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当时加尔各答维多利亚纪念馆的馆长奥维古上尉单独在喜马拉雅山旅行,突然遭遇了强劲的暴风雪。
强烈的雪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他又没有任何措施可以呼叫救援,所以奥维古只能等待着自己变成僵硬的尸体。就在他接近死亡时,觉得自己被一个近3米高的动物掩护住身体,保住了性命。
慢慢地,自己意识清晰了,那个大体动物却神秘地消失了,临走时还留下了像狐臭一样的味道。
另一个关于雪人救人的故事发生在1975年。一名尼泊尔夏尔巴族姑娘像往常一样在山上砍柴,但没有意识到远处有一头凶狠的雪豹已经悄悄跟踪她十几分钟。
在姑娘放松警惕的时候,雪豹突然发起猛攻,没想到,一个凶狠的红发白毛动物冲出来,和雪豹殊死搏斗;姑娘这才得以逃回村子。
很显然,这个红发白毛的动物就是传说中的雪人。
雅鲁藏布江流到喜马拉雅山脉的南迦巴瓦峰脚下时,突然由东向西南掉头,出现一个大拐弯,而就在这个区域形成的一些低海拔的峡谷中,诞生了小个子野人的传说。
在藏,野人一直是一种很神秘的东西,具体是什么定位由不好说,但轻易都不会去伤害它,或许对于未知的事物,保留心灵上的一些慰藉。
卓雷拿着强光手电上前,小个子野人脸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的害怕,即使刚刚对玉善有所反抗的心,可是在强光手电下,变得老老实实,它们同人一样,对于未知的东西也会本能的保持戒备。
“你们看它的脚与手……玉善姑娘,放了它吧”!卓雷虽然算的上心狠手辣,但越是这种人,就越对自然保护敬畏。
比如说,许多战争年代回来的兵,或多或少都会留下一些战争后遗症,这与卓雷相似,他可以杀人,但有些秩序不会破坏,反而坚守的比大多数人要好。
除非,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没有比活着更重要。
众人在他的提醒下,借着灯光朝着野人看去,它的手、脚尽管和人不同,但相差不及,与平常马戏团看到的猴子相觑甚远,似乎卓雷的猜测是正确的。
得到了自由,一米来长的小野人还不确信,疑惑的看向众人,待他们的轻微点头中,不舍的看了一眼手中的方便面袋子,奇快的放在原先的位置退了出去,瞬间没了踪影。
诸人和善笑笑,果然是有灵性的野人。别人绕了它一条性命,自然没有恩将仇报的道理。
两次闹剧过后,已是过了凌晨,外面尽管有星月笼罩,但此时是温度最低之时,寒风呼啸,显然不易行走。
他们只得继续躲在帐篷之中,相互取暖。
夜,无声无息中过去。
晨,众人活动了一下腰鼓,从帐篷缓缓而出。
天气还是如此的寒冷,周围北国冰封,昨日只有雪花一朵朵,今日却是万里雪飘,六星雪芒在冰封千里下,银装裹树,美得不可方物。
雪通常是白色的,然而,此时的冰天雪地下,点缀着玫瑰色的红雪。在阳光的照射下,使瑞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更加绚丽多彩,红若丹霞。
相传很久以前,在一个古老的部落中,有位美丽的女子,名唤洛玐明月,她是部落酋长的女儿。
酋长要女儿与一名男子结婚,据说那男子身高修八尺有余,长得玉树临风,却也是孔武有力,是驻扎在他们附近王国的一位将军。
将军唤作秋水一剑,是用剑的顶尖高手,驻扎在北方守护北方兽族的入侵,平时闲来无事,会在附近一带闲逛,自从两年前的一个早上,他看到小山坡上翩翩起舞,追赶蜻蜓的场景,朝阳的光辉落在她的身上,是如此的圣洁。
秋水一剑心如止水的心,再也无法保持平静,以前一个月、两个月,偶尔会经过部落,现在隔上一周,或是三两天,都会觉得如此漫长。
他一个在帝都鼎鼎有名的将军,此时竟是成为了一个尾随者,每天看着她开心而开心,看着她悲伤而落泪。
一跟便是一年半,有时候他想上前打个招呼,但对于一个高傲的人,却怎么也无法开口,只能踏着树枝登高而望,远远的看上一眼,也是一种满足。
其实,不论是强者、弱者,碰到了心中的那根心弦,总会让自己变成生活中的傻瓜,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最近半年,姑娘已经好久没上山来玩了,秋水一剑心中不安,乔装打扮一番,进入部落,才知道姑娘与部落中一个勇士相恋,两人已经换了一个更幽静,更浪漫的地方幽会。
苦苦等待了一年多的心爱之人从眼前消失,秋水一剑只觉得心是如此疼痛,失魂落魄回到营地,副将一见问明原因,万万没想到风姿卓越的将军会为情所困。
为了他能重振旗鼓,副将揽下了这活,即使那姑娘有了相好,但又怎能与秋水一剑媲美,无论是才思、武功、能力,相差的不是一点两点。
副将曾去为将军提亲,却被洛玐明月严词拒绝,他便使用缓兵之计,找到了酋长,如果他不答应,以后他们秋水军再也不会管理部落内兽族的危险。
一拖便是小半年,如今副将给出了最后期限,若三日后部落不给出答复,秋水军迅速撤后三十里,任由部落自生自灭。
阿寒湖畔,洛玐明月与心爱的族中勇士静静地游玩,黄昏将至,姑娘铁石心肠,与他彻底了却了这段尘缘。
勇士不明所以,怔怔的望着落日下磷光闪闪的湖面,久久未有出声。
过了许久,等他缓过了劲,姑娘的身影早已不在。
几天后,却听到了她嫁给了北方守护神秋水一剑,两颗晶莹的泪珠再也无法把控,在眼眶中不停翻滚,随风是否寄托了相思?
如此过去两月,秋水军却是散播了一条消息:将军夫人重病,十里八乡谁若能医治好她,赏银千两。
周围的名医以及听到消息的医者无不闻风而动,可惜一个个却又铩羽而归。
他们甚至不知道她到底得了什么病。
勇士得到讯息,茶饭不思,最后求得临乡一野外草医,求他带自己去见心爱的姑娘一面。
草医一把年纪,本不想参与所有是是非非,但见他可怜,还是带着乔装的勇士去了一趟营地。
洛玐明月本来是如此的美丽,就像是一株百合,清雅、脱俗,散发着清香。
而此时,才多久,她的两颊凹陷,清瘦的只剩下了一副皮包骨,我见留怜。
草医见他痴情,喝退了所有人,病房中只留下三人,而他自己拿着一本医书径自看了起来。
“明月,我来了,我来迟了,你放心,就算踏遍天涯海角,我也会为你求得一副仙药,让你散发曾经的光彩”。
“明月,我已经知道,你并非诚心嫁给秋水一剑,只是为了部落安危,我无用、无用啊……”
草医在旁边不住摇头,洛玐明月根本就没有病,但却是最严重的病,是为相思,气急攻心,此时以无药可解,除非是出现神迹,否则只能慢慢等待消亡。
过了半响,留下两幅草药,未收分文,便带着勇士离开。
秋水一剑心中有着难以言喻的悲伤,他心爱明月,明月却不爱他,即便得到了人,终究得不到心。
对于自负的人,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失败,他相信只要待明月好,总有一天她会被自己诚心所化。
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他秘密带着明月返回帝都,寄希望大都市的名医能力挽狂澜。
与此同时,勇士踏遍五湖四海,寻遍千山万水,将所有感情寄托在了虚无缥缈的仙影踪迹。
凡有庙寺必然虔心参拜,三步一叩,五步一首,真心诚意,只为求得那一方仙药。
一路荆棘一路行,踏破苍穹只为情,情之一字惹人心,头破血流亦无悔!
那一日,是七夕节,传说月老下凡的日子。
那一日,他会带着许许多多的姻缘线,为有姻缘的人们相互牵线搭桥。
那一日,月老庙人山人海,车水马龙。
那一日,勇士不顾所有人目光,从第一个台阶一直向上,叩了九十九个响头。
别人来月老庙求得姻缘,而他却是为求一副仙药。
月老见他虔诚,让他子夜再来一趟,那时正是他要离开之时。
正是子夜时,屋外月明星稀,乌鹊南飞,夜风习习,清爽至极。
勇士怀着忐忑不安,但又一抹希望而来。
一等就是一个时辰,月老庙内空空寂寂,别无一丝响动。
勇士双眼木然,看来他还是被仙给舍弃了。
又是两个时辰过去,外面的天已经初亮,地平线上的朝阳在天边散发着迷人色彩,天际的一缕乳白色霞云浮现上空。
勇士叹了口气,准备离开。
突然,月老庙被人推开,一个满头鹤发的老叟头顶一发髻,珊珊而来。看到青年还在,疑惑一瞬点了点头。“抱歉,你知道今天是我最忙的日子,刚刚将人世间三万六千条姻缘线牵完,连茶水都来不及喝上一口”。(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百四十九章 随风飘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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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如今年纪大了,体力大不如前,若是我年轻时,不说三万六千条,即使十万也不用忙到现在。对了,小伙子是来求药的吧”?老叟一愣后,问道。
勇士连忙跪下,求月老赐予一副仙药。
月老皱了皱眉,淡然道:“这本不该归我管理,但你的诚心确实打动了我,这样,我这有一颗从太上老君丹炉内炼制的残缺品,治理人间百病不在话下,可你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勇士连忙点头,莫说一个即使千个百个都不在话下。
月老笑着摆手:“你先不要急着答应,我问你,你可知道月老负责七界姻缘,可七界唯独他没有姻缘线吗”?
勇士摇头,宣称不知。
“其实我也不知,每任月老都是如此,如今我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寻思着是不是在七界各找一个代理人,我想跳出世俗之后,是不是可以找个老娘们,让她帮忙做做饭,洗洗衣,暖暖被窝,要知道虽贵为仙,一个人孤单久了,也会累的。”说着,他的脸上露出一丝落寞。
七界六道谁都有权利去爱,是人、是仙、是妖、是魔,可唯独牵扯亿万姻缘线的月老没有这样的资格。
※※※※
当初只是抱着一试的态度,不知道谁送的药,是好心,是歹意?可洛玐明月已经无法支撑多久,秋水一剑还是决定一试。
这是医学类的一个奇迹,只是一天,洛玐明月便恢复了当初如花的姿色,甚至尤胜当初。
秋水一剑大喜过望,在帝都将军府大摆宴席。
可明月像是失去了笑靥,再也回不到当初在小山坡翩翩起舞,迎风而笑的精灵模样。
时间一晃便是几年过去。
秋水一剑还是当初的秋水一剑,洛玐明月一直没有展露过笑脸,即使她的父亲上门,同样是冷冷的一副神情。
即便秋水一剑闲暇时带她走访大山南北,网罗天下名贵奇珍来博得明月一笑,却终不得效。
那一阵,北方兽族再起波澜,秋水赶回北方镇压,将明月留在帝都,既安全,也不想她再回忆曾经,伤上加伤。
对于明月,除了拆散当初的姻缘,他真的是尽心尽力的呵护,嘘寒问暖,即使她的小事一向都以大事处理,他不明白,为何已经过了多年,明月还是依旧?
那一天,明月由丫鬟陪伴,到街上散心,周围还有守卫随从,一般的寻常百姓,见着避让。
她很不喜欢这些护卫随身,但也明白是秋水好意,倒也不好谴责。
※※※※
“买单开单,买双开双,买定离手!买的多送得多,压表姐赔表妹了!
“开开!快开!”
“三三五……十一!对不住了啊各位,单!”
“切!没劲!走了走了,不玩儿了!”
“各位慢走啊!下次再来!”
不起眼的街角处,豆子笑嘻嘻地冲那帮散去的小子们摇手,将铺在地上的蓝布的碎银子一个个拾起来塞到荷包里,塞一个说一句:“这个买烧鸡,这个买桂花糖,这个……”
还没数完,一只大手从背后伸过来,银两无条件没收。
“好的不学,又学人开赌档!”二十来岁的年轻男人,粗衣布鞋,挎着一个笨重的木箱,一手揣银子,一手揪住豆子的耳朵,看了看蓝布上的一堆花生米,“又拿花生米跟人赌单双!”
“有时候也拿瓜子儿……哎哟,师父我错了!”豆子故作夸张地后着耳朵,挤眉弄眼道:“您老那不是忙,又不带我一块玩儿,蹲在这儿实在无聊,不如赚几钱银子呢!”
青年松开手,戳了一下豆子的头,宠溺的道:“师傅不去多挣点钱,拿什么养你?徒弟你的饭量比猪还大。哎!赶紧收拾收拾走人,今天桥头东村那边赶集,咱们得赶紧过去,不然非被你拖垮不可”。
朝阳下,师徒两人拎着大包小包的家当,坐上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一辆吱吱呀呀的,刮一阵大风都能吹散架的驴车,赶着那头坏脾气的小毛驴出了城门,在炎炎的夏季,往桥头东村而去。
他们是俗称的江湖艺人,师父叫豆芽,徒弟叫豆子。耍刀弄剑劈石爬杆儿这样的活儿他们可做,对于那些热闹奇巧的小戏法,抹花了脸演些逗人捧腹的滑稽戏也做,偶尔卖一些吃不好也吃不死的丸药,比起那些人丁兴旺的大班子,他们来来去去就只有师徒二人,收入不算多,饿不死而已。
打从四五年前,在一个冷冽的寒风下,豆子躺在地上瑟瑟发抖,就这样被一件外套,两个馒头收买,她就跟着师父在大大小小的城池里穿梭。
自小她就没人疼,只能靠自己养活自己,有了师傅,又加上曾经在市井中混过了场面,尽管年纪不大,但江湖早已留下了她的传说。
有时她淘气,师父怕她跑没了,不得不在他表演时用根绳子拴住她的腰,另一头绑在离他最近的地方,到表演完毕才松开。这样的日子持续到她慢慢接受江湖艺人这个称号,拿个铜锣朝看客们收钱才告结束。
说起来,这个跟爹妈无异的师父,凶是凶了点,脾气坏了点,要求多了点,不够大方,不够洒脱……其它方面,可能,或许还是不错的。
四五年来,师父的模样一点变化都没,二十来岁,高鼻深目,轮廓出众。每当豆子替他卸下那些大红大绿笑死人的妆后,总对他说,师父,你要是穿上好衣裳,比那些锦衣玉袍的公子哥儿好看多了!你看李府那个猪头,那么胖还穿白袍子!
对于她的称赞,师父总是笑得像只偷到了鸡的狐狸,然后拍拍她的脑袋说,师父要是只顾着买好衣裳,就不能给你存嫁妆啦!
嗯,豆子不是男孩子,虽然她看来像。到她弄明白嫁妆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她不乐意了,很严肃地跟师父说,我不要嫁妆,把嫁妆兑换成银子吧,然后拿去开赌坊,当老板,赚了钱还能养师父的老。
师父一听不乐意了,说既然如此,还不如将你的嫁妆拿去乡下买块地,种田养猪好过当个滥赌鬼,反正你也同野猪一般放肆,留在城里也是祸害。
协议达成,赚钱买地养猪,成为了师徒的最高理想。
不过从理想回到现实,数一数这么多年的积蓄,只怕连乡下的一个茅厕都还买不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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