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芳菲在大学士府已经见文秋面色憔悴,知道她日子过得不好,却不料听了呆妞的话,知道文秋的日子过得比她想象中的,还差得多。
她一边同情文秋,一边后怕于万一自己的姐姐当时嫁给了陈诚,岂不是这一辈子都毁了?
沈芳菲郑重其事的点点头说:“我下了承诺的事,一定办到。”
夜深了,沈芳菲安排人带着呆妞去洗漱,叫她好好休息一夜,陪着她去的小丫头见她在沈芳菲面前一副淡定自若的样子,但是到了睡觉的时候,却紧紧缩成一团,就知道,她在大学师府,还是受了很深的惊吓的。
呆妞的哥哥石头,每天早晨都会在沙场搬运货物,他的力气惊人的大,每天能赚的钱不少,他父亲的病因为沈芳菲当时赏的银子治愈了,他以为日子会这样的细水长流的好下去,却不料自己的妹妹居然被一群混蛋掳走了。
他四处求救,却四处无门,好不容易求到了沈二小姐门口,才得到了沈二小姐的允信。
他运完砂石,领了工钱,便早早的早沈府旁边等着消息,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他觉得找回呆妞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他自小就爱重这个妹妹,却不料在权势面前,他的妹妹就像一个物品一样,被掳走了。
这些天里,他一天比一天发现自己的弱小,空有一身蛮力又如何?到最后,他还是一个小人物,甚至是一只蚂蚁,任别人捏死。
石头决定等这些事了了,便去参军,如果能在军中获得晋升的话,他也许就能更好的保护身边的家人了。
石头一边跺着脚一边等着,他心中抱着无限的期望,又害怕自己失望。
看门的同情石头,每次看见他时都会安慰几句,而这次,他看见石头,悄悄的对他说:“快进来,你妹妹,回来了。”
石头的心中,无限欢喜。
☆、第33章 石磊
沈芳菲正坐在榻上和呆妞聊天,呆妞跟沈芳菲说着在农庄里的事情,沈芳菲听得很入迷,她在前世也好今生也罢,从来都是贵女,不曾在农庄上过生活,不知道农庄里的事情也如此的有意思。
两人正在谈农庄上读书人王秀才的事情,沈芳菲皱眉说那王秀才就将那青楼赎回来的女人当了妻子?
呆妞点了点头,一副神秘的样子说他对那女人可好了。
沈芳菲有些叹息的说:“如果这个王秀才永远对这个女人不变,倒是个少有的好男人了。”
呆妞点了点头说:“王秀才是不错,我哥哥帮他家做了一点子农活,他就教我哥哥识字,还给我哥哥取了个好名字叫石磊。”
“石磊?”沈芳菲听见此名字手一抖,一杯好茶通通撒到了身上,荷欢在一旁惊叫说:“小姐,你怎么了?”她连忙将手帕擦了擦沈芳菲的手,并细细的看着小姐的手上有什么烫伤。
呆妞在一边也惊得厉害,也上前俯身去看。
石磊?这不是大梁朝未来的双壁之一?他从军内的微末小兵做起,敢打敢拼,从一开始就冲在队伍的前头,深得长官的满意,渐渐的一步一步长露头角,甚至和沈于锋齐名,最后,在沈家败落的时候,他力挽狂澜,成为新王最器重的武将。
沈芳菲手抖得厉害,她知道石磊的厉害,却不知道石磊居然生于沈庄附近,她还救了他妹妹!她更不知道上世,呆妞卖身于大学士府,被其陈诚虐待而死,石家父母为了讨公道,双双自绝于大学士府门口,却被大学士府轻轻抹平,石磊带着报仇的怨气进了军队,自然是锐利得像一把刀,他不要命的出人头地,只是为了为自己一家人讨回公道!
屋子里乱成一片,自然没有人管屋外等着的石磊,石磊站在外面,却能听见院子里的嘈杂声,他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能在外面焦急的等着。
沈芳菲深呼吸一口,她笑着说:“我只是手抖不小心打翻了杯子而已,大家不必一惊一乍的。”
荷欢检查了沈芳菲的手,发现并没有烫伤,舒了一口气笑说:“小姐可是我们心尖尖上的人儿,若是伤着了碰着了,我们可心疼死了。”
沈芳菲对大家安抚的笑了笑,又进房换了一身月白色的衣裳,
虽然沈府繁华,但是石磊并不为它所迷,他心心念念的就是将自己的妹妹接回家。他来到芳园大堂,原以为只有自己妹妹在等他,却不料还有沈家二小姐。
石磊其实对那些贵女们并无好感,觉得她们骄傲又自大,心情不好的时候还会骑着马踏过他们的庄稼,若是拦着她们的路了,还会挨上一鞭子。
但是上次呆妞从沈庄带来了沈二小姐的赏赐,让父亲治好了病,也免于呆妞卖身于官家做奴婢,骨肉分离,他便觉得沈二小姐与其他贵女不一样,当呆妞被掳走过,他走投无路之下,想到了只有沈二小姐,并打探了沈二小姐回府的路线之后,拦住了她。
不出他的意料,沈二小姐答应救了呆妞。
沈二小姐虽然在面前,但是石磊并不敢抬头放肆看,他低着头,只看到沈二小姐那一双镶着大颗珍珠的尖头绣鞋,他的心似乎被秀鞋上的尖尖刺了刺,跪在地上说:“谢谢沈小姐搭救。”
沈芳菲低头盯着这个将来会名扬大梁朝的少年,他此时穿着粗布衣服,并看不出将来的贵气,但是他在自己面前,不卑不亢,就连感谢自己搭救都这么坦坦荡荡。
沈芳菲说笑着说:“不必这么多礼,我也有哥哥,相信我有难的时候,我哥哥也会这么倾城救我。”沈芳菲话音刚落,便听见呆妞惊叫说:“哥哥,你的额头怎么了?”
石磊听到妹妹的叫声,抬了一下头,他额头因为上次求沈芳菲磕头太过于大力,留下的伤还未褪去,在他的脸上显得有些骇人。
石磊抬头直直地扫到了沈芳菲,沈芳菲此时还只是一个青涩的少女,却不妨碍能看出她以后倾国倾城的模样,她身穿软烟罗,一直玉钗斜斜插在发间,脸上未施粉黛,却清新动人双眸似水,石磊身于山野间,没见过如此美的少女,他心头暗动,迅速收回了眼光。
沈芳菲在石磊抬头的当儿也看清了这个大梁朝号称夜叉的将军少年时的样子,他比寻常人略高一些,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就算现在身处低位,却仍有着一股逼人的气势。
“你哥哥为了求小姐救你,将头都磕破了。”荷欢帮寡言的少年解释道。
呆妞听了此话,心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没有落下来。
沈芳菲问底下的少年说:“你怎么安排呆妞?”
石磊咬了咬牙,他决定去参军,家里便只有体弱的父母与弟弟,呆妞在家里被陈诚抢了一次,难保不会被陈诚或者别的人再撞见,再抢一次。他低沉着声音说:“我与父母准备将妹妹送到远一点的亲戚家。”
沈芳菲自然知道石磊的心思,是怕陈诚再撞见呆妞对她做出什么不轨的事,她笑道:“如果不嫌弃,呆妞就留在我身边吧。”
呆妞一声喜悦惊呼说好。
但是石磊并不想让妹妹卖身为奴,一时之间有些沉吟。
沈芳菲见石磊面色为难,知道他将家人放在心头第一位,必定不想妹妹成为伺候别人的奴婢,她和缓的说:“先让呆妞呆在我身边一阵子替我解解闷,到时候,你们家要将呆妞徐给谁,或者我给呆妞许个人家,都是可以的。”
沈芳菲的意思,是并不要呆妞卖身,留呆妞在身边而已。
石磊大喜,又跪下说:“沈小姐大恩,石某没齿难忘。”
沈芳菲笑说:“何必多礼,男儿膝下有黄金,石公子切莫妄自菲薄。”
呆妞的去处决定之后,石磊决定带着呆妞回去几天,再送其到沈府来。
荷欢笑着对沈芳菲说:“小姐,你还真是喜欢那个呆妞。”
沈芳菲点头说:“她生在乡野之间,见识比我们多得多,性子又单纯,我自然是喜欢的。”
第二日,沈芳菲去禀告了沈夫人呆妞一事,沈夫人对沈芳菲突然收留一个山野丫头心中十分不满,说:“你若是要丫鬟,我这边多的是,莫名其妙从外面捡来一个算什么?”
沈芳菲没有告诉沈夫人实情,只是说去沈庄觉得这个丫头性子很投自己的缘便带了回来,她拿出小女儿的样子,摇着沈夫人的手臂说:“母亲,女儿就觉得这个丫头很好玩嘛。”
沈夫人见女儿这副模样,也不舍得扫她的性,只得说好。
过了几日,呆妞回到沈府,沈夫人见呆妞大大的脸盘,一双黑眼睛水汪汪的,一副心思纯良的样子,便放了心,末了,还给呆妞赐名叫秀兰。
呆妞入了沈府,虽然也如平常一般活泼开朗爱笑,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暗暗发呆,沈芳菲奇道:“呆妞,你到底在想什么?”
呆妞一副很困扰的样子说:“我哥哥要去当兵。”
在大梁朝,只有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去主动当兵,当兵虽然薪饷高,但是那是出生入死的行当,也许今天去了,明天就回不来了,也许连个尸首,都在留在异乡。
沈芳菲听了心头一跳,心想果然,她笑着拿了一颗李子塞在呆妞嘴里说:“看你急的,我沈家就是当兵起家的,弄不好你哥哥回来的时候,功成名就。”
秀兰连忙摇了摇头说:“我不求哥哥功成名就,但求哥哥平安。”
沈芳菲点点头,亲人之间的情感正是这样,像她,对沈芳怡,沈于锋,也是如此。
沈芳菲说:“既然你哥哥铁了心思要去,你不如成全了他,开开心心送他走,免得让他担心。”
呆妞皱着包子般的小脸说:“只能如此了。”
沈芳菲眼睛转了转,心想在此时为名满大梁朝的少年将军雪中送炭,也许是不错的选择,她吩咐了官家找石磊所在县城的县官要了推荐的名帖,并将沈于锋手抄的兵书叫秀兰送给了石磊。
石磊接到了名帖与兵书,静静地将它们放在床边,床上还有一瓶沈芳菲叫人拿来的擦额头的伤药,他盯着这些东西,盯了半晌,第二日,去军营里报了名。
呆妞泪汪汪的跟在石磊身后,石磊转过身说:“你要好好照顾好自己,跟在沈小姐身边,不如在家里那么自由了。”
呆妞说:“沈小姐待我极好,哥哥你放心吧。”
石磊听见呆妞说沈小姐,神色变幻莫测,他转过身,大步走向新兵集合的地方,有些人,不能想,不能忘。
沈芳菲听石磊去了军营,她胸有成竹的对担心着的呆妞说:“不要担心你哥哥,你就等着你哥哥给你们家争光彩吧。”
呆妞一向信服沈芳菲,一张小脸儿又多了几分期许。
☆、第34章 赏梅
呆妞成了秀兰以后,沈芳菲开始想如何回报文秋,像她这样的小姑娘,根本没有办法管到已嫁的妇人那边,她沉吟了一下,眼睛一转,想到了办法。
她缠着沈夫人帮她办一个赏梅诗会,沈夫人向来宠女儿,见女儿如此想和其他小姑娘聚聚,便不假思索的答应了下来,再过两年,沈芳菲也是要嫁的,让她多办办诗会,交交朋友也是好的。
沈芳菲细细的写了帖子,请了几家京城里数得上名头的女儿或者是小媳妇,她特地设计的请柬,行云流水,让秀兰看的都呆了,说从来没见过这个雅致的请柬,沈芳菲笑了笑说就你嘴甜。
她将帖子写完后,交给了荷欢,让她交给下人分发出去,又歪头想了想说:“我得写封信给南海郡主。”
荣兰接到了信,细细的看了,又小心的放旁边的暗箱里,她笑说:“我这个妹妹,之前一直不知道在忙什么,忙完了吧,又开始交代我起任务来了。”
荣兰的心腹丫鬟碧莲听到这话,看了看荣兰的神色,并无不满,反而有些开心。像荣兰和沈芳菲这种贵女,平时能客客气气的,相敬如宾,可是关键时刻,她能写信来要你帮忙,反而是将你放在了心上。
荣兰对碧莲说:“她怎么开始捧起大学士府的媳妇来了?沈家不是一直与大学士府因为她大姐的事不对付么?”
碧莲说:“郡主下次去问问沈小姐便是了,何苦在这里猜来猜去呢?”
荣兰想了想,说:“也是。”
文秋进了大学士府的文,就如隐形人一般,大学士府夫人接到了帖子还以为自己看错了,居然还有人邀请文秋参加诗会,邀请的人还是沈芳菲。
大学士府夫人在大堂上对文秋扫射了几遍,又理了理文秋在闺中的时候并没有这些贵女朋友,大概沈芳菲邀请文秋,也是看在大学士府的面子上,毕竟她小姑娘家家的上次跑到大学士府来无根无据的来要一个粗实丫头,是很不妥的,这次邀请文秋,也算是变相的示好了。
大学士府夫人掀了掀眼帘,将帖子递给文秋说,打扮得好一点去,免得让人家还以为我们大学士府亏待了你。
文秋接过帖子,内心十分激动,前两日她见沈芳菲没有任何反应,以为沈芳菲已经忘记了与自己的约定,却不料,这帖子来了。
陈诚因为看上了文秋的贴身丫鬟春喜,再加上大学士府夫人的呵斥,最近倒是对文秋小意得很,他再看不上文秋,文秋也是他的正房妻子,文秋的父亲也是一名官员,在明面上,还得把面子做齐了。
文秋对着镜子描眉,陈诚走过来笑着坐下说:“我来帮夫人。”
文秋楞楞的转过身,看着陈诚,她在娘家一向被人忽视,突然被定亲为大学士之子的媳妇,内心深处是有几分窃喜的,再加上陈诚高大英俊,说话做事都很得体,让刚嫁过来的她芳心暗许,心想着也许那个在大门口哭诉的老头,真如大学士府所说,是政敌安排的。可是好景不长,陈诚的原形毕露,大学士府夫人的自私菲薄,都让她如同生活在地狱中。她在娘家之时,父亲一心陶醉与诗书,为正宗的老古板,而家却被父亲的宠妾把持住,她虽然被生母留下的嚒嚒教养良多,但是无奈一手烂牌,连出嫁了,也不能翻身。
陈诚不发狂打人的时候,还是一个翩翩如玉公子的,他帮文秋细细描完眉,说:“夫人,你真是芙蓉面。”文秋摸了摸陈诚的脸,心想,我如此憔悴,还是芙蓉面么?她用手抚摸着沈芳菲的帖子,一颗曾经死去的心又跳动起来,“这一把,我必须赢。”文秋对自己说。
小寒那日,文秋打扮好了,却十分紧张的问春喜说:“我这样如何?”
春喜笑着说:“夫人这样打扮倒是让我看出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感觉。”
文秋摇了摇头,她没有穿大学士夫人叫侍女拿来的大红大紫的衣物,而是穿了月白色锦衣,显得不落俗套而不夺人眼球。
文秋披了银狐毛的外套,陈诚送出来说:“夫人慢走,那春喜…?”
就这么等不及?文秋嘲讽的笑了笑说:“等我回来再议吧。”
文秋在陈诚面前一向懦弱,陈诚以为她是要妥协了,连忙松开了握着文秋的手说:“夫人早点回来。”
文秋到了大学士府,沈府门口早已经有人在等,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呆妞,呆妞穿着粉红色的衣裳在门口显得喜气洋洋,她看见文秋下了车,连忙迎上去说:“陈夫人到了。”
文秋对呆妞笑了笑,亲热的握住了她的手说:“瞧你这小手冷的,赶紧和我一起进去暖暖。”
沈芳菲知道石磊以后会功成名就,所以并不会特地派遣呆妞做什么事,但是因为呆妞认为文秋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所以特地在门口等的。
文秋见呆妞穿得不比一般富户家的小姐差,便知道在沈芳菲心里,呆妞的分量不小,她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下来。
在沈芳菲的芳园里,她要好的一些小姐妹早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