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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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秀- 第2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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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盏茶吃完,就见师风从后面溜溜达达地走上前,在红尘对面落座。

    红尘一笑,“原来是师公子。”

    师风叹气。

    “按说我是真不应该冒失地过来找郡主。”

    身份上实在尴尬。

    他怎么说也是夏家的人,可人家郡主,那是摆明了不喜欢夏家,偏偏真要说起来,郡主又是夏家嫡亲的小姐。

    “师公子有话,还请直说。”

    红尘却不觉得哪里尴尬,就算来的是别的夏家人,她也能客客气气的。

    说起来,夏家除了一个假小姐夏蝉,没人真对不起她,便是袖手旁观又如何?这个世上,至亲之间尔虞我诈多了去了,夏家好歹没有何况坑骗她什么,虽然冷漠,却还给了她教育,给了她一个夏家小姐应有的一切待遇。

    眼前的又是师风,师风当年也对她很是敬重,并无轻慢之处。

    师风想了想,低声道:“刚才看到郡主的能力,我是佩服之至,早前还听说您施展妙手,救了皇后娘娘,所以才想向您求助。”

    “请说。”

    红尘挑眉,觉得这要求可能会很有难度,竟然说到皇后那件事儿去,怕不是一般的问题。

    师风犹豫了片刻,轻轻吐出口气,低声道:“上个月我在外游历,途经一个小村子,看到有人在家中摆放冥器,蓄养鬼魂,而且那鬼魂明显吸食人的阳气,几乎快成气候,我一怒之下就动了杀机,毁了那冥器,伤了那魂魄,后来才知道,原是有人娶了鬼妻在家,被伤的那个魂魄,正是一个术士的妻子。”

    他叹了口气,“那术士的手段极高,他满心愤怒,奈何不了我,便找当地百姓的麻烦,一时间怨声载道,我这……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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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三章 鬼魅

    红尘:“……”

    什么叫不知该如何是好。

    师风确实不是灵师,对付这等鬼魅之物上,他还差点儿劲儿,可对付一个养个鬼魂还得靠冥器的普通术士,硬拼便是。

    大部分术士的本事都在于暗处,一旦曝光,可抵不过武林高手的一刀一剑。

    师风的功夫绝对不差,红尘记得当年这人纵横永安城,硬生生让夏家拔高一个层次,那等威风八面,连朝廷显贵都对他十分忌惮。没错,就是忌惮这两个字。

    当年的师风,可不是现在这般斯文。

    “师公子什么意思?”

    总不至于说,让她去帮忙宰了人家那位术士吧,她只是个柔软的小姑娘,可不会随便大动干戈。

    “咳咳。”

    师风也有点儿不好意思,深吸了口气,“想借命线一用,哪怕只有一点儿也够了。”

    他在宫里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在遇到红尘之前,他从不相信世上真有什么命线。

    这东西的传说,他到是隐约听过,可一听就是骗人玩的,但皇宫里那些人言之凿凿,皇后的病情,那是所有御医们都亲自诊断过,都说没救了,偏偏现在娘娘又恢复如常,说不得命线确实存在。

    红尘愣了下,“你说说干什么用……我到觉得,也许你想要的不是命线,而是龙蜒草吧。”

    既然是伤了鬼魂,还是用龙蜒草的可能性大一些。

    要真是想要这东西。那就简单多了。

    在几年前,她想过鬼门关那也要使歪招,弄点儿美食糊弄糊弄幽魂,下去时也是胆战心惊,可现在不一样,她如今下个地府,开个鬼门,虽不说比吃饭容易,却也难不到哪儿去。

    龙蜒草在世间是天材异宝,寻找不易。在鬼门关之内。虽非野草,却也不是什么珍稀材料。

    师风根本就是个二把刀,他吭吭哧哧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红尘皱着眉头听:“你的意思。希望那个术士能延长寿命。哪怕再被鬼魂吸食阳气。也不至于早死,最好能不被阴气侵蚀,活得更长久些?”

    师风连忙点头。

    “那你直接让那鬼魂不用吸食阳气。不会伤人不是更好?”

    师风:“……能做到?”

    “你出门右转,左手第三间店进去,管老板要两个地字号玉符,拿回去给那个女鬼住就行。”

    现在一般配娶鬼妻,都是结阴婚,目的是为了让人在地下有伴儿,不过阳世男子想去鬼魂结亲,也不是不可能,只要阴魂得到上面阎王的允许,阳世男子也不惧怕会沾染鬼气,自然能成。

    上辈子她偶尔听闻,很多年前,大周甚至有一个村子,里面百分之十的人都娶鬼妻,还都成了,一时间到成了世人皆知的**,既然这般兴盛,自然有很多的法子能办成。

    要是娶个女鬼为妻,男人就要折寿一大截,估计也没哪个男人有这份闲情雅致。

    就算鬼妻之事不是办不成,那也是相对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想留下自己已经死去的妻子,几乎难如登天,当然,师风说的这个故事不一样,这是已经娶成了,只是养鬼的法子有点儿问题而已,好解决!

    师风被迷迷糊糊地打发走,红尘也有些疲惫,很快就上车回去。

    天色还没有黑,外头就送来一封信,还是林旭送来的信件,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有点儿奇怪。

    这简直是一封情书。

    林旭在里面赞美红尘的一切,说她可爱,说她美丽,说她的魅力比曼陀罗还要大,还倾诉了很多话,说红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让他觉得很心动的女孩子,是他这么多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想要细细收藏的女孩儿。

    里面充斥了许许多多,颠三倒四,却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红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仔细品味,不光自己读,还把罗娘和小严叫到屋里,关闭门窗,挡去所有的遮掩,大家一起读。

    没一会儿罗娘就脸上通红。

    小严都恨不得钻到墙缝里去,红尘皱了皱眉,让人拿了水盆,蜡烛,把那些信纸用水汽熏一熏,又拿蜡烛烤一烤,结果还是没发现什么猫腻。

    红尘顿了顿,把东西搁在一个樟木盒子里,塞到床底下。

    她是不相信林旭写给她的真的只是一封情书,这想必是很要紧的东西,她还是保管严实一点儿更妥当。

    “罗娘,我新想出两道菜,你等明天送去给王半仙,让他也尝一尝味道,看看能不能改进。”

    罗娘低声应下。

    红尘还真亲自去厨房,指挥厨娘做了两道菜,一道菜‘佛跳墙’,这可是极复杂的菜,从晚上就开始准备材料,好多大厨一起动手,到第二日傍晚才出了锅。

    用坛子密封着,众人闻不见味,可只看自家郡主笑眯眯的模样,也知道必然味道极佳,想一想便口水横流。

    第二道菜就稍稍简单些,脆皮烤肉,主要是腌制用的调料和火候需要小心掌握。

    两道菜做出来,红尘她们先尝了尝,味道鲜美至极。

    这一家子吃得美,个个嘴上抹油。

    外头不远处树上,忽然就传出细微的咕咕声。

    树叶一晃,就有人瞪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瞪了那个肚子轰鸣的男子一眼。

    那人一翻身,捂住肚子,使劲挤了挤眼——两天没正经吃饭了!

    真香啊!

    一股子一股子的香味扑鼻而来,那滋味好得让人蠢蠢欲动。

    不多时,便见一个年纪虽然不算特别小,却特别有风情。长得还很漂亮的女子,提着食盒,登上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有个黑影出溜下去,没多长时间就返回,做了个安全的手势——去给王骗子送菜去了。

    其中一个探子眼中露出几分不屑,王半仙在他们眼中,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为运气好,结交了荣安郡主。这才忽然发达起来。可他表现得再好,该知道的人也知道,这就是个骗子,没有能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既然是给他送东西。那可没多少人会当回事儿!

    不过。探子还是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道:“查过,只有菜。”

    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里头还是灯火通明,各种香气弥漫,还有酒香。

    风哗啦啦地吹。

    探子们啃毫无味道的干饼,满脸羡慕。

    说起来这一家也奇怪,似乎隔三差五地就要吃一顿大餐,连下人们一块儿吃,那些肉啊,油啊什么的,从来就不少,昨天还听厨娘抱怨,说主人家吃得油腻了,想吃野菜换换口味,街上都不见卖的,还得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方便。

    野菜?

    那种粗糙到拉嗓子眼儿的东西能和肉比?

    显然王半仙也觉得饭菜好吃,趁着夜色匆匆而来,手里还拎着好酒,还有几个坛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一晚上都很热闹。

    第二天一早,红尘却坐车和王半仙一起出门去,那些煎熬了一夜的探子们,顿时精神紧绷,不断互相使眼色,又有人悄默声地追去探问。

    红尘的郡主府防守严密至极,根本没有人能潜入,可是她再严,也只是家里严密,总不能连外面都布置许许多多的机关消息。

    这里到底是京城,她要是敢太招摇,连皇帝都会不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太过火。

    而且,有时候探听不到郡主府的消息,可以从外面着手。

    就说王半仙那儿,不要说和郡主府相比,就是和随随便便哪个大户人家比,那都是筛子一般。

    过了半日,就有一只鸽子咕噜噜地落到了树杈上,上面只写了寥寥几句话。

    可一瞬间,为首的探子就神色严肃起来——上面说的,王半仙出门做生意,红尘跟随,这到属于正常,王骗子也不是第一次向那位郡主求助。

    不过,这次郡主去的地方却离那一处要紧的地方有一点儿近,虽然也没什么,可到底需要注意一二。

    他挥挥手,很快就有一道人影飞身而去,去给自家主子报信。

    做完这一切,他便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养神,虽说现在事情起了一点儿波折,但他并没有太在意。

    荣安郡主确实是个灵师,但她也只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外人,若非她和林旭走得关系实在很是亲近,恐怕主子也不会派人盯着她。

    盯着她又有什么用,林旭那样的人,难道还会利用自己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不成?

    探子可不信,林旭是谁?那是鬼谷先生的得意高徒,是他们这等小人物,一辈子都只能仰望的人。

    王半仙的马车比不上红尘的马车舒服,这会儿坐在车里,东看看,西看看,瞧着什么都新鲜。

    “这玩意不错,结实耐用,尤其是固定卡在车上,也不怕漏出来烫到人。”

    指了指固定在车上的铜茶壶,王半仙笑道。

    红尘失笑:“行,到时候你想要什么,让他们也帮您老人家安去,现在说说,咱们这桩生意如何?”

    王半仙翻了个白眼——都是自己设的局,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他在这方面向来专业,又很认真,一本正经地道:“金鸡村最近闹狐仙,好几家的鸡窝外头都留下狐狸的脚印,公鸡不打鸣,母鸡不下蛋,还有个男人半夜去爬寡妇墙头,让狐仙给惊到,现在躺在床上起不来,我徒弟路过,觉得那东西厉害他对付不了,就送了封信给我,您也知道,像我这种微末道行,哪里敢碰什么狐仙?还是请郡主出马,那才妥当。”

    他这话到很是严肃认真。

    红尘莞尔一笑:“金鸡村离清泉村很近,不过十里路的距离。办完事我去看看有没有好泉水,真好的话,带一些回去酿酒到不错。”

    两个人一本正经打哑谜,打累了就歇歇,吃点儿点心喝点水,再翻出棋盘来下几手棋,虽在路上,日子还是过得也逍遥自在。

    外面的景况越来越不好,世道很乱,但他们的车夫是铁牛。碰上个把劫道的。红尘要是正休息中,保证连点儿大动静都听不见,就被打发走。

    快马加鞭,换马不换车。走了三日。这日到了驿站旁边。铁牛下去喂马,顺便更换一匹,刚一下去。前面就过来个容貌娇媚,只是略有些圆润的女孩子,也就十七八岁,衣着打扮十分鲜亮,头上戴着一对儿镂空雕刻,特别精致的碧玉簪,“可是荣安郡主大驾?”

    红尘一愣。

    铁牛瓮声瓮气地道:“你是谁?”

    那小姑娘笑起来,恭恭敬敬地奉上一块儿木牌子,牌子到不起眼,铁牛一看就放下心。

    红尘看了看也扬眉:“原来是林先生的人,他可还好?”

    “公子很好,只是惦记郡主,听说郡主离了京城,特意让我们来迎一迎。”

    说着,小姑娘推开车门,伸手搀扶红尘下车,“我们备好了热水,郡主怕是累得紧了,不如沐浴更衣,好生休息休息,咱们在这地方路熟,就由我做向导,给您引路如何?”

    红尘轻轻点了点头,笑道:“那就麻烦姑娘。”

    水果然足够热,驿站里还给准备了面脂,各种头油,红尘到没用这个,不过舒舒服服地洗个澡也不错。

    沐浴更衣,休息了一会儿,天色还早,大家就重新启程,那小姑娘带路,领着铁牛直奔山里,山上的路不大好走,全是小径,泥泞的很。

    红尘也不介意,稳稳当当地坐在窗边,看怪石流水,落花缤纷。

    “槐树很多啊。”

    松柏也多。

    马车晃晃悠悠地走,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铁牛就回头道:“路偏了,晚上找不到宿头。”

    红尘还没说话,那带路的小姑娘就连忙道:“放心,放心,在前面不远有个山庄,是咱们公子早年上山打猎的时候用的,虽说荒废了些日子,可歇歇脚到无妨。”

    铁牛就收了声。

    慢慢腾腾地又走了许久,天色渐渐暗淡,风也显得阴冷了许多。终于在最后一缕霞光消失时,看见了前面一排大宅子,宅子建造得很不错,既阔朗也精致。

    王半仙吐出口气:“呼,终于到了。”

    那小姑娘也是满脸歉意:“我们也有时候没过来,到不知道路这么远,还请郡主千万莫要介意。”

    “没事。”

    红尘摇摇头,驻足看了许久。

    小姑娘看了下天色,低声道:“郡主,马上要天黑了,咱们先进去收拾收拾如何?这宅子也有年头没人来过,伺候的人都没了,哎,都是小婢不周到,还请您原谅则个。”

    这都是客套话,说也没用。

    “出门在外,也不必太讲究。”红尘不以为意,由着那小姑娘特别殷勤地指路,领到她口中最好的一间房间里住下。

    王半仙和铁牛就住在旁边。

    那房间到很干净,素白的颜色,帐子是白的,墙壁也是白的,桌子上还放着几根白蜡烛。

    小姑娘替红尘铺了铺床铺,扶着她坐下:“那郡主就请休息……”

    “你也坐。”

    红尘大大方方一笑,拉着她也坐下,“住一块儿就好,也省得还要收拾屋子。”

    “啊!”

    小姑娘一愣,连忙摇头,怎么也不肯。

    红尘这会儿却装起聋子来,一把按住她,招呼了声,铁牛和王半仙便溜达进来,搬桌子,摆椅子,再准备上茶水点心,拿来牌九,又抓了一把铜钱。

    “来,来,来,咱们玩着,荒郊野岭的,睡觉也睡不好,还得提防野兽,大家都别睡了。”

    红尘一拉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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