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恋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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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恋伤痕-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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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说要你拿命来报答。」他的声音开始有点哽咽了。
   这样不好,宇宙王应该带给朋友欢乐与安全感才对,我可不能让他哭个不停。
  「阿猴那个白痴咧?他有没有来看过我?」
   果然,程克昀的情绪很快转为同仇敌忾,语气变得有点不屑,冷笑著说:「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你和我拚死去救他,而他那天其实是家里睡大觉,你说他敢不来看你吗?他妈妈还很不好意思地买了好多鸡精给你。」
  一听到「鸡精」,我开始意识到肚子饿,随即吵著要喝。
  「等我一下。」
  程克昀从置物柜里拿出鸡精礼盒,看著他专注拆封的样子,我觉得有一些感动。今天应该是礼拜五了,现在这个时段没有其他人来,大家还在上课吧(我病床的角度看不见时钟)。虽说是我救了他的小命,可是他居然每天早中晚都来医院报到,居然比叔叔还关心我,这真的只有内疚而已吗?
  「程克昀,你是不是和警察很熟啊?」
  我又怎麽了,嘴巴迸出来的话总和心里想的差十万八千里。
  「为什麽这麽问?」
  「你那天一到三重就开始自言自言,我猜你是在向警方回报我们的状况,还有上次在KTV也是你报警的,报案的效率这麽高,你该不会是线民吧?」
  程克昀忍不住笑了,鸡精差点洒在我胸口。他坦承在拿请假单给校警看的时候就顺便报警了,而他也的确和某警方高层很熟——基隆市警察局局长,就是他乾爹。
  他离开的时候告诉我下一次会客时间是晚上八点,我不禁觉得好失落,我想,我们再也不能对彼此说「我和你又不熟」这种话了。
作家的话:




☆、六、改变

  度过宛如在烤箱里挣扎、超过六个月的夏天和秋天,十一月的空气总算开始凉爽了。回归校园的宇宙王,毫无意外受到同学们热烈的欢迎,当班长捧著超大的花束——66朵粉玫瑰和一堆我认不得的紫白小花——献给我时,我竟然不争气地流泪了!第二天就要段考,我座位四周的女生都很贴心地替我做好小抄,还设计了简单明了的暗号打算集体护送我及格,依照我以往的作风,一定是欣然接受再找时间请这些恩人们去逛街K歌,但这一次我却很有人格的婉拒了大家的好意。同学们以为我住院住到头壳坏掉,还很担心地过来摸摸我的额头测试一下是否发烧,我只能笑著解释自己开始想当一个诚实的正人君子,不想辜负师长的期望云云,一听就很假的废话,几乎没半个人相信,除了程克昀。
  我之所以拒绝作弊,完全是为了不想让程克昀看不起。
  住加护病房那几天,程克昀根本没去上学,等我转到普通病房,善良又操劳过度的班导不得不到医院亲自拜托他乖乖请假和恢复上课,否则才刚转学就要被退学,父母会多麽伤心,前途会多麽不光明等等。班导一脸委屈地当著我的面劝导不太想理她的程克昀,我又怎麽能袖手旁观?在我也加入游说的行列时,程克昀居然提出一个奇怪的条件——
  「白天的时候,就让我家的管家阿姨来照顾你,直到你出院。」
  这个请求真的很不合常理,我又不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叔叔白天可以来看我,甚至他也打算请看护了,但是程克昀坚持一定要报答我的救命之恩,他还保证有管家阿姨的细心呵护,我一定可以比医师预期的还快出院。
  正当我偏著脑袋迟疑不已的时候,导师居然代替我答应了程克昀!看来本班异常的高转学率与退学率,已经让她被校长盯怕了,但再怎麽挡不住校长的压力,这麽自发性地扮演学生家长的角色,实在也太任性了。
  更让人傻眼的是,拎著鸡汤的叔叔走进病房加入了我们的对谈,竟然也二话不说就同意了程克昀的提议!这个好逸恶劳又贪小便宜的欧吉桑,一定是嫌待在医院要帮我洗澡换衣服太麻烦,花钱请看护又太伤荷包,才会厚著脸皮接受人家这种奇怪的恩惠。
  虽然我救了程克昀,但那是他救我在先,我们已经互不相欠。在加护病房的时候他每天跷课探望我,我已经觉得很过意不去了,又怎麽好意思再借用他家的管家呢?
  可是程克昀对这件事丝毫不肯妥协,几乎是霸道地逼我在他和管家之间二选一当看护,这种强人所难的态度让人有点火大,先前对他陪我出生入死又捐血给我的感激之情顿时大减。但在此同时,看著班导那张自从带我们班之後就迅速老掉十岁的憔悴小脸,我又觉得她很可怜,加上叔叔立场错乱地诚恳劝说,我再不答应他们就显得无情了。
  於是,亲切的戴阿姨每天不到六点就把李阿姨煮好的美味早餐送到医院,伺候我刷牙洗脸吃饭吃药之後就推著我坐轮椅散步。她长得并不高大,却能稳稳撑住我的体重扶我走路抱我坐轮椅,每天都会买报纸给我看。到了十一点半左右,李阿姨就带著豪华的午餐过来和她换班。李阿姨是个一流的厨师,她亲手设计一套补血补钙又清淡可口的营养菜单,每天中午都变换不同的主菜,包括清炖牛肉、红枣栗子鸡、粉蒸排骨、甘蔗明虾等等,甚至还有帝王蟹火锅!下午两点,戴阿姨又回来坐镇,李阿姨回家准备晚餐和甜点,等到差不多四点半,就换程克昀接手,李阿姨会在五点半前送来程克昀的家居服和另一套制服,以及两份西式全餐,通常是义大利面或披萨(每次口味都不同),也有烤羊排或德国猪脚,再加上奶酪、红豆汤或乳酪蛋糕,唯一不变是水果,在李阿姨的坚持下,我每天至少要吞五十颗樱桃。
  程克昀每天下课会先来医院洗澡,把换洗的衣物丢给李阿姨带回家,接著就陪我聊天吃大餐,稍事休息後就帮我擦澡。虽然我很不想让他看见我的裸体,但叔叔那个懒鬼居然很理所当然地把照顾我的责任全丢给程克昀,在我的身体不方便随意伸展的这段日子,也只能硬著头皮让他为我服务了。好在程克昀不太多话,擦洗之间省了很多尴尬,他的动作又很温柔很仔细,舒适的触感常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倍受呵护的婴儿,後来我才意识到一件吊诡的事实:根本就没有在程克昀和管家阿姨之间二选一这种选项,无论是在程家负责记帐收房租修水电照顾动植物的戴阿姨,还是负责煮饭洗衣打理一切家务的李阿姨,以及程克昀本人,全是我住院时的私人看护。
  我和程克昀一样是单亲的独生子:妈妈生下我不到一个月就离家出走了,爸爸因为贩毒遭通缉也长年不见踪影,打从我有意识以来就是和叔叔相依为命;程克昀没见过爸爸,除了妈妈之外身边没有其他亲人,据他的说法,他妈妈是个冷漠无情又骄傲自私的贵妇,平常根本不关心他也不照顾他,而且也不准保母、家教、管家等人和他太过亲近,总而言之,就是自己不爱也不准别人爱,程克昀觉得他妈妈一直不明原因地恨他。
  和程妈妈相比,我叔叔简直成了模范家长。
  虽然住院期间,叔叔很没责任感地把我丢给程克昀照顾,但每天他还是会抽一两个钟头到病房陪我哈啦吃点心,顺便带几本日本女星清凉写真集来给我加油打气。我知道他一向怕无聊,菸瘾又大,所以对於他无法全天候待在医院陪伴病人可以释怀。仔细想想,我对他真的没什麽可抱怨的,当年我妈走後所有的亲戚都同意把我送进育幼院,只有刚当完兵的叔叔力排众议接我回家。为了养活我,他一天要做两三份工作,拿钱给家人还得忍受许多质疑,论及婚嫁的女友也因此跑了。尽管开店之後日子过得比较稳定,但他的感情生活还是因为我受到不少阻碍,如今他都四十岁了还是单身,我暗自决定高职毕业後就搬出去住。
  「你和你叔叔的关系就像朋友一样亲近,真好。」
 
  程克昀淡淡地笑著,眼神却比哭还难过。这时候我才明白,原来他冷静、稳重、泰然自若的背後,一直隐藏著长年被自己妈妈漠视的深沉无力感。
  程克昀的妈妈非常有钱,名下有好几栋房子,甚至在澳洲南部还拥有一座小岛;她似乎工作很忙,又好像只是单纯喜欢旅游,总之程克昀往往一个礼拜都见不到妈妈一面,甚至念高二之後就几乎没和妈妈住了,母子关系疏离到他一个人擅自搬到基隆又转了好几次学,他妈妈都不知情。我中弹住院,他妈妈没有来医院看过我,想必根本不晓得自己的儿子差点死在黑道枪下。
  听他若无其事、像聊别人家事那样诉说著妈妈的种种,嘴角微微牵动一丝悲哀,似乎是努力不在朋友面前流泪。这人在加护病房看我的时候很大方地哭了,现在却忍得这麽辛苦,我不禁有种想抱住他、安慰他的冲动,但随即意识到自己双臂根本无法自在伸展。他看见我那懊恼又有一点生气的表情,大概以为我没留意到他的真情流露,於是笑了笑,扶著我的肩膀告诉我伤一定会好,我很快就可以回学校和大家一块念书考试等等。
  「你应该很喜欢上课吧!放心,你一定赶得上第一次段考。」
  很喜欢上课?最好是啦!
  「程克昀,你该不会以为我叫你去上课是因为我很爱上课吧?」
  「难道不是吗?」程克昀的表情带著一点惊讶。
  「天大的误会!我这一生最讨厌的事就是上课,如果我像你这麽有钱,我一定会花钱买学历不去上课。我叫你去上课,只是不想担误你……」
  我话还没讲完,程克昀就忍不住哈哈大笑。坦白讲,我不太明白自己讲的话有何笑点,但程克昀就是笑个不停,过了好久,他才坦白告诉我,其实他这一生最讨厌的事也是上课,他就是因为缺课太多几乎被退学才常常办转学,当他听到我劝他回学校的时候,真的把我当成一个好学生的榜样。
  这都要怪他先前太不常进学校,没好好打听宇宙王的名声所造成的误会。
  我和他不同,虽然我上课从不听讲,而且几乎天天睡过头而迟到,但我不会跷课。基本上我喜欢上学,能和真人每天打打闹闹玩在一起,比挂在线上用虚拟人物互动来得更有意思。虽然考试总是名列「後茅」不免让人沮丧,但和同学们一同在考场上发挥「互助合作」的团结精神已成我校园生活的美好乐趣之一,而且我觉得考试集体作弊一向很有挑战性。
  我大概是讲得太眉飞色舞,程克昀聆听时的表情也跟著变化多端。满脑子都是学校生活如何如何,这才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该关心的事吧!
  「宇宙王,我有个想法。」程克昀意味深长地拉开窗帘,凝望著远方的夕阳,顿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他的提议。
  「我们两个一起死里逃生了两次,或许这是天意,老天希望我们改变一下我们习惯的生活模式。我想,从现在起我和你都开始乖乖上课,考试不作弊,当两个用功向学的好学生,觉得如何?」
  好突兀的想法。
  虽然住院的烦闷与身体的疼痛让我很想抓狂,但是这些刺激还没大到让我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程克昀不过是每晚来陪我住院吃大餐而已,怎麽对人生就产生这麽大的体悟?
  大概是看我没反驳他的意见,程克昀接著就拿出他的手机进入备忘录,写上「每天帮宇宙王复习功课」。
  「喂!所谓『都』开始乖乖上课的意思,不就是你也要乖乖上课?怎麽你只顾叫我复习功课,那你咧?」
  「我当然也会乖乖上课,不然怎麽帮你复习?你看,这是我今天上课的笔记,如果你同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复习。」
  程克昀边说边拿出英文、数学、行销学实务和金融实务四本课本,翻开给我看,里面的确密密麻麻写了不少重点。他完全无视我的错愕,接著又说他明天会带平板电脑过来,把笔记有系统地整理好让我白天也可以念书,後来还很自动地打电话给我叔叔,请叔叔来医院看我的时候顺便拿课本给我。
  「如果你同意的话」,这句话的意思也完全被无视了。
  就这样,因为无法拒绝程克昀的热情期望,我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的确想改变一下,反正当好学生本来就是好事,不是吗?




☆、七、排练

  上个月才和黑道火拚又住院,感觉好像是八百年前的事了。
  在活动中心的小舞台上,话剧社正在排练年底公演大戏「窈窕淑女」。这是本校话剧社首度演出的英文话剧,作为明年春天全校一、二年级英文话剧比赛的示范之作。由於这学期上任的新校长是董事会重金从英国牛津大学聘请回国的教授,主张本校的外语教育必须在短时间呈现傲人的成效,因此,三流高职从这学期起全面强化各项外语教学活动,话剧社被指定为外语课外活动的重点社团,这学期必项公演一出英文话剧,下学期则预定推出日文话剧。
  升上高三之後,虽然不再参与社务运作,但是社团活动还是要继续协助学弟妹。本来我一直是话剧社的台柱,也就是不作第二人想的男主角,但这次要演出的是英文话剧,男主角希金斯教授的台词超多,对重伤初愈而且英文很差的宇宙王而言,根本就是自杀级的任务,所以我很大方地把男主角的宝座让了出来。可悲的是,居然也没有其他学弟愿意挑战自己的极限。
  话剧社除了前任社长小蚊子之外,根本没有人通过英检中级,可是小蚊子是女生,身高只有一五八,就算要扮男装也没什麽说服力。虽然我们找指导老师沟通过了,但老师其他备用的替代剧目也是困难得要命:「哈姆雷特」台词艰涩,而且剧情很闷;「惊魂记」虽然刺激,但校长不赞成我们演恐怖片;「钟楼怪人」颇受女生欢迎,但是男生没人想演那个可怜的怪人。
  逼不得已,话剧社只好举办全校试镜,来报名的都是一堆不知天高地厚的一年级学弟,生硬地念著台词,显然大家都把专注力放在英文上,根本无法兼顾演技,半天下来,大家只感受到深重的挫折感。正当我已经打算牺牲小我重出江湖的时候……
  “But I’m so used to hear her say;’Good morning’ every day。”
  “Her joys; her woes;her highs;her lows; are second nature to me now。”
  “Like breathing out and breathing in。”
  “I am very grateful she’s a woman and so easy to forget。”
  程克昀风度翩翩地从观众席走上场,很普通的西装制服穿在他身上看起来都显得价值非凡。他那略带欣喜的惆怅表情,生动地诠释了希金斯思念伊莉莎时的独白。而且,他的英文相当流利,还带著优美的英国腔(老师说的,基本上我根本听不出来),很符合故事中伦敦上流社会的设定。
  
  台上的程克昀像个王子似的与女主角共舞,两人舞步已经排得十分熟练了,现在正进入歌舞搭配的阶段。
  「你嫉妒他吗?」小蚊子坐到我旁边,顺便把手上的洋芋片递给我,我摇头拒絶。
  「怎麽会?他演得很好,而且外型和发音都很优,林语彤和他对戏超有fu的。」
   「可是,我觉得你看他的眼神也很有fu啊!」
   「你有病啊!」我突然觉得脸上一热,对上小蚊子暧昧的目光,忍不住白了她一眼。
  她笑了笑,目光转向舞台上,无意识地吃了两片洋芋片,问道:「你们两个现在真的很麻吉吗?」
  「废话!他救过我,我也救过他,这样还不麻吉就太扯了。」
  「我还听说你这次段考都没作弊,考了最後一名,为什麽?你以前不是说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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