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七年非彼七年》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此七年非彼七年-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下了床,再回头看看依然在沉睡的男人,竟然迈不动脚。
那一别,就是一生了。
池至雨沿着荒凉的不知道是通往哪里的公路,走的精疲力竭。也似乎还是很长,久久不见天亮。本来是七月流火的天气,在昏黑的夜里,竟然刺骨的凉。池至雨有一种这样就可以走完一生的错觉,一身轻松,无牵无挂。
他停下来,往回看,居然发现,已经看不见来时的路。摊开手,掌心的纹路都淡然,往昔那些岁月里的酸涩和痛楚,都逐渐模糊了,惟余一张清俊明朗的脸,沉沉睡着的神色里,还潜藏着温柔。
真正的离开,其实发生在不久以后。
人世间最惨烈的事情,也不过是生离死别,他居然都占全了。
他想他,他是不是已经忘了自己——他是没有忘了他的,他至死还记着他。
李东扬做了一个梦,很快醒来。在梦里他和池至雨老了很多岁,还一直牵着手,两个人相视而笑的眼睛里,流淌着共度时光里的温馨,只是都已经记不清当时两个人是怎样走过从年轻到年老。
那样的欣喜让他从梦里高兴的醒来,想要触摸一下池至雨,想要抱住他,再次确认这临近的幸福。
然而身边的床竟然是空的。
仿佛临头一盆冷水浇下来,他完全惊醒了。
窗外晨曦微露,他无从分辨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楼下的客厅里,厨房里还留着周轩雨热过的粥和牛奶,早就没有意思热气,在盛夏里放了一夜,发出腐败的气味。
门外,是铅灰的天空。
那一刻看着玻璃外空空荡荡的风景,他觉得自己的心,陡然被掏空。
没有去追,因为知道可能已经失去了。
李东扬拉开门,冷冷的空气裹挟着冰冷的悲凉,击中了他。无言地蹲下来,明白悔之已晚,却毫无办法。终于还是失去了,他错了,所以错过了。七年的守望,再也不能够连续。
这之后的很多年,他都是一个人。
那个人,到底没有找到。他也没有存了心思去找,仿佛潜意识里就觉得找不到,所以并不刻意地去揭露自己其实还留存了一线希望的心情。
生死未卜,其实比已死亡更加让人感到欣慰,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另一种时光的凌迟。
他接受了。
接受了这个结局,就沉溺在回忆里,一天又一天。
李氏企业还是如火如荼地发展着,不明就里的人只当这位李家的未来继承人励精图治是个工作狂,只有亲近的人渐渐看出来,他不过是借口工作麻痹自己的身心,好让自己不去面对那个人走后的孤独和空虚。
两个人曾经住过的房子,一直空在那里。有个仆人,按以前的规定,每个星期定时去打扫。他再也没有回去过。
周轩雨和他的小悦,最后终于在一起了。
同性恋也能光明正大像那些男男女女一样在大街上拥抱接吻了,周轩雨选了一个日子,和他的小悦举行婚礼。到场的都是圈子里的人,看到他的时候,都流露出惊讶的表情。
周轩雨本来没有邀请他,但是他还是来了。他向他解释着什么,但是他没有去听。现场的幸福气氛,让他感到向往和羡慕。如果那个人,当初没有走,该有多好。
小悦一向冷冷的脸上也洋溢着新婚的幸福和羞涩——如果他在这里,会是怎样一种美丽?
跟周轩雨说了抱歉的话,其实心不在焉。走到洗手间,用冷水泼了泼脸,心痛不能自持。抬起头,看见镜子里已然老去的容颜——居然就过了这么多年。
那个人,也许真的不会再出现了。
李东扬捂着胸前,仿佛已经死去的心脏,此刻突然钝痛了起来。
十八章 往事一
    开始写前面的事了,故事里面的小城是根据我小时候的印象来算的,按照年代来推的话,可能会有偏差,但是,请宽恕我对历史的无知吧,请允许我闭门造车吧,请原谅我的无能为力吧@…@
o(∩_∩)o。。。o(∩_∩)o。。。笑脸奉送分割线o(∩_∩)o。。。o(∩_∩)o。。。
那是个除了长得漂亮之外就一无是处的小孩,但是年少的他,却在炽热的视线中贪婪地吸取恍若稀世的光华。理着对男孩来说有些过长的头发,额前的发际线,是圆润的弧形,配上一张我见犹怜的可爱脸孔,那个总是穿着男装样式确实女装颜色的孩子,很多次,被人错认了性别。
小城在那个年代,还保持着多年前贫穷的遗迹和荒凉的面貌,以至于李东扬灰暗的记忆里,孩子的秀美面孔和光华四射成为唯一醒目的存在。
据说他家里还有一个千娇百媚的姐姐,单是从那些高年级男生对他拼了命的讨好,也能看出端倪。也许是受了姐姐和那个即使年华渐老依然美名远扬的母亲的影响,他没有一般男孩子的飞扬跳脱,反而偏于文静和淡漠。
从那个孩子进入这所学校,李东阳回家的路线,就发生了变化。那几年,发展的风潮也侵袭到这里,小城里几条主干道都在大规模地修建道路。筑路工人很快发现每天傍晚固定的时刻,一个小孩子安安静静地绕过整修的路段,不远处必有一个骑着自行车却走的比孩子还慢的少年,魂不守舍地凝望他的身影。每每车轮被碎石硌到,便流露出好梦被打断时的丧气表情。
那小孩也确实漂亮,一个工人还因为看的太出神,不小心砸断了一根手指。
总算跨越了非安全地带,目送小孩安然回到家,少年调转车头,找寻修车的铺子——差不多一个星期就要换一次车胎。反正是那个死都不来看他的亲爹出钱,他一点也不心疼。
陈重注意到那对奇怪的男孩,是在他开始被迫以捡破烂贴补家用的第三天。难道他们会是同性恋,就像自己那个死鬼老爹一样?这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跟踪游戏他一边捡破烂一边陪着玩了一个星期,终于受不了其中的单调和无聊,拖着一袋可以买一块钱的破烂,拦住了正往回走的李东扬。
很久以后,当他再次见到李东扬的时候,一直在庆幸当时李东扬没有揍他。
脏得像个野猫一样的矮小男孩,手里拖着一个散发出异味内容不明的袋子,目光剽悍地拦住自己,李东扬差点从车上摔下去。
“你是同性恋吧?”
李东扬心跳过速,许久才缓过口气:“什……什么?”
“同性恋,就是男人喜欢男人!”陈重对这个少年的无知感到吃惊,更多的是对自己见多识广的肯定,“我老爸告诉我的,你喜欢那个小孩对不对?”
孩子一脸的“我就知道你是同性恋”的得意表情,李东扬迷惑而吃惊。在那个相对闭塞的年代,被冠之以这样的名号,少年却没有被侮辱的感觉——如果那是他喜欢那个孩子必须要承受的,那么,没有怨言。
然而这样剽悍又突如其来的认知,还是让他有些发蒙。反观小孩了然于心的神情,李东扬有了另一种理解。勒索,明显的勒索,明显的让他索然无味。还在很小的时候,因为炫耀自己的有钱而被不断勒索,直至自己长得比一般孩子要强壮,而且学乖了很多才没有了那种情况的继续发生。没想到今天却连个小破孩来打他主意。
李东扬伸手进口袋,把所有的零花钱掏出来塞给小野猫,推着车子走开了。
没几步,就听到小孩子在他身后叫他:“我又不是要饭的,你干嘛给我钱?”可是低头看看不知道什么数目但明显很多的钱,孩子的手有些抖。其实只要一点就好,一点点就好了,这么多,回家老妈会骂死他的呀。
回过头,孩子已经追上来:“那个小孩和我住对门儿,他妈妈和我妈妈在一个商场里上班,他什么事儿我都知道!”
李东扬的眼睛亮了一下。
孩子显然很精明地捕捉到了这一点亮光,穷追不舍:“我帮你打听他的事儿吧,你付钱给我。”说完,孩子把满手心的钱,分开揣进裤子口袋里。
“好。”李东扬由于了一下,马上有些脸热地转身就走。异样而突然的喜悦充盈了他的心房,想要寻找一个无人的地方独自细细品味。
“喂!你还没告诉我怎么找你呢!”“探子”很负责地在他身后追问,但是雇主已经跨上车子飞快地走远,“真是笨蛋。”孩子悻悻然转身。
回到家,一直照顾他生活的奶奶迎上来,笑容可掬,开口却是:“少爷您回来了?”
在简单的两居室里说着这样尊敬的话,多少有些让孩子感到不自在,然而从自己有记忆开始就一直是这样的状况,早已经习惯。
“嗯。”就当是对老人持之以恒的精神表示尊重,他应了一声,往卧室走去。
奶奶在身后叫他:“少爷,先生今天打电话过来了,问您的学习情况,还让您考虑一下……”
“知道了。”少年犹豫了一下,反手关上了门,走了几步,纵身扑到床上。厚重的棉被蒙住脸,压制住即将汹涌而出的泪水,也藏匿了不能控制的呜咽。
懂事以来,有记忆以来,生活就是这个样子的。没有父母,没有姐妹,也没有其他亲戚,认识的人就只有这个尽心照顾却难以亲近的老人。钱像是花不完的。如果他没有养成这样温和的个性,也许早已经变成一般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
但是,本能地抗拒这只能从电话里听到声音的男子的亲近,虽然奶奶一再重申,那是他在世上仅存的最亲近的人。
幼年的孤独感让他无比渴望着与人靠近,却总是在忍受不了不能与理想符合的人的缺点时迅速地退却。青春边缘的孩子,种种欲说还休的烦忧,都成为无形中重压的墙,将他禁锢得绝望到仿佛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只有想到那个小孩的时候,心情才会好一点。能够离得近一点,能够看到他不经意间流露的笑容,就高兴的忘记了所有的烦恼,仿佛是一心盼望希冀着的东西得了手,便将其他的都丢开去也丝毫不觉得可惜。
抹了抹眼泪,少年在床上躺平,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搜寻有关孩子的不多的影像。他走路时乖乖的样子,看树上的鸟时惊奇的表情,听花园里的虫鸣时专注的神情,在数学课上打瞌睡憨憨的睡脸……只是这样静态的想像,少年清瘦的脸孔上,就浮现出温柔的,充满了希望的微笑。
半个小时后,一直在等待少年出来吃晚饭的奶奶终于推开了门:春夏之交的和煦夕阳洒落在房间里,淡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飞扬起来,呼啦啦又落回去。一室温暖宁静,少年平躺在床上,双手交叠在胸前,神情是从来没有过的温柔可亲。
老人呆立半晌,发出轻轻的叹息,终于沉默地退出去,关上了门。
陈重的妈妈在陈重的爸爸和另一个男人私奔了以后,消沉了好一段时间,但是她大而化之的性格并没有让陈重感受到很大的压力,只除了,妈妈的工资,已经不够维持两个人外加四位老人的生活。不得已,十四岁的陈重,开始为家用操心。
今天是个好天气。陈重捂着口袋里的钱,洋洋洒洒地走着,迎面看到对门邻居家的小孩出来倒垃圾,脚上穿的毛茸茸的兔子头的拖鞋,四五月的晚风中,小脸可人。
“小雨!”陈重迎上去热情招呼,这可是他以后挣钱的法宝啊。
池至雨被吓了一跳,印象中这个对门儿的男孩子总是对自己不屑一顾的样子。而且现在这样脏脏的样子,本能地后退了一步:“啊……”
“我帮你扔吧。”陈重长手一伸,不等池至雨答话,便接过了他手中的袋子,转身瞄也不瞄——“嗖!”
“啪——”一阵寂静。
“谁?乱扔垃圾,谁这么缺德?”暴怒的声音从马路上传来。
“快跑!”陈重猛拉着还在发愣的池至雨,撒腿就跑。到了自家那一层,已经是气喘吁吁,两个孩子对视一眼,看着对方红红的脸,互相指着大笑起来。
陈重忽然觉得,下午那个给他钱的少年,其实是很有眼光的。但不知怎么,心里有些陌生而异样的疙疙瘩瘩,不舒服。
“我回家啦。再见。”礼貌的好小孩一脸灿烂的笑容,和恶作剧的伙伴道了别,转身叩响自己家的们,忽然又停下来,回过头笑眯眯看着他,眼睛里闪耀着别样明亮的光,“很好玩啊,我们明天还去吧?”
那一刻,陈重的心仿佛被什么击中了。
得不到面色瞬间僵硬起来的孩子的回应,池至雨高昂的兴致很快变成了失落,悄悄扁扁嘴,委屈的神色在怎样掩饰也还是被对方看在眼里。
忽然听到陈重压着嗓子说啊:“好啊,我明天放学在你教室门口等你吧?”
池至雨眼睛晶晶闪闪,呆了一下,重重点头:“嗯!”
看着他欢快地笑起来,有些留恋地进了门,陈重忽然觉得寂寞,虽然年纪还小的他,还不懂怎样去形容这样身心落寞的感觉。
这就是那个年代里,都孤独的小孩子。
十九章 往事二
    转眼已经是初冬,距离李东扬遇见那个漂漂亮亮的小孩,和那个来路不明目的却很明确的小破孩,已经有好几个月。从那个叫陈“虫”的小孩口中知道的关于那个小孩的事情也已经很多,却还是没有勇气,走上前去认识。或许,真的如陈重所说,自己是个懦弱的人吧——一想起来那个冬天会流鼻涕的小孩信誓旦旦地数落自己的情景,李东扬都忍不住地气闷。
初二的少年,学业虽算不上很紧张,和初一的小鬼比起来,却明显吃力了许多。
M市的高中,都是硬梆梆要学生拿分数才能进去的,所以初中教育如临大敌,恨不能小孩子一进校就马上把要学的东西一股脑儿灌进去然后一脚踢进高中那样干脆利落。初二每晚都多加了一个半小时的自习时间,说是学生自愿,其实老师冷脸在讲台上一站,就是饿死了,他们也不敢往外走的。
独独有两个例外。
陈重带着这一天的情报志得意满地站在二年级三班的教室门口,听着里面老师讲解着对他来说很深奥的二元方程组,不寒而栗。原来二年级这么难的啊!老师也这么厉害,已经下课好久了还在不停地讲讲讲!
终于有人松了口气,讲台上老师满意地看着下面还乖乖坐着的学生:“同学们继续自习哦,要提前回去的同学回去让家长签字,明天交给我。”这一招够绝的,与其因为在回家路上耽搁了几分钟导致老师与家长最后对质的回家时间偏差,不如乖乖留下来,多坐一会儿。何况外面那么冷,教室里又暖又亮,还可以趁着老师不注意和同学说说笑话,多惬意的一件事——可偏偏有人不这么想。
李东扬收拾了书包,起身离开。早就看见门口那个探头探脑脏兮兮的小孩了,可能又有什么很重要的消息要告诉自己吧,看他一脸得意的样子就猜出来了。想了一下口袋里还剩下的钱,有些无奈,这小屁孩以后要是去做商人,肯定一赚一个准。
刚走到门口,一个迅疾的人影几步抢到了自己前面,并且在发现了门口的矮小人影时,很惊异地停下来,在孩子吃惊的目光中弯下腰摸上孩子的头顶。
童烨,二年级甚至是整个中学公认的老大之一,当然,是学习以外的。不过与他们同样年纪,却比普通人要高出许多的个头,加上帅气的外表,出位的穿着,总是能在不经意间,引发那个年代里比较开放的小女生的注视与窃窃私语。
如果说李东扬的儒雅清俊是清晨扑面稍嫌柔和的湿润雾气,那么童烨无疑是盛夏流火无云天空的象征。
陈重被突如其来的招呼吓住了,连少年在自己上方放大的脸孔也没有看清,耳朵里只传来爽朗的声音:“咦,哪里来的小毛头?你叫什么名字?”
“啊……”陈重惊恐地翻着眼睛,黑黑的瞳仁里满是惧意——这个看似阳光的明朗少年,不知为什么却给他一种浑身发冷的感觉,仿佛被毒蛇缠住了腿又无力挣扎。
“哟?小毛头你傻掉了?”童烨眨了眨那双大而灵动的,在校园里随便一瞥都足以引发那帮小女生的狂热的漂亮眼睛,还故意嘟起嘴巴,居然是撒娇的表情。不过,这撒娇的对象,也太勉强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