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神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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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神棍-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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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二斤五花肉!”程云刚说完,眼角一瞥,发现一个熟人,这人肥胖的身材彪悍的神色,这居然是包租婆,她正要买一只整鸡上的两对翅膀,正和摊主进行一场激烈的辩论赛。

“老李,这就是你的不对了,老娘只买一对鸡翅为什么不行?我还出高价呢!”|梅嫂横眉瞪眼。

老李也不怵:“你单把鸡翅买去了我这只鸡怎么办,要是有主顾来看到鸡翅膀没了,不买我的鸡,我不亏大发了。”

“屁话,你这是故意刁难老娘啊,老娘还给你说了,今天你不把一对鸡翅膀卖给老娘,你今天不得安生。”

摊主老李气得吹胡子瞪眼,遇到这个胡搅蛮缠的狠婆娘,怒气冲冲的道:“我给你明说了吧,这只鸡是别人预定的,说了必须要整只,少两对翅膀我等会儿怎么交代?说不卖就不卖!”

老李也硬气,虽然知道梅嫂的威名,可是一点都不让步。

梅嫂之所以看中这对鸡翅膀,是因为这是一只乌骨鸡,要是往常也就算了,梅嫂也不是那么不讲理的人,可是今天她费劲千辛万苦才喊动她女儿过来吃饭,而她女儿就喜欢吃乌骨鸡翅膀,这也巧,今天菜市场就只有一只乌骨鸡,无可选择之下这当娘的就在这里跟老李耗上了!

“算了,老娘将整只鸡全买了,总行了吧?什么?还不卖?好,老娘就在这里杵着,看是哪个王八蛋敢跟老娘抢这鸡翅膀。”梅嫂气哼哼的双手叉腰站在老李的鲜鸡摊子上,睥睨四顾,大有一妇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程云也没多想,买了肉正想去买点小菜,然后回去喝两杯,他也实在馋坏了,如果有钱,他娘的肯定要鸡鸭鱼肉要买个齐全,可是一摸兜里还有几张捏的皱巴巴的钞票,也就只能使劲吞一口唾沫,暗暗说等老子有钱了再来。

正转身离去,一个一身伪名牌下吧高高扬起,不拿正眼看人一脸神气的青年走了过来,一看就是个煞笔,走到老李的一摊子前,看也不看旁边好像一座山一样的梅嫂,趾高气昂的问道:“老李,把这只鸡给我包好。”

梅嫂一瞪眼说道:“原来是你这个王八羔子给老娘抢啊,刘三刀,老娘今儿把话挑明了,这只鸡让给老娘。”

梅嫂双手叉腰,颇具悍妇风格。

刘三刀是皂角巷旁边珠子街的痞子混混,因为据说和南城老大杨豹有关系,所以还算混得不错,替杨豹打理珠子街,算是珠子街一霸。

此刻刘三刀才斜着眼睛看了眼旁边的肥婆,眉毛一扬:“过了啊!梅嫂,大家都是邻居,我刘三刀出来混的,什么都以一个理字开头,你这样说就太他娘的不给面子了,我向来是以理服人的,怎么着,知道什么叫先来后到吗?”

“我管你什么先来后到,总之这只鸡老娘要定了!”梅嫂眼睛一瞪,颇有狰狞杀气。

刘三刀心中一凛,这梅嫂的大名他还是挺过的,也有些小怕这个彪悍的婆娘,可是这众目睽睽之下就是他想让也不能够让啊,在江湖飘,面子他娘的就是头等大事,被这婆娘一吼就乖乖让出来,这传出去,他刘三刀还混个球啊!

“嘿……你还不讲理了,今个这只鸡老子就要定了。”刘三刀面上一点不怵,你厉害怎么样,他怎么说都是个爷们儿,敢动手刘三刀非弄残她不可。

突然,一阵疾风吹在刘三刀的脸上,而后“啪”的一声,刘三刀的脸上立刻红了半边,发呆的看着梅嫂,虽然刘三刀虽然知道这婆娘彪悍,可当真没想到这婆娘竟然彪悍到这种地步。

脸上火辣辣的感觉让刘三刀色厉内茬,抡起拳头就甩了过去,可是突然刘三刀肚子一疼,眼睛一花,然后整个人倒飞了出去。

然后就在刘三刀愤怒的目光中,梅嫂丢下几十块钱,一把抢过老李手中的乌骨鸡,而此刻老李还呆呆的没回过神来。

程云将整个过程都看了个清楚,心中大惊,没想到这个婆娘战斗力如此强悍,心中侥幸这婆娘还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要是让她知道他就是消失了十来天的程云,还指不定被蹂躏成什么样子呢。

刘三刀红着眼睛爬起来,左右一看,瞄上了老李摊子上的大菜刀,通常这些小混混一旦发起狠来,还是颇有一股刀头tian血的气势,嚎叫着冲向梅嫂。

一时间整个菜市场的人惊慌错乱,离得近的撒丫子就跑,吓得脸色苍白,卖鸡的老李更是吓的打哆嗦。

梅嫂猛然转身,面对提刀杀来的刘三刀巍然不惧,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吓傻了,没有动弹一下。

红着眼的刘三刀已经怒火中烧,那里丢了颜面,就在那里找回来,这是混混立身之本,当然前提是绝对不能够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刘三刀也聪明,这一刀下去绝对不会砍死人,他也没用多大的力气,只要见红就好,虽然愤怒,但是也没有蒙蔽了刘三刀的眼睛,毕竟混社会也是要头脑的。

手起……

刀……却没有落下来,不知道何时程云站在了梅嫂旁边,一只手捏住了刘三刀持刀的手腕,三人形成了一个微妙的三角。

此刻的程云心情非常的复杂,自从经历了李家那件生死存亡的事情之后,程云奇怪的发现自己并不后怕,反而有些兴奋。

当程云看到刘三刀红着双眼提着刀来的时候,程云体内的血液又开始不安分起来,似乎有一股嗜血的气息从心底深处爆发出来。

在程云记忆中,梅嫂一直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记得有一次程云父子交不起房租,梅嫂一口就说租不起搬出去,可是程云父子死猪不怕开水烫,硬是没想过挪窝,静等梅嫂大军压境让他们滚蛋,两父子枕戈待旦多日,可是梅嫂的人影都没瞅到,最后他们足足托了半个月有钱之后才交的房租。

所以此刻的程云没有多想就冲上前去,帮梅嫂挡下了红眼的刘三刀,程云和程牛皮晃荡江湖多年,打架和被打是家常便饭,这许多年来,程云在被打和打人中也胡乱摸索出了些三脚猫功夫,打架是个技术活,不是力气大就是打架厉害,程云在众多实践中,俨然成了打架中的精英人物。

于是程云手捏住刘三刀的手腕,然后一手迅速夺下了菜刀,转眼一个膝撞抵过去,刘三刀整个身子一抖,然后卷缩成一团到在地上瑟瑟发抖,倒不是他硬气得不敢叫出来,是实在痛得声音都发不出来。

梅嫂愣在当场,不知道是被吓着了,还是对于程云的拔刀相助发愣,不过也是一眨眼的事情,梅嫂总算扯起了微笑,程云却有股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程云在皂角巷半年以来,平常时候根本看不到梅嫂笑,只有在她那个水灵的女儿来的时候,才偶尔得见。

这一笑倒是把程云弄傻了,程云心里咕哝,这笑比没笑吓人多了!

“好小子,以后喊我梅嫂吧。”梅嫂猪蹄拍在程云的肩膀上,就好像一个大男人捏着兰花指拍在小弟的肩膀上说:“兄弟,好好干,以后钱有的车有的,女人,是不缺的……”

程云讪笑道:“梅嫂没事吧,我也先走了。”

说完程云有点落荒而逃的样子,因为梅嫂笑起来简直太渗人了,就好比一个恐龙走过来对你说:帅哥,来亲一个呗。

梅嫂依旧带着笑容看着程云离去,眼神却莫名又复杂。

第十三章 神棍秘籍

吃过中午饭,程云就走了出来,端了一条凳子,然后大喇喇的坐在以前他们的“命相铺”,不同的是他们没有扯出以前的招牌,只是程云拿着一本灰色封皮的书看得津津有味,这本书正是“七步云笺”。

其实当程云在那所古怪的木屋里翻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悲剧的发现,这本书那里是什么秘籍啊,就他娘的只是一本神棍手册,不过其神棍忽悠人的艺术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说是秘籍也不为过,只是是神棍秘籍。

书中分为走江湖总篇、鬼神篇、妙术篇,其中开头的走江湖总篇又分为八小篇,分别是眼力篇,脸皮篇,顺杆往上爬篇,打机锋搞神秘篇,包装篇,颠倒黑白篇,勤学篇,逃命篇:

第一、 眼力,仔细观察你面前人的所有细节,脸色,神情,穿着佩戴,气质,等等等。

第二、 脸皮厚,脸皮要练到堪比城墙,才算是出师。

第三、 顺杆往上爬,明锐的扑捉忽悠对象的关键言语,以此作为突破点展开论述,这是一种高超的神棍艺术。

第四、 打机锋搞神秘,这是身为一个神棍所必须拥有的基本能力,任何事情可说的云里雾里,当被忽悠人从话语中琢磨出原本没有的意思,被忽悠人就会越觉得你高深莫测。

第五、 包装,神棍也是要讲包装的,包装作为神棍行走江湖的必备手段。

第六、 颠倒黑白是非能说会道,本来是状师律师才该拥有的计量,不过作为神棍也是不可缺少的专业技能之一。

第七、 勤学,当神棍做到一定的高度,以上四点已经不能够满足需要,所以要想神棍做的逍遥自在,还是得有真才实学。

第八、 最后一点对于神棍最重要,那就是逃命,当事不可为得有洞察先机的能力,决不让自己陷入险境,一旦觉察到,脚底抹油。

程云看完之后一拍大腿:“太他娘的经典了,这就是神棍秘籍啊!”

于是程云决定将走江湖总篇的前无小篇日夜攻读,程云敢断言,一旦活学活用,单凭这五篇也能让他们过上舒心的日子,其实这五篇以程云走南闯北坑蒙拐骗多年,自己还是琢磨了不少出来的,只是没有这上面列的有条理正规。

正当程云埋头深造时,一个女孩施施然走进了皂角巷,因为程云所在地紧挨着皂角巷出口,所以一有陌生人进来,程云立马就能够见到,此刻程云毫不掩饰的自己牲口本质,盯着那个女孩一眼不放。

女孩身高一米六几,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披在肩上,脸上不施半点脂粉,素面朝天,没有胭粉俗气,但凡女人敢不化妆出门的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就是丑到了一定的境界,二种则是这女人有不化妆的资本。

而这个女孩就是后者,程云犹如随时有可能扑上去祸害小羔羊的狼,那女孩感觉到了程云的目光,登时一脸通红脚步加快,对这个肆无忌惮看自己的男生映像差到了极点程云痴痴道:“黄金比例……”

程云的声音不大,听到这话的女孩立刻落荒而逃,快速的脚步立刻变成小跑,程云还厚着脸皮站来,走到路上继续“欣赏”。

后来看到一个彪悍的身影窜了出来,程云一看,登时这强悍的落差差点让他跌倒,原来是hi梅嫂那肥胖的身躯压了出来,赶忙喊着:“小谨,妈给你做了很多你喜欢吃的,看到你妈真的很高兴。”

隔得不是很远,程云还是仔细的扑捉到彪悍的梅嫂居然眼眶红红的,在掉眼泪。程云每次见到梅嫂的女儿都会感觉不可思议,应为落差是在是太大了,这就他娘的是两个极端的终极碰撞啊。

“草!”程云吞了口口水,感觉就想做梦一样,梅嫂那身板居然生出这么水灵的白菜,说不出是讽刺还是什么,反正程云每次见到都会被“雷倒!”

程云破天荒的觉得有点心惊胆战,想摸一根烟压压惊,可是一摸口袋,那包三块钱的黄果树早就阵亡了,于是不情不愿的摸出三张皱巴巴的一块钱大钞朝皂角巷唯一的杂货铺走去。

杂货铺是一个自从孙二娘的女人开的,皂角巷的人都喊她二娘,她也答应,曾经程云戏言过二娘,你这里不会是黑店吧,有没有人肉包子卖啊。孙二娘突然做出一个差点让程云眼睛瞪出来,孙二娘使劲挺了一下高耸的胸脯说小神棍,老娘这可比包子大多了。

虽然都喊二娘,可是她的年龄应该不大,顶多就二十六七的样子,也算是皂角巷的巷花了,不过几乎没有牲口敢打孙二娘的注意,因为这婆娘曾经将三个胆敢来皂角巷调戏她的痞子给打成了残废,事后怎么解决的程云不知道,但是已经将这个婆娘划为危险人物之列。

“二娘,拿包黄果树。”程云还没走进杂货铺就扯着嗓子喊,以前他都是这么干的,今天自然而然的喊了出来。

“程云你个混蛋总算回来了,在老娘这里赊欠的账给老娘结了!”杂货店里传出孙二娘的声音。

程云暗道糟糕,自己容貌变了,声音没变啊,如今还用以前的习惯这不是要提前暴露吗!

当孙二娘走了出来,看到一个陌生的小伙子站在杂货店门口,神色狐疑道:“刚才是你喊的?”

“呵呵,我听他们都这样称呼你,我叫刘云,不是什么程云。”程云堆起笑脸,眼睛不自主的眯了起来。

孙二娘真有点糊涂了,这声音和程云的确很像,而此刻这个叫刘云的小子脸上的表情压根就是程云那混蛋的招牌啊!可是这个人又的确不是程云,程云那混蛋的可恶嘴脸她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程云突然发现自己的表情不对,立刻收敛笑容,不苟言笑的道:“你好你好,我是新搬来的租户,我们也是邻居,请多多关照。”

孙二娘还是忍不住再看了这个小子几眼,实在有些糊涂了,当将烟给了程云,再收回三块钱之后,程云胆战心惊的离开,孙二娘却若有所思的盯着程云的背影。

程云直觉感觉到孙二娘还盯着自己看,暗道失算,看来以后声音一定要改变,得加倍小心才行。

回到家中两父子大眼瞪小眼,因为钱不多了,如果再没有进项,两父子就得去街头要饭了,程牛皮道:“臭小子,我们得重操旧业啊,那本秘籍看的怎么样,老子就等着你大放光彩啊。”

“你以为我是神童啊,才看几天能有个多大收获,再说这是个屁的秘籍,就是一本忽悠人的书!”程云不屑的说道,虽然表面上不屑,不过心中还很佩服书中的“走江湖总篇”的。

“不管了,我们现在就出去,看能不能宰一头肥羊,以我程牛皮的本事,单凭这三寸不烂之舌也能够忽悠两小钱,臭小子多学着点。”程牛皮颇为自豪的对程云“指点江山”。

程云翻了翻白眼,虽然心里还是对他老子的吹牛技术肯定,不过表面上还是打击道:“就知道吹牛!”

程牛皮虽然变了容貌,可是下颚的山羊胡子还是在的,只要程牛皮一正经起来,还是有一点高人风范的。

两人出了门,走出了皂角巷,他们不能够在皂角巷摆摊了,不然傻子都知道他们和肯定有问题。

程牛皮在屋里的角落里翻出一个烂罗盘,没办法,他们的装备还在那个差点丢了命的别墅里,如今两人真算得上是孑然一身了,端个烂罗盘也好过两手空空,将就着用了。

第十四章 招术

两父子都是在社会底层摸爬打滚的人,程云也混迹多年,所以两人决定各走各的,两父子约定,看谁挣得钱多。

程云选择去滨江路段,那里的人多,程牛皮选择去体育广场,那里是同道中人的一个集市,城管也不会来干扰。

滨江路虽然人多,不过也是在晚上,或者夏天的时候,现在正值冬季,江风寒冷,所以比起往时,此时的滨江路人气就差了一大截,不过也只是相对滨江路段而言,其它街道也是不可以比拟的。

程云找到了一张白纸,凭借着记忆力将许多姓氏按照奇怪的排列方式写了出来,然后放在滨江路绿化带的一张石桌子上,然后扯起嗓子大喊一声:“算命了啊,来人不开口,便知你姓氏!”

好家伙,这一吆喝,果然吸引了很多人前来,有男有女,几乎都是年轻人,别以为年轻人不信,很多年轻就还信这一口,不管哪里的算命师傅每天接待的多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特别女人最多,程云当然了解其中的缘由,因为年轻人都来看什么姻缘或者事业的,而大体上这类人都是遇到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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