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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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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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停下来,回头看看他是不是还在原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迎面有许多高大好看的男孩子,健康、俊朗、充满朝气和自信。那些我曾经爱过的男孩子们,我却再也不能够去爱他们了。我想我必须离开Z,我不能呆在一个人身旁太久,我可以忍耐他的贫穷却不能忍耐他日复一日无休止的劳碌。我安慰自己说,我离开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就像我进入他的视野一样毫无影响。他善良他照旧善良,他贫穷他照旧贫穷,他劳碌他照旧劳碌,这一切都不会因为我有什么改变。我是无足轻重的,正如Z对我亦是无足重轻的,他可以像一个英文字母“Z”一样排在最末的位置上。我们只是这个冷漠的城市里面挤来挤去的人群中的两个人,我们只能相遇却不能相爱,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永远不可能爱与被爱。

阳光渐渐地变得刺眼起来,我感到自己和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样。是的,一模一样,冷酷、自私和虚伪。

伤害

有一天我在路口赫然看见了覃,他骑着车子飞快地掠过。

覃没有看见我也许他是故意的,他没看见我穿着薄薄的蓝色格子站在路旁,如痴如醉地看着他飞快地掠过并且消失。

我在屋里开始不停地呕吐,吐出一堆清水。我蜷在床上,缩得小小的,企图缩入子宫,缩进无穷无尽的黑暗。我有种被强暴的感觉,我只能不停地哀求上天不要再一次伤害我。我这才明白覃的死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在潜意识里希望他死去,然后制造了一个结局来让自己相信。我以为所有的人都知道覃已经死去,于是就心安理得地活下来,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开始写小蝶,Z和红枣一系列的人物,从中肆无忌惮地伤害覃,在这无休止的伤害中获得快感。每年我都要写一篇名为蝴蝶的小说,详细记载那些女孩子如何一个一个地死去,如何一个一个地变成蝴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覃必须死去。

覃的强大力量在于,他总是对的。他代表的是一个充满理智和秩序的世界,他用他的温柔和怜悯强迫我交出了自由和自尊。覃会握着我的手,坚定而清晰地说,相信我,我会使你快乐。我不相信他,又不能不假装去相信他,而且深信不疑。他是一个小孩,而小孩是不说谎的。覃永远不知道这句话和他后来的放弃给我造成怎样的伤害,他在放弃之前并不知道自己要放弃,他自始至终都是无辜的。

覃在单位实习时用他菲薄的工资给我买巧克力。我剥开巧克力银色的锡纸后突然问:你知道我爱谁了?他说,谁?我微笑着说,不告诉你。而他突然明白了,猛地抓住我的衣襟,把巧克力拼命地往我嘴里塞。我挣扎着,呜咽着不能出声。然后他开始重重地掴我的脸,在月夜下,一下,两下,三下,四下,五下。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是五下,每一下我都没能避开。最后他从我嘴里取出那块巧克力,扬手扔了出去。

第二天清晨我找到了那块巧克力,它已经沾满了泥土。我含着泪,把巧克力全部咽了下去。

覃说得对,我是一个下贱的女人。我的下贱在于我屈辱地默认了覃对我行使的一切权利,他有权支配我,甚至有权践踏我,但我的灵魂始终站得远远的,悲伤地看着他。

我想覃是这个世上惟一爱我的人。我猜想他一定是在我十六岁那年夏天爱上我的,那时候我应该处于我一生最美丽和最单纯的时期。那时候我仍然在南方,在温暖润湿的年月中做一个简单的女孩子。那个夏天的午后我倚在窗前,蝉声上下,我听到有人慢慢地向我走来。我转身看见了覃。我惊讶、窘迫、害羞地看着他穿过黑黑的长廊,向我走来,那样从容、自信。我看不清他的脸,却知道自己的脸逐渐明朗和清晰。那一个夏日午后的开始充满了美和浪漫,和所有的十六岁女生的心情故事一样,千篇一律,落于俗套。

后来我们一起来到了北方,在同一所大学里念书。桃花开时我和覃无意中闯进了园子。山坡上开满了桃花,那么多那么多的桃花啊,足以淹没我,淹没我的唇、我的眼和我的眉,淹没我所有灿烂的梦想。我在桃花下大声地唱歌,我感到自己和那些女孩儿一般的桃花一样,无法逃避开放。这时山坡下走过一个披着长长头发的人,他衣衫褴褛,头发蓬乱,抱着一把大大的吉他。他抬头冲我微笑,我使劲挥了一下手中的桃花。

覃忽然转身问,你在干什么?

我微笑着说,没什么。

啊,覃是没有错的,有错的是我,是我一开始就彻底背叛了企图用一生爱我的人。

蝴蝶(5)

结局

蓝天,还有阳光。

小蝶从高处慢慢地坠落,白色的衣服飘呀飘起来,就这样,飘了起来。

小蝶渴望像蝴蝶一样,像那些美丽而虚伪的生物一样飘落。她想那是快乐的,快乐是一种下坠的感觉,那种从高处坠落还未及地之前那一段可以自由挥洒的时间。小蝶和众人一起,淡漠地观赏着早已存在却只能在瞬间发生的死亡。

一座高楼前。小蝶躺在地上,流了很多的血,染红了白衣。她长发遮住了脸,仿佛倦了,再也飞不起来,再也不愿看见阳光。

人群惊叫着围了上去。

人群之外,一个女孩在不远处静静地站着。我们看见她的怯寒的背影,她在人群之外茫然地看着人群。

女孩回头笑了。

她赫然就是小蝶。

士兵卢伟(1)

和士兵卢伟相遇的时候,我二十一岁,他十九岁。

他是北方人,到南方去当兵;我是南方人,到北方去念书。

早春的空气还是兀自冰凉,山上微微地开了一些零星的野花,单薄而倔强。卢伟拉着我的手,和我一起爬上山顶。他把一路上看到的花儿摘下来,交到我手中。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山下罩着雾气的湖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卢伟说我唱个歌给你听,然后就唱了。居然是首情歌。他五音不全,还带着北方口音,让我又吃惊又好笑又羞涩,也就抿了嘴忍了笑听着。现在回想起来,卢伟的那个年龄,是作诗的时候。而他的感觉来得简单和蒙昧,就好像剽窃了一首平淡无奇的流行歌。我说,这首歌我没听过,你唱个别的给我听。他却赧然,说,我只会这个。

很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车上又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这首歌原来是黄安写的:与你相逢,就像在梦中,明明知道不可以……这样的歌琅琅上口、平淡无奇。我却固执认为,是卢伟单独为我而作。

卢伟是太行山人,初中尚未毕业,虚报年龄走了后门才当的兵。在部队里他年龄小,只好先当养猪、种菜、用大锅做饭的炊事兵,后来被首长看上才当了小车兵。还被送到了党校学习文化,说是培养干部。若是复员,也不至于沦为出租车司机。卢伟心思简单,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梦。而我那时已经准备拿到两个学位,可能读研,也可能出国。卢伟喟叹,你要那么多学位干什么。我说,是啊,还不如分一个给你。

我想当律师。卢伟说。

我说好,但我知道他当不了律师。

记得初遇当晚,在屋里给好友写信,说北上途中,偶遇一男孩,相貌清俊,眼睛狭长,仿佛有光和水波样,笑起来,眼角溢出都是年轻和风情,虽说好看得让人吃惊,却也让人惴惴然,怕是太过好看,反倒不像有福之人。

现在想起来,我暗中担心卢伟,自己又何尝有福。我初遇卢伟,脸如圆盘,圆润丰满,可是也保不住多年之后的瘦和憔悴。

刚开始时,总是赖在女生宿舍传达室里等卢伟长途。八百多号人用同一个分机,响一个接一个,却都不是找我。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好不容易打了进来。他说,家里在乡下攒钱盖房子,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

我就想和他并头做了恩爱的夫妻,说,不知道你们家里会不会喜欢我。

他就说,只要我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我说,我为你专门写了一首歌,把你的名字写在里面了,叫《芦苇船》。

他说,好听吗?

我说,好听,我的朋友都说好听得很。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聊了四十分钟,我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地问:你说,我,嗯,算不算,你的呃——女朋友?

他在远远的那一头,爽快地说:当然是了。

我便高兴起来了,一心一意地织围巾,要做他的女友。

在城市的公共汽车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阳光,飞扬的尘土和喧嚣的人群,我总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卢伟。他1米78,高且瘦,空军基地最英俊的小车司机。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们理应相爱。

那一年,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卢伟。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一百五十元,对我而言,是异常昂贵。我总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

我在他的部队。他若开车去了,我就在女兵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一天四本,看得一颗心怦怦乱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公家电话给他打传呼:你阿姨让你速回。看见他回来,就高兴得一直笑。而他总要和所有人都敷衍过了,才肯过来和我说话。

我穿又宽又大的衬衫,还打着补丁,胡乱屐一双大拖鞋。

他皱着眉:像丐帮帮主。

我大喜,说,像黄蓉不好吗?

他说,我说的是洪七公。

他喜欢我散了长发穿短裙子。他喜欢坐在湖边,把脸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或者是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给我买花。我嗔道,给洪七公买花做什么。他不吭声,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时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营房。那间屋子原来是仓库,灯早就坏了。他帮我喷清香剂,把窗户关了。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子里。他看我上了床,盖好毯子,又忍不住来抱我(炫87book;còm书)。我起身迎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摩挲拥抱,难分难舍。

良久。我说,你该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转身出去,轻轻带上门。

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走廊上,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朝我年轻的心上人挥手——再怎么恋恋不舍,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

那时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规矩和禁忌,都只怕轻浮了对方,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

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如何可以长久?若是有了变故,老天并不要来问我。

士兵卢伟(2)

有一次午夜到了卢伟的城市,他没有来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姗姗来迟。

当我看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责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间是非明了:他不爱我。

驽钝如我,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说,他们见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话我。

不由得气馁和心痛:别人怎么看,对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们说,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无非是骗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声道:卢伟,我怎么会骗你?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我们不去理会他们,好不好?

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往他手里塞。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等我大学毕业,你也复员了,我不留北京了,来这里和你一起过。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你还是开车,两人一块过日子,将来结婚,好不好?

他不说话。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过来。

他低头,我冷不防地亲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着跑开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卢伟已经有了女友,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汉来看他,就看见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一边用眼睛斜看卢伟,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说俏皮话,忒轻薄。

而我已经决定不去怪他。

这个男孩笑起来,是一派的天真而温柔。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我不由得调侃,你们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这般好看的么?

他掩不住地骄矜,说,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却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爱他美貌,只是固执地相信他有不同于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会爱我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爱又如何?终于要散,要忘记。

我写卢伟,并非无端。旧式的南方女人,对感情总是慎之又慎,后来规规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说好了一生相守,家长都见过了,两方无话,只等挣了钱结婚。好不容易在心里腾出空地来容这个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舍我而去。爱与不爱,都不肯来过问于我,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想起那时追着卢伟苦苦地问:当年究竟喜欢我不。大街上华灯彩绘,人来人往,卢伟蓦然止步,反问我说,喜欢不喜欢,又能怎样?我顿然而悟:白白上了那么多年学,反不如没念过几本书的士兵卢伟来得智慧和明了。

于是舍了牵他衣襟的手,说,我走了,这次去了,断然不再回来找你。

这种说法,无聊得像时尚杂志里的故事,而卢伟卑微的身分和际遇,我粗疏的文章笔法,总是不够浓烈也不够清隽,所以无论如何,都无法赚得那一笔丰厚的稿酬了。年轻的时候终归只是年轻,能奢望换得些什么呢?卢伟只是小小插曲,带了点单薄的萧瑟,连入梦流连的资格都不够。深秋时节,穿了嫣红的高领毛衣坐在屋中,就自以为温暖,不肯去理会外面难得的阳光了。

九三年(1)

小侠:

我活了一大把年纪,第一次被人称为“女侠”,这充分肯定了我的江湖文凭,令我青史留名,好不得意!行侠仗义乃人人得以为之,小侠真是过奖了。不过如稍做改动,将“女”改为“大”,而称我为“大侠”,我想更加名副其实。至于你,就不要吹嘘你的“义气”了。君一去杳如黄鹤,令我日日凭栏,望穿秋水!

高三不好过,整个是“寂寞开无主”。老同学个个忙着考大学,都不来信了。我一个人是“凄凄惨惨戚戚”。幸亏看了一本《绿野仙踪》,真是好玩死了,里面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什么术士啦,女巫啦,矮子精、咆哮鬼、玻璃猫,方块野兽、剪纸小姐、抽烟菜刀,还有一个花里胡哨、疯疯癫癫的碎布姑娘。因为她是用各种最鲜艳的碎布拼起来的,所以稻草人一看见就爱上了她,说她是他“所见的最漂亮的人”。我也做了一个碎布娃娃,不过她好丑!

我们屋一个女生极其讨厌历史老师,昨晚我领着一堆女生躲到他的宿舍窗户下鬼哭狼嚎地唱《唐伯虎点秋香》,吵得他改不了作业,气得大叫:阿飞——别以为我不知道是你,明天早操看我点你的名!我们都乐坏了。

体育课打乒乓球,不慎踩扁,乃掷至临桌男生脚下,大呼小叫:“踩扁了,快赔!”遂白赚一球。真是高兴。雷声过,大雨来。端坐教室,屋顶雨漏不止,置一搪瓷杯子于脚下,听滴水滴答,强于听台上老师聒噪。自习则拿出梁实秋之《槐园梦忆》,封面敝旧,书中数页倒装,我的脑袋亦时正时倒,好不费劲也!

星期天上街逛去,见三位华服少年,我附耳同伴“此君子也”。未几,君子之一从我车筐里取出钱包。我转身和颜悦色地说:“那是我的眼镜。”他颇是尴尬,只好还我,还笑着搭讪:“你原来是近视的吗?”我便语重心长地说:“是啊是啊,若你拿走了,我怎么上课,怎么考试啊!”他意犹未尽,大有结拜江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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