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来到他们面前,没看唐千鹤一眼,而是直接对保持着鞠躬姿势的红发变异人说:“这人我另有用处,你跟杰森总管说,人我带走了。”
红发变异人垂着头,不敢有任何异议。
于是唐千鹤就这么一头雾水地被带走了,走之前她特意瞄了一眼仇一客,很遗憾,她没能从他身上发现任何类似于“别担心那是自己人”的信息……
看来只能自求多福了,她和他都是。
她跟在那位“周将军”身后,直到他们来到一座极富异域风情的小楼前,卫兵对周将军行礼,然后恭敬地放开了道路,周将军迈入小楼,唐千鹤也跟了进去。
卫兵的身影很快被甩在后头。经过青金石铺就的蜿蜒走道,他们来到一处喷泉旁,周将军停了下来,唐千鹤随之止步,谨慎地看着他。
周将军侧过身来,望着她:“好久不见。”
唐千鹤一愣。对方微微一笑:“果然不记得我了……我是周扬。”
迷茫浮现在唐千鹤脸上。
“五年前,在一辆大货车上,当时你让我和倩倩一起离开,还记得吗?”他继续提醒。
唐千鹤眯起眼睛,过了一会儿,神情越来越惊讶,最后猛地一拍手,“是你?!你是周扬!”
青年笑了。“是我,好久不见。”
唐千鹤还在惊愕中,印象里周扬是个留着斜刘海,白白净净,看起来还带有几分腼腆的男孩子……可这位,眉宇锐利,面色苍白,还有不知该归于艺术家品味还是流浪汉风格的长发……
“好久不见……”这时她也只能以这句作为开场白了,顿了顿,“这些年过得怎样?你怎么跑到加尼亚来了?”
周扬微微苦笑:“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啊……都是为了混口饭吃。”
“那你这口饭肯定是金子做的,”唐千鹤调侃,“都混到将军了,还这么谦虚啊。”
两人按照华夏民族的传统寒暄了几句,然后双双沉默。说到底他们之间也没什么深厚情谊,又隔着好几年……能有什么共同话题。
最后是周扬先开口:“你也是冲着洛里斯大人来的?”
唐千鹤怔了怔,心中升起一丝警戒,但面上神色不露,挠挠下巴:“嗯……算是吧。不过正如你所见,我现在已经成了你们的俘虏啦。”她干笑两声。
周扬沉默了一下,然后说:“我之前问了押运你的同族,他说他是在海边捡到你的。”
“啊,那个,我坐飞机遇到空难了嘛。”唐千鹤苦着脸,“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关在车里了,双手绑着,咸鱼一样躺在地上。”
周扬默了默,说:“那可真是不幸……”
“可不是么。”
两人对视一眼,都笑起来。
喷泉升上半空,又落下,水光中显出一道浅浅彩虹。
周扬渐渐收了笑意,说:“我安排你离开吧,你想去哪里?回国吗?”
唐千鹤静了静,答非所问:“这儿是你家?”
周扬会意:“你可以放心说话。”
“那我就直说了……你对洛里斯是百分百忠诚的吗?”
风掠过这座花园,四下里只听得到喷泉落在白砖上,溅起无数凉意。
长发的变异人静了很久,然后他轻轻叹口气。
“我是为了一个人才留在这里的,但是她已经不在了。”
他的视线从喷泉上移开,落回唐千鹤身上,浅浅一笑:“但我不会离开,这里大约是全世界对天人最友善的地方了。”
他眉目间的落寞太明显,那句“最友善的地方”与其说是在对故人陈述一个事实,莫如说是他在说服自己,说服自己安心留在加尼亚,这个对变异人来说最安全的国家。
唐千鹤一时说不出话来,半晌,才勉强笑道:“加尼亚其实也挺不错的,环境好啊,山清水秀。”
他也应和地笑着:“嗯。”
空气里静默了几秒,然后唐千鹤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那个,有件事想请你帮忙,和我一起被关进d区的那个矮……那男的,那是我朋友,你能把他放出来吗?”
这对周扬来说只是举手之劳。
于是十分钟后,唐千鹤在接见室见到了仇一客。他穿着“雄性猪仔”们统一分配的白底蓝条长衣裤,神情阴沉暴戾……
唐千鹤松了口气,看这表情已经是爆发前夕了,但眼神还挺清明的……突然挺好奇他是怎么躲过那支“大脑抑制剂”的,恰好押送他的人已经退出去了,她就直白地问了出来,结果得到一个杀气腾腾的眼刀……
无声的恐吓没把唐千鹤吓跑,反而让她兴致更高,穷追不舍:“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嗯?”
仇一客已经很多年没见到这种不怕死的人了,他也很多年没对谁容忍度这么高了,有时他怀疑自己究竟值不值得为了队长忍到这份上……干脆做掉她,然后去外面找几个和她长得差不多的,涮干净丢到队长床上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上章的留言,我觉得我有必要交代一下……
(吸气)队长下下章出来所以你们都别砸了嗷嗷嗷——(顶锅盖飞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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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Chapter。57
仇一客第一次见到唐千鹤的时候,她比他还要矮一点。
全世界都知道仇一客喜爱萝莉,但没人知道他最偏爱的其实是介于萝莉与少女之间的女孩儿……这个度不太好掌握,非要给个形象描述的话……对了,十四岁的唐千鹤,正是他心头所好。
最开始注意到她是因为她很符合他的审美,之后则是因为她的名字——“唐千鹤”,这三个字他不可能忘记,那是真正的“仇一客”经常挂在嘴边的名字。
利贝诺群岛人种混杂,英语中语葡语法语德语俄语立陶宛语什么鸟语都有……仇一客的母语勉强算是英语,但他也听得懂简单的中文,这都要归功于那个留着毛寸头的男人……准确来说是男孩。
他们相识于幼时,那时仇一客还不叫“仇一客”,他没名字,大家一般叫他“死矮子”(因为他是同龄孩子中最矮的)、“瘌痢头”(因为他常年剃光头)、“死小孩”(因为他表情阴郁又不懂讨好大人)、“抢起食物来跟疯狗一样的臭矮墩”(……)……
总之有那么一天,死矮子和真正的仇一客命运般地相逢了,那场邂逅真是糟糕至极,双方同时感受到了来自宇宙的恶意……死矮子损失了他三天来唯一找到的食物,而毛寸头失去了他最爱的一本小黄书。
眼看一场战争就要爆发,最后还是年长几岁的毛寸头郁闷地先退出了战局,捧着碎得几乎不能看的小黄书伤心而去……到底是有家教的好孩子,修养与野生的小破孩不可同日而语,走之前他还好心提醒矮子一句:“你手里那个东西叫土豆,也叫马铃薯,已经发芽了,最好别吃。”
小矮子怎么可能听他的?害他损失了一半口粮的罪魁祸首,要不是看双方实力相差太大,他早就冲过去揍得他满地找牙……
呸口唾沫,抹一把额头的血,小矮子散发着阴郁的黑暗气场,一瘸一拐的,往自己的临时住所走去……
两天后,毛寸头在距离自己秘密基地五百米外的一个深土坑里,捡到了面色发青的小矮子一只。
小矮子人已经晕了,手里还死死抓着小半块土豆,那土豆的芽都长到金针菇那么高了,毛寸头若有所思:“想不到土豆的生命力还挺顽强的……”
不,重点不是这个吧。←_←
异种土豆的生命力顽强,小矮子也不差,毛寸头压根不懂照顾人,也不想着给人解毒,每天就照着三餐给人家灌点凉水和碎馍馍,一周后,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小矮子居然睁开了眼睛……
救人如救狗,救不活也就算了,可要是真把人从阎王殿拉回来,这感情立马就要深一层。
毛寸头自己还只是个半大小子,一夜之间突然就有了自己是人家大哥的觉悟。老子养盆仙人掌都能养死,现在好不容易突破了这个诅咒,你可得争气点,别连一个月都没撑过去就嗝屁了啊。
和先天不足后天缺钙的小矮子不同,毛寸头有爹有娘……虽然他爹死得早,但娘还是很靠谱的,娘儿俩在利贝诺区有个能遮风挡雨的铁皮房,一日三餐基本都能吃到七分饱,遇到重大节日偶尔还能弄点腌萝卜改善一下伙食……
自从捡了个狗腿子……不对,是小弟,嗯,捡了个小弟后,毛寸头就经常从牙缝里挤出各种吃食去接济小矮子。他不但在身体上关心着自己的小弟,精神上也充满了对自己人的关爱,时常拍着小矮子的肩,语重心长:“大哥跟你说,人还是要多读点书才行,不然以后容易被人看不起……我上周又弄到了一本很不错的小黄书,今天我就以第一章第三段为例子,给你讲讲‘花蕊’这个词的几种含义和用法……”
被乱棍轰了出去。
毛寸头毫不气馁,坚持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孩子不懂事,现在还不能理解大哥的用心良苦,但总有一天他会明白的,看黄书学识字,快速掌握各种明喻暗喻拟人排比,实在是学习语文的不二法门啊~
他这么持之以恒勇往直前一往无回以身饲虎,终于有天把小矮子感(整)动(烦)了,没好气地坐在土坑边上,听毛寸头用那本“整整十片萝卜干”换来的小黄书,讲起了一个很长很凄美、充满了肢体语言的爱情故事……
所谓男人间的友情,有时就是这么纯(猥)粹(琐)……只需要一个契机,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从此仇一客对毛寸头态度好了很多,在对方贱兮兮地把爪子搭上他肩膀的时候,他终于不是直接给对方一个过肩摔,而是一个意思意思地来个手肘杀……
虽然对肢体接触还是抱有抵触情绪,好歹这孩子已经习惯他的气息了……
毛寸头很欣慰,每次小弟对他施展过肩摔的时候,自己都会条件反射地反擒拿回去,有时力道掌握不好对方就会手腕脱臼,一脱臼最后麻烦的还是他这个当大哥的……次数多了实在很心塞啊。
这么相处了两年,中间的曲折心酸简直一言难尽……不过更多的是欢笑,人果然是群聚的动物,没有小伙伴的人生太没趣了。
死别的那天,天空是湛蓝的,许久不见的,利贝诺冬天的宝石蓝。
毛寸头大概从出生那天起脑袋里就少根筋,这么多年活得没个正形儿,临死了也不消停,胸口咕噜噜地往外头冒血,嘴里还不忘嘱咐他家小弟,等他死了一定要把他和他那堆心爱的小黄书一起烧成灰,全埋到他家的铁皮房下,他死也要和他的爱妃们死在一起……
他一定是真的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记忆混乱,都忘了他家的铁皮房早就没了,他娘也没了。全世界他就剩下这么一个矮子小弟,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隔着一个大西洋和绵延万里的陆地,从未见面。
后来小矮子改名仇一客,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他受够了被人“矮子矮子”的叫,而且……那个人也说过的,如果有天他死了,就把名字送给他。
在利贝诺,名字是昂贵的奢侈品,如果这个名字是重要的人给你的,那就加倍地珍贵,值得用整个人生去纪念和珍惜。
毛寸头是个帅小伙,他娘也是个大美人,小矮子见过他娘几次,那真是个笑起来连树上的积雪都会化掉的女人……这不是他自己感受出来的,而是毛寸头他们家铁皮房附近经常出现的雄性“苍蝇”告诉他的。
大武他们说,刘楚楚长得不赖,就是那对眉毛,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得劲儿。仇一客嗤之以鼻,他们那是没见过毛寸头他娘,那对眉毛如果生在另一张脸上……那四个字怎么说来着?风情万种。
不错,唐千鹤那张与她娘有八成相似的脸,就可以说是风情万种,遗憾的是由于本人气质过于平板,二十多年来,硬是把潘金莲活出了王宝钏的节奏……白瞎了她那张不安于室的脸。
言归正传。当年两人云南初见,唐千鹤五官尚未张开,年龄也严重对不上,于是仇一客很快将“唐千鹤是毛寸头亲姐”这个选项抛之脑后;然而三年之后,两人异国再遇,甫一照面,仇一客心里就“咯噔”一声:太像了。
几乎只要见过毛寸头他娘的人,再一看唐千鹤,立刻就能确定两人间有亲缘关系。
加上她的名字,“唐千鹤”。
毛寸头曾挠着自己的脸颊说,他叫仇一客,他有个姐姐叫唐千鹤,一客和千鹤,多对称,一看就是姐弟嘛哈哈哈哈哈哈~
血缘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明明两人从未相识,缘悭一面,但隔着千山万水,还能让一个人为另一个人牵肠挂肚。嗯,也许这其中毛寸头他娘也功不可没,是她一手将自家儿子培养成了姐控……
总之,时隔三年,仇一客重新确认了唐千鹤的身份,虽然年龄还是对不上,不过这年头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也许唐千鹤的异能恰好也包括缩减自己的年龄(野兽的直觉真是惊人)……啧,那些都无所谓,重点是,既然唐千鹤是毛寸头的姐姐,万一将来队长和唐千鹤打起来,他要帮哪边?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其实根本不用烦这些,因为很可能在队长把她抢回去之前,自己就已经先忍不住掐死她了。
“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嗯?”
她把脑袋凑过来,眼睛发亮地盯着他……这个贼兮兮的表情,真是,和那个死毛寸头一模一样……以前怎么没注意到呢,这绝对是姐弟!
哈难道我会告诉你,某只恶心的肥猪准备玩调|教游戏,所以抢在科研部的人向我注射大脑抑制剂之前把我带去了他的个人寝室,而我还没来得及拧断他的脖子,就被人带到这里来了?
事实上,肥猪总管的房门被敲响的时候,仇一客的手已经贴上了肥猪总管的脖子,接着门被打开,来者是周将军的直系下属,在发现猪总管睡得很沉怎么也叫不醒之后,按照周将军的命令,优先将东方小矮子带了出来……于是猪总管逃过了睡梦中惨遭断头的命运,不过将来他会痛恨自己没能死得那么干脆,比起千刀万剐,梦中骤死其实挺幸福。
接待室里,唐千鹤还在用求知若渴的眼神盯着仇一客,仇一客笑得阴森森,动了动手指:“你把头伸过来让我敲一下,我就告诉你。”
“……我真把头伸过去就没命了吧。”唐千鹤立马把身体往回缩,还不忘摸摸自己的脖子。她是挺好奇事情的来龙去脉,但看仇一客周身气温已经降到零度以下,想也知道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为保自己人身安全,她决定适可而止。
“跟你说个事儿。”她另起话题,“我刚才遇到了一个同乡,他打算送我回国,我跟他说我现在暂时还不打算走,他同意我在这里先住着。现在我主要是不知道你究竟想干什么,来这里是打算对付洛里斯还是怎么地……我时间有限,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就直说,赶紧把你的事儿解决了,我好去找小妮他们,我们还得忙着荆轲刺秦呢。”
“同乡?那个留着长头发娘里娘气的变异人?”
“‘娘里娘气’这词也太难听了……他叫周扬,以前我……对他有点恩惠。”
仇一客扬了扬眉,却没对此发表意见,转而道:“我要去‘血食场’找人。”
唐千鹤一怔:“找谁?”
一个唐千鹤不认识的女孩子,十六岁,相貌中等体能平平,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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