的眼眶有点儿热,哽咽了一下。
  朗华不客气地道:“朗逸行,现在别给我矫情。说!”
  朗逸行摸了把眼睛,将自己记得的事情,事无巨细地说给了朗华和沈南瑗听。
  这场大牢里的会面持续了一个小时。
  沈南瑗从里头出来的时候,嗅了一口外头新鲜的空气,扭头去看朗华,“舅舅,咱们从什么地方查起?”
  朗华的手里刚好捏了份报纸,那报纸上的照片拍的很是清晰,想来离的很近。
  他沉声道:“我先去悦华酒店门口看看,你先回去等消息。”
  沈南瑗原本是想一起去的,朗华拍了拍她的肩膀,“听话,你去忙你的。”
  说着,他便上了自己的汽车。
  阿武冲她点头示意的同时,就转着方向盘,离去。
  这事情很明显就是一个局。
  沈南瑗有这样的认知,却也心知自己没有那么大的人脉,去撬动一些很可能是知情人的嘴。
  这件事儿,还得朗华去办。
  她拢着手站在太阳底下,又回头瞥一眼后头阴森的警察局大牢。
  心里想着,甭管是什么阴暗的心思,她迟早要把那些拉到太阳底下晒一晒。
  原定的首善商场五月开业,如今这都四月中旬了,还有许多的事情没有理清。
  沈南瑗没有回朗公馆,而是开着车往浦西去。
  今儿她是一个人出来的,连苏映雪都没有带。
  当然,她知道这儿有多不安全,贴身带着那把勃朗宁。
  天京城内的每条马路两边都栽植着高大的绿树,一想到即将快来的夏天,沈南瑗觉得这些树过分可爱了。
  行到为署路,遇着了红灯。
  吹着哨的交警,挥舞着手臂,示意她停下来。
  沈南瑗对这种手摇式的红绿灯很是稀奇,不由将头探出了窗外,多看了几眼。
  事情就是这时候发生的,一粒子弹,“嗖”的一下,穿透了车前窗,崩进了驾驶座的靠背上。
  若沈南瑗不是突发奇想探出了头的话,那现在开花的就不是她的靠背座椅,而是她的脑袋了吧!
  街上的行人被这声响惊得嗷嗷乱叫。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沈南瑗的耳朵嗡嗡作响。
  交警的声音明明离的很近,可又像很远。
  他叫了沈南瑗好几声,她才缓过神来,前头的那十几秒,她似忘记了呼吸,如溺水一般,呛出了一口气,猛咳了起来。
  好像有一个熟悉的人影从她的汽车边闪了过去。
  从她所在位置来判断的话,马路那边的钟楼就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那人,就是朝钟楼去的。
  他的身姿飞快,几乎三两步就奔到了钟楼的入口处,后头还跟着好几个眼熟的身影。
  沈南瑗是癔症了一会儿,大脑才从一片空白变得有点思考能力。
  她这才意识到不知道杜聿霖怎么会恰巧出现在这里。
  沈南瑗也不知道钟楼上都发生了什么。
  警备团的吴煦带人上楼之后,除了杜聿霖的人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现。
  这时,杜聿霖拉了她的手臂,冲那些人大吼:“你们这些人,是吃什么饭的?!”
  吴煦的脸色很不好看,他已经是第二次和这个泷城的少帅对上了,上一回,被少帅拿木仓指了脑袋,这一回又被他点子鼻子狂骂,却不能反驳一句。
  谁让他是警备团的团长,天京城内那些小偷小摸的案子归警察局管,像这种只要动了木仓的,都归警备团。
  吴煦道:“还请杜少帅放心,这件事情我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表态谁不会啊!
  杜聿霖横他一眼,理都不理,直接带着沈南瑗上了自己的汽车。
  “走,回南山美庐。”
  沈南瑗刚刚在生死之间游走,其实还没太醒过神来,就被杜聿霖拉回了自己的住处。
  一碗压惊汤端了上来,沈南瑗双手捧着,小口地喝完。
  杜聿霖见她的神色缓和了许多,这才道:“好点了吗?那咱们开始吧!”
  沈南瑗下意识问:“什么?”
  就只见许副官推着一个五花大绑的人,从外头进来了。
  那人看起来不过三十来岁,一双眼睛却十分的阴狠,像是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红着眼睛。
  他的嘴巴里塞了块布,沈南瑗只能听见他呼哧呼哧喘气的声音,其余的什么都听不清楚。
  她不解地看向杜聿霖。
  杜聿霖捏了她的手道:“钟楼上抓的。”
  沈南瑗要没记错的话,警察局和警备团的人很快就围住了钟楼,杜聿霖是什么时候将人弄出来的,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
  杜聿霖似知道她的想法,转了脸,对着那五花大绑的人冷笑:“这世上没有我想干干不成的事情。”
  那人像是不服,愤恨地扭过了脸。
  后头的许副官踹了他一脚,直接将他踹跪下了。
  才道:“少帅,什么都问不出来。”
  “是个硬骨头。”杜聿霖淡淡地说着,可一点都不像是夸人的话。
  跟着他问:“想好了,真的什么都不说?”
  那人闷哼了一声,算是作答。
  杜聿霖便摆了摆手,“办了吧!”
  “是。”
  许副官像拖一只死狗一样将人拖了下去。
  沈南瑗:“杀?”
  杜聿霖撩了撩她贴在脸颊旁的头发,道:“剩下的事情,你不用管,我就是让你瞧瞧想要杀你的人长什么样。瞧啊,就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和咱们一样……所以,瑗儿,没什么好怕的。”
  沈南瑗的后背一僵。
  杜聿霖的大手顺势就落在了她的背上,轻拍了两下,又揽住了她的肩膀,“瑗儿,你放心,有我在,我会让你死在我的后头。”
  沈南瑗咧了咧嘴,有点想哭,还有点想笑,最终扯了下嘴角,道:“你是让我给你收尸吗?”
  杜聿霖哈哈大笑了起来,“这年头,当兵的都是刀口舔血,路死路埋,沟死沟埋,我要是有瑗儿收尸,没准儿都能笑活过来!”
  沈南瑗听的这话心里十分不舒坦,她认真地道:“杜聿霖,就你这样千年的妖孽,万年的祸害,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是吗?”
  “是。”沈南瑗斩钉截铁地说。
  “那瑗儿会比长命百岁还要长命百岁。”
  不占人便宜的杜聿霖,给了沈南瑗一种可以依靠的错觉。
  至于长命百岁什么的,不过是每个人都会有的美好愿望。
  但她说他是万年的祸害这话,着实是真心的。
  而,杜聿霖也用实力演绎了自己祸害人的本事。
  无他,杜聿霖原还想再容忍几天,至少等他彻底地看清天京的局势以后,再出手。
  可是,龙家动到了他的逆鳞。
  他提前发动了。
  龙浩泽每日早上七点半会准时开车从龙公馆出来,路上会过三条街,经过两个设有红绿灯的路口,才能到他耀天银行。
  因着龙浩康的事情在前,龙浩泽出行的队伍很是浩大,前头有一辆汽车开道,后头还有一辆汽车殿后,每个汽车上都配备了四个保镖。
  走到第一个红灯路口的时候,一辆自行车飞速地从龙浩泽的汽车前骑过,同时扔进来了一样东西。
  这是一个用布包裹着的圆咕噜的东西,龙浩泽的第一反应是炸|弹,毕竟龙浩康就是这么被炸死的。
  他奋力将那包裹扔了出去,一颗瞪着眼睛的人头,顺着马路牙子滚出去了很远。
  路过的行人,发出了惊恐的声音,就连龙浩泽自己也傻了眼睛。
  再低头一看自己的手,全部都是猩红令人作呕的血迹。
  他一阵反胃,愤恨地脱了西装,想要擦干净手掌。
  不知道打哪儿又投进来一个冒着烟的……这回真的是炸|弹了。
  仓皇间,龙浩泽选择了跳车,在保镖的掩护下,一阵狂跑,足足离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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