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在自己面前忙碌的女孩,嘴角露出一抹顽皮的笑容。
他真想不到自己救的女孩居然是她,廖静初。看到她,不禁让他想起初中时的少年往事,廖静初好象成了一面镜子,他从她身上看得到自己的初中三年生活的断续的影象:他和她是同班同桌的同学。那时候他像很多顽皮的小男生一样,没事就想办法作弄她,拉她的辫子,把口香糖粘在她的头发上,在她的文具盒里放小强,死皮赖脸请她帮忙画几何图形,反正作弄她欺负她,成了郑颖风除了上课交作业以外的必修课。
“静初,别忙了。反正我又没什么事。”郑颖风开口叫着老同学,他叫她静初的感觉很自然。
廖静初回过头来,她是一个有着小麦肤色的女孩,明亮的眼睛,清晰的轮廓,她对着郑颖风粲然一笑说:“没什么的,我打瓶开水去。”拎着暖水瓶出了病房。
郑颖风看着她的背影笑得有点傻,他和她之间有着一段朦朦胧胧的感情。初二的时候吧,可能那一年大伙普遍荷尔蒙分泌的比较旺盛,身边谈情说爱的同学一下子多起来,就像春天肥沃的土地里冒出的新鲜韭菜,一茬一茬的,数都数不过来。在“早恋”(我巨讨厌“早恋”这个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词,充分显示了思想的僵化和想象力的死亡。)的大潮带动下,郑颖风和廖静初也彼此情思萌动,勇敢的踏进了恋爱的小河。终于,在一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夜晚,郑颖风壮起小胆牵起了廖静初柔若无骨的小手。
哇塞,天那么蓝,云那么白,我手牵你手,一直走啊走,那时候每天上学放学的20分钟路程是两位小情人最甜蜜的时刻,也多亏了讲义气的陆羽主动帮他打掩护,然后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孤独的走在另一条上学路上。晚自习的时候,两个人趴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没事就两两相望,眼底眉梢尽是柔情,放学了再一起走在月光洒满的水泥路上,窃窃私语。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们曾经的校园恋情,多半是如此洁净明朗,只有纯纯的爱,没有机心,只觉得看着一个人,看见他的笑,听见他的声音,靠在他的胸口,轻轻睡着,微风拂面,便已极是满足。
同学爱新鲜,恋爱大过天,想不想也日夜怀念,连甜梦也不够甜,当然现在我未成年,让我肤浅,只知恋爱大过天,忘记有益的格言,自动掠过他眼前,怎么闪,同学始终会遇见。
我一直深为憎恶“早恋”这个庸俗的词,恋爱是无分早晚的,也不仅仅是大人的权利,不能说,17岁谈恋爱就是未成年人早恋,到19,20岁就不是早恋。一个人情感的成熟和身体的成熟不同,不受年龄限制,很可能有人九岁时喜欢上一个人,然后爱着一生,也有可能有人到老还不知道真爱是什么,不能因为年龄而扼杀孩子们的感情,或者大人唯一能做唯一可做的只是引导。
如果。我们当年被迫失却了最初的爱情,可能会是一生遗憾,因为那种感觉,以后耗尽心力也寻不回来。这个遗憾该由谁来承担?年少懵懂易被情伤,长大以后千防万避还不是照样为情所伤?年少时胜在复原能力快,长大后挨一刀却往往致命。
可惜啊,老师们挥舞着凶狠的屠刀,郑颖风和廖静初这对红色小恋人革命还没成功被白色恐怖咔嚓在萌芽状态了,与此同时还有无数对苦命鸳鸯陪斩。
陆羽走进来的时候正看见郑颖风对着房门咬着苹果核笑容茫然,心想:“这丫不是说腿骨折了吗?怎么笑得跟大脑骨折似的?”
“八戒!”陆鹨话驼拼蛏⒅S狈绲牧成系男θ菸剩骸耙缴趺此担俊?/P》
“小腿内侧骨折,在床上躺一个月,你就等着伺候我吧。”郑颖风回过神来,吐掉苹果核,笑得非常狐狸。
“靠,怎么没把你一板砖拍死啊!祸害活千年!”陆羽走到床尾敲着郑颖风的石膏腿鉴赏了半天,然后表扬:“这个石膏打的很有艺术性,我要签个名。”
然后陆羽唰唰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带了个好头,以致于后来郑颖风的腿上爬满了各种闲杂人等五花八门各具风格的签名。
“八戒……陆羽突然阴恻恻地笑了,笑得郑颖风毛骨悚然
“干……干吗?”
“你小子不错啊,居然会跆拳道,还是个黑段,厉害啊,隐藏的很深沉嘛!”
郑颖风一听就在心里狂咒李好好大嘴巴,事情是酱紫滴,昨天晚上李好好哭的淅沥哗啦。郑颖风就很man的表示:“不怕,像我这种骨骼精奇的武术奇才好歹也是跆拳道黑段高手,一板砖算什么。”好说歹说总算把李好好哄笑了,到他老爸老妈来接班才走。郑颖风就过的比较凄惨,没人的时候爱子心切的爸爸妈妈轮流给他上了一堂思想政治人身安全教育课,他困的要死还得硬挺着,微笑接受教育。
早上他老爸老妈走了,廖静初又请假赶来照顾她。
“你怎么去了那种地方?”郑颖风问。
“失恋了,去买醉的。”廖静初语气平淡,笑容有点枯涩。
“我们都长大了!”那一瞬郑颖风颇为感慨地想。
“干吗啊!人还不准有点秘密吗?”郑颖风在陆羽咄咄逼人的眼光中坐直身子,笑道:“你小子还不是一样有事瞒着我!”
“什么啊!”陆羽倒不是装傻,他是没想起来。
“你小子喜欢陆曼儿,还跟我装,你不也隐藏的很深沉!”
陆羽的脸唰地就红了。他比郑颖风还纯情,起码郑颖风还搞了个初恋,他连初恋都没恋,初中的时候是他们班硕果仅存的“和尚”。
“八戒,昨天晚上你看见拉?你不生气吧!”陆羽有点尴尬的问郑颖风。
“我干吗生气啊?”郑颖风呵呵地笑着,“没听过一句话是”“朋友妻,不可欺。准朋友妻,不客气”吗?“
“呵呵,真滴么?”陆羽突然很顽皮的笑了,露出好看的牙齿,爬到郑颖风身上说:“我现在觉得李好好还不错,我想去欺欺……”
“你敢!”郑颖风闻言大惊,顾不得自己玉腿横陈,面目狰狞的向陆羽扑过来,掐住他的脖子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动我衣服,我砍他手足。你发誓不准对我老婆起色心。”
“稳住!稳住!我发誓,发誓无论过去,现在,将来,都绝对不对李好好起色心!”陆羽笑着拔开他的爪子,笑道:“靠,你丫就像人说的为兄弟两肋插刀,为美女插兄弟两刀。”
“哼!这还差不多!”郑颖风满意的看着陆羽,他也知道陆羽绝对不是那种好色的人,但是一听到他说要去调戏李好好,他就本能的紧张。
“靠,看来我是喜欢上那个笨女人了!”郑颖风在心里无奈的承认。自己承认自己名草有主真是很郁闷的事情。又一个单身处男堕落了!
这时候廖静初提着水壶进来,看见陆羽,欢叫一声向他扑过来。
“抱抱。”廖静初看着陆羽满脸惊喜的说,“哇塞,你是越来越帅了,怎么越长越像言……”
“言承旭是吧!”陆羽难得亲切的笑,抱住老同学说:“真没创意,十个见着我的人有十一个这么说。”
“这厮在学校大号暴龙。”郑颖风笑着补充道。
“靠,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陆羽转过脸又表扬廖静初:“静初,砸的好!这厮以前老欺负你,你这也算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了。”
郑颖风不理他,张开双手对着廖静初撒娇:“不公平,美女,俺也要抱抱。”
“呵呵,没问题,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小女子以身相许郑大侠也是应该的,不要说抱抱了。”廖静初放开陆羽给了郑颖风一个大大的拥抱。
“呜……美女,我们来亲个吧。”郑颖风故意色咪咪的说。
“靠,不怕我吸了你的阳气啊!”廖静初给了郑颖风一拳笑骂。
这时候,陆羽发现李好好进来了,忙咳嗽一声。郑颖风头皮一阵发麻,刚才他和廖静初打情骂悄的场面不会恰好被她看到了吧。
李好好当然看到了,她在吃醋,并且心里非常火大,非常想把自己炖的排骨汤,朝郑颖风头上浇下去,但是作为新时代女性,她还是很有风度的向“假想情敌”露出一个不算僵硬的笑脸。
廖静初很聪明,立刻不露痕迹的站到旁边去。
“猪头,吃饭了。”李好好的声音还算冷静。似乎还带着那么一点温柔。
“呜……吃……”郑颖风正准备说吃过了,一眼瞥到廖静初递过来的眼色,聪明的改口:“吃什么好东西?”然后一脸媚笑的看着李好好。
“排骨汤。我炖的。”李好好很自豪的说。
郑颖风心里开始打鼓:“这个女人比他还懒,会做菜才怪!”
“来,吃吧。”李好好舀了一勺汤喂给郑颖风,两个人看起来亲密无间。其实她是故意的,从昨天晚上以后,她和郑颖风两个人心里的那点意思,就象点在纱窗后面的烛火一样,一捅就明,两个人心里也都明白。只不过揣着明白装糊涂,看到底谁先缴械投降。
爱情就是一场战争,不是男人征服女人,就是女人征服男人。
现在突然半路杀出个情敌。李好好在心里大叫一声:气煞我也!因此也更有必要在外人面前给郑颖风打上个标签:“此人已属李好好。”
“哇!好咸!你放了几两盐啊?”喝了一口汤的郑颖风大叫出声。“真的吗?我尝尝看哦!”李好好惊讶地说,她的脑海中并没有放盐以后要尝尝的概念。
“倒了吧!”李好好苦着脸说。
“啊!不要不要!老婆你已经很厉害了!第一次下厨就表现这么好!我第一次做的糖醋排骨那才叫人神共愤。”郑颖风赶紧安慰李好好。
“呜,老公你真好,我们吃排骨吧,排骨应该炖的不错!”
廖静初和陆羽见此情景,悄悄地走出去。良辰美景奈何天,只羡鸳鸯不羡仙。如此浓情蜜意的甜蜜画面,还是不要惊扰的好,
而郑颖风和李好好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互相指着鼻子大叫:“慢着,刚才你叫我(我叫你)什么?”
“老公!老婆!天啊!救命啊!”
冷静下来的郑颖风和李好好一脸沉痛地自我谴责:“我们两个好淫荡哦,昨天晚上才失恋,今天就找到第二春了,好有犯罪感啊!”
淫荡就淫荡吧,恋爱大过天,反正这一只小狼一只小狈在一起也挺叫人开心的。爱是那什么狼狈为奸!嘿嘿!
第三十二章 暴龙出动了
三天以后,郑颖风出院回家修养。基本上现在的他比较像一只老鼠掉进了米缸,过上了“穷奢极欲”的生活:学校对他的英雄事迹进行了表彰奖励不说,最重要的是在平均气温零下几度的寒冬里他免去了去学校上课的苦刑,每天懒洋洋地躺在温暖的被窝,和太阳公公死死叫劲,睡到日上三竿还不止,还可以理直气壮指使陆羽做各种各样好吃的。只苦了陆羽,天天像个全能型保姆一样回来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照顾病号。家里经常会出现一个超级大帅哥围着围裙像公蚁一样忙碌的悲惨画面。
像现在,煦暖的阳光下像水一样在郑颖风身上流动,在他的手指间由长变短,顽皮的玩着游戏,睡醒肚饿的他懒洋洋的靠在床上盘算着明天让陆羽给他做什么好吃的,还有明天老马,犀牛他们会不会过来和他斗地主。
这时门口脚步声响起,郑颖风知道是陆羽回来了。
“八戒,好好让我带了骨头汤给你。她说周末她过来看你。”陆羽提溜着手上的保温桶说。
“哦!”郑颖风正在手提电脑上看《我和僵尸有个约会3》,看到完颜不破和箭头在宋朝拼的你死我活,到现代却和平共处,于是感慨万分的想:“人最难就是放下,一旦破了执迷,人就豁然轻松,就像李好好对陆羽一样,原先说上一句话都要煞费思量,现在却自在的成为朋友。”自从他和李好好公开恋爱关系之后也并未有像他们预想的尴尬场面出现,大家好象觉得他们在一起才正常,和别人谈恋爱倒跟偷情似的。
“嘿嘿,我们早就猜到你们两个有一腿拉!”一伙损友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搞得郑颖风很颓废地说:“靠,这就是所谓舆论的压力!”至于赵琳那小妮子的得意劲就更别提了,一再猛夸自己有眼光,在N久以前就看出两人有发展潜力,一个劲的要求请吃哈根达斯,郑颖风只好恭维她说:“是是是,你老人家高瞻远瞩高屋建瓴。眼光高得直追比尔盖子。”后来和李好好一起带着一个超大飞利浦电灯泡去猛撮了一顿哈根达斯,把小巫婆乐得眉开眼笑之余,也顺便实践了他自己和最爱的人一起来吃哈根达斯的诺言。
“其实,我第一次和赵琳在新天地吃哈根达斯时,脑中闪过的就是你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注定的。”郑颖风吃着冰激凌嘿嘿的傻笑说。
李好好看着眼前傻乐的大男孩满心幸福,幸福的感觉就好象口中慢慢融化的冰激凌一样甜蜜香浓。
“我爱你!”她突然伸过头去,在他的嘴巴上一吻。虽然只是蜻蜓点水这么一下,却叫郑颖风惊喜不已。
“老婆,你嘴巴好甜哦。还有你越来越猛女了,不过我喜欢!”郑颖风嘴巴上粘满奶油,喜滋滋地说。
“嘻嘻~~怕吧!”李好好顽皮的笑。
赵琳满眼羡慕的看着表哥表嫂幸福的样子,叹气:“啧啧,我也要老公,我要老公!我也要和我最喜欢的人来吃,让你们看着眼红。”
“老哥啊,你那个朋友曹军怎么样?”赵琳试探着问,眼睛里有一丝藏不住的甜蜜。
“哦,不错不错!”顾着和老婆打情骂俏的郑颖风并未注意到表妹的春心荡漾。很久以后他才发现曹军和自己的表妹拍拖很久了,很没面子。
吃完饭以后,闲来无事的郑颖风又开始八卦陆羽了:“小羽羽,你追你的冰山美人进度如何呀?”
“靠,无可奉告!”陆羽对这种八卦男眼睛都懒得瞟一下,多回答他一句话,至少能引一车话出来,这小子是话痨。
郑颖风也不管他的冷落,自顾自的说:“哎呀,我突然想起来,我老婆说那位曼儿表姐今天中午去徐家汇练跳舞耶。”话音未落,就看见陆羽嘴也不擦,兔子一样蹿出门去。
“靠,太神速了吧!帅哥你好歹要矜持点啊!”郑颖风叹息着陆羽的急速堕落。爱情啊爱情,真是奇怪的东西,可以让堕落的人变得清高,也可以让清高的人变得堕落。
“不管怎么说,还得多谢亲爱的老婆通风报信,真是贤惠啊,这么快就知道帮着自己老公了。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这像我这么有义气的人,觉悟都变高了!嘿嘿,真是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啊!”郑颖风在心里把自己和李好好表扬一遍以后,发个请安的短信过去:“亲爱的老婆,饭饭了吗?”
陆羽一路狂蹬,蹬到半路才想起来:“妈的太激动了,忘记问八戒哪个舞馆,徐家汇那么大,怎么找啊?”拿着手机沉思半天,决定发短信,这样不用被八戒罗嗦,这厮和李好好短信传情的时候,回复别人的短信都是极简短的,典型重色轻友,不过这种效果,正是寡言的陆羽追求的。
果然,一分钟以后这厮就有回复了:“Fly”
“飞。”陆羽在口中默念了一下,记住了地址,就开始骑车飞蹬。
在Fly的门口,陆羽一眼看到了人群里的陆曼儿,用那种很穷摇风格的话来说就是:“我在茫茫人海,千千万万人中眼里只看得到她一个。”用很周星星风格的话来说就是:“虽然众人在我眼里都是一泡屎,但是你不同,因为你是最大的一泡!”
善哉,善哉,我这个写书的太不厚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