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末日]一定是我死掉的姿势不对!- 第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防盗门发出金属的低音,唐千鹤看了防盗门一眼,转身,走出好远才想起来,她今天来这里还有另一个目的,就是和池上说一声,她从今天起就和简妮一个窝儿了,节假日万一有什么急事,他可以去简妮那里找她。

    她停下脚步,回头望了望已经只剩下一个房顶尖儿的别墅楼,转身继续向前。

    还是算了。周六日就这两天,估计也不会有什么要紧事,下周一见了面再说吧。

    这时她怎么也没想到,周一前往帝国大厦上班的时候,她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行政部,向他们申请员工宿舍。理由有二。

    一,简妮家离帝国大厦实在太远了,一个地级市里的不接壤的两个区,靠双腿能跑死人,靠开车……路上被马达声招惹来的丧尸不要太多。

    二,周日晚上宋必方抱着玫瑰去敲简妮家的门,唐千鹤开的门,两张脸隔着防盗门面面相觑,神情都很微妙。

    后来唐千鹤才知道,宋必方和简妮之间已经是“登场入室”的关系了,而自己这个万瓦电灯泡,极大地妨碍了宋必方行使他身为简妮男友的正当权利……

    收到申请的行政部,当天上午就把《员工宿舍申请书》送到教皇先生的办公桌上,得到的批示是:按惯例处理。

    惯例?世界上最难办的就是“惯例”,就像漂亮女孩子口中的“随便”一样,言简意赅,蕴义无限。

    行政部专门开了个高层小会,大家集体揣摩了一下上意,最后决定给唐千鹤下了一份书面通知,内容曰:按照本集团的惯例,员工宿舍这种东西是没有的,但考虑到唐千鹤同志入职以来(加上周六日一共三天)始终兢兢业业(陪着总裁大人参加了一次晚会),为集团做出了重要贡献(使教皇先生的心情有所提升),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将唐千鹤同志的宿舍分配到xx别墅区xx栋xx楼……今天下午就可以搬过去了。

    唐千鹤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递交了《申请》,万万没想到行政部的前辈们办事效率这么高,大喜过望,也没仔细看通知书,当天下班后就照着地址过去了,分花拂柳地走了一路,到了目的地,傻眼了。

    这不是她三天前才来过的……池上家的独栋小别墅……

    捏着那张通知书,唐千鹤仔细又核对了一遍,欣慰地发现行政部的人还是靠谱的,员工宿舍在13栋,池上他们家在12栋。

    嗯,以后唐千鹤就会知道了,她脚下踩的这一片全是池家的地,房产也姓池,末日后通通全跌成狗,几年前被爱神作价贱卖给了天人帝国,现在托新秩序建立的福,勉强升值了一点。

    拿着行政部给的钥匙,唐千鹤打开了13栋1楼的门,一股清新不造作的灰尘味儿扑面而来……呛得她连打了几个喷嚏,退出去缓了好一会儿,才捂着鼻子进了玄关。

    一通监视之后,唐千鹤确定:这地方住不了人,至少现在住不了。天花板上的蜘蛛丝儿,角落里躺着的无名氏的干枯手骨,一抖就落灰的惨白窗帘,还有地板上、窗台旁大滩的黑色血迹……

    唐千鹤回想了一下池上家整洁明亮的客厅,油然生出一股印度阿三羡慕美国老大的心情。

    哀叹也是没用的,说到底,也只有老老实实打扫一途。家里的电还没通,但幸好水龙头里还有水,她对着脏兮兮的地板奋发了一会儿,发现自己还缺少一些必备的生活用品,比如强效去污剂。

    于是傍晚六点,朝霞满天最适合谈情说爱的时候,唐千鹤踩着橘红余晖,孤身来到了市中心。她本意是去找一家便利店,但却在看到红绿灯旁的那个中年男子时,脚步骤然改变了方向。

    红绿灯早就不工作了,但中年男子仍然仔细看了一遍四周,然后才穿过马路。

    他真的很谨慎,唐千鹤观察了几次,发现他的谨慎透露在每一个细节……甚至显得有些不合情理,于是她放弃了向他搭话的念头,远远地吊在他身后,看着他坐上一辆车,往东北方向前行。

    那个方向上有两样东西是唐千鹤认得的,一是简妮的家,而是苍龙联盟的分部。

    那个男人进了苍龙联盟的分部。他今天并没穿军装,可是他经过门岗的时候,门卫向他行了个军礼。

    唐千鹤看着他走远了,才敢跟过去,向门卫缴纳了“入门费用”,然后匆匆地找着印象里男人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

    她运气很好,在一栋白楼前发现了她的追踪对象,然后他们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直到前者来到一个地下停车场的电梯入口。

    那个唐千鹤越看越像是林木兰大伯的中年男人,按下了墙上的按钮,电梯升上来,将他接了下去。

    唐千鹤走了过去,思考着如果是现在就跟着下去,还是在外面多等一会儿,突然她忽然感到身后有人,心里一惊,蓦地回身――对上一张含笑的俊颜。

    修生生站在暮色里,融融的夜落在他身上,衬得他的肌肤愈发白皙,瞳仁映着远处的光,明亮动人。

    他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也不知看了她多久。唐千鹤对自己的五感不乏自信,但面对他的时候,她的警觉机制好像经常失灵。

    上一次见到他,是在太阳王宫的广场上。再见面,已经隔了半年……隔了一个世界。

    他看着她,指了指电梯:“不下去吗?我看你好像很好奇的样子。”

    “……我正在考虑,如果下面有机关该怎么办。”

    “机关肯定是有的。”他从衣袋里取出一张叠成正方形的图纸,有点狡黠的样子,“但我有地下室的建筑结构图。”

    好样的。既然金手指都开好了,那我们就不要大意地上吧。

    不过,比起太阳广场上她见到的那个修生生,这个修生生好像更……亲切?自然?见鬼了,该不会这个修生生也想起了什么吧?

    这次唐千鹤学乖了,虽然心有疑虑,但在遇到最佳试探时机之前始终保持着珍贵的缄默。

    她这样沉默不语,除了一开始自我介绍,其他时候都保持着有事说事无事勿扰的白板脸,让修生生多少有点无奈。虽然以前他也遇到过个性冷淡的合作伙伴,但他直觉这姑娘并不是这种类型……

    又绕过一个积水的地下路口,修生生先出声:“你来这里的目的是找人?

    唐千鹤犹豫了一下,点头:“也可以这么说。”

    “来找你的亲人?”

    “不是。”唐千鹤想,这里的地下结构出乎意料的复杂,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就算有建筑结构图可能也要懵逼一阵子,他这么熟练,难道之前来过?不对,那他就不该带着结构图……

    “幸好不是。”修生生的语气里带着一种……让人很想一探究竟的味道。

    于是唐千鹤真的忍不住抬头看他,然后听到他说:“因为你要去的地方除了研究员,就只有实验体了。”

    指尖掠过一阵战栗,她正要出声,修生生却停住了脚步――一扇金属门拦住了她们的去路。

    电子锁。

    每次遇到这种拦路虎,唐千鹤就会想起打虎英雄北松,可惜他今天不在这里。幸好,这里还有一只修啦a梦,他取出了一张磁卡,在电子锁上一刷,滴,门开了。

    果然有备而来。

    唐千鹤越来越觉得他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他却在她充满疑惑的注视微微一笑,没有解释的意思。

    她也无心追问,刚才他说的那句话在她心里激起了糟糕的想象,她问:“能把结构图给我看一下吗?”

    修生生把那张根本和结构图不沾边的玩意收进了衣袋,说:“我都记下来了,你要去哪里,我带你去吧。”

    他有预感,他们要做的事并不冲突,那么他就送佛送到西好了,将她带到目的地。

    他猜她的目的地是实验体们的“蜂巢”。

    他猜对了。

    一共七十三具实验舱,一具挨着一具,排在实验室,像一口口小棺材,里面装的是尚在存活的实验体,还有更多的实验体,已经被丢进了焚烧炉。

    唐千鹤趴在其中其中一具实验舱的玻璃上,久久地望着舱内的实验体。

    修生生的目光掠过那个实验舱上的铭牌,上面写着:10号实验体林木兰,女,26岁,土系异能。

    唐千鹤突然动了,她打破了玻璃,警报声响起,她无动于衷,从实验舱里面抱出了闭着眼的……

    无法形容那是什么东西,大约是某种曾经是人类的生物,并且还在呼吸――除此以外,再没什么能注解的了。

    修生生有点佩服这个叫唐千鹤的女孩子了,不是佩服她能抱着那样的东西,而是佩服她抱着的东西明显曾与她关系匪浅,而她亲眼目睹了它的惨状,竟然还能保持冷静,虽然脸色非常难看,手也有点抖,但很快这份颤抖也消失了,她将那团东西放在地上,然后用稳定下来的双手飞快地在虚空中操作……

    操作,他只能想到这个词,因为她看起来就像在抽拉着什么,全神贯注……

    渐渐地,修生生知道了她在做什么――地上的那团东西,逐渐恢复了人形。

    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修生生试着想象了一下她这个异能的原理,以及自己得到这个异能后会打算用它做什么。

    他是天人,有数种异能,“共享”和“剥夺”都是他的能力。虽然“共享”的发动条件简单,但这样得到的能力太弱,还是“剥夺”更实用。

    活死人肉白骨,这个异能真不错,不过他却发现自己罕见的,并没有兴起将对方的异能据为己有的念头。

    难道她还有另一种异能……比如能限制他人攻击自己的异能?

    想起了某个住在茉莉花田旁的女性异能者,修生生走了会儿神,接着发现唐千鹤已经完全治愈了那个名为林木兰的女孩子,她抱起了昏迷中的林木兰,然后看向他,面无表情,身上隐隐环绕着煞气:“你想做什么就赶紧做,因为今晚我会回来把这里毁掉。”

    修生生放下了掩在唇边的手,说:“你晚上还要过来?到时候这里戒备会很森严哦。”

    他示意了一下四壁亮起的警示红灯,还有空气中越来越响的警鸣。唐千鹤冷漠道:“无所谓,我只要能找到最外面的金属门就可以了。”

    ――然后她会用某种手段,从外到内,将整个地下建筑完全摧毁。

    从女孩子脸上读到了这句台词,于是修生生想了想,微笑:“这样,你先在这里等我,十分钟后我回来和你会合,然后你可以尽情地大闹一场,不用等到晚上。”

    作者有话要说:

    7000!我觉得我晚更的理由很充分!(挺胸)

    我在犹豫下章继续队长还是北归……或者上爱神?
………………………………

第74章 Chapter。74

    其实那天在北归的生日晚会上,注意到唐千鹤的,不止北归与简妮两人。

    坐在玻璃窗边搅拌卡布奇诺上的奶泡,聂晓晴又一次想起了那个夜晚――熙熙攘攘的晚宴人群里,自己一眼就看到了北归,而北归则看向了唐千鹤。

    从某种层面上讲,是北归将聂晓晴的注意力引向了唐千鹤,而一旦认出了唐千鹤,聂晓晴的瞳仁里就燃起了尖叫的火焰,那火一直烧进了心里,令她又惊又怒,既憎且恨,以及无法抑制的恐惧。

    咖啡厅的玻璃门被推开,一个长着娃娃脸的男孩子走进来,他没怎么找,就发现了正向他微微招手的聂晓晴。

    他在她面前落座,偏头对侍者说要一杯美式咖啡,聂晓晴在对面看着他,看他的额发,他的五官,比起三年前他们初见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改变。

    甚至连心意都是。

    侍者退下了,北归回过头来,他额前的碎发微微垂着,下面是令她心动的深琥珀色眼睛。

    有好几次,聂晓晴其实捕捉到了,这双眼睛深处的感情,其实与她以前迷恋过的那个人非常相似,都是空茫无边的冷漠,像夜里的撒哈拉。

    聂晓晴让自己回神,嗔笑:“你迟到了。”

    北归笑了笑:“抱歉。”

    他并没解释迟到的原因,甚至连这句“抱歉”都有些漫不经心。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单独相见,但以往都是因为工作上的缘故,像这样提前约好次日在咖啡厅相见,邀请者还是女方……北归就不得不谨慎对待了。

    考虑到未来他们之间还会有很多工作上的接触,他没有直接拒绝,但他觉得有必要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态度,所以他选择迟到,如果对方识趣,就该知难而退。

    他的暗示,聂晓晴确实收到了。北归并没有让女孩子等他的恶习,事实上他的风评一直不错。

    强大,有能力,颜值高,另外,难得的洁身自好。

    聂晓晴难以想象自己上一世为什么会错过了这个人,也许是因为那时他完全地站在对立面?那时他甚至为另一个女人削下了她的头发,不加掩饰地威吓她……

    抿一口咖啡,她将嗓音放柔:“之前我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喜欢吗?”

    北归一愣,想起她之前送给他的礼物:一个用晶核制作的奖杯。重点在于那个奖杯足有人类的小臂那么高,握在手里沉甸甸,而它的原材料用的全是中级晶核,粘结晶核的“胶水”也是可食用的草莓味凝胶。也就是说,如果北归愿意,他可以每天早晚闲着没事,从“奖杯”上掰下一小块晶核,然后丢进热水里,当泡腾片吃。

    不得不说,聂晓晴还是很清楚北归的喜好的。和前世不同,这一世的北归格外钟情于收集晶核,送他这个,绝对投其所好。

    大约那个诚意满满的奖杯还是起了些作用,接下来两个人坐着聊了会儿天,气氛比起刚开始的时候好了很多。北归愿意配合的时候,他能把最冷淡的女孩子逗笑,何况现在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对他志在必得的女人,你情我愿,你来我往,其乐融融。

    但终于,北归觉得他已经无法忍耐下去了。

    不知怎么,虽然他已经和聂晓晴合作了相当长的时间,但只要对着聂晓晴的时间一长,他就感到一阵无名烦躁。

    人与人之间,有时大约就是差了些眼缘。

    聂晓晴察觉到了他的去意,既不甘又怨念,咬了咬唇,从手提包里取出一个精致的金属盒子,缓缓推到他面前。

    北归有些诧异,然后笑起来:“我的生日才刚过,不用急着送明年的吧。”

    她矜持地说:“你看一下就明白了。密码是你的生日。”

    扬了扬眉,北归拿起那个金属盒,输入密码,盒盖自动打开,他散漫地瞧了一眼,然后抬起眼,看向聂晓晴。

    “‘超高级’。这是爸爸给我的嫁妆。”她有些骄傲,“现在来说,大约全世界只有这一颗。”

    北归敛了敛瞳子,单手合上金属盒,放回她面前。

    “这么贵重的嫁妆,还是好好放在家里保管,随便带出来,当心遭贼惦记。”

    他似乎已经准备起身结账了,聂晓晴有些惊愕,她清楚超高级晶核对北归意味着什么,这些年,北家也从不掩饰他们渴望得到超高级晶核的野心。

    诚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但他至少该问一下,她想用它换什么。

    北归站了起来,聂晓晴再顾不得许多,拉住他的衣袖:“当我一个月的男友!”

    他动作一顿,有些惊讶地看向她。

    聂晓晴有些懊恼自己把价开低了,但她刚才是真的怕了,怕他对她最有自信的筹码都不屑一顾。

    事实上,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