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问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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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问米-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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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榛榛点点头,说:“对啊,离我单位,地铁一站路。”
  “听你之前说,他平时很忙?”宋书明若有所思。
  “他在投行部,出差加班都是家常便饭,忙起来的时候,一周见一次,不忙的时候,每周两三天,都来接我下班。”
  宋书明听到这里,直觉有些不对,也不着急点破,继续问道,“他家境如何?”
  苗榛榛说:“唔,他家境如何,我倒也不在乎,横竖我也不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
  “今年过年前和他提到回家过年,我也说过愿意去他家看看,但他好像很不愿意,说家里环境不好,怕我去了住不习惯受委屈。”
  “那可能,是不太好吧。”苗榛榛漫不经心答道。
  “你们平时交往,花谁的钱多一点?”宋书明觉得自己像个嘴碎八卦的老婆子,却还得耐着性子继续问。
  榛榛却听出宋书明的言外之意,瞪大了眼睛,说:“你可别这样想!”
  “许言家境虽然普通,但他自己非常勤奋聪明又上进,又在投行工作,收入可不低。我们在一起,都是他花钱,平日相处,他大方得体,毫不吝啬。”
  “我家才是普通的工薪家庭,我做网站编辑,收入刚够养活自己。许言和我在一起,我绝不相信他是为了钱。”榛榛语气坚决,干脆利落地说。
  宋书明很能体会苗榛榛维护心上人的心情,住了口不再多说。
  等送走了她,再细细思考,才发觉他刚才不过寥寥数个问题,就已找出她话中数个破绽。
  许言与榛榛同岁,又是山西人,他考进首都联合大学,应该是十年前参加高考。可宋书明刚刚查过,首都联合大学的金融专业,直到六年前才首次在山西省招生!
  除非许言没有在户籍地参加高考,否则,他不可能毕业于联合大学的金融专业。而任何年代,高考的户籍管制都非常严格,想在非户籍地参加高考,又谈何容易?
  就算许言真的是联合大学的学生,毕业之后去了农行的投行部工作。但是银行的投行部,一般至少需要名校毕业的硕士学历。书晴的高中同学也有考上清华北大的,去年大学毕业应聘几家投行,都在简历关就被刷了下来。
  联合大学虽好,如果本科毕业想进投行部工作,也需要有力的背景才能做到。
  如果许言有这样强大的关系,既能让他脱离原籍参加高考,又能帮他毕业之后找到一份这样高薪优秀的工作,那他的家境又怎么可能如他所说,“环境不好”到,让苗榛榛“住不习惯受委屈”呢?
  何况,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苗榛榛工作的单位在立水桥南,离她单位一站地的农行,宋书明恰好曾经去过。
  那是一家只有六个对私柜台的农行支行。
  而一家支行,是绝对没有投行部,也绝对没有投行业务的!
  许言在说谎!他的单位,他的学校,他的专业,甚至他的家乡,都很可能并不是真的。
  可是为什么呢?
  苗榛榛身上,有什么值得他编造谎话去接近的呢?
  既然要编造谎话,为什么不编一个更合理,更说的过去的,反而却要编造一个这样破绽百出的谎话呢?
  又或者,许言只是觉得自己真实的工作学校不值得一提,所以编出一个谎话来搪塞她?
  如果许言遇上的不是苗榛榛这样,沉浸于二次元又缺乏生活经验的宅女,他的谎言岂不是早就被轻易看穿了?
  许言是因为苗榛榛单纯好骗又是初恋,才特意接近她的吗?
  他接近她只是为了谈一场柏拉图式的恋爱?难道就是为了让她体会一下□□焚身又求而不得的痛苦吗?
  宋书明越想越觉得满头雾水。他行事慎重,就想尽量将前情后事都调查清楚,再和苗榛榛细说,便只打电话告诉榛榛,让她约许言出来约会。宋书明乔装一番,悄悄跟在他们身后。
  苗榛榛原本将见面的时间定在了晚上六点,许言打电话通知她会稍晚一点。
  宋书明开着车,就等在苗榛榛公司的对面。
  夜幕渐起,路灯依次点亮,许言出现在地铁站的前面,他和榛榛第一次见面的路灯下面,打电话叫她下楼。
  苗榛榛飞扑入怀,他一把将她抱起,低头吻住,甜蜜美好的就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般。
  宋书明想到林愫,嘴角微微勾起。
  许言和榛榛沿着北苑路一路朝北散步。榛榛挽着许言的右臂,靠在他肩膀上。他宠溺地将她的手揣在兜里,一切都显得那么甜蜜和谐。
  两个人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又去楼下的星巴克点了蛋糕和咖啡。宋书明戴着大口罩,又将帽檐压低,一路跟着他们,却丝毫不觉有异。
  临近晚上十点,商场关门。许言穿好外套,又体贴地替榛榛披上大衣,揽着她的腰走出星巴克,沿着滨河路朝榛榛租住的小区走。
  元宵节将至,华灯挂起,璀璨的灯光映衬着清河波光点点,夜间的滨河路十分漂亮。许言带着榛榛,走在昏黄的灯光之下。许是榛榛说了什么好笑的事,两人对视一眼同时笑开。榛榛笑个不停,倒在他肩头撒娇。许言情浓难抑,低下头来环住她,与她深深热吻。
  宋书明离得不远,此时只好找个长椅坐下,看着这活色生香的场面扶额,这是哪门子的冷淡,哪门子的不举!
  看着不是感情很好嘛?
  他微微有些出神,恍惚间恰好街灯一闪,许言和榛榛所在那片骤然黑暗了一两秒钟。两人沉浸吻中似无所觉,可宋书明却猛然清醒,被突如其来的黑暗惊得跳起,几乎以为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这,怎么可能?”宋书明喃喃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自觉提示的很明显了~


第99章 蝙蝠
  宋书明几乎以为自己那一瞬间看错; 使劲眨了眨眼睛。
  他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半点不敢松懈; 紧紧的跟在许言和苗榛榛的后面。
  江安花园是上了年纪的老小区; 总共只有三栋楼,苗榛榛租住在一号楼,紧靠小区大门口。
  果然如苗榛榛所说; 许言走到小区前面,就不肯再往前。
  苗榛榛拖着他的手撒娇,他却一直摇头,只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发。
  榛榛无奈,只能挥手告别; 他静静地站在原地,目视着榛榛走远; 进了小区又上楼。直到榛榛家客厅灯亮起; 他才转身,一直挺立的肩背瞬间松懈下来,垂下头来,深深叹一口气。
  宋书明猜测许言要去坐地铁回家; 自己便也准备跟上。可下一秒钟,一直忽明忽暗的那盏路灯突然毫无征兆,彻底的灭了。
  宋书明震惊地瞪大了眼睛,几乎再次以为; 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你是说,他消失了?”林愫紧锁眉头; 难以置信的问道。
  宋书明仍未缓过气来,默默点头。
  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路灯熄灭的那一瞬间,许言竟然消失不见了!
  许言与榛榛热吻的时候,路灯也曾忽闪,由明转暗的那一瞬间,许言的身影竟像是与夜色融为一体,彻底隐匿在这黑暗之中。
  可再下一秒路灯亮起,许言却又好端端的站在那里,连摆在榛榛腰窝的手,都没有变过位置。
  宋书明张口结舌,还以为自己精神恍惚,看错了眼。
  可是当许言与榛榛道别之后,他这次确实真真切切的消失在宋书明的眼前。
  “是不是榛榛也被抹上了水牛泪,像我一样见到了人皮罗刹?”宋书明问林愫。
  林愫默默摇头,说:“哪里有这么多水牛泪?苗榛榛一穷二白,人皮罗刹跟她出去吃饭,还都得自己掏腰包买单,也忒不划算了。”
  “会不会是鬼魂?”宋书明怀疑道。
  “除了榛榛和你,还有别人见过许言吗?”林愫问。
  宋书明想想,说:“有的,榛榛的同事也曾见过许言接她下班,还打趣过二人。”
  “没有了排他性,那就不是魂不是灵。”林愫说,“我估摸着,要么就是你老眼昏花看错了人。”
  听这一句,宋书明对她摩拳擦掌怒目而视,林愫冲他眨眨眼睛,笑着说:“要么,就是榛榛遇到的,十有八九是个妖怪。”
  “许言第一次与榛榛相遇,是在晚上,地铁站旁边。”
  “第二次,是一样的时间,一样的地点。”
  “苗榛榛是个宅女,平时不喜欢出门。许言假造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投行工作,平时非常忙碌,只能匀出每周五的晚上,和她约会。”
  “两人约会的行程和节奏,几乎从未变过。每次都是等到天黑之后,许言接苗榛榛下班,先去奥都商场吃饭,再送苗榛榛回家。”
  “就连今天晚上,苗榛榛明明约许言六点见面,可是六点的时候天还未黑,许言硬生生拖到了天黑,才肯露面。”
  林愫深吸一口气,问宋书明:“许言为什么,一定要等到天黑呢?”
  “他又为什么,一定要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行程和路线呢?”
  宋书明被她问的满头雾水,喃喃接了句:“因为,他喜欢晚上出门?”
  他原本只是顺着林愫的话随口接了一句,哪知林愫面露微笑,说:“不对,他确实是喜欢晚间出门。”
  “他喜欢晚间出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掩饰他的与众不同。”
  “他尽力保持同样的约会安排和路线,雷打不动,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路上的一切都很熟悉,都在他掌握之中。”
  “他,是个瞎子。”林愫沉声道。
  不,这太荒谬了。宋书明震惊之后再一细想,却觉得林愫的推论处处都是漏洞。许言就算再会演戏,盲人与正常人差别还是太大,更何况,一个盲人,要怎么和苗榛榛看电影?
  林愫见宋书明面露疑惑,微微一笑,说:“我话还没说完。”
  “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瞎。他陪榛榛看电影,不是真的为了看,而是,他很喜欢黑暗。”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不是人。”
  “他不是人,那他会是什么?”宋书明问出了声。林愫却不着急,拿过一支笔,一边在纸上画着图线,一边循循善诱问他:“是什么东西,昼伏夜出,专门在夜间出没?”
  “是什么东西,擅隐蔽,通体遍乌,天黑之后便与夜色融为一体?”
  “是什么东西,擅夜行,却视力不佳?”
  林愫面有得色,举起她画成的那幅画,对着宋书明招摇。
  宋书明明明觉得自己已经知道正确答案,此时一看她画上的图案,两扇波浪形的翅膀,中间细细的虫子身体,额上带须翼尖有毛,像一只招摇的花蝴蝶,却又有些摸不准了,犹犹豫豫开口
  说:“蛾子?”
  林愫只觉得自己脑门上青筋跳了两跳,压抑住给宋书明一拳的冲动说:“是蝙蝠!”
  宋书明心中腹诽,本来已经猜到正确答案,却被林愫的画给误导了。
  他瞥了眼林愫面上表情,紧紧闭上嘴巴,一个字儿也不敢吐。
  林愫深吸一口气,继续说:“昼伏夜出,极擅夜行,视力不佳,靠声波辨位。”
  “苗榛榛这次遇到的,是一只得了道又很多情的蝙蝠精。”
  “江湖人称…蝙蝠侠。”
  蝙蝠精,多情又很爱穿风衣,跟这个许言听起来,真是十分相像。
  林愫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知被老林吓唬过多少次不许谈恋爱,那些个生的漂亮又有型的男孩子,在老林口中便个个都是蝙蝠精所化,专门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老林将蝙蝠精说得十分可怖,专门趁林愫在床头贴F4的海报的时候,敲着烟袋在林愫身后摇头晃脑嘀咕,专说那蝙蝠精,样貌清秀俊俏,身材瘦削有型,一袭黑风衣,如玉的皮囊底下却是一副彻头彻尾的黑心肝。
  蝙蝠精生的那样好,就是为了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少女元阴未散,精血大补。蝙蝠精费一番手段将女孩子骗上了床,云雨之后吸尽精血。
  不过一夜之间,豆蔻少女便如耄耋老妪,华发尽染银霜,满面皱纹遍布。
  林愫被唬了一跳,赶紧伸手捂住光滑细嫩的脸皮,心有余悸。
  再有那长得俊俏的男孩与她说话,她也只板了面孔,一双亮晶晶丹凤眼朝着人上下打量,直看得人男孩七上八下,心里打了退堂鼓。
  老林专门将蝙蝠精昼伏夜出,不能见阳光那一节隐去不提,此时瞅着林愫活成了一只小尼姑,眼角含笑,心中十分满意。
  哪知再恐怖的故事,也敌不过人类追求异性的生物本能。
  不过再一年,林愫便晃着黄纸符,挥着桃木剑,大喝一声:“精怪若来,我便端了它的老巢。”言毕,便毫无心理负担的,喜欢那长得好的,篮球打得好的,俊俏同桌小班草。
  宋书明忍俊不禁,看林愫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实在难抑心中喜爱,忍不住将她揽入怀中,在发丝上亲了又亲。
  “所以说,你只是听老林谈过,却没有亲眼见过这个传说中的蝙蝠侠?”宋书明问她。
  林愫难得玩笑:“真要是被我见了丰神俊逸的蝙蝠侠,搞不好你这小脸蛋,就入不了我的眼了。”
  宋书明哈哈一笑,捉起她的手,抚在自己脸上,调笑道:“言外之意,是我这小脸蛋,现在可在你的眼里?”
  他边说边拿脸去蹭她的,肌肤相触有两分微凉,些微的悸动也难分清是温度带来,还是传说中的触电般感受。
  他与林愫这般要好,宋书明对即将发现自己所爱非人的苗榛榛便充满了怜悯。
  他担心夜长梦多,隔了一日便约榛榛出来,就在奥都商场她常去的星巴克。
  宋书明与苗苗约在了下午三点,她却迟了二十多分钟才到,甫一见面连忙叠声道歉,说对不起,自己出门忘记了时间。
  “难得和许言去一趟公园,今天天气正好,我们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不知不觉都睡着了,就睡过了头耽误了。”苗榛榛粉面带汗,两颊微红,很不好意思地说。
  “你和许言,今天出去了?”宋书明张大嘴巴,惊讶问道。
  苗榛榛点头,说:“对啊。”
  “今天白天,出去的?”宋书明还不肯死心,再次追问。
  苗榛榛有些诧异,说:“对,今天白天,就去的清河郊野公园。”
  宋书明问:“你们以前,在白天出过门吗?”
  苗榛榛扑哧笑了,说:“我们又不是鬼,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
  “平日上班,不都是白天出门?”
  “许言虽然一般都是晚上有空,但是不忙的周末,我们也会出去约会啊。”
  “喏,上上周六上午,我们还一起去过他的大学,在食堂里吃了顿饭呢。”
  “上个月我身体不舒服,也是他抽了周六陪我去航天医院看病。”
  “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呢?”
  苗榛榛浅笑出声,掏出手机对着宋书明晃了晃。
  手机屏保,正正好是两人合影,就在清河郊野公园的绿地上,许言将苗榛榛抱在怀中,笑语盈盈,阳光洒在二人脸上,更显得一双璧人,肤白如玉。
  作者有话要说:
  替大家排除一个错误答案。
  但是这个错误答案之前也没有人猜到啊嘿嘿。。。


第100章 人面
  “不是蝙蝠精?”林愫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宋书明摇头; 说:“肯定不是。”
  “按你所述,蝙蝠精只能昼伏夜出; 不得见日光。可是苗榛榛和许言; 曾经在白天的时候约会多次。许言,不可能是蝙蝠精。”
  林愫哎了一声,两条寡淡的眉毛聚在一起; 思索道:“那,会是什么呢?”
  两人原本认为许言只在夜晚活动,因而才猜测他是蝙蝠精所化,可如今苗榛榛既然说他能见日光,那蝙蝠的推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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