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战记》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倾城战记- 第3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只有柯蓝神色凝重,皱起眉头道:“表演不用担心,但末日众一定会来捣乱……”

“不会吧?难道他们敢在大庭广众下动手么?”

“一定会!”面对雷烽的质疑,柯蓝肯定的点了点头。

“罗将神已经意识到了f&s的巨大威胁,很可能雇佣了教外高手,就在明天夜雨楼上暗杀叶老大!”

“你怎会晓得他们的计划?”倾城大惊,他不怕刺杀,但却惊异与柯蓝的情报来源。

“你们以为我真的跑到南极山庄去玩么?”柯蓝一脸得意,接着道:“我呀,是去安‘窃听器’来着!”

“窃听器!?”雷烽不敢置信。柯蓝怎么会有这么先进的谍报装置?四神大陆也有窃听器?

“这种窃听器只有本座能用,是我在稷下‘特情系’的毕业设计呢!”柯蓝骄傲的说。

所谓的“窃听器”不过是一种特制的水晶薄片罢了,工作原理与真正意义上的窃听大不相同,其实只是一种信号增强和定位装置。

首先,这些水晶片起到了定位作用。以它们作为标志点,柯蓝的侦察脑波可以准确找到南极山庄的位置。

其次,还具有信号增强作用。柯蓝的脑波发射到南极山庄那么远的距离后,早已衰减殆尽,不可能具有侦察能力。但以那些水晶为中继站,柯蓝的感应波能量可以大幅增强,从而达到侦察的要求。这个作用有点类似空中加油机为其他飞机补充燃料。

大家听了他这么一解释,才明白为何“窃听器”只有柯蓝能使用,当即任命她为 f&s的特情官,专门负责侦察末日众的举动。既然知道了敌人的计划,暗杀就没有任何意义。商量了一下对策,众人各自回房休息。

回到寝室后,倾城却无法入睡。夜深人静,抬头遥望天际,一弯残月斜斜镶嵌在夜空里。

对水月的思念再次涌上心头,倾城对月长叹。

无以遣忧,倾城只好倾诉于笔端。取出纸笔墨水,他伏案疾书。

写的是给水月的信。

一时情难自禁,倾城也就不管格式规矩,先是问候了水月近况,然后他就从当日鹰愁涧分离开始,历数几个月来的遭遇,事无巨细,想到哪就写到哪……

等他写到‘如今身在企鹅城,与末日众势同水火,实在无法分身拜访,惟有代之以鱼雁……”时,竟整整写满了十张笺纸。信的最后,倾城很想表明爱慕之情,可踌躇良久,竟想不出一句恰当的话来诠释自己的心情。太肉麻的话他当然不敢写,情深意切的话又不好说出口,敷衍了事他又不甘心,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一会儿想“我是男子汉,应该主动向水月殿下表白”,可一转念又觉得不妥。

“我是不是在自做多情?水月殿下怎会喜欢我这种窝囊废?她喜欢的该是那个易水寒才对,过了这么久,一定早就把我忘了……”这么一想,立刻万念皆灰,想想自己辛辛苦苦写了这么一封长信,实在是自做多情,即便水月收到,也不过付之一笑罢了……真是何苦来由?

一声长叹,他随手把信丢进废纸篓。

可没过多久,他又拾了回来。

“镜师妹妹不是说要‘面对现实,挑战命运’么?我怎能自暴自弃?即便水月殿下不屑一顾,我也要表明心意才行……被拒绝总比错失良机强!”这样想着,他又提起了笔,思索片刻,终于在信末写道:“水月殿下,我很想你。说到想念,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这种心绪才好,如果一定要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能说:“我对您的思念,已经到了不知该如何思念是好的地步……’这种感受,我自己也不很明白,但是…… 在下希望您能明白……”

倾城把信折好,珍而重之的塞进信封,接着又写上地址。

手腕一抖,鹅毛笔落在桌上。

呆呆望着信封,倾城苦笑。

怎么寄出去呢?

凤凰城已经被朝廷列为叛军,水陆交通都已封锁,哪还能寄得去信?

难道就这么算了?写了整整一晚的信就当成日记了?

倾城不甘心。

左思右想,正无计可施,突然眼前一亮――他看到了正呼呼大睡的小飞侠。

唤来小二,倾城吩咐了他一番,叫他取几样东西来。小二回来后,倾城立刻把 “小飞侠”唤醒。

小飞少侠好梦正酣,被他吵醒当然不高兴,可自知寄人篱下,只好委曲求全任他摆布。

倾城先是给他穿上一件卡通背心,然后又套了一件小小的皮马甲,两只后爪上穿上小皮靴,前爪则戴上白手套。打扮停当后,倾城又把自己逛街时买的太阳帽给他戴上――正合适。上下打量了一番,倾城又把帽子摘下,拿来针线,在正前方绣上了S& L三个符号。

把信珍而重之的塞进小飞侠胸前的口袋中,倾城抱起他,深情的说:“阿飞呀,养了你这么久,终于到了报恩的时候……这封信就拜托你了……”

小飞侠这才知道自己转职成了邮递员。

“挎包里是指南针、水、干粮……还有你最爱吃的小熊饼干。”倾城帮他把小挎包背上,然后又取出一本厚书说:“这本是孔雀地图总汇》,我也帮你放到包里,可要经常看才行,千万别迷了路……”说着将书翻开,把凤凰城的方位指给它看。

就这样,f&s的小弟小飞少侠终于有了表现的机会――送信。

“真是……一脚把我踢到凤凰城去!?……这下子又有几集出不了场咯……读者大人们,千万别忘了我小飞少侠呀!”发着牢骚,小飞侠飞进漆黑的夜幕中……

第十四章 脱衣茉莉花

孔雀历119年10月26日,对企鹅人来讲,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倾城大小姐魅力的感召下,天还没亮,就有大批的观众涌进八方夜雨楼占位子。演出入场券早就抛售一空,观众却还络绎不决。

买到票的也就罢了,那些买不到的自然大大不满。苦苦排队等了那么久,好容易轮到自己,却又没票了,这事无论发生在谁身上都会不高兴。有些脾气火暴的甚至与夜雨楼的售票人员吵起来。还有那精明之辈,早就料到门票紧俏,通过各种关系提前预定了不少,趁机作起了票贩子,很是赚了一笔。那“黄牛票”的价格极高,平均售价十二个帝国银币――足足是正常票价的四倍!按当前物价,一个银币足够买两袋上好的稻米,可见票价之贵!即便如此昂贵,票贩子们的生意依旧火,远远满足不了观众们的需要,绝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入场机会。买不到票的市民大不甘心,聚在夜雨楼门前不肯离去,整个经二大街的交通都为止堵塞。杜老板没法子,只好请来了稽查营的捕快协助剪票,并维持秩序。

时间还早,倾城还想多睡一会儿,楼外的吵闹声却时他无法成眠。早早的爬起来,想到一会儿还有表演,便换上女装对着镜子打扮起来。正在打理长发,敲门声响起――是柯蓝和雷烽来了。

“哇好咯~~”倾城白了他一眼。

倾城的皮肤本就极好,白皙细腻且是半透明,若在暗处,还会发出柔和的光芒,宛如羊脂美玉。眉笔轻扫,两条蛾眉如淡淡远山。头发梳理整齐,又换了条水红色丝带,长长的绣发就那么随意束起,妩媚之中别添三分洒脱……

“叶子老大,你可真会打扮……”柯蓝用崇拜的目光注视着倾城。“…若在稷下,你一定会被评为院花你来教我化妆吧我的美形课从来就没及格过。”对柯蓝而言,梳妆打扮就等于扎辫子,而且她就只会扎马尾巴……

“叶子,你是怎么学会扮女人的?”雷烽大惑不解。穿上女装的倾城完全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无论声音动作还是神态气质,都与原来大不相同,女人味儿十足。

“难道说……你是……”他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

“难道你是……”

“阴阳人!”

“目下砰砰啪!”每人挨一梳子。

万众瞩目的夜雨楼中,倾城的表演如期举行。

他本来只是想随便弹上一曲就算了――反正有凤凰琴精灵帮忙,他只需做作样子就可以。不成想那凤凰琴不愧为天下第一名琴,那琴中精灵倘若是人,绝对堪称绝代琴师。一曲霓裳羽衣曲》神完气足,夺天地造化与五众们的强烈要求,倾城只好继续,足足弹了两个时辰。

沉 琴声悠扬,觥筹交错中宴会的气氛也越发热烈,倾城的心情却渐渐下来。

自己究竟在干什么?小丑还是猴子?

对能够欣赏琴曲的人来讲,自己是个十足的骗子。真正在演奏的是凤凰琴,而不是他叶倾城。

对那些根本听不懂昆仑古曲的人来说,自己只不过是个戏子。他们注意的自己那虚假的美貌,而非悦耳的琴音。

自高台上远远的望出去,经二大街上的人山人海清晰可见,倾城知道,自己对不起他们……

一时悲自心头起,倾城不想再欺骗下去了。

“我是叶倾城,不是倾城大小姐;我不会弹琴,奏乐的是凤凰琴不是我……”

琴声依旧,倾城却飘然下台。

就在满场人的错愕中,他走出八方夜雨楼。

站在门外听琴的市民们见他突然出现,当然大喜过望,潮水般的涌了上来。

负责警戒的龙之介等人也匆匆跟出夜雨楼,不知他究竟想干什么。

“叶子怎么出来了?”雷烽实在想不通。明明知道有人要刺杀,他还敢跑出来,这不是自找麻烦么!

“别急!叶子既然出来,必然有他的道理……”龙之介也不明,但他相信倾城不会干傻事。

“我去保护叶子,你和小蓝负责寻找末日众的脑波,一有发现立刻通知我!”果断的下达了命令,龙之介匆匆而去。

倾城站在楼前,数万双崇拜倾慕的目光注视下,他有点儿紧张,心砰砰的跳个不停,冷汗也浸透了鬓角。紧张的同时也难免有些遗憾。倾城喜欢这种居高临下伏视众生的感觉,但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假的──大家崇拜的倾城大小姐,不是他小小的叶倾城。

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一种陌生的欲望自他心头泛起。

“总有一天我叶倾城要以男人的身份接受千万人的膜拜!!我不要作女伶,要做……就作……”

要作什么?

“以男人的身份接受千万人的膜拜”──什么人才能有此资格?

男人的最大成就是什么?最高地位是什么?最高荣誉又是什么?

倾城问自己。

以上要求的职业只有一种──帝王!

“对!我要作帝王!至高无上,受所有人膜拜的帝王!”倾城的内心在呐喊。

野心像粒来自天外的种子,偶然间落在他心底,深深埋藏起来,渐渐成长,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有一天会开花结果吧?

他本不是个有雄心壮志的人,不到20年的岁月里,他饰演过很多角色:祭师、吟游诗人、临时工,现在又是江湖浪客,当然还有“倾城大小姐”……

过去他一直认为做什么都无所谓,只要高兴就好。如果按照这个原则,他并不讨厌“倾城大小姐”这个职业,甚至还很喜欢──他喜欢把自己的美丽展示给别人欣赏。

荣心与自尊心冲突时,真正的男人就要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

我可以是“倾城大小姐”,但我必须要让你们知道,我是男人,“大小姐”只不过是个职业。

我喜欢这个职业,我知道大家也喜欢,但我毕竟还是个男人──就像男扮女装的戏子一样,不管多受受欢迎,也不能忘记自己男人的身份。

“男子汉岂能庸庸碌碌平凡到老?

大丈夫岂可无壮志雄心?

我要作历史上最伟大的帝王!

至高无上的帝王,

接受所有人的膜拜!”

──从这一刻起,倾城接受了自己神王的命运。

“倾城大小姐”要让千万企鹅城人明白自己的心意!

接下来,他作做了一件让天下人大吃一惊的壮举。

倾城缓缓跪下。

“咚、咚、咚……”

他面对众人磕了三个响头,然后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观众们不知所措,只是呆呆的注视着他,想不通“倾城大小姐”为何如此。

倾城脱下了外衣,接下来是长裙。

扯下红发带,倾城换上了宝蓝丝带(水月送的那条),如丝长发高高束起。

藏在裙子里的木剑也取了回来,依旧挂在腰上。

“倾城大小姐”就穿着薄薄的内衣站在萧瑟的秋风里。

大家都明白了──倾城大小姐其实是个男人。

什么也没说,就那么静静站着。观众们先是沉默,几秒钟后,压抑的哭声响起─ ─是两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哭着走了,他们手里还抱着茉莉花呢。

仰天长叹,倾城一越而起,凌空出剑,漫天黄叶纷纷落下……

落回地面时,倾城手里多了一枚翠绿的树叶。这个季节,能找到绿叶也算不容易了。

将叶子小心卷起,再掐断梗,一只小小的笛子就作成了。

放在嘴边,倾城轻轻吹起了叶笛。

笛子简陋,音色自然也不甚好。曲子只是简单的昆仑小调,倘若他没记错,该是叫作茉莉花》吧……

虽称不上悦耳,但也称的上清脆明丽,笛音里渗出淡淡的清香味儿,就像那绿油油的叶子一样……

风越来越大了,倾城冷的嘴唇发抖,笛音也就跟着抖起来,终于嘎然而止。

凄然一笑,倾城面向千万市民,沉声道:“在下不会弹琴,只能吹个小曲给大家听;倾城只是一介流浪剑客,不是‘大小姐’……不是‘倾城大小姐’的叶倾城…… 只能用这粗陋的笛子向大家道歉,你们……可愿意接受在下的歉意?”

观众们默不做声。他们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倾城再次吹起了叶笛,沙沙哑哑的……

不远处也有笛声蓦地响起,由远及进,向这方移来。

倾城抬头望去,两个孩子吹着笛子向他走来──正是刚才哭着离去的两个男孩。

他们手中也都各持着一只叶笛,吹奏着小曲。

观众们主动让开道路,让他们走进倾城。

一个男孩把手中的茉莉花递给他,另一个则脱下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

“我们喜欢美丽的‘倾城大小姐’,更喜欢诚实的‘倾城大小姐’……”

“不管是男是女,你永远是我们美丽的‘倾城大小姐’……”这话想来是他俩商量好了的,一口气说完,生怕一紧张就忘了。

不待倾城答话,他们就红着脸跑了下去……

闻闻那洁白的茉莉花,香的让倾城想哭,挥挥手中花,倾城哽咽着笑道:“谢谢你们了~~这花比我还美呢!”

“啪啪啪~~”是掌声。是千万观众的掌声。这掌声既献给那两个勇敢的孩子,也献给美丽的“倾城大小姐”……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又香又白人人夸……

秋天绿叶不好找,大家就都跟着倾城哼唱……

会唱也罢,不会唱也罢,不管是否好听,近万人的合唱是何等的震撼!

楼内的人也都走了出来,加入了合唱的行列,空荡荡的夜雨楼里,只剩下了那只兀自鸣奏的凤凰琴……

从今往后,茉莉花成了企鹅城的“城花”。

倾城大小姐的性别问题并没有影响到他的魅力,企鹅称人都原谅了他,而且更加喜欢他──特别是女性fans。

夜雨楼前的表演也促使了新时【’文】尚的流行。一夜【’人】之间,宝蓝发带【’书】风靡全城,茉莉花【’屋】也成了仕女们的最爱。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着系宝蓝丝带,长发高高束起的佩剑(木剑)少年(或少女)──人皆称之为“倾奇者”。

就在群情激昂的时刻,一枝白色的暗器射向人群中的倾城。

挥手接下,原来是张纸条。

“今夜子时前来拜访,请君相侯。

――无痕月”

“无痕月?是什么人 ?'…99down'末日众的刺客么?为什么要见我?……”

倾城想不出头绪,只好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