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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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城-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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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翔,你哪怕把你的性格稍微改变一点点呢,脑袋硬嘴更硬。”缨子很了解远翔。
人们留恋不变的事物,改变的和正在改变的总是叫人们难以接受,但是,我们就是处在这样一个变化不定的世界中,而我们本身的状态也随之而变。当变化成为一种必然规律时,一切感情因素都将有针对性地产生剧烈的跌荡起浮。
“其实你没必要来见我的,一切都结束了。”远翔觉得自己从思维的混乱中逐渐清醒过来。
“我们还可以做朋友的。”缨子其实是负疚才这样说的。
“是,我们当然还是朋友。”远翔嘴上这样说,心里明白自己根本做不到。他突然想逃开,回家看他的书。
“远翔,你还是喜欢一个人躲在家里看书吗?你真的应该走到阳光下,多接触接触社会。”缨子转守为攻,开始拉拢远翔背弃其生活轨道。
“是啊,如今的阳光也充满了黑子色素,猖狂地在城市里跳舞,吸引年轻的心堕落。”远翔的思维脱离苦海之后,立刻当了和尚参禅入定,窥破红尘。
“远翔,你太悲观了,为什么你看到的事物总和别人不一样呢?你要改改自己多愁善感的性格了,这样活着太痛苦。”缨子进一步瓦解远翔的防御工事,争取让他的思想尽快还俗。
“哈!一个痛苦的制造者在解释痛苦的来由时,又用老伎俩把它栽赃给社会。”远翔的悟性果然高,参禅片刻即得道吐真言。
“难道不是吗?在父亲病死,母亲下岗,弟弟需要读书的情况下,一个女孩能做什么?她没被吓倒,她也没有逃避现实,而是迎接现实,用自己的力量养活了她的家人,这就已经足够。”缨子以事实为依据,以生存为准绳,把得道高僧逮捕入狱。
“所以她背叛了爱情,抛弃了理想,更出卖了自己,为的只是一个‘生存‘的理由。”远翔无辜入狱,在绞刑架上慷慨陈词。
“不要把字眼用的那么难听!这是被逼迫的无奈!不是出卖!一个人如果连生存都做不到了,那么谈其它的就是毫无意义的一纸空文。”缨子把绞索套上远翔的脖子。
“你的意思是,为了生存可以泯灭善良的人性,而且把生命投注到生存唯一的基础——金钱之上?那么生命的价值就只能附庸在金钱的光泽上才能放光喽?在腐烂的思想中享受奢华的物质生活时,你能得到真心的快乐?富贵把人的智慧和良知都侵蚀了,人性在它的面前只遗留下赤裸的欲望,最后会把自己也吞没掉。”远翔视死如归,继续宏扬佛法,讲经布道。
“你是在背诗吗?好深奥。对,我已经看不清生命的实质,能看到的,只有金钱!没有钱,酒吧的老板会叫你把刚才喝进胃里的酒全吐出来。我没有你那样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我只为生活中点滴的小事而伤神。活在书本里的人来妄谈生活是最可笑的,他甚至连小麦也没见过,却要用一支笔去赞颂农民。钱命紧相连,没有钱你会饿死在书桌上!你喜欢读书喜欢写诗,可这又有什么用?那些大文豪们写出一部著作会疲累致死,而他们用生命完成的硕果在有钱人眼里只是无聊时打发时间的消遣品,有几个人能品出书里的苍凉?与其悲哀,不如把世事都想开,也就快乐了。”缨子把绞索勒紧。
远翔倒第三杯酒,举起道:“缨子,你终于说出了你的真心话,仔细想一想,似乎不无道理。人,为了幸福的生活都在追求金钱,膜拜金钱,在追求中,人类的本性和道德也会沦丧在金钱的铜臭里,至于真实平凡的生活,自有伟大的诗人去拥抱。如今,堕落也可以作为年轻人的精神图腾了。哈!我无意嘲笑,也不屑去嘲笑!你放心,名著不是写给有钱人看的,是写给普通老百姓看的,写给纯洁和进取的心灵看的,这和有钱人扯不上任何干系。有钱人就喜欢享受别人忙碌后的成果,却不肯说一句赞美的话。你说你想开了,我也想开了,这是两个概念!来,为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干杯!”最终,缨子没有绞死远翔的精神。泪腺喷射出的液体直接流到远翔心底,他把忧伤溶在酒中吞掉。
缨子黑发轻掩面颊,在酒的魔力下一双眼睛透过发丝幽怨地看着远翔,微红的面容隐露妩媚之色。她把酒瓶一把抓起,染作粉红的指甲因为受力的缘故,印出血色。
“干!”缨子把瓶中剩酒一口喝干,神情撩人至极。
远翔呆看着缨子,仿佛回到了儿时,在青草悠悠的山坡上,他唱着歌,缨子笑着站在他身边,落日下,缨子的笑容象晚霞般美丽。
神情恍惚之际,远翔不禁伸手去摸缨子的脸,但是没有得逞,缨子把空酒瓶塞在他手里。记忆里的笑容突然融化了,变成一圈涟漪,在无数波纹中,荡成一片汪洋。
远翔的泪水在酒的刺激下不争气地流下来,他突然明白,世上没有永恒的东西,“永恒”只是人们的精神向往和美好心愿而已。
“远翔,你怎么哭了?”缨子明知故问。
“我最近沙眼犯了。”远翔欲盖弥彰。
“哦!滴药了吗?”缨子突然关心备至。
“没有,我难受的厉害,现在就回家滴去。”远翔不想在爱人面前流泪,虽然这爱人早已是别人的老婆。
“这么急着回啊?”缨子轻声问。
“还有什么事要说吗?”远翔又想留。
“是啊,该说的也都说了。”缨子冷酷到底。
高远翔勇敢地站了起来,强忍泪水,并且勇敢地说:“我该走了,希望你今后过得比我好。”缨子听出了言外之意,幽幽地道:“远翔,你也要过的快乐些。”远翔没答话,他看见两个叼着烟卷的家伙正不怀好意地走过来。
“美人,要走了啊,再坐一会儿嘛,我们谈谈心呀。”其中一个脸长的象青蛙的家伙涎着脸说。另一个就要去拉缨子的胳膊。
缨子看了远翔一眼。这一眼把远翔胃里的酒精点燃,无名怒火暴起,烧到眉心。这一眼带出的是鄙视?还是嘲弄?这一眼是对他三年痴等的否定?这一眼流露出的是落寞?还是哀愁?这一眼把他的心烫出一个偌大的疤——爱在上面冷却并冻结,变做他一生的祭坛!他的爱应该全部收回还是应该全部暴尸荒野?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痛苦正在蚕蚀他的爱——悲哀的爱也是伟大的爱!他看着缨子,把自己的灵魂溶进对方的眼中,沉入漆黑的死亡般的黑洞中……我爱你!缨子!我爱你!远翔心里狂喊!一瞬间,所有圣贤之道都离他而去,所有平和忍性都消失不见,远翔的生命此时只为他最爱的女人而燃烧。当那只丑陋的“青蛙”把嘴贴近缨子的脸时,远翔终于扔掉了理智的制约,还原成人类最原始的心态。他突然大吼一声,抄起桌上的酒瓶砸到“青蛙”的头上,然后一脚踹倒“青蛙”的同党,拉起缨子的手就往门外跑。酒吧里的人马上着火般大叫起来,远翔听见一些人大步追上来的声音,他迅捷地冲出门去。
缨子被远翔抓着手跑出“酷丽蒙”酒吧后,两个人在大街上狂奔起来,起先还可以听见后面的喊叫声,但是远翔越跑越快,几乎要把缨子的手拉断。缨子的长发飘起来,跟不上远翔的步子。远翔路熟,绕了几个弯,听不到身后的喊叫声后,两人才在街角的垃圾箱旁停下来。远翔的手兀自握着缨子的手不放,感觉着久别的温馨。缨子被远翔抓着手,弯下腰猛喘气,好久没这样子疯跑了,心差点蹦出口腔,她感觉到紧张的快乐,更惊讶于远翔刚才勇猛的表现。她抬头看远翔,远翔也正看着她,四目相对,便只会心一笑。
“呵呵,怕吗?”远翔担心缨子把手抽回去,借问话吸引她的注意力。
“怕!怎么不怕,你什么时候变的那么厉害?”缨子感觉到远翔手心里传过的热量,任由他抓着。
“就刚才变的,我看你一使眼色,马上动手。”远翔说。
“呵呵,这么说是我主使你动手打人了,你就瞎领会吧。”缨子乐着。
“哦?那个眼神到底是什么意思?”远翔问。
缨子道:“我就是害怕,看你一眼而已。”远翔笑着不说话,看着缨子迷人的嘴唇。他流过泪的眼里却找不到丝毫笑意。
清丽的一弯月牙从夜空照下来,把城市铺出一片银色光辉。
“远翔,我明天就要回北京了。”缨子把那只被擒获的手挣动了一下。
远翔极不情愿地松开,还给那只手自由,道:“要我送你吗?”“不用,我想一个人静静地离开这座城市。”“你误会了,我是说现在用我送你回家吗?”远翔逗乐。
“呵呵,也不用,我想冷静一下,自己走回去。”缨子的笑容不再让远翔陌生。
“可我怕你碰见刚才那伙人。”“放心好了,我会很小心的,家又不远。”远翔使劲看着缨子,直把缨子的双眼看的迷离起来。好想抱紧她,不叫她走,让她留下来!让她伴随自己一生,能这样做吗?到底能吗?这样做她会反抗吗?她会说什么?不能!绝对不能!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算了吧,高远翔,你不要再自做多情了,留个美好的回忆比什么都重要,该走的怎么也拦不住,给她解脱,也给自己解脱,说再见吧,她也应该知道这一声“再见”就是永别,就是回忆的开始,心碎了吗,为何如此疼痛?我不是个男子汉吗?我应该敢爱敢恨,走吧,哈,头顶的月亮不知见证过多少对情人的离难了,又怎么可能在乎我们?爱情,从古到今,一场似水冬梦罢了。
“远翔,想什么呢?”缨子轻轻问,声音象是来自很远的地方。
“没什么!这样,我们现在一起转身往家走,好吗?”远翔突然显得活力四射。
“呵呵,好提议,我数一,二,三,再转身,谁也不准回头,就一直走回家去,好吗?”缨子顽皮起来。
“同意!谁要是回头谁今晚做恶梦,开始!”远翔说。
“好!一——二——三——”缨子喊。
远翔转身开始走,苦涩又要冲破乔装的欢乐露出来,但他忍住,走了七步,他停了下来,然后转身。他看到缨子俏丽的身影在夜幕下正向远处离去,心里被利斧砍了一般裂开,眼泪掉下来。他好想好想喊一声“缨子”,但终于没有喊出来。泪光中,他看了几秒钟那模糊的橘色身影,狠下心转身大步走去。
缨子在走了二十步时,才转身去看,那时候,远翔刚掉身离开。缨子忘记了能从两人间的距离判断远翔是否停留过,她站在风中,长发微扬,一直看着远翔矮小的背影没入黑暗中,然后她的眼神变的凄迷,湿湿的,牙齿轻咬着下唇,缓缓转回身,低了头走下去。
夜色里,残缺的月也哭了,泪滴飘散,化作星光。
韩小芸这个名字极其普通,但韩小芸这个人却是极不普通。早上,她感觉是从别人的梦里边醒来,坐起身,头痛的要从脖子上面掉下来。她开始回忆,想起了一些事情,昨晚她喝酒了。酒原来是那么不好喝,真奇怪男人们为什么要嗜酒如命,那种象卤菜汤味的液体把身体烧的难受极了。她开始环顾四周,房间里很干净,但她清楚记得昨晚房间里是一团糟。莫非是阿浪打扫的房间,若是的话,太阳真打西边出来了。韩小芸下了床把窗户打开,晨风吹入,使她的头脑清醒了一些,也不再疼痛。她突然很想看到儿子,于是推开秦浪的房门走进去。
秦浪还没有醒,睡梦里的他比任何时候都可爱的多。韩小芸轻轻走过去,坐在床边,摸着儿子的头发,端详着儿子的睡容,心里有说不出的宽慰。阿浪真象他的父亲,连性格也那么象。韩小芸的表情温柔起来,她的思绪不可抗拒地回到了从前的年代。那年她十八岁,在聚罗镇的一家文具部做服务员。秦方海就常去她那里买信纸。第一次见到秦方海,韩小芸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他穿着一双打补丁的布鞋,风风火火地跑进门,把攥在手心里已经汗津津的四毛钱递过来,喘着气说:“同志,一沓信纸。”带出很浓的南方口音。她就想这人真逗,又不是什么大事,买沓信纸至于跑这么急?以前没见过这张生面孔,估计又是乡里的知青,因为机灵又有文化,被调到镇里当通讯员。秦方海隔三差五地来买信纸,每次都是用跑,好象约会怕迟到似地赶趟儿,来的次数多了,自然就认识了。有一次,她问:“通讯员,你每次跑那么急干吗?”秦方海笑道:“挤时间呀,我在自学教科书,看报上说,中央已经有了文件,让知青返乡,我必须抓紧时间学习,要不回了上海怎么工作。”说的一本正经,她却笑他天真,可是也着实佩服他的志气,不经意间便开始留意起他的一切。后来果真听说市里下了通知,要逐批安排知青返乡,她才真正在意起这个有先见之明的青年。于是在短短的三个月内,他们开始频繁来往,互相谈心。年轻人的感情来的就是那样突然和激烈,爱情顺理成章地降临到他们身上。秦方海回上海时执意要她一起走,但是已经知悉他们关系的韩小芸的父母亲坚决反对她去上海,母亲甚至气病。面对两个选择她痛苦地徘徊,最终她选择留下来。秦方海很失望,他一个人走了,回到他自己的故乡,但他明白他一生的真爱和回忆都会留在这里。秦方海走后一个星期,韩小芸才发现母亲根本是在装病骗她,气愤之余,收拾行装直下上海,可是,茫茫人海哪里去找他呀,文革中父母双亡的秦方海没有任何音讯,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他的家也早已经被拆毁了。韩小芸痛苦地回到聚罗镇,大病了一场,痊愈后决定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就辞别父母,独自一人来到沙漠城,贩些衣服卖,维持生活,后来生下了秦浪,她才又有了希望和勇气,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儿子,生意上也越做越大,钱越挣越多。看着儿子一天天健康成长,她就欣慰。她一直单身,没有结婚,也没有遇到再让她心仪的男子。昨天是她第一次见到秦方海的日子,心里升起忧伤和美好的回忆,才要喝酒的。
秦浪的房间同所有男孩的房间一样,存在脏、乱、差三大问题。他的书桌就是主要受害者,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电脑旁是一摞方便面,一些光碟散乱地扔在书报上。墙上没有张贴明星画,只挂着一幅白雪皑皑的南极实景照片。幸好他的被褥并不脏,床并不乱,而睡在床上的秦浪也丝毫不差。当韩小芸拨开记忆里的尘土,寻找那些依旧珍贵的化石时,床头的闹钟发出了清脆的“铃铃”声。但是闹钟显然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秦浪依旧死尸般一动不动。韩小芸只好亲自出手把儿子的耳朵揪住。
“早上好,老妈,这里是哪儿?”秦浪马上睁眼道。
“死小子,少贫,知道你就醒了,赶快穿好衣服从这里爬出去,今天星期天,老妈心情好,要清理卫生,现在就免费给你的房间洗澡。”韩小芸说话果然厉害,真是有其子必有其母。她说着就要撩秦浪的被子。
“嗨,老妈,且慢动手,请先回避,总得给儿子点更衣的时间吧。”秦浪生怕在老妈面前春光外泄。
“搞什么呢,你身上有几根毛老妈比谁都清楚,当我面不能换吗,哈,臭小子,不会是又在被窝里藏了美女相册吧。”韩小芸乘机挖苦儿子。
秦浪马上反击道:“别光羡慕我啊,老妈想在被窝里藏俊男相册也没人敢拦啊。”“好小子,大清早跟我练嘴皮子,我看你是老母猪逛商场——找揍!”韩小芸口上敌不过儿子,就要动粗。秦浪这才大笑着起身穿衣,洗漱完毕后,一溜烟跑出门直奔远翔家。他急于想知道远翔和缨子昨晚见面的情况。
远翔的屋子与昨天相比没有多少变化,但是屋子的主人却变的差点叫秦浪认不出来。
秦浪一进屋就看见远翔呆呆地坐在客厅沙发上,脸象是给车轮碾过,面无人色,想是一夜未眠。他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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