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臣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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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臣之女-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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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朗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樱荔这种在象牙塔长大的小姑娘离开人能不能生存下去实在是个未知数,如果有一天她活不下去了,兴许真的会回头找薛无常,不过那也没什么不可理解的,他不会怪她,只要她平安,就算牺牲了他也无所谓了。

    而樱荔确实动过找薛无常的念头,天色微明时,她趴在薛家大院的墙头。

    在这个世界上,她只有薛无常和水烟这么两个亲人,只有季游这么一个朋友,季游欺骗她,她万念俱灰,根本就没办法再面对他,只有离开这一条出路。

    人在脆弱时会格外想念自己的亲人,所以她转而回到义父身边,她想念和水烟同床而眠的日子,她有很多话、有很多委屈想找个人来说一说。

    她双手一撑,整个人向上一跃立在了墙头上,她蹲踞下来,开始寻找最适当的位置往下跳,这个时候,厢房的门开了,一个男人挺着大肚子迎着晨光走了出来,他懒懒的活动筋骨,这时候便有几个小厮上前对他点头哈腰,一副听候差遣的模样,这时候,不知道其中一个小厮说错了什么,那大肚男人忽然狠狠的抬起腿踹了那个小厮一脚,那个小厮登时像个皮球一样蜷成一团滚了好远。

    那个大肚男人樱荔认识,那便是薛宅的管家老元。

    元管家真的很凶啊!下手也是真黑!被踹的小厮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樱荔没想到元管家还有这么凶残的一面,可是他对待自己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这问题不难想,他怕的不是自己,而是给自己撑腰的义父。义父是个能人,什么样的人都能制服,就连元管家这样的人在义父面前也是哈巴狗模样,也难怪外界说他能呼风唤雨。

    虽然是在夏日,但是晨风还是有些寒意的,樱荔不禁打了个哆嗦,原本紧绷的身体忽然放松了:幸好及时悬崖勒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她不能再去找义父了,从顾行之把自己从宫里偷梁换柱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回不去了。

    以义父的势力和脾气,如果他知道了顾行之的所作所为,恐怕顾行之不仅仅是前途尽毁那么简单,她不能害了顾行之,虽然他让自己伤心难过,可是她不想他把命赔给她。

    而且,她还爱他,爱比恨多一点,不,是多很多。

    以前不懂什么是爱,现在这一刻好像忽然明白了。即使被对方伤的体无完肤,可是依然盼着他一切都好。

    因为爱,所以眼里容不得沙,她可以原谅陷害过自己的娜青,可以原谅孤立过自己的冬菇,可她却无法释然她的季游欺骗她。

    她最后望了一眼薛宅的院子,“义父,对不起,永别了。”

    樱荔找了一家客栈睡了午觉,醒来后换上男装,照照镜子,对换装后的自己很满意。

    她去向店小二打听出城的事,店小二问她要去哪里,樱荔想了想,一时想不出什么地名,只好道,“去白龙峪。”

    店小二道,“公子去白龙峪作甚?难不成公子也是行商?”他上下打量樱荔,实在不觉得这么瘦弱的小子有走南闯北的本事。

    樱荔不想和他多说,只好哼哼唧唧“嗯”了一声。

    店小二指着客栈大堂的一桌人道,“看见没,那桌人是商队,也要去白龙峪的,要不我给您引见一下,你和他们搭个伙一起去吧!这一路难保遇见个马贼匪徒的,你一个人去实在不安全。”

    樱荔想拒绝,可是那店小二已经拉着她的袖子走到商队那伙人的桌前,其中一个看似领头的人很热情的欢迎樱荔的加入,樱荔鬼使神差的就成了这伙商队的一员。

    领头的男人三十出头,胡子拉碴,看起来很邋遢,十足的一个糙老爷们,大家都叫他陶哥。

    让樱荔没想到的是他竟然也是南方人,他官话说的不好,一开口就是金陵一带的方言,非老乡还真的听不懂,可樱荔偏偏能听懂,陶哥很惊喜,问她,“你也是金陵人?家住哪里?”

    樱荔道,“我在金陵长大,家住在城外。”

    陶哥对同行的人喊了一声,“真是巧了,这个小兄弟也是金陵人!”

    陶哥是家中庶子,并不被陶父看重,偶然的机会他在白龙峪发现了财路,每年都花费人力物力去组建商队去白龙峪倒茶,陶父等家中长辈思想守旧,常常指责陶哥不务正业。

    他对樱荔道,“我家里做茶叶生意,每年的这个时候都组建一支商队去白龙峪淘金,胡人的钱最好赚,你出最高的价卖最次等的茶叶,他们还当成宝贝似的哄抢。小兄弟去白龙峪倒卖什么?”

    他说的让樱荔很向往,“你真聪明,能想出这种办法赚钱,我也想学,可是我没有值得卖的东西。”

    “看你年纪这么小,能动这个心思已经不容易。”陶哥道,“发财的门路多的是,只要肯动脑筋肯吃苦,你跟着我混吧,每个月工钱至少三两银子。”

    樱荔对金钱没概念,她平日里大手大脚,三两银子实在难以触动她,可是她再一想,自己什么都不会,能赚到钱就不错了,“怎么跟你混?我什么都不会做,但是我可以学。”

    陶哥只是缺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罢了。

    他每年赚的钱都拿去置地,一分都不交给家里,因为他知道,他只要说了,他的钱就要全部上交,所以陶父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小儿子已经偷偷买了近千亩良田。

    陶父以为自己的小儿子一直在做一件劳民伤财又不讨好的事,所以他今年不再资助陶哥组建商队的费用,相比往年浩浩荡荡的二三百人,今年陶哥的商队完全是自费,只有二十余人。

    而贴身伺候陶哥的小厮染了病,陶哥中途让人把他送回家,陶哥看樱荔眉清目秀的,留下来伺候他正合适。

    一行人就这样上了路,樱荔后来就发现不对劲儿了,因为她现在做的事和以前伺候皇上没什么分别。

    而陶哥却发现了樱荔和一般小厮的分别,这个小子对金银看的很淡,每次他赏赐她的时候,她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而她对茶并不是一无所知,无需他教,她就能准确的说出茶的性状和口味,最重要的是,她能泡出最好喝的茶,且姿态优雅,光是看着就赏心悦目。

    他问樱荔,“小子,你家里是做什么的?不会也是种茶的吧?”

    樱荔之所以能懂茶,还是当年在宫里的几个月学到的皮毛,不过她不能告诉陶哥实情,所以只是道,“我乳母很懂茶,我和她学的。”

    每次提到她家里的事,她都一副不愿多说的样子,陶哥知道这年头行走在外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人家不愿意说,自己也不能勉强她,所以往后也不再多问了,只是他有了个新的爱好,喜欢看樱荔泡茶。

    他搞不懂,怎么一个小伙子泡茶的样子就那么美呢?他老婆死的早,他也懒怠续弦了,因为觉得有人管着没意思,可这不代表他对女人没兴趣了,妓院这种地方他可一点没少去,按理说,他不是该是有龙阳癖好的人。

    可他要是没有龙阳癖好,三十好几的人为什么总盯着个年轻小伙子流口水呢?

 第四十四章

    樱荔第一次发现陶哥不对劲儿是在启程的第四天。

    那天中午他们一行人在郊外的茶馆歇脚,摊主泡好了茶呈上来,陶哥喝了一口全吐了,骂了句粗话,说,“这鬼玩意儿是漱口的吧?”

    摊主脸色顿时就不好看了,京城的生意人讲究一团和气,平时就算被客人刁难通常也是用笑脸化解,可是这荒郊野外的生意人就不一定了,能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地的地方生存下去,大多都是道上混的,陶哥一句无心的话很可能就会引来祸患。

    摊主阴着脸走了,同行中有人过来指责陶哥言行不妥,陶哥道,“我就是下意识的随口一说,谁知道被他听见了,再说我说的也没错,这茶本来就难喝。”

    那人道,“三爷怎么越来越娇气了,以前出门在外也不见你嫌东嫌西。”

    陶哥这时忽然站起来,勾住樱荔的脖子把她揽在怀里,得意的一笑,“那是你没喝过荔子泡的茶,喝了她泡的茶,你这辈子都喝不下去别人泡的了!”

    樱荔对这种身体接触很是反感,当即就甩了陶哥一个耳光,陶哥的皮肤很粗糙,她这一掌打下去手比对方的脸还疼。

    陶哥和其他人登时就傻眼了,樱荔憋的满脸通红,气愤地跑走了,陶哥被打懵了,懵了之后就犯傻了,他第一反应不是为那莫名奇妙的一巴掌感到愤怒,而是撒开腿去追樱荔,害怕樱荔一时想不开。

    陶哥人高马大,没两步就追上了樱荔,他强行扳过樱荔的身子面对自己,竟然发现樱荔的眼圈红了。

    陶哥吓了一跳,当时就手足无措起来,那个大的个子就像一只笨重的大猴子,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

    樱荔气的瞪他,陶哥被她看的发毛,弱弱的来了一句,“不就抱了你一下吗?”

    男人之间动手动脚、搂搂抱抱不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吗?陶哥想不通自己犯了什么错,可是看见樱荔反应这么大,他还真觉得是自己错了,于是挠挠后脑勺,“我错了,行吗?”

    樱荔吃软不吃硬,对方一道歉,她的火就消了大半,冷静下来也觉得自己有点大题小做,先不论人家陶哥根本不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就说以前,顾行之都是不问她的意见直接亲她的,那时她也没这么生气,换了人就不一样了。

    其实都一样,不一样的是顾行之,她又有点不争气的想念顾行之了。

    “对不起,是我心情不好。”樱荔觉得很灰心,她现在压根接受不了除了和顾行之以外的任何人的身体接触,她想啊,这个毛病不改以后可怎么办啊,这辈子都嫁不了人了,二十岁就生不了孩子了。

    陶哥把脸凑过去,古铜色的皮肤上有浅浅的抓痕,“看你打的!我那个死了的婆娘都不敢这么抽我!”

    樱荔和他回去,路上问他,“陶哥的妻子去世了吗?”

    “早死啦!”陶哥语气中并无一丝悲伤,相反,樱荔还在个中感受到了轻松和欢快,她皱眉问他,“你不难过吗?”

    陶哥看了她一眼,就像看一只小雏鸡似的,嘴角撇了撇,“都死了六七年了,还难过个屁啊,整天吊丧个脸给谁看啊,死了婆娘日子就不过了吗?”

    樱荔问他,“六七年就能把一个人彻底的忘了吗?”

    陶哥眯起眼睛,打量面前这个文文弱弱的少年,“怎么?小荔子,你是受了情伤离家出走吗?来,跟哥说说,哥来开导开导你!”猛然间,他意识到一个问题,“你……你该不会成亲了吧?”

    “没有。”樱荔叹了一口气,“我喜欢一个人十年了,可他不是个好人,对我也不好。”

    陶哥一拍大腿,“我也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能对你好!怎么着,你不如就跟了我算了,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你跟我搞在一起,咱们俩亲上加亲了!”陶哥以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暗中却观察樱荔的神色,他并不是在开玩笑,这番话他酝酿了很久,江南自古就是富庶之地,才子名士无不风流,养个娈童不是什么稀罕事,先前有些不好意思,所以这话不好说,现在话一出口才发觉,这并没什么。

    而樱荔却呆怔了半天才明白陶哥在说什么,但是她本就单纯,自然不能完全窥破陶哥的心意,只当自己被陶哥发现了女儿身,她抱着胸和陶哥拉开距离,“我有喜欢的人了,我不会嫁给你的。”

    她一副贞洁烈女的模样把陶哥逗笑了,一个“嫁”字更让陶哥忍俊不禁,他本能的觉得眼前这小子八成就是个娈童,喜欢的也是个男人,要不正常男人怎么可能用“嫁”这个字呢,他朝樱荔走过去,一边伸手一边道,“怎么跟个小娘们似的这样扭捏,你喜欢的人是干什么的,有我有钱吗,有我壮实么,你跟我在一处肯定快活。”

    他朝樱荔扑过去,想去亲樱荔的嘴,每次都被樱荔躲过去,他只好去啃樱荔的脖子,隔着衣服滋味就已经很蚀骨了,怎么一个小美少年比青楼名妓还叫人心痒呢,他习惯性的伸手去揉怀里人的胸,手下那一团很软很大,陶哥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停了下来,樱荔推开他,他一下子跌坐在地上,支支吾吾的指着樱荔,“你……你是女人?!”

    樱荔撒腿就跑,陶哥这回不追了,自己狠狠抽了自己一个巴掌。在他心里,女人和男人还是有很大分别,男人被他摸一把不吃亏,女人就不行了,他在原地懊恼的不得了,觉得自己太不要脸了。

    他不但不要脸,而且还傻,每天和荔子形影不离竟然没辨出雄雌,现在细究下来,其实有很多蛛丝马迹可以证明荔子是个姑娘,可他不论是脑子还是行为都是简单粗暴的做派,丝毫没往那方面想。

    陶哥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正打算找到荔子和她道个歉,正在这时却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惊呼。

    那声音正是荔子的。

    他循声追过去,只见他们落脚的茶馆被一伙袒胸露乳的男人团团围住——这是遇到山贼了。

    他们的行车辎重落入山贼之手,手下的伙计和护卫都被绑了起来,对方仅用这么一会儿功夫就能将自己的人一网打尽,可见敌我实力相差悬殊。

    陶哥在想,自己单打独斗肯定是以卵击石,可是独自跑路又太不讲义气,他犹豫中,眼睛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山贼其中一人拿着滴血的刀指着一个晕倒的少年道,“老大!这人我们还没碰她,她就自己晕了!”

    被众人称为老大的人正在乱翻商队的行李,他是个大老粗,只认金银和珠宝,所以看见一箱箱茶叶简直是怒从心中起,他对茶馆摊主怒喝,“费了半天劲儿折腾老子,结果就搜出来几箱茶叶?你也好意思叫人给我通风报信?”老大心情不佳,听见手下人问话,他走过去踹了踹晕倒的少年两脚,“是不是装晕?城里人最狡猾!”

    他连踹了好几脚,晕倒那人也没反应,正在这时,忽然身侧传来一声大喝,一个和他身量差不多的彪形大汉提着刀朝他砍过来,老大提出腰间佩刀一挡,轻松躲过了来人的攻击。

    被绑架的商队的人这时候惊呼,“陶哥救我们!”

    陶哥和山贼老大单打独斗已经很吃力了,他虽然在招数上颇有章法,奈何力量终是不及对方,很快就败下阵来,山贼老大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饶有兴味的看他,“明明你能跑,却还是回来送死,算你讲义气!我张德的刀一不砍忠臣,二不砍义士,三不砍女人!”他将刀扔到一边,“给你个机会,我们为求财来的,兄弟们折腾一天也累了,不能白忙活,你给家里写封信,叫人来赎你吧,在此之前,你跟老子回寨子,老子好吃好喝招待你,不伤你一根毫毛,怎么样?”

    陶哥咬咬牙,现在也没别的办法了,谁叫他这回出门带的人手不够呢?他面上却很痛快的答应了,他指着地上的少年道,“你们还得找人给她看看伤!”

    张德不是亡命之徒,劫财也不想闹出人命,他把陶哥和樱荔带回山寨,对其他人道,“你们主子的命捏在我的手上,该怎么做你们自己看着办!”

    说完,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去。

    樱荔和陶哥被关在一起,她醒来之后得知了事情原委,深感自己命途多舛,什么糟心事都被她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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