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身体放下,双拳紧紧捏着,“狗娘养的……”
啪的一声,身体站直,敬了一个军礼,随后重新俯下身体,拿着狙击枪的手没有一丝颤抖。
如同曾经一样,灵柩与他同在,他要让灵柩亲眼看着,他们一起完成了一次了不起的任务,即使敌人再强大,他们也无所畏惧。
与此同时。
在与之相聚不远的一栋阁楼上,在上方直升机刚走,羚羊却对飞狐发动了偷袭,他们是来自省厅的狙击精英,名声还在猎鹰灵柩之上。
邢十三曾经下令,禁止省厅参加重要位置保护,可后面发生第五科事件,省厅的事便被慢慢淡出。
而且,不是同个部门,执行力并没有想象中的强,你第五科纵然是龙,但毕竟不压地头蛇。
何况,是在邢十三不在的情况下。
此刻。
羚羊发动突然袭击,一柄明晃晃军刀便向飞狐喉咙割去。
两人可是生死兄弟,飞狐又怎么想到他竟然会如此大逆不道,若不是,高精狙下的反光,他恐怕已经毙于刀下。
用狙裆下了一击,滚了两滚,脸上露出不敢置信的表情,嘶哑问道::“为什么”?
羚羊面无表情回:“道不同”。
随即从腰间抽出手枪,瞄准射击。
相比于狙击枪,一份长、一份短,在如此距离,高精狙等同于虚设,毫无丝毫用处。
飞狐知道必死之局,唯一能做的便是翻滚,打开耳麦作下汇报:“羚羊,叛,变……”
指挥部。
大会议室中。
锦鼠、猎豹、于飞,几个副局,还有省厅的领导,这次任务艰巨,省厅的厅长亲临。
接到羚羊的信息,负责厅中前线作战的一个参谋长脸色铁青,当时锦鼠拒绝他们保护,他们可是下了军令状绝不可能出现叛徒。
如今,第一个出现意外的竟是省厅的狙击连队,这让他脸往哪摆?
不过,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江湖,问责不是现在,最重要的是先解决问题。
当机立断,利用卫星调出大楼局部图纸。
飞狐已是倒在血泊之中,看似已没了呼吸,可双手始终死死攥着高精狙,愣是让羚羊一时半刻取不下来。
市局作战参谋观察大楼环境,突然走上前来,对着指挥台作下指示:“这里是指挥部,五号狙击小队听令,在你右手边的阁楼上,第一狙击小队飞狐牺牲,羚羊叛变,你现在的任务,想尽一切办法狙下他”。
顿了一顿,继续道:“第三巡视小组,你们赶紧上身前大楼顶楼,阻止他的狙击计划。”
随后颁布第三个命令,当然是领导人旁边不远的同志,必要期间,即使用肉体也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一连三个命令下去,心中才平复了一些。
“猎鹰、灵柩明白”。
“第三巡视组明白”。
……
一瞬间,原本处在安静之中的局势,转眼之间,动了起来。
猎鹰并没有将灵柩的事情上报,他要带着他的兄弟打完最后一战,光荣的一战,希望他能带着欣慰离开。
此时,接到任务,即刻从阁楼中间的边沿,朝着右边递进,两栋是差不多的楼高,只要不是隐蔽在巨大的水塔,热水器下,在狙击镜下便能清晰的印入眼帘。
架好高精狙,瞄准,准备射击。
刚刚得到高精狙的羚羊,准备架到阁楼的围栏上,出于本能,他拿着高精狙的脚往后撤了一步,一颗子弹快速的从脸庞划了过去,脸颊上甚至还能感到风过的声音与流弹的灼烧。
如果不是多年的狙击生涯让他退了一步,恐怕脑袋早已经贯穿。
可是,给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以厅中精英一层平均六秒计算,他在二十五楼的顶楼,算上逃跑,他只有两分钟左右。(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百四十章 红杏之手,掌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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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特殊任务时,显少有人会坐电梯,即便是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但不可控因素太多,居民房若是有人按下电梯,拖延的时间可不是一点两点,跑楼梯才是关键。
即使有人帮他拖延,最多只有三分钟,三分钟若还不走,只能永远留在这里,不要认为布下天罗地网他便无法逃跑,艺高人胆大,当然也想好了出路,只要任务成功,自然能够全身而退。
但,如果没有完成任务,即使逃跑亦是枉然,他了解组织,只要失败,组织不可能放过他。
因为他已经暴露,没有了价值。
可他从来没有想过,即便狙击成功,对于没有价值的狗,曾经的承诺亦不可能兑现,而下场与结局可以说已经注定。
此刻。
羚羊眉头深皱,躲在水塔后方可以说对他异常不利,想要完成狙击任务,必须要在正前方的狙击位置才行。
消耗他耗不起,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将旁边的狙击手干掉。
顺手脱下衣服,甩了出去,果然噗的一声即刻传来。
他就地一滚,在狙击镜下瞄准,现在比的就是水平,谁生谁死对于局势的发展至关重要。
风过留声。
子弹几乎同时打出,两人几乎没有刻意躲避,毕竟对于高精狙如果没有全神贯注,很难把控,即便是打了许多年。
半空中,两颗子弹竟然奇迹般的撞击到了一起,擦出绚丽火花,一瞬间一同向下掉落。
过了片刻,噗的一声,羚羊双眼瞪大,不敢置信。
猎鹰带着兄弟的灵魂,得到了最终突破。
一狙下去,他并没有去看,而是达到了忘我之境,继续拉动枪栓,在羚羊一愣之下,已是玄妙打出一枪。
他甚至自己都不曾清晰,这一枪是如何打出,只觉得这一枪超出了平时太多。
“报告指挥部,第五狙击小组任务完成,请指示”。
指挥部。
市局作战参谋脸上露出久违笑容,毫不吝啬的夸奖道:“干的漂亮,继续回到原狙击位置,观察四周情况,务必保证领导人的安全”。
猎鹰抱着枪宠辱不惊的回到原位,继续盯着周围一举一动。
对于抢法的提升心中没有一丝一毫的开心,如果可以,他可以什么都不要,只希望曾经的战友能够回来。
狙击手与观察手的感情,绝不仅仅是战友之情,他们是警员中比较特殊的群体,平时沉默寡言,即使与其余战友都不会有太多的话。
他们永远都生活在黑暗中,就算是白昼,他们也会尽量寻找黑暗,有时候一蹲就是数天。
唯一能够解闷,偶尔聊聊心事的,只有狙击手与观察手之间。
他们是一个群体活动,垃圾堆、角落中,都曾有过他们的身影,可从来都是默默之中。
不会让人发现。
一晃天色已是渐渐暗淡下来,原来不知何时阳光早已躲进了云层之中,这就是十二月初的天,太阳下的早,天色暗的快。
不是有句古话:长长到夏至,短短到冬至。
从夏至开始白昼会慢慢递减,一直到冬至更替。
二号在秘书的提醒下,知道是该离开新杭的时候了。
一路警车开道,他们并没有再去萧山,而是直间开向了龙淼军营,那里已经有两架直升机等候。
由于出了羚羊事件,几方守护加强了两两之间合作与监视,一路上倒是平安无事。
众人都是轻呼了口气,特别是省厅,如果不是市局当机立断,若是出了事情,他们是百死难脱其就,即便是目前,他们该抗下的责任还必须抗下。
龙淼军营。
二号与六号在旁边招待几人上机,待到所有外宾登机,两人才转过身,对着在他们身边贴身保护,脸色并不好看的邵家锦和煦一笑,道:“辛苦你了”。
邵家锦虚弱一笑,没有回答。
六号踌躇片刻,肃然脸色稍稍放缓,僵硬的说了一声:“有时间回来看看”。
说完,向着飞机上走去。
邵家锦一愣,心情略显复杂。
二号拍了拍他的肩膀,友善说道:“老邢就这臭脾气,拉不下脸,不过私下里我可是经常听他夸起你,岁月不饶人,我们都老了,指不定哪一天说走就走了,以前的一些矛盾,能过就让它过去,莫要出现子欲孝而亲不待”。
佝偻着肩膀,慢慢的向着飞机上去。
邵家锦望着他的背影,两人年纪相仿,即将迎来七十古来稀,又加上常年操劳,虽然有保健医生调养,可身体还是显得苍老。
家,对于他来说有些遥远,从八年前成为弃子,他就没想过要回原来的家。
没错,他并不是邵家锦,而是邢十三。
前者不久前秘密去了国外任务,而邢十三不想别人觉察到他在,除了寥寥数人,显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这样对于布局有着太多的主动。
而去藏的另一个邢十三此时已买了机票又大摇大摆回来,显然他们都是经过易容之术所变。
这门技艺还是他花了好多代价从迦叶那骗得,虽然还未大成,但不是熟悉之人,却是很难发现。
飞机史上云霄,所有人等终于可以各就各位,保护任务算是告一段落。
锦鼠办公室。
两人坐在对面,眉头深皱。
“要不你将力丸、风影几个带去”?锦鼠一问。
邢十三要去藏,可囡囡在他们手中又不能大张旗鼓,只能秘密调查。
“不了,”邢十三摇头,他之所以来并不是为了搬救兵,只是辞行,让锦鼠约束好那些不是很听话的手下,特别是力丸大爷,不交代一下不行。
还有这次的行动证明,省厅果然存在问题,甚至市局之中,都不一定平静,还需早作打算,尽量引出出洞,或是来个瓮中捉鳖。
锦鼠是个聪明人,寥寥数语出口便让他不用担心这边事情,全心去藏便可。
告别锦鼠,回家与沧月一番辞行,这数日因为小丫头的事情,她是茶不思饭不想,每天在家中静坐,期望囡囡早日回来。
连夜,邢十三乔装打扮买了去藏的机票。
藏是个自治之地,海拔较高,地广人稀,有些高峰常年积雪而不化。
由于藏地是个自治区,佛教盛行,山高皇帝远,常常出现有政无令的窘境。
藏区民风彪悍,想到他们或许会想到一种动物——狗。在别的地方它是狗,可在藏,它为獒,藏獒,藏区的狼都怕三分的猛兽。
藏都城拉萨。
虽然地理位置不正,而且空气稀薄,但对于一些驴友,一个佛教信教徒还是不远万里而来,或只为心中那份好奇,似又求得一份安稳,望得到高僧点化。
昼,十一点有余,正是吃饭时。
一个仙风道骨老者,八十上下,长发全白,用发髻轻缚,披于身后,嘴唇下方胡须皆是白色,垂于鄂下,年龄虽大,腿脚不如年轻时伶俐,但气色红润,着一身古时的灰白汉衫,走在街上,幸好是藏,少数民族居多,服装各异,不然在中原指不定身后已是跟满了围观之人。
甚至来个微信朋友圈,指不定老者已是出名。
在老者身旁还有一个五十有余的中年人,像是小仆,低着头,身子略带一丝微躬,一套古时黑色戎装,头戴一顶大粘帽,后面背着个包袱与一个小药箱,手持日月乾坤。
上书曰:“红杏之手,掌乾坤”。
下书答:“铁口铜断,说日月”。
横批:孙氏后人。
哪个孙氏后人竟然如此口出狂言,敢管日月乾坤,只怕只有数千年前医术通天,以医入道的孙思邈老先生了。
没想到他居然还有后人在,也不知是不是骗钱的玩意。
在笑贫不笑娼的年代,人与人的信任当不如前不是一星半点。
“姥爷,馒头”。两人一直居于山中,没想到几十年不见,时代已经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以前的平房,土房,现如今高楼大厦,车水马龙,一下子却是有些无法接受。
特别是小仆,从出生都未来过城市,只在一个非常遥远的小山村,一路徒步来到大城市,觉得什么都是新奇的。
唯一不曾有变,便是那大大的馒头,飘香四溢,引得食欲开怀。
老者曾在年少时走过江湖,那时华夏正处于饥荒时期,人们缺的并非杏林之术,他甚至亲眼看到人吃人的丑恶之事,出于对朝廷失望,他归隐药谷,六十来年不曾出山。
可是,如今他遇到了瓶颈,想要以医入道,族中一位硕果紧存的百多岁老人告诉他,必须要出世、济世,从红尘中寻得突破。
此时。
望着一个大馒头在蒸笼内冒着的热气,老者上前,笑了笑道:“掌柜的,能否赊两个馒头,一碗清茶。”
以前孙思邈走天下,同是一件布衣,一双草鞋,即便救治大富大贵,别人给了封赏,他只会留做药谷之用,下次依然净身而出。
在古代,那是修行,是出世。
而在现代,没有人民币什么都不好使。
北方人爱吃面,藏地区也如此。
制作包子与馒头,俗称大馍的老板着一身裘服,年龄四十左右,身材魁梧,嘴唇上方的八字胡给他添了几分霸气。(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百四十一章 梅林春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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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瞪了瞪两人,挥了挥手,都不想理会他们。
“这位掌柜,我看你骨骼宽阔,浓眉上扬当属有福之人,不过此时看你眉心有几缕黑丝弥漫,这几日当属小心才是”。老者毕竟已是活了八十有余,该看淡的也看淡了,自不会与之一般计较。
“滚……”
如果不是看他年纪不小,只怕已是回铺子掏刀去了,藏区民风彪悍,还表现在每家每户随身携带的藏刀,据说很多都是佛寺开了光的,锋利无比。
藏区与中原最大的一个不同点,他们连着的几家店,不像中原相互排挤,而是相互帮忙,只要一声喊,即刻一大帮人冲出,先声夺人。
因为这里比较乱,经常出现刁无一身的年轻群体欺负小主,强收保护费,为了生存,他们只能更狠。
此刻。
被人拒绝,老者与小仆虽然失望,但远远没有达到绝望的境地。
一路从偏远地区过来,赊了数百乡民,让他们相信人间并不是没有温情在。
两人正准备离开,有人接单也好,有人赏识也罢,饿了总是需要吃饭。
这时。
突然传来一个女声,清脆婉转之音响起:“慢着,老先生,你们随我进去,吃什么我买单。”
她看上去不像是藏区,而像是中原南方女孩的婉约。
老者点了点头,宠辱不惊的道了声谢。
吃饭时,才知道女孩是某大型新闻网站的驻藏记者。
吃完饭,老者没有多言,取出小药箱的银针替女孩扎了一针,原先觉得藏区高山低痒的环境似乎舒适了不少。
老者两人只要了两个馒头,开水并不收钱,可以说做了一件小事,却没想到最后的受益者竟是她自己。
许多人很难想象那种缺氧的环境,可以做个假设,在一个小房间中每天关着门窗,日积月累便会有那种恶心呕吐的感觉。
为了报答恩情,她给老者指了一条明路,她曾经采访过拉萨的民间行走,那里有顶尖的竞争者,无论哪个行业都可以相互切磋。
只要实力够强,民间行走可以给最优厚的待遇,当然,你也可以拒绝,他们也不会反对,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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