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随王旗,跟随王旗。”
矮人独有的粗大嗓门,响彻城市上空,无数矮人自多处营房涌出,如同分流的蚂蚁,随着旗帜,奔走,很快到达自己的位置。
城墙上早已填满士兵,城垛间隔空隙,城墙上,有许多黑洞洞的炮口,弩机,矮人强悍的锻造技术,给予他们强大的火力支持。
作为矮人第二大城市,金矿城的富庶首屈一指,根据越富防御越强的矮人城市准则,诸多旁观的使者对帝国这次攻击,其实并不抱很大希望。
一座浑身如同刺猬的城市,足以令任何统帅惊颤,甚至有‘弩箭不绝,魔晶不绝,金矿不失’的狂妄说法。
对矮人来说,很多军官都明白,这不是玩笑话。
所以在战争前夕,依旧允许士兵喝酒喝得烂醉,依旧只在城墙上留少许人观测。
这就是底气。
威吉利满身金甲,站在帅车内,没有露面。
但他的神情,却不屑至极。
帝国大军摆出无数方阵,铺盖整片大地,无数云梯,攻城车,投石机,魔晶小炮井然有序排开,令人惊诧不已——长途奔袭本就已极难,何况还带着这些笨重器械。
威吉利自然不会告诉他们,这都是他派工匠花费好几天时间造好的。
各大方阵排列完毕,百万人的战场却一片静穆,所有人都在等待那声山呼海啸的战争令。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三个时辰。
五个时辰。
威吉利始终不下令,没有任何帝国官员敢于质询。
反而是急性子的矮人,上串下跳,不少人趴在城墙上喝酒。
“他们怎么还不过来,嗝。”
“八成是被我们的城墙吓到了,嗝。”
金矿城墙上布置的超过一千架弩机,仿佛尖刺,把城墙武装得毫无缺陷。
每隔半米,就有尖锐的金属刺,攀登城墙的士兵一旦碰到,立即肚穿肠裂,手断腿折,端的阴险无比。
城墙前列,锋利若刀刃,云梯搭上去,会瞬间被割破,一旦人数过多,很容易自己断掉,而金属溜过的城墙,表面光滑无比,一旦有倾斜的趋势,会不断滑落,直至掉到地面。
这两点,注定空手攀城和云梯攻城极难成功。
何况还有源源不断的魔晶炮,弩机射击支援。
看起来,帝国军围城就是一场笑话,矮人各部族联军,五十万士兵就在左近,有人说他们躲在底下堡垒里,有人说他们在百里外时刻盯着战局,随时准备抄后路,反包围。
对任何统帅来说,这都应该是一场极难以取胜的战役。
坚城,外有援军。
参谋部的官员们静静等待威吉利下令,结果等到中午,这个传说中智计无双的统帅,下令造饭。
没人反对,所有部队依次领到装在盒子里的丰富午餐。
矮人们觉得,帝国的饭菜攻势,远比任何利刃都来得刺骨。
威吉利派出信使,到城墙下洋洋洒洒一大段,讲述帝国本来意欲和矮人和平共处,奈何你们竟敢鼓动地底同族造反云云。
矮人听得大为畅快,纷纷笑哈哈的回复:“就打你怎么嘀。”
威吉利统帅丝毫不在意,还说天气寒凉,为表敬意,给矮人送酒。
矮人自然不会接受,要是下毒的东西可怎么办,这个世界存在魔法师,更存在炼金术士这种东西,谁也不知道,他们又会搞出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帝国军抬出几千桶美酒,被矮人拒收后,全都倾倒进护城河,把河里的食人鱼醉死不少。
满城酒香。
酒中无毒。
矮人纷纷破口大骂帝国军无耻,用酒肉引诱他们。
为此,矮人军官不得不从酒库紧急调出几千桶美酒,来安抚军心。
第二日,威吉利清晨时分开始叫阵,到中午又将搜刮来的几百坛美酒倾倒入河。
矮人不喝酒,浑身没劲,军官无奈,只得又下令放出千坛美酒。
第三天。
第四天。
……
威吉利每日倒酒,都会引得矮人围观,到后来,城中珍藏的几十万坛美酒,日益见窘,矮人不得不颁布条例,规定每日酒量份额。
短短十数日,一枪未发,一炮没打,令人惊奇的是,矮人的军势,日益颓废。
军帐中,威吉利露出阴险的笑,如同野狼终于耗尽猎物体力,即将展露锋利獠牙。
“矮人嗜酒,但绝不会因酒误事,到这份上,再行此计,没甚意思。”
他挥手,大声道:“鸣鼓,进军。”
就在威吉利下令大军出营同时,一骑从金矿城主府驰出,沿街叫喊:“每日三杯,多者军法处置。”
接头的数十骑传令兵立即四散,将消息广为传遍。
金矿城头,早早就挤满士兵,许多人正在大快朵颐,听到这句话,不少人立即放下酒杯。
有不舍,但断然没有违抗军令的道理。
帝国军列阵已毕,不少矮人叹息过后,离开城墙,他们怕接下来的画面,会使自己忍受不住。
……
……
威吉利一袭金甲,左右五百黄金矮人卫士,威风凛凛,神情肃然。
冰凉的寒风吹拂脸颊,金色大胡子,仿佛都变成雪白色。
他们目光沉稳,不为外界所动,每个人都拥有黄金阶战力。
隆隆战鼓响起,一列列帝国军缓步朝前推进,步伐极慢。
烟尘漫溢,城头的矮人,早已见怪不怪,没人敲响警钟。
直到帝国军接近离城池五百步,守城的矮人军官才发觉异常。
一股不同寻常的悲烈气息,弥漫大军,令它看起来,犹如一把即将出鞘长剑。
咚。
一声异常壮阔的鼓声,如雷爆鸣。
“杀。”
十万帝国前锋军,佩剑,披甲,背弓,持盾,开始小步冲锋。
地面微微颤动,杀声震撼云霄。
叮叮当当。城市的警钟敲响。
金矿城进入战争状态。
三百步,第一波弩机发射。
两百步,第一波魔晶炮发射。
一百步,第一批矮人支援兵赶到城墙后,随时准备冲上城墙替补。
大战,爆发得毫无预兆。
十万帝国军士怒吼,咆哮,金边旗帜如云,箭矢如雨朝城头倾泻,一时竟将处于城墙后的矮人,压制得抬不起头来。
不过数息后,矮人的反击恶狠狠袭来。
先是弩机箭雨,随后是魔晶炮,最后是几十架投石机。
铺天盖地的攻击如同潮水般涌出,视野里一片朦胧,如同疾风,似乎骤雨,竟令人迈出一步,都无比艰难。
士兵持盾的手,被弩机射穿,连根贯骨,透心而出。
钢盔被砸裂,血肉之躯更是糜烂。
铁甲被消融,满地铁水血水混杂。
无一处不凌厉,无一处不锋锐。
这就是矮人经营无数年的第二大城,金矿城。
威吉利没有去看惨烈的战况,而是跟随侍的一众将领,讲解兵策。
“金矿城看似很难拿下,其实最容易对付,反而是那些看似并不如何牢固的城池,偏偏艰难。”
“占据金矿城的矮人,早年凭借此处,争夺矮人王的位置,成功过好几次,历来被外姓矮人王忌惮。”
“我们打矮人任何一处,都必须面对矮人的举国之兵,唯独这金矿城,不需要费那么多心思。”
“该死多少人,就死多少人,打仗不像做买卖,几斤几两都算得清楚。”
“这次的战争,很难得。”
说完这话,他停下话头,轻轻抿了口茶。
一名叫查实的军官小心问道:“所以我们,只要面对金矿城这一处的矮人?”
威吉利轻笑道:“对,也不对。明面上,我们此时的敌人有矮人的援军,和金矿城的十五万驻军。”
“实际上,他们可以随时进攻,而我们,难道要跟着他们往山里跑?那不过几日,就成了我们追击他们,到他们追击我们的险地。”
“所以,等我们打下金矿城,敌人立即就会出现,不遗余力和我们对战。”
军官们面面相觑,对这些政治性的东西,并不是很懂。
“所以,打完就跑,才是最刺激的啊!”
威吉利缓缓闭上眼,静待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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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六章 精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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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数十年,养兵最重的不是令行禁止,而是培养出一大群领兵队长,大队长。
站鼓起,兵进,战鼓歇,号角鸣,兵退。
这些小孩儿都能分清的事情,自然不需帝国操练。
威吉利闭目坐在帐内,仿佛能够看到战场上的冷酷场景。
魔晶炮惊天动地,足足七轮发射,城墙前数里都化为白地。
“差不多了,”威吉利说出这句谁也不理解的话,对外喊道:“来呀,派出烈焰骑士,破城。”
三千烈焰骑士,轰然应声,接到命令后,立即行动。
火焰滔天,如火龙行于人世。
帝国大军迅速撤出一条宽广大道,供给这支军队驰骋。
再前面,帝国前锋已接近城墙,虽然云梯等物无法靠近,但许多自诩身手敏捷的军士,已开始徒手攀爬城墙,被城墙上的尖刺,不断击落。
金矿东门,帝国军攻势最猛,不知多少面旗帜在城下破碎,不知多少儿郎化为灰烬,只要箭雨稍息,只要魔晶炮有所停顿,只要还有一个空挡可以站人,就会有帝国士卒补上空缺。
悍勇之气,令人心胆发寒。
“天下有此军,谁人敢放心。”吉布里观战统帅郎吉,不由感慨万千。
吉布里钢盾步兵团,能守天下,面对重甲骑士,也能不落下风,此时他们的统帅,却说出这么一句话,概因为,天下但凡军阵,不论如何坚固,都会源于士卒的惊惧,疲惫,军心动摇而出现漏洞,很多经典战役,名将之所以能够以少胜多,能够打出漂亮的战役,都是遵循‘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策略。
惧死者多,由人组成的阵势,自然就非天下无敌。
帝国军前赴后继,视死如归,其实和很多顶尖军队,死士并无区别。
可怕之处在于,他们每个人都如此,眼神决然,狠狠撞到刀山剑林,火海箭雨中,没有面带微笑的慷慨,没有忠义在身的淡然,唯有平静。
“这些,都不是人啊!”迪芬特白甲兵神摇头叹息,化为流光远去。
此战,在他们眼中,已没有继续观望的必要。
留下来的势力,大多集中在战场西侧,有几个好事者,还架起远望境,嗤嗤称赞。
死再多人,对这些旁观者而言,都不会引起心中一丝波澜,或许在他们心中,这些人命,并不比草芥高贵几分。
……
……
入夜,鏖战一天金矿城终于难得松了口气。
帝国军虽然没有如潮水般退去,也仅在离城百步外进食。
可终究不是如疯子般拿血肉之躯拼死敲击城墙。
一日下来,矮人伤亡虽小,但真正了解内情的人,对这些以一博万的买卖,并不开心。
甚至觉得前途灰暗。
因为城中的魔晶石储备,弩箭储备,都已不多。
可以拿命和城墙硬抗的帝国士兵,城中这十几万矮人,就算有多少拼掉多少,也断然无生理。
金矿城主缓步来到城头,穿着简单的布袍,没有人认出他的身份。
几个运输弩箭的士兵路过,看了他几眼,有人提醒:“快下去吧,城墙危险。”
他缓缓点头,微笑道:“士兵以命卫国,我自当来见见。”
士卒以为他是哪个颇有文气的老人家,矮人虽然崇尚武力,但对这种有文采的年轻人,自然也有几分敬意,没人继续管他,搬来堆积如山的箭矢,堆积在城头。
接下来,帝国军登城前,能够造成多少伤害,很大程度上就依赖这些矮人从来不喜欢沾的东西。
他知道,射出多少箭矢,将来城里就会死多少人。
“人生在世,最难是抉择,就算如此,我也依旧不后悔和你争那王位。”旧年时曾经野心勃勃的老人,如今鬓发斑白,眼角的鱼尾纹,足足有数十重,却一点也没有迟暮气息。
金矿城因为那场举世皆知的争夺,入了世人眼,也被嘲笑了几十年。
金矿收成,有一半孝敬王室,还有一半,面对各处,打点下来,剩不下几个子。
要不然,富庶甲天下的金矿城,区区百万兵,何足道哉。
五十年前,城墙上摆满金色弩机,守城军士尽戴金黄甲胄。
三十年前,最后一支充当仪仗的金军,消失不见。
望见城外遍地金黄翎羽,他仿佛又回到金矿城巅峰时。
“恨天,恨人,恨已。”这位传奇巅峰高手,留下注定无人在意的遗言,自断心脉而死。
半个时辰后,帝国军队发起最后攻击前,金矿城门自内大开,城主参军交付军权库房后自尽。
三百七十六名城主府嫡系将领,全数自尽。
十数万矮人在茫然无措不解中,成为俘虏。
第二日,当观战众人来到金矿城时,看到的是一座空空荡荡的城市。
……
……
“天下就是一盘棋,谁先下手,谁先死。”
精灵王弗拉九世坐在王座上,面对空空荡荡的大殿,仿佛在自言自语。
史诗阶的强悍身手,令他身边不需多少护卫。
自然,比任何一个王侯,都要自在些。
但此时,他却有些伤悲。
因为一个无法阻挡的人物,一个无法匹敌的人物,来到他的王国,击杀三千禁军后,站到他身前。
大殿无人,他已开启护族大阵。
“堂堂精灵王弗拉九世,欲要以一己之力,当那时代的弄潮儿,今日却死在这里,连地狱降临的大潮都见不到,悲切吗?”
黑雾悬浮在半空,阵法弥漫的淡白雾气,无法侵入分毫。
早已心理有所准备的精灵王,面对神阶人物,没有丝毫意外,面容愁苦,嘴角溢出的血液,并不觉得腥苦,反而有些甘甜。
“能够劳动一位神阶大驾,在下不胜荣幸。”精灵王站起来,腰杆挺得笔直,大笑道:“地狱在空间没有削弱到一定地步的时候就派你进来,那对今后的影响,不可估计,若是上苍诞生一尊神灵,你们岂不是束手无策。”
“上苍不可能有神。”黑雾沙哑的嗓音,使空气里出现薄薄的迷雾虚影。
“若是有?”
“自有天使降临,裁决审判!”
精灵王沉默片刻,笑得咳嗽,笑得王冠斜倚,拍着王座大骂:“你们如今,连死敌都敢信,我该夸你们进步大,还是太天真?”
没人回答,黑暗缓步朝前靠近,每一步,都会引发一位精灵先王猛烈攻击。
“等着看吧,我在自然之神的怀抱里,等着你们。”
精灵王袍褪去绿色外袍,露出白色战甲,虽然年纪足以令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叫爷爷,但无可否认,他还是有风流倜傥,迷倒小姑娘小媳妇的本钱。
黑影很有耐心的等待精灵王做好准备,对他来说,凡俗一切都已不能称为敌手。
他有信心,对付任何凡人。
精灵王摘下世代传承的宝剑,权杖,把这两件品级极高的宝物端端正正放在御案上,偏头望向黑影,见他没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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