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的《系辞》中更有一段文字:
天地洇缊,万物化醇;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这里,甚至把男女的地位提高到“万物”之上了,也就是说,男女的“构精”,导致了万物的“化生”。
无论从文字记载还是从考古发掘的实物中,人们都能了解到,人类社会的早期,我们人类的老祖先对男女和“性”的观念还是很开明的。
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如果一开始就有种种禁忌和压抑,显然是完全不可能的。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劳动是重要的推动力。然而人种进化,必然会体现在繁衍的进化变异上。因此,从猿变人,性关系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劳动,在使人类祖先逐步脱离大自然的束缚时,在使人类祖先逐步区别于其他动物类群时,必需要在人类自身繁衍——两性行为这一极为重要的部位发生作用。也只有在这一部位的变异,才能使直立行走、择地而栖、使用工具……进化变异的成果得以固化和延伸。
的确有人类学家提出自己的研究成果:人类祖先在劳动中,在挣脱大自然束缚的过程中,有一个突出的表现,那就是不像其他动物一样拘囿于四季变换所制约的发情期。
性行为的“人性化”,表现了人类祖先最早对自然的反叛性,表现了作为人的性行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受人自身主观能动性的支配。这种最初的“随心所欲”,和征服自然的其他努力一样,为其后人的观念形态的心理结构作出了铺垫。
男性与女性的交媾,是生命活力、自身繁衍之源。这种早期意识,使人类祖先充分发挥自己业已开掘出来的主观能力去追求性行为,使性行为像其他人类行为一样,从动物性中脱离出来而充满“人性”。
这种初期意识,当然地孕育出性观念上的原始的主动意识、开放意识,并在后来演绎为生殖崇拜。
古印度民间有祭祀加兰女郎的习俗,祭祀对一位裸体女郎的生殖器顶礼膜拜,祭司则亲吻她的阴部,祭品也必须接触其生殖器后才能分享受用,人们认为这样才能祛病避邪。
在非洲、美洲的某些原始部落,舞蹈就是表现性交行为的。人们用狂热而有节奏的舞步扭动身躯来模仿性交姿势,既不感到羞涩,也谈不上什么淫荡,反而是人们喜庆和祈祷的最到位的方式。
在古希腊,人们崇尚并美化包括性行为在内的一切人类活动。在古希腊人崇拜的神中,爱神阿佛狄忒是一位被美化的神,她是美和性的化身,在诸神中有崇高的地位。人们认为性活动是一种十分正常的生活内容,就与吃饭、游戏、运动一样,而且是轻松愉快、给人带来肉体、精神享受的活动方式。著名的古希腊改革家梭伦在被选为雅典城邦的执政官后,进行了一系列社会改革,其中一项是创办了城邦妓院,政府可以经营妓院或对妓院征税。他认为让人有地方发泄性欲,可以减少社会上的混乱。况且,只要不触犯私有制,性欲和堕落、情妇、野蛮、下流完全是两回事。古希腊女诗人萨福在作品中曾经这样感慨:“我欲火中烧,如痴如狂”。而伟大的荷马史诗中,两性关系的内容俯拾皆是。甚至特洛伊木马的产生、特洛伊王国的覆灭,也是为了美丽的女子——海伦。
古罗马人把性活动看成是一种关系到肉体快乐的事情。他们认为妇女是贞节和崇高的象征。
古罗马的保护神就是维斯太女神,他们认为性活动就是为了满足性欲。同时,古罗马人相当重视避孕,有许多医生专门研究这一技术,并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古罗马人的性活动已走出了生育繁衍的目的,而重视性活动的愉悦效果。
禁欲最严的中国也有欢喜佛,就是表现性交姿势的佛像。而欢喜佛的意义,就在于以性交而教化恶性、调和善恶,并且还包括鼓励生育的意思。
由此看来,人类并非生来就具备谈性色变的特性,而这里,是性观念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人类的活动是神圣、美好、愉快的,也没有什么可以掩盖的。
就是在男女之防最严格的中国,性禁锢也不是历来就有的。除了本文开头提到的故事,《左传》中还记载了公元前600年,就是宣公九年的一件事:
古代外交场合的“性开化”(2)
陈灵公与孔子宁、仪行父共有一个叫夏姬的情妇,大家不但互不避讳,而且在议政大厅上把夏姬的内衣拿出来互相炫耀、大开玩笑。
在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皇宫里妃子如云,淫声不断,官僚封臣、大富大贵者妻妾成群,则是以女性低下、卑贱的观念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规范为特色的。史书从来不记述社会下层生活,帝王将相是主角,而同时帝王将相的宫廷生活,在性观念上也是有区别的。最初的“淫荡”,似乎是一种自然而原始的“升级”,尚无占统治地位的、系统而严密的伦理规范为其注入“罪恶”、“无耻”的色彩。
男欢女爱在人类刚刚和猿揖别的时代是大胆的和了无牵挂的,甚至在人类文明刚刚起步时,性也并不是洪水猛兽。这正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以前发生的事情。而伊甸园中的夏娃“懂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到如何为自己添置一件衣服。
弗洛伊德指出:“文明的产生必须以性的禁忌为代价。”于是,“性善”与“性恶”之间的“性沟”,开始凿出男性和女性之间的“性沟”。同时,又表现为性观念和性本能两者之间的又一重意义上的“性沟”。要么尽力地压抑,要么极端地放纵;压抑的结果更刺激欲望,放纵的结果是人欲横流,从而招来更强的压抑。规范的内容不仅有了重大的、实际的变化,而且,规范的广度与强度也扩展了。由“习惯”而上升为社会的、国家的,由法律而固化、由道德而强化。
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1)
要说一夫一妻制是正规军,那么各种野路子、杂牌军、游击队、预备役如雨后春笋;要说领取执照合法经营的单偶婚姻是正规作战,那么各种地道战、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以及“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声东击西”、“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偷袭战、遭遇战……演绎着百态千姿。古代一部诡奇兵法在“情场”搏杀中大显身手。
于是,一夫一妻制本身在进行着一场艰难的阵地防御战,那些恩恩爱爱、忠贞不渝的“配偶”们,不知有多少已经中弹挂花,只不过“轻伤不下火线”。
放眼望去,“先富”们许多临阵逃脱,许多还成为显赫的叛军将领;后辈晚生高举“新新”和“小资”的幡子,似乎无意坚守战斗岗位;闹得中间力量亦有所分化,心猿意马,情乱神迷。问题是,虽然总体上居高临下,占据有利地形,但看看价值裂变,纲纪纷崩,主流意识形态已然难辨泾渭,信仰体系有点像“找不着北”的军事地图,越来越多的人至少在意识上、观念上对一夫一妻制划出大大的问号:“红旗到底能打多久”?
1。挑战直逼每个人的生活选择
千万别以为这问题很学究气,以为只适合于社会学、伦理学等等专家学者进行忠于职守的专业探讨。花心老公一句话就可直抵此问题的“现实意义”:“告诉你,一夫一妻制是违反人性的!”于是,糟糠之妻只剩下欲哭无泪的份儿。
然而,挑战可并非光是赤裸裸的现实,而是有“理论依据”的,其一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达尔文进化论,其二是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原则。往远了说这两者有内在联系,往近了说两者又是互为援军的两股力量。其三就是不少人“难得明白”地运用的“人性”论:一夫一妻制压抑人性,违反人性。当然,这“其三”是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大量婚内性生活难以避免地走向枯燥乏味,而婚外的性刺激长期“保鲜”,有点像家用电器在城里消费疲软,在郊区或偏远地区紧俏走红,形成巨大反差。
什么事儿在社会实践中跟时尚沾边,再加上“理论依据”的助阵,就有点意思了。所形成的挑战力量,不在于让人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理性地接受,恰恰在于迷迷糊糊地影响了人,造成挥之不去的心理暗示,还真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的思维、心态和行为。
“一个丈夫一个老婆,这玩意儿合理吗?合时代潮流吗?”
如果一夫一妻制已经不符合人性,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只是靠道德法律在维系,只是习惯势力的延续,对偶婚姻如果只是某种意识形态的古老建筑,总有一天会像苏东社会主义一样坍塌,那么,我们是否应当与时俱进?是否应当冒险超前?
疑问、困惑,常常并不是中性的,并不是考量本身。很可能潜移默化地转为某种冲动、某种期许,某种情变、某种自我原谅或慰藉,某种自我纵容或推动……
2。一夫一妻制历史并不长
原始社会早期曾存在群婚制家庭,即氏族部落中男女通婚;后来又出现普那路亚婚家庭,就是不同部落之间同辈男女互相通婚。母权制社会,存在着母系大家庭,氏族外婚制、一妻多夫制等家庭形式;父权制社会存在着从夫居家庭、一夫多妻等家庭形式。在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阶段,曾经出现过对偶制家庭,虽然一男一女为夫妻,但很不稳定,也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中国封建社会盛行联合家庭,又称为“大家庭”,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子女组成的家庭,与第三代甚至第四代子孙组成的家庭生活在一起,称作“三世同堂”、“四世同堂”。
人类进化的历史说明,一夫一妻制的确立与生产方式密切相关。今天考察社会演进,用单一的决定论是偏颇的,用任何一元决定因素来解释“历史发展规律”都有以偏概全之嫌。然而,将时光倒退到原始,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显然更为突出和根本,因为当时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与其他生物类种之间的竞争关系尚且十分重要。直到今天,一夫一妻制存在延续的依据已然多元化,但生产方式作为影响因素之一,仍然是无法轻视的。
母系社会,是“一妻多夫”的时代,女性不仅可以有许多“丈夫”,而且处于核心和掌权的绝对权威的地位,这种历史其实很长。“生育优势——生产优势——权力优势——神化优势。也许这也可以称作‘四大绳索’。正是在这‘四大绳索’的束缚之下,男性处在等而下之的地位。”(见拙著《让美在性生活中荡漾》)“四大绳索”中前两项是基础,“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十分重要,男人算什么?你来自女性!不仅如此,女性的采集活动比男性的狩猎活动更稳妥、可靠,也更容易形成“女主内,男主外”的分工格局。于是,女性掌管原始祭祀,又捷足先登地披挂上神的灵光——女娲战胜洪水猛兽、炼五色石而补苍天,被认为是神话与象征版本的母权制记录。
父权制推翻母权制并取而代之,有点像今天的“拆迁工程”。——母系社会赖以建立的基础被直接挪用过来:依然是生育优势和生产优势。当人们开始意识到只有两性交配才能繁衍后代时,女性神秘的光圈被冲垮了,甚至被看成男性借以播种自己的后代之种的一块土地——就像在田野里播种而生长出植物一样,而土地则是最早被人类征服的自然条件之一。女性生育优势的丧失,立刻使其沦丧为男性发泄情欲的对象,男性成为主宰,成为掌握“工具”和“载体”的主人。向大自然更为广阔的进军,对危害和阻碍人类发展的一切灾害的抗争,保卫生存和满足欲望一切活动的开拓,以至于人类之间一切社会性的血亲复仇、氏族征伐、宗教争端……男性都自然而然地成为主力军。
一夫一妻制还能撑持多久(2)
面对历史如此的昭示,我们应当明白一点:一夫一妻制不是人为设计的产物,而是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产物。
有人认为一夫一妻制是历史上愚昧和野蛮的产物,现代文明是对其否定的力量。甚至有人举例说:中国古代实行一夫多妻,因而强大,清末一夫多妻被“革命”,而一夫一妻制的实行造成国家一蹶不振与落后挨打。——这种说法,实在为一夫一妻制造成冤案。罗素说:“人类的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权渐渐衰落的历史,在大部分文明国家中,恰恰在开始历史记录之先,父权即已达到它的顶峰。”于是,一夫一妻制的确立和现代文明诞生之间的内在联系,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排除的。
3。人类自身繁衍也是生产活动
判明人的一种活动是不是属于生产的范畴,应该有两个标准:一是看它是不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看它是否在创造着生活资料或为此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如种粮、打猎是直接创造生活资料,而制锄、制弓箭、采矿等是在创造为生产生活资料所必需的工具,即物质条件。这两者当然都是生产。那么人类自身的繁衍是否也是符合这两条标准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首先,就单个的人的生育过程来讲,受孕、怀胎、脱胎以至于最初的哺育,都是人的自然属性,因而人的性交活动、种姓遗传、人口繁殖等,总之人类自身的生产,从本质的严格意义上讲,体现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再就是生产必须靠人来进行,无论是作为肉体的、活着的人,还是作为有能力和技术的、劳动的人,都不过是在不同程度上为生产提供了物质的而且是首先必要的条件。由此我们看到,人类自身的繁衍当然应该属于生产的范畴。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道:“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
人的劳动是生产力要素之一,离开人,不可能进行劳动,不可能制造或使用工具,更无从谈起物质生产。可见,把人类自身生产和物质生产割裂开来,把它从生产力中抽调,是荒唐的。人类自身生产这一活动,不把它看做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只能导致到人是上帝所造等说教中去。
群婚、杂婚、普那路亚婚(不同部落的一群兄弟和一群姐妹之间的通婚)、一妻多夫、一夫多妻等都是远古时期的家庭形式,后来才发展为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60页)私有制产生之后,需要明确财产继承,原始社会的公有制瓦解,是一夫一妻制家庭产生的根本原因。所以,家庭形式是由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所决定的。
正因为人类自身繁衍也是生产活动,而这种生产活动绝不能由单个的人独立完成,也不能由同性的人完成,必须由男女的结合才能完成。一男一女,不多不少。打破原始共有制的“罪魁祸首”是剩余财产,更是劳动的人。正是由于人的劳动能力的提高造成了财产的剩余,同时也使智力达到了对于“劳动力”的认定。一方面,自己生的劳动力为自己创造财富服务;另一方面,剩余财富“肥水不流外人田”。单偶家庭成为双重的生产单位。
4。一夫一妻制与私有制
正因为一夫一妻制在一定生产方式的关照之中,所以设想一夫一妻制在某一天坍塌,只能是一相情愿。
公民个人,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主体,单偶制家庭,是当今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这与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密切相关。
当今世界上,人类社会的私有制方兴未艾,这是一夫一妻制最雄厚的基础之一。最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