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慕少艾》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好色慕少艾-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定去超市买几个漂亮的盘子。
我在超市看见一张小方桌,木质的纹理,看上去朴实简洁,可以折叠,方便携带。我想买回家,搁在封闭阳台里,上边搁茶台,一边看书,一边喝茶,多惬意!喝茶,烧水点茶而已。可现在的茶几兼饭桌,害我每次喝茶都跟摆摊似的,照着书上的步骤,喝茶就像故作优雅的表演。场面太过隆重,难以变成日常生活。如果有这么一张桌子,想喝茶随手就泡了。我一看98元,马上买下来,打车搬回家。先把阳台多擦几遍,把桌子安置好,配上一把椅子。这样的天气,在阳台享受晚餐,好像很爽的样子。我又去了一趟超市,买了几个漂亮的盘子。一瓶叫“情人醉”的红葡萄酒,两个高脚杯。他不一定来,我买回去存在冰箱里,他来的时候再喝。
回到家,我坐在阳台看小说,看了一会儿,我脖子就酸了。唉,要是有摇椅就好了,可上哪买呢?还是到床上躺着吧。
他有时候心情好了也会做饭,有一次他说如果有沙锅,可以煲汤喝。我一听就记住了,去超市的时候抱了一个回来。他对沙锅视而不见,没有煲汤的意思。我不好意思叫他煲汤给我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健康煲汤》。里头的煲汤方法很简单,把所有原料弄干净,放进沙锅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关小火,两个小时不用理会,我可以专心看我的小说,任气味飘香在我的鼻端,慢慢渗透房间的每个角落。我最喜欢煲的是玉米胡萝卜排骨汤,玉米吸入了排骨的肉香,汤里吸收了玉米的清香,调入胡萝卜的颜色,看上去黄橙橙、金灿灿,又清澈见底。辅料只有姜,调味只用盐,简简单单,原滋原味。我经常就煲一锅汤迎接他,让他从楼道就闻到家里的飘香。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觉得他比以前胖了,我有时候喝汤过日子,要不就吃点方便面,比以前苗条了,我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比以前好看了。
那件吊带裙我一直没有机会穿,穿上课太奢侈,穿着上街,鞋跟太高,走路脚疼。那天他打电话说回来吃饭,我心血来潮,到超市买了一套餐刀,买了点牛肉,打算做从电视上学来的黑椒牛柳。正好可以喝我买的“情人醉”。我想买漂亮的蜡烛情调一下,但是超市里没有,我就买了普通的红蜡烛,将就一下吧。
他回来的时候,我正在腌牛排,他到厨房看了一眼,说:“你又在弄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等一会儿就可以吃了。”
“你慢慢做吧,我洗把脸。”
我煎好牛排,把两个盘子端到阳台,放在小方桌上,桌上插着我买的玫瑰花。天有点黑了,我摆好刀叉,点上蜡烛,把卧室门关上。
“你搞什么名堂?”
我换了那件吊带裙,梳了梳头,打开门叫他进来,把他让到阳台。他有点惊讶,拉开椅子坐下。我打开红酒的瓶盖里头,居然还有个软木塞。我拿到厨房,找了一把小刀,撬了半天都撬不出来。他过来帮忙,左撬右撬,一用力,把木塞捅进了酒瓶里。我们俩相视而笑。红酒倒进杯子里,漂浮着木屑,我们就当喝茶,举杯碰了一下。我们都用不惯刀叉,他干脆用手拿起牛排,塞进嘴里。
“好吃吗?”
“味道还行,就是有点硬。”
“哦。”我心想下次绝不费这个劲儿了。
他吃完牛排,可怜巴巴地说:“我没有吃饱。”
“那我给你煮碗面?”
“我们出去吃吧。”
下楼的时候,他说:“要不我带你去酒吧玩玩吧。”
我们打了辆车,来到823跳舞厅。里头灯红酒绿,群魔乱舞。他带我坐在吧台前,要了两瓶嘉士伯,小小的一瓶,居然20块钱,外头一大瓶才2块5。“要不我们走吧!”我说。
什么?他把耳朵偏向我。
“我们走吧,这里好贵!”这里音乐太大声,说话都要咬耳朵。
“玩一会儿吧。”他在我耳边说,拿一支烟出来,点上,脑袋随着点子摇摆。
我打量着四周,吧台上有个妖冶的女人,穿着薄纱和比基尼跳钢管舞。我看见她卖力地扭着腰,并没有几个人欣赏,大家都各玩各的。
他拿起酒瓶,向我举了一下,我也拿起我的,跟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他凑近我,说:“你想去跳舞就下去,我在这里坐一会儿。”
我摇摇头,就我那僵尸一样的舞姿,从小就进不了班上的文娱队,上不了学校的舞台,我才不去丢丑。他就在我耳边说话,向我喷着暖暖的气息,一时间我心跳加速。我有种耳鬓厮磨的感觉。耳鬓厮磨应该是很温馨的字眼,它让我想起“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从小就盼着有个男生跟我手拉手,为我打架什么的。可惜一个都没有,每次被人欺负,我都是哭着回家。我也凑过去咬他的耳朵,真的咬,用牙在他的耳垂咬了一下。他揽着我的腰,说:“我们走吧。”
我说就还没喝完呢。
他拿起酒瓶,一口气把两瓶酒喝完了。在出租车上,他搂着我的腰,说:“刚才有好多男人在看你。”
我脸红了一下,或者说发烫了一下,说:“我没看见。”
“真的,他们一直盯着你看,要不是我在旁边,他们肯定上前跟你搭话了。”他说:“你买衣服不要图便宜,质地好,可以穿好长时间。适合你的衣服,会让你看上去有气质。”
他说得对。我花29买的衬衫,洗了一水就变形了,再也不能穿。39买的牛仔裤当时不让试,买回来才发现腰大了,穿着松垮垮,布料硬邦邦,很不舒服。我一次也没穿过。白白浪费了68块钱,添一点,就够我买好衣服了。那三件T恤,虽然告别了我高中的土气,但一扔进人堆,我就被淹没了。今天,我惊喜地发现,原来,我也有让人眼睛一亮的时候。
十八、性情女人的学问
    “你是不是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
他汗流浃背地从我身上下来,抽了根烟,问我。其实,我不喜欢男人吸烟,因为我爸爸不吸烟,但是我忍耐着他喷出来的二手烟。
“唔——”我想了想,说:“也不是。”
对于男女之事,我怎么会没感觉?每次看小说看到男欢女爱,我都想入非非。也许是真正做起来,和现实有差距。
“但是你每次都睁着眼睛,四处打量,巴不得快快结束。”
我从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我每次在他的身体下面,看着他陷入情欲的漩涡,我会觉得很满足。但这种满足也许更多是精神上的,我喜欢自己属于某个人的感觉,但肉体上,我真的感觉不到太多的兴奋。我觉得每次进入都是那么的艰涩,我要花很大的力气抵御痛楚的感觉。
“你跟我说说你的感觉,我希望你跟我一起快乐。”他掐灭了烟,认真地看着我说:“我一个人快乐很容易,但你不快乐,我觉得自己像野兽一样。”
“我不知道。”
他翻过身,抱着我的腰,说:“你有没有期待我进入的感觉?”
我把脸对着他的胸口,开不了口。
“我问你呢,有没有?”
“有,有时候有。”我被逼得开口。
“那个时候你是什么感觉?”
“下面痒痒。”
他笑了,说:“是不是希望我挠痒痒?”
我没有吭声。
“是不是?”
“恩。”
“那我进去了你怎么没动静?”
“我想的时候你不在。”
“你有没有想过用手指?”他开始用手指挠我,半天看我没有动静,问我:“你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是。”
“那你怎么没反应?”
“我不信任手指。”
“为什么?”
我也玩过手指,但我觉得手指很危险,它挑起欲望,却收拾不了残局。我喜欢抱着一个男人,一个温暖芳香的肉体,那芳香,应该是男性荷尔蒙的芳香,带着咄咄之势,撩人心怀。我喜欢坚硬而柔软的男根,细小的手指,怎么比得上它的力量?我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冷淡?我想了又想,也许,我感觉到了男人的危险。我怕一旦放开了自己,欲望会如洪水决堤,一旦这个男人离开了我,我怕我的心无处着陆。我抵御着快感,抵御着诱惑,只是希望将自己的身体控制自如。
“我喜欢这个。”我握着他的下体,说。
“我可没看出你喜欢它。”
我不愿意自己喜欢一样东西到害怕失去的地步。我不在乎自己的欲望,能够满足他,我已经很欢喜了。我很高兴他喜欢我的身体,我觉得他的身体就是为他而生的。
“你喜欢我吗?”他压上来,问我。
“喜欢。”我老老实实的回答。
“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长得好看。”
“还有呢?”
“喜欢你干净。”
“还有呢?”
“喜欢你身上的味道。”
“你闭上眼睛,听我的,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想,好好感受我。我在你的里面,每一寸肌肤都跟你厮磨在一块,你觉不觉得很缠绵?”
他轻轻地亲吻我的嘴,我感觉到他嘴唇的柔软,舌头的香滑,他的呼吸沁入我的心脾。我们本是天南地北,各不相干,但是我遇到了他。我也许不能拥有他一辈子,但是我要好好享受这一刻,到我老了,想起有这么帅气的男人跟我同床共枕过,我这辈子也值了。我每次先他醒来,都像做梦一样,这么好看的男人,一定是圣诞老人送错了礼物。为了确信不是我的幻觉,我甚至把我们共枕的画面偷偷用手机拍下来,一个人的时候独自玩味。我想,一张照片就足够安慰我一辈子了。上天造出了男女,男女天生就要成双配对,我不能违背这个规律,遇到他,哪怕只是几天,我已经满足了。
我怀着壮士断腕的心情,得到了从未有过的快感。
十九、贫血的城市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我的身体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他说他每次脱光衣服抱着我,都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只要一抱着我,他就想要我。我非常难以理解,女人的肉体都差不多,跟谁不一样,他怎么就单单看上了我?
但是,我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我发觉我瘦了,穿衣服比以前好看。照镜子也发现自己比以前耐看。我甚至觉得自己长得挺漂亮的,皮肤越来越好,走在街上,我也能坦然面对别人的目光。不像以前,我老怕自己什么地方出丑,身材不好,腰太粗,身上的肥肉太多,穿着太土气。虽然我拼命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把不修边幅当成耍酷,但这一切都掩饰不了我的自卑。不错,我努力追求与众不同的个性,但个性不能消除我的孤独,只会让我更加寥落。
“楚楚,瘦了。”
“楚楚,变漂亮了。”
一个假期不见,寝室的姐姐们这样问候我。陶庆红掐着自己的腰,说:“我回家天天吃好的,腰都粗了。”
“你怎么减肥的呀,我就是喝水也发胖。”张小华问。
减肥是当下女孩子的共同目标,陶庆红每天在我下铺做仰卧起坐,何光在走廊跳绳,张小华早上跑步和压腿。我比较懒,我的减肥方法就是节食。早上吃一个苹果,中午忍着不吃饭,下午吃一顿晚饭。虽然人家说,健康的饮食,是早餐吃好,午餐吃饱,晚餐吃少。但是,不吃午饭,尚有晚餐可以期待。从晚餐到睡觉前,那么长一段日子,空着肚子坐图书馆,太凄凉了。所以晚餐一般是我享受美食的时光。我只要忍住口腹之欲,一个星期就苗条了,但是徐文清带我吃几次大餐,腰马上就长肥肉。他常常嘲笑我:“你怎么一会儿胖,一会儿瘦?”
“你还说,谁叫你带我吃好吃的,我不多吃点,也对不起你的钱啊。”
“女孩子要浅尝辄止,一样吃一点,尝尝味道。你以为你是男人,胡吃海喝的。”
“没事,我上几趟厕所就好了。”
“你应该时时刻刻保持好身材,不是不让你吃,要少吃多餐,既减肥,也别把胃饿坏了。”
我也发现了,节食减肥只能坚持短时间,馋虫起来反抗,反弹得更厉害。
“你还说我,你不也长胖了!”
“那也是你喂胖的。”他一脸无奈,我在旁边坏笑。也许是女人天性,我小时候当警察抓坏蛋,当记者叱咤风云的豪情壮志,全部化作一腔小女人的柔情。天热了,我给他冰镇绿豆汤,下雨天,我就煲一锅浓浓的肉汤。我孜孜不倦地试验着各种新的菜式,只为博他一句夸奖。他回家,我给他准备拖鞋,替他打湿毛巾,帮他打洗脚水,放回洗脸毛巾,递上擦脚布,等在一边帮他倒洗脚水。他说衣服皱了,我就买来熨斗和熨衣板,学会熨衣服。虽然我们没有客人,我还是把家里擦得窗明几净,享受做一个温柔煮妇,贤良女子的感觉。
其实,我心里也奇怪,他三天两头往我这里跑,回去对他老婆怎么交待。但是我坚决不问,不问,他老婆是个影子;问了,她就是个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女人,大街上随处可能碰见的女人。 只要她不打上门来,一切相安无事。所以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最怕有人敲门,我经常假装自己不存在,外面天塌下来,我照旧在屋子里听音乐。听着音乐,用他的笔记本上网漫游,我经常了忘了我们中间夹着第三个人。
新学期,陶庆红她们换了个班主任,经常到女生寝室嘘寒问暖,笼络人心。我看上去四十多岁,她们却说才三十多,打扮得比较老气,皮肤倒是不错。我看她白白胖胖,有点像蚕虫,蚕虫的皮肤我倒是摸过,滑滑的,好像真的不错。寂寞无聊的陶庆红跟班主任走得很近,经常说老师叫她去家里吃饭。
我说老师对你不错呀。
“什么呀,她在写一本形式逻辑的书,叫我帮她改稿子。”
“你帮她改稿子?”我有点惊讶。
“这种理论性的东西,到处抄抄就凑成一本书了。我看她抄书都抄错了,帮她改了好几个地方。她叫我去她家吃饭,什么吃的都没有,还要我来做。这个老师邋遢得很,家里乱糟糟的,简直没有地方落脚,还要我帮她收拾。”
我暗自祈祷,将来的法律逻辑,这个二百五千万不要教我们。
我们班开了证据学这门课,教我们的是系上牛哄哄的一个教授。他是北大毕业的,上课的时候激情澎湃,很快就在班上有了一群粉丝。牛教授,我在私底下称他为“牛教授”。他经常叫我们自己思考,不要人云亦云,《证据学》这本书是他写的,可他提问的时候,不许我们照搬他书上的观点,害我们一下课就往书店跑,找到跟证据学有关的书抱着啃。
还有一个好老师,是G大退休的法律系主任,被我们系请来教我们环境法,他的教学方法虽然不像牛教授那么灵动,但出口成章,充满着智慧。他经常夸我们这个穷乡僻壤环境多么多么绿色,说西湖都污染了,“杭州苏州不如G州。”我明白他说的是山水,但心里忍不住嘀咕,“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我们这里多的是山,多的是水,但有几个是有名的。我们缺少文化。一个没有文化的城市,不管修起了多少高楼大厦,它都是一个贫血的城市。我有一次等公车,一个女孩喝完珍珠奶茶,到处找垃圾桶。她旁边的中年男人说:“扔地上!扔地上!”那女孩最终找到了垃圾桶,中年人感慨一声说:“你当真不是G城人!”
环境法老师研究什么中华人口学,有一次搞一个学术研讨会,就在我们一个讲座的隔壁。我好奇地去了,找了一把椅子靠墙坐着,工作人员给与会人员倒茶水,我当然不指望有我一杯,坐着听听而已。我没听懂他们讲的是什么,但没有退出去。因为我们老师看见我,请工作人员给我倒了一杯茶。我接过茶,说声谢谢,差点掉泪,我只是一个卑微的学生,习惯了被人忽略,一点点善意,都会让我受不了。
除了他们,还有别的老师上我们课,比如那个茅山道士,他教我们法律职业道德,继续在课上跟我们翻白眼。只是,在我眼里,别的老师不能称之为老师了。至少可以用大师和匠人来区别,好的老师给学生的是蓝图,不好的老师给学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