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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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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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寻欢只道:“那你打算把她怎么办?”
  “小姑娘是被她爹卖过来的,还是说好的卖艺不卖身。楚阁是京城数得上号的酒家,当家的也不想闹上官府,毕竟是他们理亏。”李作乐说着,嘿嘿一笑,“我看这姑娘实在可怜,她又愿意跟着我,想着干脆带回家吧。”
  果然如此。
  李寻欢皱眉道:“我不同意。”
  上辈子李作乐之所以得罪长公主念容,就是因为生性太过风流放荡。这辈子要是被林仙儿搭上了,免不了又是被贬职流放的命运。李寻欢还记得当年李作乐赴任边疆时给他写的信,明白李作乐对念容并非全然没有感觉,而念容心高气傲,也是用错了方法。
  上一世李作乐死后,李寻欢来到京城,曾见那不可一世的皇家公主形销骨立,站在李作乐故居前,眸中死寂一片。
  这一回他绝不能让悲剧重演。
  林仙儿一定要走。
  正在犹豫,忽听有一个清冷的女声响了起来:“果然是李侍郎,方才英雄救美,可是出尽了风头。”
  李作乐笑容顿时凝住。
  来人是个俊秀的公子打扮,从眉目到容止,都含着一种说不出的矜贵。明眼人从那过分精致的五官便可看出,此人乃是女扮男装。
  正是李寻欢刚刚想起的长公主念容。
  李作乐哈哈一笑,向对方行礼:“原来是容公子啊,刚才情况紧急,在下不过是顺手而已。”
  念容微微一抬下巴,手下的大内侍卫就把林仙儿带了上来。林仙儿惊魂未定,楚楚可怜,真真是我见犹怜。
  “这位姑娘却说,李侍郎要好人做到底,不仅想着给她赎身,还打算收留她回家呢。”说到后来,语中已经带了几分愠怒,“莫非也是顺手不成?”
  李作乐艰难地从林仙儿的脸上移回目光,摆手道:“暂时收留罢了。”
  念容一听,火气更大,刚准备发作,一旁的李寻欢却是接过了话头,向念容微笑道:“大哥打算把这位姑娘送进西郊的尼姑庵,的确只做暂时收留。”
  叶开看了看李寻欢,抿嘴不语。
  念容火气一下气下去了,对李寻欢颔首致意。李作乐立刻接上:“是啊是啊,这位姑娘长这么漂亮,还是放在庵堂里比较安全。”
  经李作乐这么一提醒,念容又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林仙儿。不得不说,十三岁的林仙儿和二十岁的林仙儿一样,不仅美,而且是一种无可挑剔的美,实打实的天生丽质。
  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放心这种女人出现在自己心上人的家中。
  哪怕只是一天,也太不安全了。
  念容冷冷道:“本公子恰好认识几位师太,还是由我送去吧。”
  李作乐大笑,立刻表明忠心道:“再好不过!麻烦容公子也给这个姑娘赎身了吧,本官薪资微薄,实在出不起这笔银子。”
  李寻欢立刻明白过来,原来李作乐并非真的要为林仙儿赎身,也压根没想着要带林仙儿回去。第一,凭林仙儿的美貌,一笔巨款是少不了的。第二,就算他愿意出钱,他也没必要得罪那么多人,还白白搭上自己的名声。
  显然,李作乐早就知道了念容今天要来,所以才此设宴。救下林仙儿,本就打算着直接甩手给念容——长公主的面子谁敢不买?刚才的表现,不过是为了激一激念容罢了。
  李寻欢微笑,心中又忍不住叹气,明明是一对良配,上辈子竟走到了那种地步。
  可世上这样的悲剧的确不少。
  一如当年的他和林诗音。
  相爱的人却不能相守,只是徒然彼此折磨,又是何苦?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的叶开却忽然走到了林仙儿面前。五岁的孩子,琉璃似的眼中露出与他这个年纪全然不符的冷漠,声音也是冷冷的,“你想不想去尼姑庵?”
  林仙儿的泪还未停下。
  叶开明明比她矮,却让她生出一种对方正在俯视她的感觉。林仙儿莫名感到一丝害怕,眼泪却不流了,抽噎道:“给口吃的……就行。”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过来想,可恨之人自然也有可怜之处了。
  李作乐和念容自不必说,已觉得林仙儿有些可怜,长得美并不是她的错。甚至李寻欢,心中也生出一丝不忍,毕竟现在的林仙儿才十三岁,她的恶毒与不堪,也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可叶开却不这么想,他几乎是冷笑了一下,咄咄逼人地问:“这里难道没给你饭吃?你怎么不留下来?”
  三个大人都是愣住。
  林仙儿傻眼了,眼泪直直滴下,捂住脸大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6、傻瓜

    这顿饭自然没能好好吃下去。念容叫走了李作乐,两人一同送林仙儿去西郊尼姑庵。
  李寻欢没有跟着去,出了楚阁直接往聚烟楼走。
  他不理会叶开,叶开也没吭声,跟在李寻欢后面。小孩步子迈不大,没走几步就与李寻欢拉开了距离。叶开也不急,眼睛死死盯着李寻欢的背影,努力跟着,眼见着李寻欢的身影变小,最终消失。
  小小的拳头已经握了起来,指甲刺进了肉里。
  既然追不上了,叶开索性放慢了脚步。李寻欢不可能忘了小孩还跟在身后,显然当师父的真生气了。
  没关系,叶开对自己说,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的嘴角甚至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
  这是第四次,师父抛弃自己,一个人走远了。
  叶开长得好看,商道上不少行人和摊贩都盯着他瞧。他也没有感到不自在,慢吞吞地走,只在路过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时停下,掏出两枚铜钱:“爷爷,给我来一串大的!”
  天真活泼的样子。
  老人微笑,挑了最大最饱满的一串糖葫芦,递到了叶开面前。叶开接过,认真地数了数,竹签上足足串了十个又大又圆的山楂。
  他继续上路,走了很久才回到聚烟楼,上楼推开房间,李寻欢已经沏了两杯茶候着,看到小孩手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不由愣住。
  叶开坐到了林寻欢对面,此时的微笑却如阳光一般,闪耀着温暖的神彩,“师父,要吃吗?”
  心中的答案终于确定了下来。
  李寻欢轻叹一口气,“开儿,你何必如此。”
  那是他们上辈子玩了十年的把戏。
  每次叶开惹李寻欢生气了,或是师徒不和了,叶开总会吃着糖葫芦等待师父回来找他,或是他用糖葫芦向师父示好。
  “师父,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叶开的笑容变得苦涩,索性摊牌,“你只想要一个正直的,开朗的徒儿……上辈子我是这样做的,可我最后又得到了什么?”
  李寻欢惊讶道,“你知道上辈子?”
  他猜出了叶开是重生的,没想到叶开竟比他更早看清了这一点。
  叶开淡淡道:“你醒过来那天,曾在梦中呼过孙小红和阿飞的名字。”
  他的眸色亦是冷淡,琉璃似的眼中似乎藏了冰雪,轻笑道:“但是唯独没有我的名字……我一直没有十足的把握,直到这次碰到林仙儿,才确信你也是重活了一回。”
  怪不得重生后,叶开一直沉默对他。
  怪不得这孩子一天到晚盯着他瞧。
  怪不得他不许他喝一点酒。
  李寻欢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告诉叶开自己醒来前的梦境,只问:“那天我是怎么到山上的?”
  叶开摇摇头,“我睁开眼睛,发现身在故居。等我确定整个人都变小后,就到隔壁房去看了,发现你躺在床上睡得很深。事后我问爹娘,他们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
  不可思议,也的确已经成真。
  “看见你的时候……真怕是场梦。”叶开仿佛心有余悸,声音颤抖着,“师父,你太绝情了,你应该不知道,后来连梅二先生都戒了酒。”
  李寻欢默然。
  看来上次记得没错,他重伤之下仍然日日饮酒,不顾身体,最终药石无灵。
  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闪过了脑海。
  李寻欢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也有一点颤抖,“开儿,我死之后,你……”
  叶开笑了笑,全然不像个孩子,“我从前听说荆无命为上官金虹而活,觉得半真半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有把生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傻瓜。”
  他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傻瓜。
  以为自己浪迹边城,总有一天可以等到师父回来。可最后等回的,不过是天人相隔。
  李寻欢心中酸涩。
  “这样是不是不像你的徒弟?”叶开自嘲,“我一生最幸运的,是成为大名鼎鼎的李寻欢的唯一传人……可是有时候,我真宁愿你不是我师父。”
  他的意思李寻欢又岂会不懂?
  上辈子还可以说他年纪太小,涉世不深,还可以怀疑他不过是一时冲动。可今生今世,面对这样的叶开,他连最后的理由都说不出口。
  茶慢慢冷却了。
  冰糖葫芦上的糖衣快要化了。
  李寻欢闭了闭眼,淡淡道:“等科举结束了,我送你回边城,去找你母亲花白凤。”
  叶开又笑了笑。
  “然后呢?你回李园,去娶林诗音?你不想当我师父了?”
  李寻欢叹道:“开儿,你是个天才。未来的事,你也能处理好。”
  叶开的确是个学武天才,就算今生没有李寻欢的指点,这辈子重练小李飞刀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何况他聪明机智,又有上辈子的记忆,无论是对付马空群还是上官仙儿,都有极大的把握在。
  叶开不说话了,把糖葫芦搁在桌上的一个大瓷碗里。两人原本就睡在一间房内,他慢吞吞地爬上床,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再也不要理会李寻欢。
  李寻欢只觉得一生从未有过如此为难的境地,好像他不管做什么,说什么,最后都是错的。他明确地知道自己对男人没有兴趣,何况对方又是自己的徒儿,昔日好兄弟的儿子……可偏偏,叶开在他心中的确极为重要,不在任何人之下。
  当初关外十年,多少寂寞孤苦,陪伴着自己的,除了铁传甲,也只有一个叶开!
  思绪万千,烦恼又远远多于紊乱的思绪。
  李寻欢推门而出,长叹一口气,只想一饮三百杯,求个痛快大醉!
  ***
  聚烟楼没有酒,只有读不完的圣贤书。
  不过没关系,酒鬼最熟的永远是卖酒的地方。
  一条长长的巷子,阴暗,破落,却有最纯正的酒香。李寻欢闭着眼睛,光凭着鼻子就能找到这里。
  一进门,人们第一眼看见的一定是个大大的酒坛子,足足要三人才可以合抱过来,李寻欢也不例外。眼下还是白天,小小的酒馆里面已经喝趴了五六个人,地上还躺着一个壮汉。
  酒虫子自然被勾了起来。
  小二正靠着酒坛子打瞌睡,李寻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二不耐烦地皱眉,正要发作,只见眼前已经多了一锭银子。一个年轻俊秀的男子笑道:“我要十斤烧酒,够吗?”
  “够了够了。”
  李寻欢又拍拍他的肩膀,“那小哥就继续睡吧,我只要十斤,保证不多打一两。”
  说完,他一手拿着大海碗,一手拿着酒提漏,开始给自己打酒了。一碗酒满上,他选了离酒坛子最近的一张桌子,坐下。
  小二看了看这位奇怪的客人,只觉得他风度极好,一时间也没了睡意。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好家伙,足足七八两呢,小二把银子揣进怀里,想了想,去厨房给李寻欢端了一盘酱牛肉和盐水花生。
  李寻欢含笑道谢。
  正在这时,不远处一张桌子上,一个原本已经喝趴下了的人重新抬起了头,睁开眼睛,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喝一声:“好酒!小二,再给老子满上!”
  说话的人衣衫褴褛,全身似乎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说起话来却是中气十足。李寻欢觉得有意思,仔细一看,原来是旧相识。
  正是妙大夫梅二。
  小二应了一声,转过头,却见李寻欢已经重新拿了个碗又打满了酒。他唇边有淡淡的微笑,眼睛显出一种奇异的碧绿色,像盛着一波温柔的水,身上却似乎还带着一丝愁绪。
  李寻欢在梅二对面坐下,放下酒碗道:“请用。”
  他风度翩翩,温文有礼,可惜梅二却不吃这一套,冷冷道:“我不喝别人请的酒。”
  “这是朋友的酒。”李寻欢笑道,“朋友请的酒是不能不喝的。”
  梅二皱眉:“我不认识你。”
  李寻欢道:“酒逢知己,便是朋友。”
  梅二冷笑:“你哪里看出我们是劳什子知己?”
  李寻欢道:“阁下酩酊大醉,一醒来便唤酒喝,可见乃是爱酒之人。眼下又可与我对答如流,可见酒量匪浅,不正是知己?”
  梅二的手已经放在了酒碗上:“哦?怎么说?”
  李寻欢道:“做我的朋友,第一要嗜酒如命,第二要千杯不倒,阁下自然是了。”
  梅二勾了勾嘴角,他还没见过这么上赶着交朋友的人,只问:“那何以见得我要把你当朋友?”
  “在下既然已经说了知己,想必阁下交朋友,也想要个嗜酒如命,千杯不倒的人。”李寻欢朗声笑道,“鄙人正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难道还不能成为阁下的朋友?”
  梅二哼了一声,举碗,大口大口喝下了火辣辣的烧刀子酒。
  李寻欢笑道:“好酒量。”
  说完,又端起自己的酒碗,回敬了梅二。
  小二摇了摇头,给他们换上了一个酒坛子,方便他们拼酒,心里默默的嘀咕:只怕天下所有的酒鬼,都是这两人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古龙大人说《天涯明月刀》是他创作过程中最痛苦的一本,到底是不是因为叶开?
  叶开这个人物,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综合整个小李飞刀系列来解读。
  所以可能跟大家平时心目中的叶开形象不太一样。
  按照我的理解,《九月鹰飞》里面的魔教四大天王之一碟儿布,古龙大人没明确写是谁,我认为是叶开。至于《天涯明月刀》中,叶开是不是公子羽不敢说(个人觉得很可能),不过我觉得据说是被删掉的古龙大人原著稿给的结局很有意思,而且的确可以解释很多地方。
  意思就是说,人性复杂,叶开在原著中,或许有由善到恶的一个变化。所以本文的叶开,不是一个全然完美的叶开……如果接下来看到什么疑似黑叶开的地方… … 我只想说我真的是叶开粉。
  欢迎原著党乱入……
  永远在YY一些书上没写但是脑补的东西。
  尽量写得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看。




7、女人

  清晨。
  与梅二痛饮到深夜,睡了三个时辰,李寻欢的头脑却是很清楚。
  小巷幽深,隐隐可见巷口的微光。
  醉酒的时光虽然易过,但是烦恼却会只多不少。
  这是酒鬼的无奈,亦是人生的无奈。
  李寻欢想到叶开,不自觉加快了脚步,毕竟徒弟现在只是个小孩模样,手无缚鸡之力的,李寻欢已经有些后悔把他独自一人留在聚烟楼了。何况,毕竟是自己保护了十年的人,叶开在他面前,永远做不到像在外面一样坚强。
  破风声却在此时传来。
  李寻欢一惊,足下滑开半步,一只红羽飞镖就从他肩膀上掠过!
  巷子虽狭窄,却堆了不少杂物,李寻欢回过头,飞镖已经直直插进了一只破篮筐上。
  无论谁面对这种情况,都不会认为将有什么好事发生。
  李寻欢皱眉,取过飞镖,上面附着一张小纸条:借令徒一用,三月初一,十里长亭,静候公子。
  李寻欢指尖轻颤。
  这只用来发出小李飞刀的手,原本是任何时候的稳定的。
  现在却停不住这种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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