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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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班生-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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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凯风想,就算是被拒绝,能够向喜欢的人传达心意也已经很幸福了,至少曾经努力过,失败也不会后悔。可世界上终究有一些感情是不能说不出口的,连想都不应该。
  他看着林湛清俊的侧脸,又甜蜜又痛苦地握紧了手中的信封。
  高考将至,不少住校的学生零零散散地从学校宿舍搬出来。看着不少人拖着箱子或是尼龙袋从宿舍走出来,大家渐渐开始意识到毕业季已经到来了。
  学校的小超市里新进了不少花花绿绿的厚本子,给学生用来写同学录。本来都是女生爱买这个,后来发展到男生也人手一本了。当然,他们本子上都印着各种篮球明星或是超级英雄,看上去特别酷。
  说来也怪,女生有时爱钻牛角尖,芝麻绿豆大的事情就能摆出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高三时大家压力大,说话有时火星子直冒,班上好几对关系挺好的女生都闹掰了。
  这两天却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女生A气冲冲地走到女生B的座位前面,两人前两天刚吵完一场,女生B急忙做出防御的架势,却见女生A从背后拿出凶器,咦,不对,是一本厚厚的同学录,狠狠拍在她桌上:“快点写完,明天给我!”
  女生A转身正要走,忽然想起什么又冲女生B威胁道:“我看到你给C写的同学录了,满满一页纸呢,你可不准敷衍我,一页纸起价!”
  等到第二天,大家就又见女生A和B亲亲热热地同进同出,连上厕所都要拽着对方的样子。
  基本上,大家都没打算把高中的这点破事带到大学,有什么嫌隙的同学都趁着快毕业痛痛快快地解决了,班上男生也私下里打了好几场,第二天照样勾肩搭背互称哥们儿。
  青春就是在一切开始前,给你无数次重置的机会,不管你看到的是坦途还是布满荆棘的小道,都能一往无前地走上去,反正正年轻,左右不过重头再来。
  在孟凯风回家的路上,被曾经拒绝过的一个女生拦住了。她的眼睛红红的,还是能看出眉目清秀,穿的也朴素干净。
  她把那封被退回去的情书塞进孟凯风手里,高声道:“你不要误会了,我这次不是来纠缠你的,但是我希望你留下这封信,因为我为了写下它真的鼓起了自己全部的勇气!你肯定不记得了,有次我上学快要迟到了,在路上拼命跑,你在一个路口停下来,用自行车载了我一程。你大概觉得这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我为了这个每天等在那个路口,终于再次碰到你,一路跟着你找到了你的教室,托人问到了你的名字。这是我长这么大,做过最头脑发昏的事情,可是我一点都不后悔,因为喜欢一个人永远都不会是一件羞耻的事情!”
  她说完就转身跑开了,好像她冲到孟凯风面前就是为了说这一番话,让他知道自己曾怎样被一个女生偷偷喜欢过。
  孟凯风看着她跑开,路口那里有好几个女生在等她,她扑进她们怀里,好像在哭,最后却摇摇头,带着泪坚定地冲自己的好友们笑了。
  孟凯风想,这个姑娘是他见过最勇敢的人,比自己还要勇敢一百倍。
  她的话在孟凯风耳边回响,喜欢一个人从来都不会是一件羞耻的事情,他心里好像升腾起了一股源源不绝的力量,这是稍纵即逝的勇气,也是他倾尽所有勇气所下的一个决定。
  
  十三章

  孟凯风推开窗,清晨的风混杂着湿气,凉丝丝地扑面而来。六月的早晨还是很凉爽的,今天是高考的第一天。
  孟父早几天就出国考察什么项目去了,后母昨晚打了一夜麻将,现在大概还没起床。
  孟嘉宝正从水壶里倒牛奶,见孟凯风下楼,她木然的脸上没有丝毫波动,抬手指了指餐桌上摆着的早餐。
  孟凯风轻手轻脚地拖开椅子坐好,桌上摆着一个瓷质的小碗,里面乘着稀饭,旁边是几盘配菜。
  刚吃了一口,孟凯风一愣,还是温热的。
  孟嘉宝看到他迟疑的神情,微微皱起眉头:“冷了吗?明明刚才热过的……”
  孟凯风抬起头,看着孟嘉宝清冷的侧脸,想要说的话忽然都哽在了喉口。面对着这个少年老成的妹妹,他有时也会觉得十分苦恼。
  孟嘉宝个子小小的,他常常忍不住想在她的头顶揉两下,看她一丝不苟的发型像早起没梳的时候一样乱乱地翘着。还好伸出去的手都自己缩回来了,孟凯风默默掐着手心,提醒自己不要做这种可能会惹她不快的事情。
  孟嘉宝端起刚倒的牛奶喝了一口,发觉孟凯风还在偷瞄自己,把桌上装着牛奶的水壶举起来朝他示意:“要喝吗?”
  孟凯风看着孟嘉宝还沾着牛奶的上唇,还有问话时瞪得圆圆的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
  孟嘉宝不明就里地看着他,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更呆了:“你到底要不要喝牛奶?”
  这个时候,林湛已经和父母等在考场外面了。
  “东西都带好了吗?”林母忍不住问。
  林湛大约是第八次在透明的文具袋里检查了一遍,淡定道:“都带好了。”
  林父大步流星地从前方走过来,满脸的皱褶弯弯曲曲地纠结在一起,没好气地开口:“这里的小卖部是怎么回事!一瓶矿泉水都要两块五!不就是坑我们这些考生家长的钱吗!”
  他说着,把手里一瓶冰镇的脉动塞进林湛手里:“你要是渴了就喝几口,要是没喝完就不要了,这么热的天别放坏了!下场考试再买一瓶。”
  林湛没说话,默默地撕水瓶外面的包装纸,上面有字的纸都是不能带进考场的。
  为了保证考生的顺利通行,考场附近的主干道都被封锁了,一路上都是送考生的车。孟凯风一个人骑着他那辆自行车在其间穿行,透明的档案袋挂在车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晃荡着响。
  每天都过的那条林荫道,两旁的树木长得愈发茂盛了,顶端的树枝甚至连在一起,形成一个天然的绿色蓬盖。
  不知不觉就是一年过去,孟凯风不无感概地想,假如从来没有遇见过林湛,他现在又是什么样子呢?想想其实也不会有什么变化,还是这样孤零零地一个人去考试,然后搬出孟家,在这个城市里找一个容身之所,每天在地铁大厦这些钢筋铁结构建筑组成的丛林里穿梭,神色匆匆地和一些人擦肩而过。
  谁知道那些人里会不会有林湛呢?
  假使林湛没有遇见他,生活也不会任何变化,他仍旧会成为温和稳重、举止得体的林湛。这样想着,真是让人沮丧,好像他们两个人都没有遇见对方的某种必要呢。
  可是,陷入沮丧情绪的孟凯风却不会知道,他们就像两株遥遥相望的树木,在各自的一方领域成长,只等着有一天参天而起,让最顶端的树枝在云里温柔相触,好像两只交握的手掌。
  林湛和孟凯风就在同一个考点,周围是考生和家长围成的小海洋,林湛忍不住扭头看,入眼处却都是陌生的面孔。
  “叮铃!”孟凯风正在找停车棚,就看见林湛正站那儿东张西望,好不容易挤到了他背后,恶作剧般地按了下车铃。
  林湛瞪了他一眼,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孟凯风正要搭话,就见林湛又端正了面容道:“前五年的真题卷上的错题都做好了吗?”
  孟凯风把正要出口的一句话憋回去,心虚道:“嗯,都重新做了一遍,应该没问题吧。”
  “哎,现在说你也来不及了,你别紧张,按部就班地做题,上本科线还是没问题的。”
  “哦,嗯……”孟凯风自顾自地点点头,看了眼林湛身旁的父母,礼貌地点点头:“叔叔阿姨好!”
  孟凯风总算在孟家呆了三年,虽然有些拘谨,却也有几分气度,看得林父林母都是一怔。林湛在旁边却有些气闷,这个家伙明明是个徒有其表的大笨蛋,偏偏长了一张看起来好像很厉害的脸,不但能唬住长辈,还能哄住小姑娘……
  打住!林湛偷偷红了脸,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进考场前,孟凯风从兜里掏出林湛从前送他的平安符,在林湛眼前晃了两下:“放心吧,我带着这个,运气不会差的。”
  林湛笑道:“考试能靠运气吗?”
  话虽这么说,等孟凯风坐在考场里,大致浏览完整张卷子,的确舒了口气。林湛给他准备的高强度考前磨枪计划,总算是没白费。
  第一门考语文,他也是第一次把语文作文大部分格子都老老实实地写满了,其中还绞尽脑汁地加进去了几个成语。最后不知如何结尾,按照林湛的指示写了句似是而非的话再加上省略号,勉强算作结尾留白、引人遐思。
  接下来几门,孟凯风一路不说披荆斩棘,也总算没掉进开头的几个小坑。勉勉强强走到结尾,最后一个大题照例是看不懂的,龙飞凤舞地上书一个“解”字,总比一片空白看着舒心。
  高考就像横在许多人面前的一面高墙,大家常常恨得想拿大锤头把它锤垮,最后却不得不乖乖地撅着屁股墩一个个爬过去,只为看看传说中那头广阔的风景。
  他们万万想不到,自己现在数着日子熬过去的每一天,将来回头望,或许会成为弥足珍贵的记忆。那些为了梦想神挡杀神、浑然忘我的日子,以后永远不会再有了。
  
  十四章

  “今晚出去玩吧!”
  “好啊好啊,去KTV包个夜场吧。“
  高考结束的那一天,周围的同学都开启了狂热的玩乐模式,走在路上,到处都能看见成群结伴的毕业生,有些还喝的醉醺醺,勾肩搭背地从夜色里走出来。
  林湛的人缘挺不错,等拒绝掉第三波向他打电话邀约的同学,他身旁的林母反而坐不住了。
  “湛湛,你怎么不跟同学出去玩呢,虽然咱们家经济情况不好,这种团体活动还是不能总不去啊。“
  林湛随手翻着手里的杂志,眼角却在偷瞟家里唯一的那台电话:“我早和同学约好了,正等他电话呢。”
  他活音刚落,外面就传来敲门声,林母过去开门,林湛百无聊赖地用手撑着下巴,眼底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湛湛,你同学来啦。”
  “啊?”林湛讶异地站起来,他可从来没请同学来过家里。唯一知道他家住处的人就是孟凯风,等了半天电话,他居然直接就找过来了。
  孟凯风跟在林母身后走进来,屋里比较窄,本来就不大的客厅里隔出一半作厨房,剩下的空间只够摆张吃饭的小桌子,林湛正坐小板凳上,旁边放着一个小电扇。
  孟凯风搬了个板凳坐林湛旁边,他身量高,坐小板凳上姿势倒是端端正正,跟幼儿园小朋友排排坐抢果果似的,看着都憋屈。
  林湛拿手里杂志戳了他一把:“你怎么直接过来了?”
  孟凯风头上汗都没顾上擦,边喘气边说:“我看时间还早,就想先过来接你。”
  林湛调侃道:“接我?就骑你那个自行车接我?”
  孟凯风显然连他话里的揶揄都没听出来,一脸认真地说:“是啊,你坐我后面,我还没载过别人呢。”
  “真的?”林湛挑了挑眉,嘴角却忍不住咧开了。
  “嗯,嘉宝她都坐家里的车,有司机接送,我每天就自己一个人骑车上下学。不过你放心,我技术绝对过关,不会摔着你的!”
  两人没聊几句,孟凯风气也喘匀了:“我们走吧。”
  林湛跑厨房给林母招呼了一声,扭头再一看,孟凯风已经把停在屋旁的自行车搬到了道中央,熟练地跨了上去。
  林湛坐在后座上,想了想,问道:“我们去哪儿啊?”
  孟凯风在前面悠悠地骑着车:“你跟着我走就知道啦!”
  夜风柔柔地托着两个人,孟凯风的车就像纸折的小船,晃晃荡荡地漂浮着,流过大道和小巷,直到原本暮色渐染的天空沉沉地压下来,只剩一片深不见底的黑色。
  林湛悄悄地把头靠在孟凯风背上,那一方的脸颊顿时火烧云似的烧到耳边:“还没到吗?”
  孟凯风的声音从风里过来,远远近近的听不太真切:“等到什么时候能看见星星,我们就停下来。”
  林湛没听清,不过也没有再问,仍旧安稳地靠在他背上,索性闭上眼睛,路也不看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湛甚至觉得孟凯风已经载着他离开了这座城市,至少已经离开了繁华喧杂的市区。再没有车鸣和人声,只有树叶的摩挲、蝉虫的唱和,还有身旁人的呼吸,越来越缓慢,越来越清晰。
  等他感到一阵不寻常的颠簸,腿上溅上了什么沁凉的液体时,几乎要惊叫一声。他们的车刚刚趟过一个小溪,四周都是影影绰绰的树木,参天入云
  孟凯风把车停下,也没有找倚靠的地方,就任它躺倒在大地上,枕着湿软的泥土。
  林湛茫然地朝四周望,简直疑心自己还在梦里。他来到这个城市一年,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地方,也从未费心去寻找过这样一个地方。
  孟凯风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冲林湛笑道:“还不错吧!有天晚上我骑着车走了好远好远的路,最后天都黑了,我看不清道,索性就一直朝前走,结果摔进了水里,也就是刚才那片小溪。等拧干一身衣服,我反倒不想走了,因为从这里抬头望,可以看见最漂亮的星空。”
  两人索性并排躺下来,林湛伸出手就能摸到小草毛茸茸的嫩芽,他还有些恍惚,却听见孟凯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林湛,你怕不怕黑?”
  “不怕。”
  “那你怕不怕水?”
  “不怕。”
  “哈哈,你真厉害。小时候到了夜里,外婆都要在我旁边握着我的手给我讲故事我才能睡着,等别家孩子都长到能下水的年纪,我非得外婆牵着才敢上船。周围人都说,我和我爸一样,天生是娇贵的城里人,在乡下待不住的。那时候我气得不得了,一个人夜里摸了别家的一只船,颤颤悠悠地划到了河中央。我把船桨一丢,躺在船里看夜空,那时候我看到的星空就和现在一样,一模一样。外婆告诉我,不管我走多远,抬起头总能看到家乡的天空。”
  “我没有那么厉害,我也有害怕的东西。”
  孟凯风翻了个身,明亮的眼睛专注地看着林湛,好像在温柔地请他说下去。
  “我怕一个人,”林湛艰难地开口,“一个人在人海里过得像孤岛一样。所有人看到的、喜欢的都是光鲜又体面的林湛,真正的我却像躲在假象后面的一道阴影,永远不被人了解。”
  孟凯风轻轻握住他的手,纤长却和他一样宽阔,绝非女人的手。
  “我想,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他看到了完完整整的你。他仰慕无所不能的林湛,也心疼孤独脆弱的林湛,不管你身在何处,只要带着他对你的爱,你就不会是一个人。不是作为你的朋友,而是作为那个人陪在你身边,林湛,你愿意接受我吗?”
  “孟凯风,你在开玩笑吗?”
  “当然不是!”
  “那我就当真了……”

  十五章

  高考过后,诸事顺遂,林湛稳稳当当地被本市最好大学录取,孟凯风也选了本市的一所学校,虽然不算是很好的大学,却和林湛所选的学校规划在了一个大学城,他骑自行车不过十分钟的车程。
  可是对于那晚林湛的回答,孟凯风却很不满意:“林湛,你就不能认真地回答我一次吗?”
  林湛不耐烦地冲他摆摆手:“听不懂就算了……”
  “可是,你明明就什么都没说啊!既然你知道我不是在开玩笑,为什么就不能告诉我答案呢?”
  告诉你答案?难道要我说我也爱你啊!林湛闷闷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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