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心事吗?”
百雨人抹了把脸,已露出了他的真面目,月光下那张雪白的脸孔几乎要反光,青色的筋落红色的血丝在皮肤下若隐若现。
谢谨对这张脸已经很习惯了,看久了还觉得挺好看的,她毫无心理压力地继续吃点心,“怎么了,什么事那么慎重?”
“谢谨,你无情吗?”百雨人严肃地说道。
“噗,”谢谨差点把点心喷出来,好不容易才把点心咽下去,见百雨人还是严肃地盯着他,只能正色问道:“为何这样问我?”
“刀谱我研究了许久,若非绝情,绝不可能练成。”
原来是这样,这个刀客爱好者跑去研究无情刀谱了,的确,非绝情绝义之人是不可能练成无情刀的,但她不是人呀,她是由结合了原主记忆性情的混沌意识,哪是常理能解释的。
“无情刀练成之后便可随心所欲,”谢谨挑着合理的方式说明,“所以我现在也算不得无情。”
百雨人道:“那你喜欢我吗?”
谢谨瞪大眼睛,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考虑到百雨人在某方面的天真单纯,她小心翼翼地说:“我喜欢你呀,我们不是说做一辈子的朋友。”
百雨人黑了脸,转头跳下屋顶跑了,留谢谨一个人在夜色中凌乱,这个怪人,难道情窦初开了?
情窦初开的百雨人十分别扭,除了瘸子戈达尔之外又没人可以倾诉,可戈达尔在谈情说爱方面的理解力远没有在阴谋诡计上强,对着他说是对牛弹琴,于是百雨人天天在地牢里抓着痛不欲生的明渊叨叨。
“我已知道我喜欢她了,可她好像不懂什么叫喜欢,是不是她年纪太小了?”
“你喜欢谢重山,为什么要写信跟他说他儿子死了呢,你太坏了,你这样不叫喜欢。”
“我喜欢她,我就对她很好。”
“不过谢重山只喜欢他妻子。”
“他妻子是不是你抓走的?你别不承认,我都查到了。”
“你本想杀了她,却发现她已有了身孕,去母留子,故意折磨那个孩子,见他长得与谢重山几分相似,后来才留下他吧。”
“你这样做,留下了什么?英雄庄也没了。”
“我不能告诉谢谨,她若知道管宁是她师傅的骨肉,定会自责的,不过错不在她,都在你。”
“要是谢谨不喜欢我,那我就算了。”
“我不像你,像你这样死了也见不到谢重山。”
“我小时候身子也不好,你放心,我那点内力至少能保你十年。”
“疼是挺疼的,疼着疼着就习惯了,等你疼习惯了,我再替你把内力抽出来重新打进去,到时候你就会更疼了。”
听着百雨人絮絮叨叨了一大堆,明渊仍是一副无甚反应的样子,只有在听到管宁的名字时,颤抖的背脊透露出几分心绪。
拍拍袍子上的灰,百雨人满足了倾诉欲,一身轻松地离开了。
百雨人在这方面的思想觉醒得晚,但他毕竟十分聪慧,所以非常快地就领悟了精髓,直接从情窦初开单方面跨入了热恋,然后又迅速地单方面进入了失恋。
毕竟谢谨只把他当朋友。
而且像他长得这样古怪,不喜欢他也实属当然,毕竟她长得那样美。
于是,一品楼的属下们就整天看着低气压但仍然无所事事的楼主这里踢翻一盆花,那里拍倒一棵树。
孔一冒着被谢谨揍的危险,在院子里求她,“谢姑娘,求你收了楼主吧,再这样下去,我怕他把一品楼拆了。”拆了一品楼之后,拆无可拆,就轮到拆他们的骨头了!
谢谨看着他们诚惶诚恐的样子真是不能理解,百雨人是有些怪,有时很深沉,有时又像个孩子,可他脾气不坏啊,怎么都把他当魔头似的。
其实谢谨也想找百雨人,可百雨人很自觉地已开始躲她了。
蹲在树上看着谢谨与孔一说话,百雨人心里酸酸的,苦苦的,又想去折腾明渊了。
谢谨抬头叫道:“百雨人,你下来!”这三年来,她的功夫长进了不少,有时百雨人不刻意隐藏的话,她也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听了她的话,孔一立刻闪人,倒是百雨人磨磨蹭蹭了好久才从树上跃下。
“找我什么事?”百雨人表面看着很镇定,其实内心非常忸怩,总觉得看到谢谨有些不好意思。
谢谨看他像个孩子似的,叹了口气,“百雨人,你真的喜欢我吗?”
百雨人不说话,若是他现在脸上没有易容,恐怕那张雪白的脸已变得通红了,双手背在后面紧握着角力。
“你过来。”谢谨招他,百雨人微微往前挪动了一小步。
看他扭捏的样子,像个小孩子似的,谢谨失笑,“你若过来让我拍一下你的头,我便认真考虑你的想法。”
百雨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谢谨,什么!这么简单吗?
马上弯下过分高大的身子,凑到谢谨的手边,来,拍我。
这次,先离开的是百雨人,他的身体已残破到银针大法也救不了,弥留之际,那张雪白的脸上平静如水,“夫人,我骗了你。”
“什么?”谢谨轻轻握住他的手,爱怜地看着他。
“其实,我的头发也是白的,我怕你嫌我看起来老,没告诉过你。”百雨人腼腆地笑了一下,一如谢谨心目中那个单纯的天下第一人。
你呀,我都知道的,谢谨笑着拍拍他的头,俯身靠在他的脸边,此生能报仇雪恨,得偿所愿,还有幸与你共白头。
真好。
混沌抽离谢谨身体时,沾上了极重的杀气,让它几乎凝不成团了,不行,它要找一个极贵之人来压住吸收到的杀气,否则,杀气太重,堕入炼狱,难以重返人间,它还没有自己的身体呢,只能借用别人的身体来体验人间,还得受到原主性情记忆的约束,这样没意思,它要快快吸收够足够的生气,凝聚自己的肉身。
第50章 天子1
炮灰中大多是命格缺陷之人; 难有极贵之命,不过这个魏清的命倒确实贵重到了极点,就是有点短。
说实话; 混沌意识对魏清这个炮灰实在太无语了。
它遇到过许多经历凄惨; 无辜可怜的炮灰,在天命之子或天命之女的光环下,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只能获得一个悲惨的结局。
可魏清完全是自己把自己给炮灰了!
她是活活被自己给作死的。
魏氏王朝,绵延百年; 繁荣昌盛; 可是皇帝专情; 子嗣艰难,三代单传,一直传到魏清这儿,好了,完犊子了; 她是个女子; 被哭哭啼啼再无法生育的皇后硬着头皮扮成男子。
皇后把她推上太子之位后; 就安心地撒手人寰了; 给她留下几个年迈的老嬷嬷帮她一同隐瞒女子的身份,她没法子,只好整天战战兢兢地装男人。
母后啊母后,您走得倒是干净痛快,让女儿……啊不; 让儿臣我可如何是好啊!
幸而她的父皇眼神大约也不是很好使,十几年来,愣是没看出来他唯一的皇儿其实是女儿身,临终之际还拉着她的手,要她好好延续魏氏王朝,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太子,安心地去找自己的皇后了。
父皇啊父皇,你为什么这么痴情,这十几年都不给我搞出个皇弟啊!
登基大典前夜,魏清生无可恋地躺在龙床上,两眼放空,摸着两腿间那个软趴趴的假物件儿,愁得都快哭了,这马上就要登基了,马上就要做皇帝了,做了皇帝,最大的义务是什么?
播种!生孩子!
可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她当太子的时候,朝中有好几位重臣跟她关系很好,没事就关心她,拉着她对她嘘寒问暖,唠家常,关心的不是她的学业,也不是她的政绩,就关心她什么时候能整出个小皇孙。
魏清真的很想说:孤、有心无力!
现在真的要坐上皇位了,她已经能预想到以后的日子了。
到时候她一上朝,几位重臣拿着折子,一排排整齐地在地上哐哐磕头,“臣有本奏,敢问皇上什么时候让后宫的几位娘娘肚皮能圆起来?”
朕给她们多吃点,让她们肚皮圆起来算不算?
魏清越想越焦虑,一焦虑她就特别想吃东西,身为准皇帝,她半夜叫一大桌宴席也是很合理的,但谁让她平常为了掩饰女子的身份,都低调惯了,于是也不麻烦那些宫女内侍了,自己一个人爬起来找点心吃。
母后留的几个人老死了之后,因她怕暴露自己女子的身份,所以晚上就寝之后,从来都是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不让人伺候,夜里什么事都自给自足,皇帝当得像她这样孤僻的,真不多。
吃着点心,想着明天的登基大典,魏清越想越迷茫,越吃越来劲,一不小心,就吃噎了!
大块大块的点心堵在喉咙眼里,抠也抠不出来,叫也叫不出声,这一噎,就直接把自己给噎死了……
魏清痛哭流涕,想着等到明天宫女内侍们发现她的尸首,堂堂天子,满嘴的点心渣子,再发现她身上的假物件,到时候,整个魏氏王朝的脸都要被她丢尽了!
孤真的不想这么丢人的死啊!孤家里还有王位等着孤继承呢!
若不是极贵之命难寻,混沌意识绝不会选择魏清这种丢人的宿主,但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降临到魏清的身上,与她融合,用尽全力强化她的意识,成为全新的魏清,这次,朕奉天承运,绝不轻易地狗带!
登基大典很顺利,魏清穿着威严的龙袍,靴子里让宫女缝了厚厚的鞋垫,看上去虽然没有堂堂七尺男儿,不过好歹也有六尺了吧,从背后看勉强有那么点气势,不过看她唇红齿白、色如春花的正脸,就显得很无害了。
还好先帝就是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美男子,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那么魏清身为他的独子,长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下面的朝臣们殷切期盼着,长得娘不要紧,能生就好!
结束登基大典以后,魏清回到寝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累,太累,踩了一整天的高跷,脚上磨得全是泡。
心疼地捧起自己细嫩的小脚丫,魏清叹了口气,哎,能怎么办呢,只能朕自己处理了,毕竟朕的脚丫这么可爱,一看就是个女孩子。
在大得能踢蹴鞠的寝宫里,魏清翻箱倒柜地找金疮药,找来找去,全是各色点心吃食,饭桶,真是饭桶!怪不得是噎死的!魏清暗暗唾弃原主,脚又实在疼得不行。
朕这身子竟如此细皮嫩肉的,可真是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来人哪!”魏清喊了一嗓子,屋外的内侍连忙进来行礼,“参见皇上。”
“免礼免礼,给朕悄摸儿地去太医院拿瓶金疮药回来。”
内侍睁圆了眼睛,拿金疮药?“皇上,您受伤了?”
“哪那么多废话呢?”魏清吹不了胡子只能瞪眼,“还不快去,小心朕砍了你的脑袋!”
内侍屁滚尿流地就去太医院了。
魏清抱着脚丫子躺在床上,感觉做皇帝也挺不错的,吓吓那些小内侍也挺好玩的。
被威胁砍脑袋的内侍办事儿很快,片刻就把金疮药取来了,抖着身子将药双手奉上。
心中暗想:这太子登基前是以宽和温顺闻名宫内外的,怎么登基后,隐隐约约有些暴君的倾向呢?莫不是现在才露出了真面目?
“暴君”魏清捧着金疮药左右为难,这药是直接洒呢,还是怎么着,试探性地洒了点金疮药在脚上,没什么感觉,直接往脚上厚厚地涂了一层,还有点辣。
早上,魏清是疼醒的,脚上又麻又痒,起来一看,上面的水泡个个红得发亮长势喜人。
“来人哪,给朕宣太医!”魏清一声惨叫。
太医王宁昆昨夜值勤,半夜被皇帝内侍叫醒,要去了一瓶大内秘制的金疮药,白天还未来得及回府沐浴休息,就被宫中禁卫押到皇帝寝宫问罪。
他一头雾水地跪在龙床前,新登基的皇帝在帷幔后细细地出声问他:“你就是昨夜给福安金疮药的太医?”
“是臣给的。”
“怎么朕用了你的金疮药,脚上又痒又麻?”魏清气道。
王宁昆很奇异地从这位新帝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委屈的意思,他小心翼翼地回复:“皇上,可否让臣看看您的脚?”
魏清很纠结,给看还是不给看?
作为女子,脚若被看了,按规矩可是要下嫁的,作为皇帝,朕的御足岂是随便能被闲杂人等瞎看的!
良久,王宁昆才见到明黄色的帷幔中迟疑地伸出了一排小巧的脚趾,就露出了那么一点儿,像雨后林子里钻出来的笋尖儿,“就这么看吧。”
……
无法,王宁昆只能要求上前查探,魏清准了。
一靠近,王宁昆便看到雪白如玉的大脚趾旁一颗红豆一般鲜艳欲滴的水泡,格外显眼,惨不忍睹,上面还有些金疮药的粉屑,王宁昆心情复杂地说:“敢问皇上是否没将水泡挑破便上药了?”
“啊。”魏清惊讶地说道,“还要挑破吗?”
王宁昆坚持要帮魏清挑脚上的水泡,而魏清坚持不同意王宁昆来,给你看了脚趾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想碰朕的脚,你敢碰朕,朕就砍了你的脑袋!
作为宗朝最有操守的太医之一,王宁昆宁愿被砍脑袋,都不愿看到皇上对自己的脚乱来。
正在两人僵持不下时,门口内侍前来通报,“启禀皇上,司空大人殿外求见。”
司空大人?傅斯敏,原主的忠实拥护者之一,好基友啊!
不管谁来求见,只要能来解她的围的都是好人,“快宣快宣,”魏清躲在床幔后面喝道,“王太医,司空大人来了,你还不快走!”
王宁昆哭笑不得,皇上已是九五之尊了,怎么还拿司空大人来吓唬人。
“皇上,还是让臣来处理您脚上的伤吧,您是万金之躯,怎么能自己胡来呢?万一伤口处理不好,可是会发热的。”王宁昆苦口婆心地劝道。
魏清就是躲在后面不出来,这么多理由就是想碰朕的小脚丫,真是居心叵测色胆包天。
“王太医说得不错,”傅斯敏大步流星地进来,优雅拜礼,“皇上应当保重龙体才是。”他与新皇自小青梅竹马地长大,所以在宫中相对自在许多,没那么多规矩。
“傅大人,朕当然保重自己的龙体了,所以朕自己小心地处理,王太医却非要以死相逼,要让他来处理,现在你也逼朕,朕还有做皇帝的尊严吗?”魏清仍躲在床幔后面不肯出来。
明明是皇上说要砍了他的脑袋,怎么成了他以死相逼了,王宁昆值了一夜的勤,一大早被凶神恶煞的禁卫押来问罪,现在又天降一口大锅,真是被打击得摇摇欲坠了。
傅斯敏被魏清一句“你也逼朕,朕还有做皇帝的尊严吗?”惊到,他是保皇派出身,整个家族都是天子宠臣,百年来忠心不二,从未受过天子这样的质疑。
是他僭越了,仗着自己与魏清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过于放肆了,可他对魏清的心忠贞不二,不能受到玷污。
他立刻双膝跪地叩首,“皇上的龙体不止是皇上一人的,您是天子,您的龙体康健与否,关乎到百姓福祉天下苍生,若臣忠言让皇上感到不悦,臣愿死谏以明志。”
不就是要看朕的小脚丫吗?!用得着一个两个吵着闹着要寻死吗?
魏清撇嘴,“好了好了,你们别死谏了,朕让你们弄还不成吗?”
魏清委委屈屈地抱着脚丫子从床中出来,朕可还是黄花闺女呢,一个两个地非要看,不给看就寻死,有这么当忠臣的吗?
不过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傅斯敏倒真是个值得信赖的好友,长得也俊得很,站在他身边,不至于显得她帅(娘)得太过分,对与好友的建议,她还是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