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是戏谑、轻蔑和嘲弄,也许真相是他看我时眼里什么都没有。
我时常猝不及防地开始思念他。
真是倒霉透顶。有那么多人遇上一段情缘,我却只遇到一段孽缘。
其实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留了我两百年。
在楚家吃了大餐后司机送我回寝室,我叫他在路口停下,自己慢悠悠逛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用了多个老梗:)
不知道有没有写出来那种感觉啊,就是悲伤又平静吧。
一切的感情其实都很稀薄了,但就像把感情无数次分成二分之一,剩下的无限小,但大于零。
感情这东西跟面包渣很像对不对?你捏碎它,捏得最碎,反而是挤出空气后最坚实的那一部分,存在并且永恒。
作者其实在试图诠释一种很虚幻的心境。
又模糊,又清醒。
所谓太上忘情。
第9章
一回寝室我就收到很大一笔转账,比上次多了很多,再稍微使点手段,李衿的钱能很快凑齐。
我不太能理解赵漫沙打的什么主意,好像我们也只是说了几句话,多是她长吁短叹小儿子怎么怎么样,也看不出多少悲伤。还有楚博雅古怪的行为,不仅不阻止,放任赵漫沙三天两头给我打电话不说,每次打完电话都额外再打一笔钱,不多,但架不住次数频繁啊。
弄得李衿一个劲儿问我是不是找了男朋友,男朋友还特有钱。
她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的惶恐,我是说,她是个很不在乎男女关系的人,也觉得我不在乎。她好像很害怕我为了帮她把自己折腾进去,但那种害怕不是冲着我遇人不淑来的担忧,是那种……害怕死亡的害怕。
我有点儿好奇在她眼里我是个什么形象,我曾经有过什么未来,不过看她惨白着脸担惊受怕也挺有意思。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受到实质性的伤害,这就够了,我并不需要知道太多。
但对赵漫沙,我多少也有点儿看出门道。在她的眼里,似乎她的儿子还没有死,只是闹了脾气,离家出走。
与我无关。然而回报的薪酬着实不菲,我还是打起精神,尽职尽责地充当陪聊。
从她的口中,我也渐渐拼凑出一个阴郁却温和、安静却聪慧的好儿子形象。在她的口里,楚博艺不抽烟、不喝酒、不乱来,自己努力考上最好的医学院(就在我学校隔壁),年年都是年级第一。其间也不乏有对儿子不肯继承家业的抱怨,但总体而言,她是很为儿子自豪的。
一个母亲固然会对心目中的儿子有所美化,但我清楚,她并不是在粉饰太平。
楚博艺是个很不错的人,我知道。我也知道杀徐晶晶这件事,恐怕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坏事。
我更知道,很大的可能是,在他杀死徐晶晶之后,怨气得到宣泄,愧疚使他和母亲重归于好,他会成长为一个有良心且不惧强权的好医生;说不准夜夜梦回见到了徐晶晶,这份沉甸甸的愧疚会促使这个好人不断施予善行,不知会有多少人因此重获新生。
多有意思,这奇诡的命运,这奇诡的人性。
一个犯过错的好人,总会发奋和成长。
只是死掉一个徐晶晶。
老实讲,他要是另选一个人,我压根儿不会干涉。在我眼里,他找一个人替代母亲杀死,是很荒唐的——但我已经很明白,很多听起来“谬妄”的事情,也就那样,总就是发生了,没人能管得来。
偏偏是徐晶晶。
我讲过了,别人对我好,我都会记住。徐晶晶就对我很好,和她在一起总是很开心;这世上真正能使我开心的人不多,所以每一个我都很珍惜。
我是可以只阻拦他,但我已起了杀心,而杀心一起,我必是要杀人的。
接近期末,图书馆坐满了临时抱佛脚的同学,走在路上都能看见戴着耳机背单词的人,平时旷课的也不旷课了,最后几节课认真程度直逼当年高考。李衿老老实实回来拉关系,水杏借了同专业学霸的笔记,徐晶晶倒是保持着平时的步调,可她平时就很努力,现在也不过是显得不怎么突出罢了。
在这种全民学习的热潮里,我的闲适便格外的遭人恨。
刚好李衿为我捡到的猫狗一一找到了收养者,我拿着她给的见面地址,带着对方看上的那一只过去,这么跑了几趟,手里就只剩下了三只小奶猫。
这三只小猫虽然不是名贵品种,却着实漂亮极了。三只都是白色的小猫,粉色的鼻头,小耳朵,瓜子脸,圆滚滚的身子。巧就巧在三只小猫一只有黑色的尾巴,一只有黑色的耳朵,一只有黑色的四爪,生得太好看,三只呆在一起的时候真是让人心都软了。
所以想要的人也多,甚至有人急哄哄地愿意出高价买。
我选了出价最高的那个,理由也很实在,倒不是贪钱,毕竟三只小家猫,再怎么高价也不过千来块,但愿意出高价的人,肯定是真心喜欢,而且经济实力比较高。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个年轻女人,报了个地址说是买来做礼物的,请我见了面详谈。
是个街心公园,我在约定时间前早早到了,把三只小猫放到草地上,看着他们一点儿也不拘束地跑来跑去,东嗅嗅西探探,用前爪拨弄小石块儿。
里面人不多,我照看着小猫,和旁边手里把玩着两个健身球打拳的老爷子搭话:“爷爷身体好啊,这么早就来锻炼?”
他温柔地——脸上没什么表情,但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温柔,很爱惜的——说:“嗯,闲来没事,出来活动。”
他一头花白发梳成大背头,戴着金属细框眼镜,身材高瘦,穿了一身白,气质卓然,清癯萧疏,秀拔玉立。他镜片后的眼睛神风俊朗,清澈得像个孩子。
……我回来之后遇见的最苏的居然是这个老爷子。
他眼角的褶子里全是风流啊!这样的早年那种一心求学满腹学识的教授风范!我已经拜倒在老爷子的白裤下了,谁也拦不住我搭讪!
我正绞尽脑汁想要继续下去,老爷子却主动说话了:“这是你养的猫?看着还很小。”
“才三个月大,马上就不是我的猫。”我说,“我没法养的,宿舍里不能养宠物,这次是带出来给收养的人看看。”
三只小猫就在我身边玩闹,我一个个抱过来,搂到怀里,三个小家伙挤挤挨挨地在我怀里扭动,支起身体探过来,爪子踩着我的肩膀,在我脖子上嗅来嗅去,舔我的脸。
老爷子温柔地看着我们,露出笑来:“它们很喜欢你。”他仿佛无意识地伸了一下手,又很快克制住了,“它们未必会更喜欢新主人。”
“可是我没有地方养。”这句话不全是真的,但养在宠物店,肯定没有主人照顾妥帖,“我也没什么时间管着。”
我忽然问他:“老爷子,就是您要收养它对吗?”
他微笑起来,笑得人心都醉了:“看到它们的照片,夸了几句,我女儿就上了心,想买来陪陪我……”然而他的笑里又带上了心碎的落寞,“真是麻烦你了。”
“您不想要么?”我说,“它们很乖,也不淘气,很好照顾的。”
“不是麻烦,”他轻轻说,“我养过一条大狗,最近刚去世了。”
“啊!原来是这样。”我很吃惊的样子,“那可真是太让人难过了。”
“没关系。”老爷子温柔地说,“我起初是很伤心,后来老是觉得他还在我身边跟着我,屋子里有响动,他的玩具满地都是,回到家锁门的时候都能感觉到他从门缝里挤进来,蹭过我的腿……大概就是因为我说起这个,你阿姨才觉得我需要新的猫儿狗儿陪着吧。”
“您的感觉肯定没错。”我很是笃定的,“狗是不会随便离开主人的,他现在也一定在你身边。”
我终于能光明正大地往老爷子身侧看了一眼,在他的左手边蹲坐着黑色的拉布拉多,年轻体壮,油光水滑,可能是听出主人宠爱的责怪,大耳朵贴在脸颊上,垂着头可怜兮兮的样子。见我看他,他响亮地“汪”了一声打招呼。
宠物死后滞留在主人身边是很常见,但也很少有这么凝实的灵魂。真是可惜了,要不是末法时代,他很有一番机缘。
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只是留在主人身边吧?
元帅一咕噜站起,讨好地绕着老爷子打转,然后跑到我面前拼命摇尾巴。老爷子看不见,可他若有所感,露出一个笑来。
“请您把它们都带回去吧,”我说,“他一定会很高兴有新的伙伴陪着您的。”
第10章
我把三只小猫都送给了老爷子,他一定会照顾好它们,就像他照顾元帅一样。
老爷子姓宋,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互加了微信,宋老还挺时髦的,常常发些小猫的图片,我都一一认真看了,不留言,只点赞。萍水相逢的交情,也就这么散了,再没什么联系。
期末考试的时间有早有晚,早考完的学生大多离开了校园,徐晶晶和水杏都走了,李衿晚上倒是还回来住,白天就没了人影。宿舍楼空荡荡的,白天还好,夜里像一座空城。
我无法评判自己现在的生活,绝对不坏,似乎也说不上好。
失去了那种随心所欲到善恶没什么区别的环境,这样的有秩序的、平静的、美好的世界,固然辽阔和美丽,但也确实缺少我所习惯的、残酷的、混乱的并且让人心底发寒的起伏。
我爱这个世界,我的初衷从未改变。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要我活着还有一日,那颗被杀戮锤炼的心就不会停止躁动。
而我并无抗拒。
或者换句话说,我的抗拒是极其轻微的,只有一丝,就像用蛛丝吊起了刀,不知过多久掉下来——但毫无疑问,这把刀一定会掉下来。
我担心吗?我害怕吗?坦白说,并不。
我竭力不去想这一点,但事实就摆在我面前,我已经不再把死亡当回事了。
我很抱歉。对你来说,死亡意味着分离和痛苦,那是因为他们就活在你身边,他们的人生和你的人生某部分镶嵌在一起,以至于他们对你来说不可或缺。但是我不,对我来说他们的人生短暂得像是匆匆一瞥,他们死去于我而言也不是分离——他们会化成混沌一团,逸散在天地,开始下一场轮回。
“死亡”是什么?根本就没有真正的“死亡”。这世间的一切都会长存,只是存在的方式不会一样。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哪里有什么“仁”和“不仁”?这只不过是所处的位置不同,所以理解也不同。换成直白一点的说法,用一个妖怪的死换取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乃至于一万个人、十万个人活,是“仁”还是“不仁”?
在这个问题面前,人是一种看法,妖怪是一种看法,天道没有看法——根本和“仁”无关。
何必把话说的太直白?所谓道德伦常,所谓法律人性,用来约束的都只是普罗大众,在顶端的阶层面前都不值一提;只有大数量的事件,大多数的利益,才能让他们堪堪入眼。
死亡……死亡也一样。
只要我不丧病到折腾出人族灭亡,天道才不管我。我要是实在熬不住了,主动弄死个千八百人,天道爸爸说不定还帮我打掩护,躲过本地修士的探查。
但我不能这么做。
我不是为了大开杀戒回来的。
……啊啊啊可是这样的日常真的超级无聊啊。我在修真界无聊了,也会抽空悄悄跑到凡间的国家住个几年,东游西荡阿,别提多有意思了。可是在这里呢?全国上下基本也没什么差别,至少不会像那个世界一样,不同地区之间有着巨大的差异。
我也不太想出国。学渣,英语不好。当然现在好了,可是我好不容易回来干嘛吃饱了撑的跑去国外?
这周学校里基本空了,零零碎碎有几个留校的,也基本成天在学校里。外面烈日炎炎,马路上也没几个人,我贴着墙角阴凉地走着,也没什么目的地,就瞎走。
一辆蓝色的车开过我身边时缓缓减速,停下了,降下车窗。
“英英!”李衿把墨镜推到头顶,满脸心疼,“你怎么大太阳底下走呢?”
长直发,裸妆,细描的唇线,粉嫩的口红,仔细修剪过的眉毛,天生的长眼睫,再加上露出锁骨和肩颈的薄荷绿一字肩裙,看上去真是天真清纯,漂亮得仿佛毫无矫饰。
我端详了她一会儿,不得不承认,绿茶风太适合她了。大概是因为她确实就是那种擅长装无辜、扮可怜、祸水东引,做什么事都出于某种目的的人?要是她还胡乱伤及无辜,在我们寝室恐怕待不下去。
“昨天仇杀的一土豪论坛上挂我说我开外挂,管理员封了我的号。”我说,“至于吗?不就守了一天尸?晒晒太阳冷静一下,准备再开几个号杀他。”
“什么仇什么怨啊?”开车的人嚷嚷了,“土豪怎么了?招你惹你了?”
我看他一眼,“嘴贱。”
“英英,上来吧,我们送你。”李衿赶紧说,头也不回地给了旁边的人一倒肘,“这是我男朋友,齐颖峰。”
我不想回去好么。
我看看他们,主要是看李衿她亲口说的男朋友。挺年轻一个公子哥,满脸天不怕地不怕的玩世不恭,长得还有点儿小帅。
我问他:“你带钱了吗?”
“你不是仇富吗?有钱人的车都不坐。”他阴阳怪气,“我有钱,关仇我的人什么事?”
“给我一百块。不要新钱。”
他扭头对李衿说:“你这朋友哪里是有点奇怪啊,她是个神经病吧?仇富严重得连新钱都不要?有病早点治……”
李衿在我看不到的方向狠狠拧了他一把,咬牙冲我笑着,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少啰嗦,快拿钱。”
齐颖峰瞪了我一眼,然后不情不愿地摸出皮夹,选了最旧的一张一百块出来。李衿笑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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