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鸡、仿版荷叶兔、仿版荷叶……想到这里,伍斯凌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这一顿晚饭,两个人都吃得很愉快,特别是奥古斯丁,一边吃边在在那傻笑。伍斯凌还以为他是因为即将搬到新部落才会那么高兴,却不知道,他是因为它能够求到这么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做东西又好吃的伴侣而高兴的。
要做独轮车,最重要的就是车轮。在这想弄出什么橡胶轮胎,金属匡的的轮子,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用木头来做。《荀子•;劝学》中有一句话,“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就有提到古代制作木车轮的方法,用火烤。除了火烤,还有一种就是把木头削成特定形状然后用钉子钉成圆形。伍斯凌打算两种都要尝试一下,第一种用火烤,伍斯凌打算自己来,而第二种,则是打算交给奥古斯丁,因为伍斯凌发现奥古斯丁的动手能力还是挺强的。伍斯凌的外公是个木雕手艺人,伍斯凌也跟他学了两手,一些简单点小东西还是做得蛮不错的,昨晚他拿了一小块木头练手,做两个小勺子,没想到奥古斯丁看了之后,很快地就学会了这样伍斯凌嫉妒万分,想当年他可是学了一整天才把这学好,没想到这家伙看了两下就学会了。
身材比自己健硕,力气又比自己大,学东西又快,而且,伍斯凌斜眼瞄了一下奥古斯丁下身,小鸟也比自己大,羡慕嫉妒恨啊。伍斯凌一边烤着木头,一边想。
“凌,是这样么。”奥古斯丁拿着一块木头,献宝似地举到伍斯凌面前。
伍斯凌郁闷地看着奥古斯丁手上的木块,又看了看自己手上那个弯得很有特色的东西,沉默了。
“不好?”
“很好。”伍斯凌点了点头,丢掉那根奇奇怪怪的木头,重新拿了一根,放到火上,继续烤了起来。
这一天,除了吃饭,俩人的其他时间全都拿来对付那些木头了。伍斯凌在烤歪第三根木头的时候就彻底放弃了第一种方法,转而投向第二种,这时,奥古斯丁也把一个轮子所需要的零件做好了。伍斯凌咬牙切齿地组装着车轮,不时看向正在做着车子其它部件的奥古斯丁,心想这世界的人如果都那么强悍,自己还怎么立足啊,郁闷。
经过了两天的努力,兽人大陆的第一辆独轮车诞生了。
看了伍斯凌的示范,奥古斯丁欣喜若狂。因为生活条件恶劣,兽人的孩子们都懂事的早,不管是雄性还是雌性,只要有了劳动能力,就要开始劳动,一般都是跟着成年雌性去采摘果实或者是处理猎物。像是奥古斯丁,在学习捕猎技术和制造石器的之外的时间,就经常跟着母亲在部落附近寻找可以食用的植物等等。他们采到的果子,一般都是用兽皮来装,装得很少,摘满一张兽皮,就得走回去放好再回来摘,这样很浪费时间。他的凌做出来的这个工具,装的东西比兽皮多了不知道多少倍,那意味着可以减少来回的次数,果子将会获得更多,大家就能有更多的食物了。
想到这里,奥古斯丁伸出双臂,把得意洋洋的伍斯凌搂入怀中,嘴里还不停地念着他的名字,“凌,凌……”
伍斯凌认为奥古斯丁是因为看到了独轮车成品而激动,所以也没挣脱开来,任奥古斯丁抱住。
不过,为什么,为什么某人的某个部位,正好顶在他的肚脐位置,而且奥古斯丁穿的是皮裙,皮裙下是真空的,神马都木有,再而且,这东西还在乱蹭着。伍斯凌可以感觉到,自己肚脐上似乎有点湿润的感觉。更紧要的是,伍斯凌感觉到,自己的某个部位也开始……
伍斯凌尴尬地扭了一下腰,试图远离奥古斯丁,但奥古斯丁抱得实在是太紧了,根本没法挣开。
“凌,凌~”奥古斯丁越抱越紧,原本是无意识的蹭蹭,也变成了有意识的动作,那节奏和那一次打灰机教学刚开始的时候一模一样。“要~”
伍斯凌额头一片黑线,打灰机这件事,一般不都是无师自通的么?就算不是无师自通,学一次也该学会了吧。这家伙学其他什么的不是很快么,怎么到了这就……自从那天第一次开了灰机教学之后,奥古斯丁就天天缠着他要他教,每当他抓起奥古斯丁的手想让奥古斯丁自己来的时候,奥古斯丁总是叽里咕噜地,还一副委屈的表情,伍斯凌只好继续用自己的爪子开始教学。
被催的伍斯凌,帮奥古斯丁爽了,自己却X火焚身,郁闷啊。所以奥古斯丁刚爽完,就被伍斯凌赶了出去,呃,他自己也要解决一下了。
这件事让伍斯凌萌生了一个念头,他要用毛皮帮奥古斯丁做件裤子。丫的皮裙太那个了,就一块兽皮围在那,就算站着不懂都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奥古斯丁的大鸟了,更不用说在外面奔跑啊什么的,看多了会长针眼的啊!!为什么不拿他自己的裤子而是要做呢,一来是他自己的裤子都是长裤,又厚(都是冬天的裤子),奥古斯丁肯定穿不惯,二来,用毛皮做去到新部落才不突兀。
想到了就去做,伍斯凌一向都是行动派的,立刻就去拎来奥古斯丁一捆皮毛。要缝东西,有了皮料还不行,还要有针线。线有了,每个猎到的动物的筋都有被留下。针的话,车上那些个针肯定用不了的,碰上这些鞣制得并不好的兽皮,扎都扎不过去。似乎记得,原始社会的时候,骨头是可以用来磨制骨针的,那就用骨头磨吧。于是伍斯凌把皮毛和筋放到一边,找出没来得及丢的骨头,磨起针来。
听到凌要帮自己做衣服,奥古斯丁十分高兴,为了能尽快穿上他的伴侣做的衣服,他也投入了磨针的行动之中。
备好各种工具,量了奥古斯丁的数据,然后又观察了好一阵子自己的裤子之后,伍斯凌开始动手了。先用一种在山脚捡到的比较松软的石头在兽皮上画一个大裤衩的形状,画两份,然后用匕首割出来,然后缝。
在拆了一次线,扎了自己手指三次之后,一条皮裤诞生了。
伍斯凌刚打完最后一个结,奥古斯丁就兴奋地把皮裤拿过来,扯开皮裙,然后,然后呆住了。
看着光不溜秋,拿着皮裤不知道该怎么下手的奥古斯丁,伍斯凌扑哧地笑了,走到奥古斯丁身边,示意他在石床上坐好,然后拿过皮裤,帮奥古斯丁穿上。
穿着凌做的,呃凌说这叫裤子,虽然感觉有点怪,但还是很兴奋,因为这是他的凌为他做的。
伍斯凌选的是一块类似豹纹的皮毛,因为毛皮并不大,所以裤子也没能做多长,比那些所谓的热裤长一点,裤子也不宽,紧紧地贴在奥古斯丁古铜色的大腿上。靠,太性感了。
他乡遇故知(修)
为了让自己也不显得突兀,伍斯凌也给自己做了一件皮裤,在奥古斯丁的强烈要求之下,伍斯凌也选了和奥古斯丁一样的一块皮毛。做好之后伍斯凌脱下了自己的牛仔裤,叠好放进包里,然后换上新裤子。
白色板鞋,豹纹皮裤,白色T,看了自拍的一张图之后,伍斯凌笑了笑,这一身感觉还不错。
出发这一天一早,伍斯凌就跑去把车子开到了山洞门口。行李大部分都已经装好在独轮车上了,就剩下伍斯凌的大铝锅。吃完早餐,收好铝锅,把火灭掉之后,伍斯凌就把车子开进了山洞。车上的东西,伍斯凌还暂时不想动。因为他还不知道那个部落是怎样的一个部落,去了那里看过之后再作打算。
用几块大石头封住洞口的一半,扯过几根被撇到一边的长在洞边得藤蔓,再将几根灌木枝插在洞边之后,俩人就出发了。
行李都是奥古斯丁拾掇的,走着走着,伍斯凌发现,独轮车上也插着许多刚才插在洞边的灌木枝,经过一番“交流”之后,伍斯凌终于明白,那是一种能散发出毒蛇和毒虫都很讨厌的气味的一种植物,这种植物很滥生,折下一根树枝□土里就能生长。而且除了毒蛇和毒虫,一些兽类也很不喜欢这个气味。
可能是因为有这种植物,也可能是因为伍斯凌的幸运体质再一次起了作用,这一路他们都没遇到什么大型猛兽,甚至还看到了只灰色的和老鼠很像的但是体积比猫大的动物撞在了树干上。除此之外,伍斯凌还收了不少好东西,溪边的一片地上发现了一小片红薯,全部挖走,一颗不留;碰到几窝抱窝的野鸡,吓跑人家之后,偷走了一堆野鸡蛋;去捡柴火,发现一丛姜,挖走;一棵奶瓜树,一颗不留,带走……除此之外,还收了不少可食用菌类,伍斯凌用那种坚韧的草把小蘑菇们穿成一串一串的,挂在车上。
这一个行程,完全没有赶路的气氛,倒是像春游,走走停停,吃吃挖挖,原本据说只要两天的路程,生生被他俩走成了三天多。
第三天下午,他俩终于来到了目的地,西山部落。
越靠近,伍斯凌就越紧张。加入一个部落,就意味着他开始真正地进入这个世界。想到这里,伍斯凌下意识地抓住奥古斯丁健壮的手臂,往他身边靠了靠。
奥古斯丁似乎感觉到了伍斯凌的紧张,停下车,摸了摸伍斯凌的脑袋,“凌,他们很好的。”
刚抓上奥古斯丁手臂的时候,伍斯凌就觉得有点郁闷了,他怎么想也想不通,为啥自己会做出这么一个动作呢?抓就抓了,等下放开就好,但是现在又被摸了头,作为一个男性,被另一个同辈的男性摸脑袋,呃,这……
伍斯凌松开抓住奥古斯丁手臂的手,拍开了奥古斯丁的摸他脑袋的手,把头扭开,跳到一边。
凌害羞了,奥古斯丁看着刚才摸伍斯凌脑袋的爪子,傻笑,一个野猪腿和西山部落的人换来的和雌性相处的几条法则果然管用,凌躲开了,还把头扭开,一定是害羞了。
伍斯凌拍了拍脸,把注意力发到不远处的新部落。伍斯凌低头看了一下手表,手表的的时间是五点多一点。之前伍斯凌做了个实验,他把手表调到十二点整,等到中午太阳,啊不对,是奥萨升到天空正中央的时候就按下按键。等到第二天奥萨再次升到天空正中央的时候再看下手表,十二点,所以伍斯凌得出结论,这个世界也是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和以前的世界一样。五点多一点这个时间刚好是准备晚饭的时间。伍斯凌抬头望向新部落,远远望过去,隐约可以看到一缕缕炊烟袅袅升起。
伍斯凌刚想迈开步子,继续往前走,却被奥古斯丁给拉住了。
“凌,等。”
“怎么了?”伍斯凌一头雾水。
“等人,接我们。”奥古斯丁把独轮车推到旁边的一棵树下,然后拿出一张兽皮,铺在地上,然后指着兽皮,“凌,坐。”
虽然很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这里停下等着,但伍斯凌还是乖乖地坐下,这里的风俗禁忌什么的他一点都不懂,万一做错什么就不好了,还是听原住民——奥古斯丁的话比较好。
看到伍斯凌乖乖坐下,奥古斯丁赶紧拿出一个奶瓜,切开,递到伍斯凌面前。
伍斯凌毫不客气地接过奶瓜,啃了起来。
伍斯凌啃完奶瓜,抬起头正要丢掉瓜皮,就看到两个人从西山部落的方向朝他和奥古斯丁走来。
看到来人,奥古斯丁噌地站起来,然后伸手拉起伍斯凌。
看到奥古斯丁一脸严肃,伍斯凌也跟着严肃起来。看情况,那两人应该就是新部落来接应他们俩的人。
走过来的两个人,一个比奥古斯丁略高,身体也很强壮,上身光果,腰间围着一件皮裙,此人一看就曾经是一位优秀的猎手,为什么说曾经呢,因为这人走起路来有点颠簸,腿脚不好,明显就不能再去打猎了。另一个个头略矮,比高个男人矮一个头。嗯?这人居然没有果着上身,居然穿了一件衣服,虽然只是拿一块兽皮在中间挖一个洞,然后把头塞进去然后在腰间扎紧呃这么一件,但也应该可以用衣服来称呼它了。
正因为伍斯凌把注意力都放在了那个矮个男人身上的衣服上,所以他没有注意到矮个男人看到他时候脸上那复杂的表情。
“你们好,我是奥古斯丁。”奥古斯丁上前一步,然后拉过伍斯凌,“这是我的伴侣,wu(第一声)si(第一声)凌(念对了)。”
“伍斯凌?”小个男人在听到奥古斯丁的介绍之后,一个箭步冲到伍斯凌身前,抓住伍斯凌的手臂,大喊,“你是伍斯凌?”
普通话?有人用普通话念出了我的名字?虽然音调有些怪异,但是,这的确是普通话。伍斯凌愣愣地看着抓住自己手臂的小个男人,这人,他不认识呐,而且,也完全没有华国人的特征呐。
”伍斯凌,我是小蔡啊,蔡晓奕。”对方使劲地摇着伍斯凌,“TMD劳资魂穿啊!”
“小蔡?”伍斯凌眨了眨眼,“魂穿?”
对方使劲地点了点头,然后说,“我穿来这快一年啦,NND,在这鸡不拉屎鸟不生蛋,上厕所没有厕纸的地方呆了一年多我容易么我。”
“呃。”伍斯凌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伸手拍了拍小蔡的肩膀,以示安慰。
正当小蔡拉住伍斯凌,想继续倒苦水的时候,高个男人开口了,“塞尔吉维斯,接到人,就先回去吧,有什么回去再说。”
小蔡闻言,转头对着男人叽里咕噜说了一通,然后对伍斯凌说,“我们先回去吧,啊,我真的没想到能够他乡遇故知,真TMD太小说了,回去我一定跟你说我来这一年的事……”
伍斯凌拍拍蔡晓奕的肩膀,“我也没想到啊,这种事。”自己穿越来,已经觉得很神奇了,没想到还会碰到同时穿来的人,而且这人还是自己认识的,嗯,真的够小说的,比小说还小说。
刚听到奥古斯丁介绍哪一个不算弱的雄性,说是他的伴侣的时候,高个男人很愤怒,因为在大陆上,都是实力不够,不能获得雌性芳心的雄性才和雄性结为伴侣。而作为一个雄性,愿意充当雌性角色,要不是实力很弱,无法捕猎,就是很懒惰,贪生怕死,为了不去打猎冒险而愿意躺在别的雄性身下。像他们这种小部落,不会有这样的事,但是一些实力强劲的大部落,有些雄性就会这样,他们没有太大的生存压力,所以对一些其它的活动就很热衷,比如说□。不是所有的兽人都会遵循伴侣唯一的法则,只有他们这些小部落的人才会遵守。那些雄性觉得和雌□配不够刺激,就会去找雄性,结为第二伴侣,或者干脆就只找他们□。高个男人以前也去过圣地接受过牧神的赐福,在附近的大部落呆过,所以他知道这些,而且,他幼时的玩伴,一个长得很清秀的雄性,在接受赐福的过程中,被大部落的生活引诱了,就不想回到西山部落,而是留在那里。奥古斯丁的情况他是知道的,能够独自在森林里生活那么久,实力肯定不弱,而且他又是那么地年轻。这个凌不算瘦弱,但是却一副娇生惯养的样子,也比奥古斯丁大。前段时间奥古斯丁向族人们请教追求雌性的方法,大家还给他出主意,鼓励他早点把这个雌性追求到,没想到却是这样。身为一个雄性愿意做奥古斯丁的伴侣,肯定是单纯的奥古斯丁被欺骗了。高个男人刚想对奥古斯丁说什么,就看到自家族长的伴侣塞尔吉维斯高兴地扑向了那个雄性,还用他听不懂的语言和那个家伙交谈起来。
高个男人看到这一幕,愤怒消失了,这个人很有可能是和塞尔吉维斯一起在圣地呆过的人,塞尔吉维斯来到部落虽然只有一年,但是他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