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照例一瘸一拐地去公司上音乐课,坐在音乐教室最后一排光都照不到的地方,音乐老师不会看我,大家热烈的讨论也与我无关,我就好像一名哈佛大学的扫地工,每天不过是偷偷感染一下音乐殿堂的神圣。
还好这里不是真的哈佛,一想到这个我也就不是特别沮丧了。
音乐课结束后我走出大楼,正准备去医院,却被人喊住,我回头,喊住我的人是采尼哥。我有些意外,自从我出了车祸,好像很久都没见过采尼哥了。
采尼哥见到我先是叹了口气,我心里一紧,想难道公司打算放弃我了,我暗自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定不能失态,不管他跟我说什么我都要潇洒地挥挥手转身离开。可采尼哥却说:
“我给你安排一辆专车,你以后上完课就坐车去医院。”
我傻眼,三轮车吗?
一辆商务车停在我身后,车上下来一名男子,采尼哥说以后小李会照顾你的起居,我今天跟你一起去见见医生,说着拍拍我的肩,说你不用想太多,有贵人帮你,公司不会不管你的,你的所有治疗费公司都会帮你支付。
我觉得这商务车对我来说空间太大了,感觉就像在坐加长林肯。车子带我到了医院,采尼哥嫌这家医院的骨科太差,和医生吵完一架,一出诊室就帮我联系了本地最好的一家骨科医院。
我头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安心养伤,整个人从身体到精神都轻松了下来。新转的医院有本市最牛`逼的专家教授,他看过我的病情就说你们公司搞什么名堂,那家医院差点耽误你,你还想蹦蹦跳跳吗?还想的话就给我安心住院治疗,别回公司上课了。
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但我以前不敢这么做啊,我怕我在医院里一躺,一是医疗费会如滚雪球,二是彻底和公司断了联系。
不过这下我真的安心了,我也早猜到采尼哥说的贵人是谁。
住院期间,上网是唯一打发时间的方式,我爱上了刷与LOTUS有关的话题,微博啊论坛啊贴吧啊,点进去就搜LOTUS,搜季诗,我看到的都是粉丝们眼中的季诗,大概因为粉丝们眼中的偶像永远是最完美的,我觉得季诗和我印象中那个音准不咋地的摇滚天团主唱好像有一点不一样了,他离我更近了,我几乎不那么排斥被这么一个“活泼善良萌萌哒大天使”包养了。更何况你们造他有多努力吗?从当初提出要包养我到现在,都好几个月了,我一次次拒绝他,但他没有放弃啊!
出院后基本没留下后遗症,我在出院当天去了季诗的高级公寓。
怕给季诗惹麻烦,我没敢直接上顶楼,也没有他的手机号,虽然附近没有粉丝狗仔和记者,我还是打算就在电梯外等。
下午五点,季诗出现了,不是要上楼,而是从电梯里出来,他一走出来就撞见在电梯外的走廊踱来踱去的我。
他穿着一件黑色镶了一点水钻的带帽卫衣,拉着兜帽,戴着墨镜,两手揣在卫衣的兜里,造型非常随意但也相当的大牌。
“肖瞳?”他一见到我就摘下墨镜,上下打量我,“腿好了吗?”
我有些放不开地抓抓头发:“已经痊愈了。”
“真的?”季诗冲我露齿一笑,“跳个给我看看?”
我原地起跳,尽量跳高,落地的时候季诗已经蹲下去了。
他这一笑把我笑紧张了,我傻了吧唧杵在原地,低头打量自己,好像没什么不对的地方啊。
季诗起身看了我一会儿,用墨镜指了指电梯:“去我家坐坐吗?”
“你不是……要出门吗?
“我出门吃麻辣烫,既然你来了,我就不吃麻辣烫了……”
——吃你吧!
不会吧,我崩溃地想,贵圈这么糜烂?我还以为能委婉一点!
“咱们叫外卖吧!”季诗说,“披萨怎么样?”
我如蒙大赦地点点头。
进了电梯季诗就拉下帽子,哼着歌,心情十分愉悦的样子,他的头发软软的,没做什么造型,左耳鬓是一片刚从铲青状长出来的头发,看起来像刚剃过毛的大狗,毛茸茸的。左耳有一枚耳钉。我也是在这时注意到他左侧脸颊上有两个痘痘坑的。两个痘痘坑长在这张貌美如画的脸上,感觉整个人一下就鲜活了起来。
这么俊美的人,没想到好男色,也罢,我就卖力伺候他吧,反正他长得也对我的胃口,我也不吃亏。
我自个儿点点头。然后注意到季诗好像比我还稍微高一点,我计算着他如果不穿内增高大概会比我矮多少。明星也不容易。
我以为季诗让我上楼会直抒胸臆,却没想到他拎着我参观他的公寓,就像一头雄狮展示着自己的领地,我边看边点头,表示对这个以后要工作服务的地方的环境还是很满意的。
然后我们吃起外卖,为了不冷场,我给季诗讲了几个笑话,讲了个最好笑的,他觉得不好笑,讲了个冷得要命的,他笑得在地上打滚,搞得我混乱紧张得都想不出该讲什么笑话了。
吃过外卖天色才近黄昏,但屋子里的气氛却越来越暧昧(可能也跟我想不出笑话有关),我暗忖着看来到了我该干活儿的时间了。季诗说自己要去洗澡,半个小时后他一身热气地走出来,让我去洗。我偷看他洗完澡后的样子,觉得自己还是能行的,三炮应该能满足。
另外他好像确实比我高,进浴室前我最后偷看了一下他的背影,不过我不太在意这个。那就三炮吧。
我和季诗都洗好了,都穿着他的白色浴衣站在床的两侧,我想他怎么还不上床躺着呢,还是我要先脱个浴衣开个头。于是我就开脱了,我一抬头,才见床的那边,季诗也在脱浴衣,他也看着我,好像我脱浴衣的姿势不对似的,可我也没觉得他脱衣服的步骤和我有什么不同。我俩就像在照镜子,隔着一张大床敞开浴衣的衣襟,亮出了同样朦胧的腹肌。
然后季诗把浴衣又合了回去,看了看那张快要落灰的大床:“你不用脱,你躺上去就行。”
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脸一下就烫起来,可是这样对我的人格好像有点侮辱,毕竟谁也不想只当一根按摩木奉。
可金主毕竟是金主,而且我现在已经欠下他的人情。虽然不情愿,我还是听话地躺了上去。既然季诗不要我脱,多半是想自己来,我就又把腰带绑了回去,感觉自己瞬间变回了一根包装盒里的电动棒……
唉,我盯着天花板心烦地想,就是充气娃娃也比一根电动棒好啊。
那边季诗呼啦就脱了浴衣,讲真,我挺不习惯这种体位,虽然对于我来讲好像会很爽,书上都这么写,但是我觉得季诗就这么坐在我身上是不是也太……放`荡了?不是善良可爱萌萌哒大天使什么的嘛,有点幻灭呀。
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等等,不用脱的意思不会是拆都不打算拆,一掀一扒就开用吧?!
季诗站在床边就要开始脱内裤,我脑门一层一层的汗,这时窗外传来沙沙的风声,就好像在我们头顶有一片森林,我条件反射地问:“这是最顶层了吗?”
“楼上还有个屋顶花园。”季诗说。
屋顶花园?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季诗骑在树枝上,吹着口风琴的画面,他背后是一望无垠的蓝天……作为一名俗气的二流画手,我按捺了又按捺,最后艺术的冲动还是驱使我在最后一刻从床上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
“我能去屋顶花园看看吗?”
在床边脱了一半裤子的季金主尴尬地停下了弯腰的动作,我们一个在床上一个在床下,大眼对小眼,到现在我也觉得自己胆子挺大的,都睡在金主床上了还能说出这么欠操的话,但我那个时候不知道季诗心眼小啊。毕竟是初次见面,季诗可能也是想要表现一下他金主的气量吧,竟然破天荒地提上了裤子,大度地同意改去屋顶花园。于是我们又套上浴衣,我翻出背包里随时带着的速写本,握着笔跃跃欲试。
“一千米高的花园一定很美吧?”我问在前面带路的季金主。
季金主的浴衣穿反了,领口也卷在里面,但他显然没有发觉:“当然了,花园是我亲自设计的。”
他的语气透着一点小骄傲,还挺可爱的。我和他光着脚丫穿越偌大的豪宅,不知为何我竟有种正奔向海滩的激动,我被这股浪漫的情绪鼓舞着,忽然抬手拉住季诗的胳膊:“能……当我的模特吗?”
季诗回头看着我放肆的手,愣了一下,扬起好看的眉毛:“你想画我?”
我诚恳地点头,季诗赤着脚站在楼梯上,看着我,眼睛里装满惊讶。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蝴蝶,亲了小鹿斑比的屁股,被斑比发现了。
季诗忽然从楼梯上下来,留下一句“你等等”疾步消失在走廊。我听见从卧室的方向传来乒里乓啷一阵声响,过了一会儿季诗抱着一把木吉他回来,他换了一件细格子的衬衫,七八分的牛仔裤,这次穿得十分周正,头上还戴了一顶草帽,脚上是一双造型特别的人字拖:“我弹吉他你画吧。”
那真是极好的!那时的我心想。
我们终于到达了屋顶花园,那一刻晚风拂面而来,城市的喧嚣被云和风的声音盖在万里之下,屋顶花园上确实有树,大树,但是和我想象中的场景却有点不同。
屋顶花园竖立着好些“禁止大小便”、“禁止高声喧哗”的牌子,靠近边缘的地方还贴心地贴着一张“此处严禁ML”的警告。我看着这乱七八糟的场景,心想还真是亲自设计的,这不可能是找人设计的啊!
季诗抱着吉他往大树下一坐,他旁边就是那块屎上画了一把叉的牌子。这个后现代的花园把我的创作热情全部扼杀了,我的心情就好比脱了衣服裤子欢呼着冲向海边,却被巨人提着衣领甩了回去:“这是我的洗脚盆!”
但是画画是我提议的,我还是硬着头皮打开速写本,把天团主唱抱着吉他陶醉地唱Tears in Heaven的样子画了下来。
画完画金主还是比较满意的,我问他为什么要竖这么多牌子,季诗回答我:
“这里的鸽子特别多,会在花园里拉屎。”
说得好像竖了这个牌子鸽子就不会拉屎了一样,但他是金主,我不能说这么直接,于是我说:“这种情况好像竖个稻草人比较好,麦田里都是竖稻草人的。”
季斑比看着我,说:“你蛮聪明啊!”
我不希望他以这种“聪明的按摩木奉”的眼神看我,决定以后不失时机地展现一下自己的聪明。
后来季诗真的买了个稻草人来,插在了花圃里,还给稻草人取了个名字,叫“宝贝”。这个稻草人现在就穿着一条童装牛仔裤风雨无阻地屹立在屋顶花园里,季诗有时会上去给它撑把伞。我有些后悔,后现代的花园变得更加的不伦不类了。
不过在此之前我终于意识到原来自己不是按摩木奉。
而是充气娃娃。
唉,好烦,怎么突然多了这么多心酸的回忆。一想到季诗现在在楼上睡得香甜,我却一觉失眠到天亮,我就很后悔给他盖那条毯子,恨不能十个电话打过去吵得他睡不好觉,本来十通电话也未必轰得醒这条巨型米虫,更何况他现在还有一条温暖的毯子。给他一条毛巾他就能建起一个结界!
不过这么伤春悲秋不像我,我决定新的一天开始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听到过,往好的方面想,虽然现在还是包养关系,但是季诗也从来没有说过他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啊,他能这么说吗?他不可能这么说啊!毕竟我能逗他开心嘛!
其实关于要送给我那啥大通告的话,我希望季诗是说着好玩的,我这个人没什么志气,没想过大红大紫,况且我也没有大红大紫的本钱,能坐上偶像团体的顺风车就已经不错了。再说季诗想捧红也不过是想履行他所谓金主的职责,一想到这个我就更不想接他的大通告了,反而有点提心吊胆,生怕他给我放个大招,一下把我托举到镁光灯下。我知道季诗又不是张公子,对他那二两肌肉来说,要捧一个人也不是说说那么简单的。
季诗酒醒后睡到当天下午就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要送我个礼物,拜托,只要不是大通告!
他约我在公寓背后那条街见面,我把口罩帽子墨镜全戴好了一个人等在路灯下,这条路少有人来,是金主与小艺人幽会的好场所。我等了一会儿,正要给他打电话,一道车灯朝我射来,回头一看,一辆帅气又骚包的黄色雪佛兰一个甩尾停在我面前。
是雪佛兰大黄蜂啊!这家伙又买新车了?奔驰四驱多好啊,沉稳内敛又大气,刚好和你互补啊。
季诗下了车,扶着车门招呼我:“宝贝~~”
真是受不了这声自带颤音的“宝贝”。
季诗甩上车门走过来,一把摘了我的墨镜扯下我的口罩给了我一个贴面吻,我想说你是去了一趟马来西亚又不是去了法国。不过我闻到了他的气息,他刚吃了可丽饼,整个人热热甜甜的。可是为啥不给我带一块呢,果然对我不是真爱啊……
“上车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季金主回头示意。
我一头雾水地走上前,透过车窗玻璃看见副驾驶的座位上放着一只纸袋,里面装着一盒白巧克力和一盒千里追风油。还好,应该是从吉隆坡带回来的特产吧,只要你别跟我说让我代言白巧克力和千里追风油(尤其是这个)我就能开心地收下。
季诗歪头笑笑地瞅着我,我见他确实没有后话了,暗自松了口气。
“喜欢吗?”季诗问。
“喜欢。”我说。
“今晚几发?”
我想了想:“两发。”谁让你送我千里追风油的。
季诗不开心,不过很快又兴高采烈起来,说:“还有一个礼物,眼睛闭上~~”
我有些忐忑地闭上眼,祈祷着当我睁开千万不要看到一纸大通告出现在我面前。
季诗并没有让我睁开眼,但我尝到了可丽饼的味道。
我错愕地张开眼,季诗塞了一块可丽饼在我嘴里,刚烤好的,还带着余温。
这个礼物比从马来西亚带回来的白巧克力和千里追风油都更让我惊喜,我想象着季猫狼戴着墨镜围着围巾催促店家“快点快点我的两块可丽饼宝贝在等我了”的样子,立刻痛快地咬了一口薄饼,当即就要说:我觉得可以来十发!
我还没把话说出口呢,一把车钥匙就递到我眼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那是科迈罗大黄蜂的车钥匙,季诗挑眉看着我:“送给你,你喜欢的Bumble BEE!”
我觉得我整个人都傻了,季诗看起来好像很开心,因为他并不知道我为什么傻掉。我总觉得自从进行了那场真心话大冒险后,季诗变得有点不一样了,他好像卯足了劲要做一个合格的金主,但这一点都不让宝贝开心。
咱们能不能就把大黄蜂留给那个傻`逼男主角,你明明只要送我一口可丽饼就好了。
季诗开始送我越来越多的东西,请我去吃饭也再不搞他请客我买单这套了,我装作很高兴地收下他的礼物,叫他别再送了。
“为什么?”季诗敲着方向盘问。
我不知怎么说:“再送我就要心脏病发作了。”
季诗快笑趴在方向盘上:“你发作一个给我看看啊!”
“……”他要不是我金主我早摁在地上打了。
季诗又带我去买衣服,他真是不见我发病不罢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