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云葵沉默的松开手,并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
明笙转念又改了主意,说:“其实他先去找你麻烦,是他不对在先,你没轻没重在后,我看呢也不要纠结了,不管谁对谁错,都是一顿饭的事,和解好了。”
谢云葵露出审视的目光,不知道这个混蛋怎么两天没见,忽然变得通情达理了起来。
根据以往的经验,这通常是阴谋没错。
“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姐都去给你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明笙理直气壮。
“我没想怎样,但是我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谢云葵很认真。
明笙正被萧姐搞得生不如死,见小女警自己送上门来,实在忍不住逗逗闷子,毫不见外的搭住她的肩膀说:“这样吧,我做东,请你跟冯立吃顿饭,以后大家井水不犯河水,车的事儿得他赔,谁让他没事撩你去了呢,你赔我也不会要的。”
谢云葵满脸为难。
明笙瞪眼睛:“怎么,你愿意跟苏磊那个绿茶男吃饭,不愿意跟我吃饭?”
“你能不能别随便讲别人坏话?”云葵皱眉犹豫了半晌,最后终于勉强答应:“好吧,但你得先拿着,讲清楚再说。”
钱是云葵管邵丛借的,计划自己苦逼一年多大概也能还清。
她之所以愿意赴约,其实是想趁机断了冯立报复的心。
讲真的,每天工作已经很疲惫了,还总是要跟这些不知人间疾苦的小屁孩儿纠缠,真的是折腾不起。
上课的铃声蓦地响了起来,明笙似乎很高兴,接过装着现金的牛皮纸袋子,挑了挑眉毛:“周天我接你,别穿警服了。”
――
明萧这次回国,一副铁了心要管教弟弟的认真样子,不仅住在他家不肯走,还把明笙平日里经常约的light艺人断了个干净。
毕竟是老总的女儿发令,谁敢不从,那些妹子们消失的连句怨言都不敢有。
倒是明笙很郁闷,愁眉苦脸地写了好半天的论文,忍不住叫道:“姐,你凭什么干涉我交女朋友啊,这又不是封建社会。”
“那是女朋友吗?”明萧边修着指甲边说:“你认认真真交一个,就算是乞丐我都不说什么。”
明笙露出牙疼的表情,英挺的眉毛七扭八扭,最后忽然坏笑:“那你觉得罗蓓怎么样,你俩关系不是不错吗?”
“你喜欢她?”明萧讶异:“数学没问题吧你,等你三十五,最好的年纪,她五十岁。”
明笙哈哈大笑起来。
“哎,她也该找个好人定下来,你就别再坑人家了。”明萧每次跟弟弟谈论这种话题,就憋气又不得发泄,她完全不明白,现在的小孩子,感情观怎么会那么混乱。
“我没耽误她,一开始就说的很清楚,只是上一上床而已。”明笙缺德的回答。
结果话音刚落,就被姐姐抽了个耳光。
明笙眼冒金星的委屈叫道:“你别打我脸!”
“再说这种话,我跟你没完。”明萧表情很难看,僵坐在旁边,最后伤心的说:“如果妈在天有灵,我不想让她看到我没教好你。”
房间里原本轻松的气氛变得有点冰冷。
明笙想到往事,心下不安,倒是痛快认错:“我知道了,你可别哭,不然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我哭?想得美?小心我把你揍哭!”明萧瞪他:“晚上跟我去看爸爸,不许拒绝。”
明笙哦了声,扭头又望向电脑屏幕。
萧姐几许无奈,都化作了起身的沉默。
――
明光耀绝对算得上是大陆娱乐圈泰斗级的人物,他白手起家所创办的light,近些年几乎一家独大,成为了世界级的泛娱乐集团,但凡叫得上名号的电影和唱片,都有他的投资所在,可惜与成功的事业成反比,明光耀的婚姻和家庭,都谈不上完美。
妻子十五年前去世后,他便没有再娶,孤家寡人的把一双儿女养大成人,明萧还算是亭亭玉立的大家闺秀,能够独自撑起一番台面,但不听话的小儿子,除了惹是生非,从来没干过半件叫明光耀骄傲的事情。
这天的晚餐,是一年多以来他们三个首次团圆。
无奈空气紧缩压抑,只听得到杯盘叮当作响。
明萧化了得体的妆容,朝父亲笑了笑说:“爸,这次我回来,就安心帮你做事,你可得多教教我呀。”
明光耀完全把这个女儿当成掌上明珠,颔首之余,立刻教训儿子:“多跟你姐姐学学。”
“我还没毕业呢。”明笙百无聊赖的插着面前的牛排。
“好意思说学习,那你跟我们讲讲你的成绩吧。”明光耀年轻时英俊体面,此时年纪大了,更是气势逼人。
虽然平时萧姐常骂弟弟,单此刻又护着他:“哎呀,难得吃顿饭,你看你们又要吵架。”
“反正他瞧我不顺眼,说什么都会骂我。”明笙把叉子一扔。
“你有什么值得叫人觉得顺眼的地方?”明光耀皱起眉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前几天又进了派出所。”
父母子女的关系,很多时候道理是讲不通的。
经管明光耀讲的没有半句假话,明笙还是越想越气,片刻就小宇宙爆发:“你再怎么讨厌我,妈妈也不会回来的!是我害死她,你杀了我!”
讲完,就拿起大衣气势汹汹的冲了出去。
明萧欲言又止,最后扶住老爸的胳膊:“你心脏不好,别跟小孩子生气。”
“哎……”明光耀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可到了女儿面前,就只剩下一声叹息:“你妈走的时候,笙儿还小,我答应过你妈妈,永远都宠着他,可宠到现在,只剩下无法无天。”
“因为他在马路上乱跑,害妈妈出了车祸,他一直很自责,也一直觉得你心里面在怪他,其实明笙自己也不好过。”明萧坦言劝说。
明光耀眉头不展:“这天底下,有父亲会怪儿子的吗?”
“等他长大了,自然而言就懂事了。”明萧露着优雅又温柔的微笑:“这回我肯定把他看在眼皮子底下,不让他再胡作非为。”
――
却说从家里跑出去的明笙,又习惯性的混到夜店买醉。
他也知道这种日子没多大意思,可坏习惯就像吸毒上瘾,劲头来了,就怎么也改不掉。
满眼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即便客人们不知道他的身份,看到如此个青春帅气的小鲜肉,还是会有不少美女跑来搭讪的。
但明笙还未丧失理智,想到姐姐就住在自己家,也没有胡闹的心情。
故而独自喝到了凌晨一点,便迷迷糊糊的出了门。
冷风一吹,空腹咽下的酒便在胃里此起彼伏的翻涌。
明笙颠颠撞撞地走着打不到车,闻到路过的人抽的劣质香烟,忽然一阵恶心,俯身干呕。
正在此时,也不知怎么背后就遭到用力猛推。
他毫无防备的摔到了马路上,头晕目眩之际,只听到了车子急急刹住的刺耳声音,和周围混乱的尖叫。
可使疼痛和疲惫,又叫身体完全不听使唤,明笙抬头望向北京雾气蒙蒙的夜空,有种错觉,自己即将这样死掉。
直到一张素静的脸带着关切的眼神在头顶默默出现,才挡住了那片叫人窒息的黑暗。
作者有话要说: 女警捡尸……
说着要请假的我,还是早起更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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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1
寒风卷过马路,两个被随意丢弃的塑料袋瞬间飞了老远。
邵丛头痛地站在路边问道:“怎么又是这小子,他在没事儿刷存在感吗?”
跟他一起在外巡街的谢云葵无语地蹲下去推了推,说:“好像喝醉了。”
“真是命大,那面包车怎么没直接压过去!”邵丛问:“醉的严重吗,要不要送医院?”
“应该只是普通的醉吧。”从来不喝酒的谢云葵拍了拍明笙陷入熟睡的脸庞。
“那等我问问他家在哪儿,我们好人做到底,把他丢回去算了。”邵丛摸出电话。
“也不太远,我知道。”谢云葵把明笙的胳膊夹起来,而后抬头:“邵哥,你倒是帮个忙啊。”
邵丛回神,八卦的乐了起来:“哟呵,连人家门都知道了,你俩很熟吗?”
“不熟……”谢云葵叹气,跟他一起努力把明笙塞进警车,低头说:“我现在大概有点明白,当初你干吗不叫我管他们了。”
“是吧,这种人最麻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而且有的是时间陪你逗闷子!”邵丛说。
“但是再发生那种事,我还是会管的,不然像苏磊就太可怜了,这是我的责任。”谢云葵笑了下:“邵哥,谢谢你借我的钱,我会按月尽快还你。”
邵丛跟她坐到车里,摆摆手说:“不急不急,我老婆本来不让我把存款借同事,不过提起是你,倒是二话不说答应了,你一个小姑娘在北京不容易,我们都不帮,谁还能帮你啊?”
“我要是知道人家车那么贵,倒不如挨顿打好了。”云葵郁闷地低下头:“现在反而给你们添了麻烦。”
“那哪儿成啊?以后甭搭理他们,女同志干这行太难,你何必非要出警呢?干干后勤,舒舒服服,多好。”邵丛不理解这个小姑娘偏向火山行的力气从何而来。
“可是我想去刑警队。”谢云葵淡淡的说。
邵丛无语摇头,也懒得再劝他。
其实自从警车的笛子一响,明笙便已就有些清醒了,但他不愿动,就一直眯着眼睛偷听这俩警察聊天。
听着听着,温温暖暖,迷迷糊糊,又再次昏睡了过去。
――
从明光耀那里吃完饭回来后,萧姐才发现弟弟根本不在家。
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她自然急得要命。
所以忽然听到门铃响,就立刻冲过去打开门往外瞧。
结果惊讶地见明笙这小混蛋跟烂泥似的被两个警察架回来,也不知道是该揍他的一顿,还是先说跟人家说谢谢。
“他倒在路边没人管,我们怕万一出了车祸,或者生了病就不好了。”谢云葵趁着邵丛把明笙扛到沙发上的功夫,不好意思地微笑解释。
怪只怪萧姐实在太端庄漂亮,叫人都舍不得在她面前大声讲话。
“又麻烦你了,我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明萧转身倒了两杯温热的柚子茶端过来:“辛苦了。”
“没关系,为人民服务。”邵丛嬉皮笑脸,擦擦嘴角的口水。
“是的,都是应该做的,我们还有别的任务呢,萧姐你也早点休息。”谢云葵揪着这个花痴的准爸爸往外溜。
“诶?不坐一下吗?”明萧腾不出手来,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去,完全阻止不了。
谢云葵很腼腆地摇头拒绝。
等到门被关上,萧姐马上把柚子茶放到一旁,抓起弟弟的衣领就两拳揍过去:“你还喝醉了躺马路,以为车会长眼睛吗?你出息了啊你!醒了没?醒了没?”
“姐,你太狠了吧!”明笙再装睡不下去,只能抱着头保护自己最后的尊严。
弟弟长大了,肩宽腿长,比自己都高一个头,揍也揍得累。
发现这个严肃的事实后,手疼的萧姐直起身子,结果正在寻觅工具的功夫,明笙马上站起来,跌跌撞撞的冲进浴室关上了门。
听这里面隐约呕吐的声音,本来还在气头上的明萧瞬间束手无策。
她待站在原地半晌,忽然又朝门口瞧了瞧,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最后拍了拍门框:“喂,你这傻瓜,想起妈妈的事来,就乱喝酒发泄情绪?”
明笙在里面漱口冲水,却很久都不肯出来,也不愿回答。
――
小朋友难免是要犯错的嘛――大人面对熊孩子搞出的任何麻烦,都可以这样解释。
明笙幼年时当然很淘气,优越的家世让他过得随心所欲,总是在没完没了的恶作剧里释放自己过剩的精力。
出事那天,他仍旧和往常一样,举着冰淇淋跟在妈妈屁股后面傻笑。
倘若没有遇到熟人,倘若妈妈没有停步聊天,倘若他没有因为不耐烦而在马路上乱跑,也许就不会出事了吧?
十多年过去了,明笙仍旧深深地记得为了追逐自己而被撞倒在血泊中的母亲和几近崩溃的父亲,也永远都忘不了明光耀气急败坏的在手术室外面大喊大叫:让自己滚开再也别回来,宁愿没有这个儿子。
那是怒极之词吗,还是真心厌恶的?
非常清楚父亲深爱母亲的明笙不敢去细想,甚至不曾为此好好地面对过明光耀。
他吊儿郎当、不听教诲,肆意妄为,拒绝诚恳。
却仍旧过不好这短暂的半生。
――
心结难解,萧姐后来也便没有再说弟弟什么。
消停了两天的明笙又变得跟没事人一样,优哉游哉地给冯立打了个电话:“周末带柳雅跟谢警官吃顿饭,车的事不用你管了。”
冯立原本还等着爱车如命的小混蛋跟云葵翻脸,听到这话完全愣住:“什么?”
“以前的事都算了。”明笙表明态度。
冯立惊讶:“你疯了?这是干吗?”
“不干吗,我最近瞧她很顺眼。”明笙坏笑了声,似乎不打算多说:“反正你听话。”
讲完,他就挂了电话。
正跟柳雅在家腻歪着的冯立莫名其妙。
“这你都不明白,明笙那见一个爱一个的毛病,又犯了呗。”柳雅边在梳妆台前梳头发边笑。
冯立走近粗鲁的把她搂在怀里,有几秒钟没说话。
柳雅勾着媚眼儿说:“他这是把你当小弟使呢。”
闻言,爱面子的冯立面色又差了几番。
“这也没办法,这个圈子,谁都要看明少爷和萧姐脸色嘛。”柳雅点了只烟,刚吸一口就喷到他脸上:“你看,苏磊偷你东西,他还不是由着他好好拍戏,跟小红人们搭档。”
“我又不是你们圈子的人。”冯立开始露出了不屑一顾的态度。
由此,柳雅便停止旁敲侧击,专心画眉毛去了。
――
无论心里多么不情愿,跟小混蛋约好的周末还是如期到来了。
谢云葵心绪不宁,很早就下了楼,拎着自己的常年备着的猫粮在角落里喂流浪猫,蹲在那儿跟天真的小动物们玩了半个小时,夸张的跑车上才惊扰了冷清的小区。
猫咪们胆子很虚,立即一哄而散。
谢云葵站起身,看着明笙照旧穿着崭新的牛仔外套,一脸骚包的从鲜红的车里出来,勉强着自己的本意慢慢凑过去问:“到哪儿吃饭?”
“你就这么一身衣服啊?“明笙开口质疑。
谢云葵低头瞅了瞅,几秒后才反应过来,貌似上次跟苏磊吃饭,也穿成这样。
她刚毕业没多久,平日里又换洗警服就可以了,当然没多少女孩子的行头,加之被如此肤浅的评头论足,更是不高兴,立刻回答说:“与你无关。”
明笙切了声,走到车对面帮她打开车门:“走。”
谢云葵疑神疑鬼地坐上去,发现看起来小巧的车子里空间却恰到好处的舒适,一分价钱一分货,怪不得派出所那些男的总是结伴去车展流口水。
明笙奢侈得惯了,怡然自得,边系安全带边说:“大前天晚上,谢谢你和那个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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