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荩姨煨杂窒不镀锫恚园咽迨寮业穆砭耘死础U馐笔迨迦梦宜突厝ィ缓盟突埂S谑羌萘寺沓低霞腋稀<甘锍ぢ罚怕碛社郑谛募で橛慷既缛浚嚼霞沂保臼榈拇笾聊谌菥驮谛闹谐尚土恕�
老家有房子。有一帮自小一块长大的玩伴。于是到家后就买了纸笔蜡烛和一箱方便面,住了下来,三日两夜没睡觉,一口气写下这篇小说初稿!
那当真是一种玩命似的疯狂创作。
其后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把小说誊清出来,带上它,就去江城找晶晶了。当时是希望这篇烂字能讨她欢心让她高兴的。但去到江城后,却又发生一些不快的事,于是就有了这篇小说的第二部:《雪梦》。
说这些,大概会让一些读者失望,觉得小威这人不地道,净编故事来蒙人。其实也不完全是编。因为故事虽属虚构,心灵里那分爱恨和疼痛却是真实的。投入了,忘我了,疯狂了,就把生命和心血融入到文字中去了,读来就会有几分真,便连自己,也有些分不清真假呢……
另外《神经》能写得略微有些模样,也要感谢我在社会上认识的一帮朋友。我说过,我是一个浪子。这的确是真的。从89年到97年,我一直过着一种飘泊不定的生活,用一双脚丈量了大半个中国。也就是在那段岁月里,见识了许多人,亲历了许多事,认识了好多性情各异的朋友。于是虽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初中,但提笔时也能信手拈来,眨眼间就生出许多故事。
故事多是真的。只是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罢了。再有就是第一人称这种写法。
第一人称好。第一人称不会得罪人。就像有些读者在留言里骂我是垃圾一样。骂我没关系。但若用第二第三人称来写,读者骂的恐怕就是旁人了。
这不好,做人要厚道。有屎盆子只能往自己头上扣。于是就把自己《神经》了一道!
至于生活中的我,应该是个好人吧。总之文字里那些烂事我都没干过。当然有时也想那么干,也想疯几次,浑几把!但骨子里那分硬气,却不允许我去干小说中写的那些下三滥勾当。当然,性格上是有些和书中主人公相近的。甚至可以说,我比书中那个小威还要猖狂许多。
因为我总觉得自己有狂妄的资本!
狂妄是虚要资本的。当你与死神数度擦肩而过,当你一次次从困境中挣扎而出,当很多的厄运来过又去了,而你却依然屹立不倒,不怕输不服输笑对人生悲喜的时候,你也就有了狂妄的理由和资本。
总之人这东西,特别是男人,本就是一种好战的动物。活下去,斗下去,挑战极限,笑傲人生,这样活来才过瘾。
《神经》到此,画上句号。
《雪梦》开始。
《雪梦》是在江城写就的。真到了江城,真来到晶晶身边后,反到没《神经》中那么多虚构的故事了。不过从艺术角度来看,个人觉得《雪梦》比神经更有成色。至于好到什么程度,各位读罢心里也就有数了——
阅读推荐:http://read。fbook。/bookintro/235。htm
http://read。fbook。/bookintro/235。htm封神天子http://read。fbook。/bookintro/19702。htm
http://read。fbook。/bookintro/19702。htm风月帝国http://read。fbook。/bookintro/20258。htm
http://read。fbook。/bookintro/20258。htm真我传
第二部 雪梦
上
正这么说着,胡主编来了。来找红梅,说是有个采编任务,对方是一个土财主,弄好了可以拉到几万元的广告赞助。我说红梅那你就去吧。红梅说,不急,眼看要分手了,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你呢。
“别这么说,让你这么一说,我都要哭了。”说着我蘸了点唾沫抹在眼角儿,假装流泪。红梅就笑着拍了我一巴掌,劝我不要总是沉溺在文字之中。她说你应该回到现实中去。书中人物虽可爱,却不真实。
“这孩子也是,捕风捉影的,跟虚无说起话儿来居然津津有味儿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哦,对了,小威,你是怎么知道我上过山,下过乡,还有过那么一段爱恋的?”胡主编笑着捶话。
我说这还用问么?你们那些经历过十年动乱的知识分子,除了姚文元之外,不是全被劳动改造过了么?老胡,不是我说你们。从你们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作家,几乎无一例外都喜欢拿那个时代说事儿;而且一律是挨饿、挨斗、倍尝人世冷暖。不过依我看,你们还是不够饿,不够苦,因为你们当年似乎还都有精气神儿去那么虚晃一枪,在凄凄惶惶中温馨那么一段爱恋。之后呢,政策好了,差不多又都学了陈世美,潘金莲,抛下农村的妻子或丈夫纷纷回城。回就回吧,也没谁说你们什么,但你们自己却心了虚,于是煞有介事,把自己所干得那档子不地道的烂事儿一并推给历史,推给江青,似乎那些糠糟妻、愚拙夫,不是被你们抛弃的,而是被四人帮抛弃的——你们这是懦弱!你们这种懦弱而自私的本性使你们无法正视自己,这就注定了你们那一代作家的平庸!
胡主编一听这话不乐意了:“小伙子,你不能这么说,你看问题太偏颇。你没经历过那个年代,就体会不到我们的苦衷……”
“得了吧,我差点儿也当上‘红小兵’呢。但他们不要我。因为我把毛主席相撕了擦屁股,被人瞧见,告给了幼儿园的老师!不过那时不叫幼儿园,而叫‘育红班’。操它大爷的了我,总之用毛主席相擦了屁股之后我就不是好孩子了!但那能怪我嘛,当时我急需擦屁股,而他老人家的相又四处皆是,当然就成首选目标了。谁知就捅下天大喽子,差点没被幼儿园的阿姨把我活活打死……我当时年纪是小,那个年代的事儿经历的少,但我打小就读你们的书。记得我第一次读张贤亮的《绿化树》时,我还哭了呢。那时刚读小学三年级,很多生字儿不认识,但小小心灵却也能读出感动。但后来‘人民文学’‘小说选刊’一本本读下来,全是那一套,就有些迷惑了。总之开初是挺恨四人帮的,听说他们没被枪毙,半夜里我磨刀霍霍,要悄悄溜进监狱把他们剁了。得亏当时不知秦城监狱在哪儿,不然非闹出人命不可!但后来就不太恨江青了,反而觉得那娘们儿不够狠,没把你们这批人全折腾死——知道吗,我生气,你说你们这么一大批人,又都是经历了大风大浪活过来的,有着宝贵的任何金钱也买不来的人生经验,怎么你们就不给咱中国人长长脸,弄出点绝活儿,出几位世界级大之豪呢?唉,后悔啊,我怎么就没早生几十年呢?不然的话,有我在,早把欧洲、拉、美、那批文人给震住了,哪有海明威、艾略特、帕斯之流神气的……”
“你若早生几十年,不张铁生才怪呢!”丁晴见我越说越没把门儿,噎了我一句。大伙就都乐了。
我平静了一下情绪,很真诚的说:“老胡,说真的,我觉得你们那一代人缺少了一种是魄力,多了一分盲从。你们是从盲目崇拜中走过来的,身体里已多了一种无法根除的奴性——我这么说你们,我的父辈,似乎有些大逆不道。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可能就会觉得我说得在理儿——你们一直在模仿。年青时模仿革命者的声音,不辨是非,一味轻狂;后来又膜拜起西方,死命的去捡人瓜落儿!在你们头顶,总有些什么是伟大的,是比自我更为高远的。但我觉得这不好。因为一位真正的艺术家,应该穷其一生的努力,去砸碎经典,捣烂伟大,重新为属于自己的时代标立新的坐标!如果没这股子豪气,我们写字儿干嘛?”
胡主编默然无语,只是笑。我却在心底里呐喊:“是的,是时候了,应该给我们多灾多难劳苦一生却毫无建树的前辈打上一个句号了!而我这一代”——
胡主编打断我的沉思,他说年青人有大志是好事,但不要太猖狂。你还年青,有些事你是不懂的。
“不,我从没猖狂过。我很清醒。我们这一代人不像你们忙忙碌碌却没有真正的方向。我们目光如炬,既不屑于东方,也不屑于西方。我们深刻的意识到这个民族的根性。我们没神,也没有上帝,更没有西方人那种虔诚与大无畏的精神。我们是孔子和盗拓的后代。我们只能成为他二人的杂交品种。我们既要做圣人,也要做强盗。就像张作霖,韩复榘,有奶便是娘,该他妈翻脸时照样翻脸。无论你是谁都给我去他妈的。老子六亲不认,无论今人,古人,黑人,白人,有了好的东西老子就学。但我们学习别人,却不是为了给谁当学生,而是为了超越他们,打垮他们——其实艺术和政治本质上是相同的。内里都是残酷无情。谁想扬名立万儿,就得心狠手黑,用强大而恐怖的力量去把现存的高峰争服并踩在脚下,重新标立起一座新的丰碑,并希望后来人再次把我们踩在脚下。还是那句话。人类的历史就是一条曲折向上的河流。我们这一代人总该比上一代走得更高远些。如果哪一代人一直在仰视着什么,那么那一代人将被视为平庸一代,视为无能——作为前辈的后辈,我祝愿我的父辈在走完人生长途之前,能再有一个冲刺。作为后辈们的前辈,我希望后人对我不屑一顾,毫不留情把我踩在脚下!我今生已别无选择。我所能做的,就是当一个强盗,去虏掠前人的知识、智慧,并希望因我尽乎流氓式的掠夺而为后人积累一笔宝贵的文化财富。这就像资本主义社会初期疯狂的原始积累,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们,更应该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备战备荒为人民!生为华人一子孙,我最殷切的愿望是:总有一天让我们的后人,不再认为国外的月亮比咱这儿的圆,不再……”
下
正当我胡思乱想之际,胡主编与丁晴悄没声的儿的走了。红梅这时却无声的偎过来,把头靠在我肩上。她在笑。她笑起来真美。
她说:“喂,问你呢,你发了那么多疯,冒了那么多傻,骂了那么多人,但我奇怪,为什么你自始至终就没跟我发过脾气呢?”
“因为我喜欢你啊,小孩儿。”
“不对,决对不仅仅是因为喜欢我。你肯定还有个秘密没有说出来——你一直在怪怨另外一个叫晶晶的女孩儿不肯现身。但当你一筹莫展之际,又总是招唤我来到你面前——你说实话,我跟晶晶有没有什么内在联系?”
“你这鬼丫头!”我揽住她的削肩:“你就当你是她的情敌不就行了。”
红梅会心一笑:“那你打算在这篇小说中给我怎样一个结尾呢?”
“读过西游记吗?”
“四大名著谁敢不读。”
“读过就好。你看人孙猴子神通多大,拔根猴儿毛吹口仙气就能变化出无数小猴子。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咱中国人具有前瞻性,具有超前意识,早在几百年前就寓言了“克隆人”的技术。嘿嘿,不然这样吧,我也拔根头发,给你去克隆一个我!”
“不要。”
“那你想要啥?只要你说话,只要我能给。”
“我就要你!”螓首微抬,星眸半闭,两片香唇缓缓递来。我一低头,口中就多出一点温湿潮润的舌尖儿,滑滑的,甜甜的,像条顽皮的小鱼儿,非常好玩儿,味道近似糖醋里脊——我记起了那是我的初吻,在黄昏,在一个公园里的山上,在一块石头旁……四片口唇轻轻一个碰触,就寓言了一个甜蜜动人的爱情故事。我记起了那是我和晶晶。不由呢喃唤起她的名字:“晶晶,晶晶,我想你,想你,真的真想……”书中那个叫红梅的女孩儿便轻声应着:“小威,小威,是,是,我就是晶晶,就是你苦苦期待着的晶晶,我是,我是,是呢……”
良久,也许只是一瞬,她轻轻推开了我,目不转睛凝视,她说:“回到现实中去好吗,不要总沉溺在文字中。放心,你放心,我等你三年。我说过等你三年,就会等你三年!”
我驾着一辆马车悠悠走在北方的天空下。庄稼在阳光下鲜绿着光泽。蝈蝈儿与蟋帅奏鸣着天籁。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擦身儿而过的风。生活是这么美好,我热爱我眼前的一切,甚至连苍蝇的叫声也有些可爱了……
写到这里,小说第一部《神经》就要收尾了。要说明一下的是这的确是我的处女作。写于七年前的一个秋天。当时爱上了一位叫晶晶的女孩儿。两人山盟海誓,说是要生死与共,相伴终老。她那时还是学生,在一所大学读本科,正面临毕业。而我却是一个浪子,稍有些写字天赋,人生经验也算丰富,恰好被她发现。于是她就鼓励我搞创作。并说等我三年,等我成功。
我信她,这才回了老家,准备认认真真写出点字来。(因为我若写字,就没经济来源了。)可回家后却什么也写不出,那种两地相思让人牵心扯肝般的疼,每天里除了想她念她给她写信和打电话之外,别的什么也干不下去……这样日子一久,心性就越发暴躁烦乱,信里不免说些疯颠狂话。诸如她若变心,就杀了她然后自杀之类等等。其实这么说只是为了表达心中那分痴情,并没真杀她的意思。哪能呢,她若能好,就算不跟我了,我也会祝福她的。
但她却错会了意思。以为这是危协。兼之那段日子她也心烦,也相思,也觉着这种两地分居的日子不现实,于是后悔了,气头上提出分手,并说她准备到国外继续深造之类等等。
这可把我吓坏了。心里满是焦急虑,人就跟疯了一样。想着自己再不努力,再写不出叫座小说,即将到手的老婆非飞了不可!
这一急,灵感就来了。来的很不是时候,因为读罢晶晶的信之后,老家的叔叔来了电话,让我把马车赶回老家。我当时住在父亲单位。父亲单位院子里有很多杂草,我天性又喜欢骑马,所以把叔叔家的马驹弄了来。这时叔叔让我送回去,只好送还。于是驾了马车往老家赶。几十里长路,信马由缰,内心激情涌动,思如泉涌,到老家时,本书的大至内容就在心中成型了。
老家有房子。有一帮自小一块长大的玩伴。于是到家后就买了纸笔蜡烛和一箱方便面,住了下来,三日两夜没睡觉,一口气写下这篇小说初稿!
那当真是一种玩命似的疯狂创作。
其后用了一个多月时间,把小说誊清出来,带上它,就去江城找晶晶了。当时是希望这篇烂字能讨她欢心让她高兴的。但去到江城后,却又发生一些不快的事,于是就有了这篇小说的第二部:《雪梦》。
说这些,大概会让一些读者失望,觉得小威这人不地道,净编故事来蒙人。其实也不完全是编。因为故事虽属虚构,心灵里那分爱恨和疼痛却是真实的。投入了,忘我了,疯狂了,就把生命和心血融入到文字中去了,读来就会有几分真,便连自己,也有些分不清真假呢……
另外《神经》能写得略微有些模样,也要感谢我在社会上认识的一帮朋友。我说过,我是一个浪子。这的确是真的。从89年到97年,我一直过着一种飘泊不定的生活,用一双脚丈量了大半个中国。也就是在那段岁月里,见识了许多人,亲历了许多事,认识了好多性情各异的朋友。于是虽没什么文化,只读过初中,但提笔时也能信手拈来,眨眼间就生出许多故事。
故事多是真的。只是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罢了。再有就是第一人称这种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