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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赶我走!求您了……”
乾涩的眼中涌出的陌生液体一滴滴的落在他脚边,浸入地下留下一片湿印,他是那麽卑微,可他的神却丝毫不为所动。
“你不属於这里,出去吧!现在的你已经足够强了,不用再担心被欺负。”
他摇头。
他想变强并不是为了离开,只是为了留下,为什麽?为什麽要赶他走?只因为他有妖力吗?那他不要那些妖力,是不是……是不是就可以留下?
绯红的眼仿佛看穿了他的想法,清冷的声音夹著冰块般将他浇了个透凉。
“小安,我不喜欢白费力气。”
所以连他自己也不能伤害这副他费力调养的身体了吗?
他何其之幸,又何其可哀。
“走吧!有缘自会再见。”
“有缘自会再见”短短六个字就将他从他的身边隔绝到了天外。
他松了手,缓缓的伏下身,亲吻著他那如同莲花瓣般可人的脚,向他的神献上了他最忠诚的祝福。
他走了,带著再度回来的希望离开了,离开了他惟一的阳光,他心中至高无上的神。
03
“现在的你已经足够强了,不用再担心被欺负。”
坐在帐篷中,喝著手下递过的水,他想起临走那日莲羽说的话微微一笑。
他的神毕竟与这俗世中的人不同。
那日他离开碧水天阁,带著莲羽送他防身的神兵,为了生存到了世人口中蓝帐中以“安德雷斯”——莲羽爱喝的药草茶中的一昧药材为名报名领取赏金任务。四周人看他年幼又衣饰不凡带著神兵,以为他好欺,竟数十人围堵他于蓝帐外,想仗著人多杀人夺宝。
那一次,他第一次将费心所学的法术用在人身上,不知道如何控制力道,一招过後,那数十人化为烟尘。
第一次杀人,内心惧怕,竟一连数日恶梦连连。可亡命之徒毕竟不少,即使他有高超的法术仍阻挡不了凯窥神兵之人,再加上赏金任务中也有不少杀人的任务,他也渐渐习惯了这种生活,只是对那些妄想触碰他神兵之人从不留手,轻则死无全尸,重则灰飞烟灭。
因此,他得了一个外号——“黑发死神”。
独自过了一段不算短的赏金生涯,直到那次意外……
那日他做完任务,路经湖边,见湖中摇曳的水莲一时间思念成灾,竟迈不开半步,只是痴痴的望著。
岂料一群人打了过来,追击的人中某个法师把他当成了敌人,一个雷击劈下。他自是毫发未伤,可湖中的水莲却尽毁。
望著湖中破败的水莲,他愤怒了,不由分说硬是用火焰术将那群人活活烧死。
获救的人们被震慑住了,待到想要道谢之时,他早已走远。
其後,某将军数度将拜帖投至蓝帐,请他出山,他也不屑与之,却在一份小礼物的诱惑之下答应了。
那是一瓶出自名家调香师之手的水莲香水。
那个味道让他想起了莲羽——他那喜爱水莲,周身总是带著水莲香气的神。
在军中他战功赫赫,再加上还算不错的头脑,他硬是在乱世中打下了属於自己的一片天地,待到他回头之时,身後的追随者已数万,即使拥兵自立也不成问题。
非凡的能力,英俊的样貌,如今不凡的地位,让他在女人堆中无往不利,甚至男子也不乏投怀送抱者,可他却从不碰金发红眸之人,纵然他多少次午夜梦回,在春情勃发中惊醒,思念那人到无法抑制。
——金发、红眸,那是他的神的象徵,他心中的圣地,容不得任何人玷污,哪怕是他自己。
这种藉口,他在心中重复了无数次,可是却连他自己也渐渐的不再相信,内心深处总有一个声音,而且越来越清晰。
——“莲羽,是独一无二的,是这个世界上谁也无法取代的人,不是他,我宁可不要。”
因此,他从不吻任何人,哪怕是欢爱之际也决不用唇碰触对方半寸肌肤。
他犹记得,临走的那日,那莲花瓣般可人的脚趾,那微凉的皮肤在唇上留下的触感。
他忘不掉,也舍不得忘掉,甚至有时候会偷偷的在想,那一碰冷水便呈现惑人黑色花纹的肌肤,那娇嫩如五月的玫瑰般嫣红的唇,是不是也是这般的触感。
对莲羽,他已不仅仅是崇敬,而是一种执念,一种目前连他也无法确定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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