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赶海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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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赶海屋-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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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能生物!”

    空间的波动并不强烈,似乎只是一只灵级的灵能生物。

    丁小乙思索了一下,就听琵琶声越来越轻快动人,一阵女人的歌声循着琵琶传递过来。

    很古来的乐曲了。

    自己甚至都没有听过,不过女人的声音很温婉柔和,风铃般的声音,轻声细语。

    配着琵琶声,更显得涓涓细流,在这份炎热躁动的夏日里,给人一股甘冽的感觉。

    “去看看!”

    只是灵级的灵能生物,对自己来说毫无威胁。

    不说肉球,就凭自己现在的灵能和隐身术,加上自己手上的磁爆球,就足以对付。

    不过在进入之前,本着以防万一的准则,从口袋里拿出【避厄指针盒】

    心中默念着前方是否有危险。

    待看待盒子上的指针,逐渐停顿在绿色区域后,丁小乙就更加放心大胆的走进去。

    只待穿过了小巷。

    周围的楼房,也在逐渐开始出现变化。

    当他回过头看的时候,发现身后的路还在,也就是说,自己想离开,只需要沿着原路返回就是了。

    “果然只有灵级!”

    对比自己在培训基地里了解到的知识。

    作为最低级的灵能生物,他们构造出来的灵能空间,非常薄弱。

    甚至普通人都可以随意进出。

    只有到了伤灵级,创造的空间,就会对人产生威胁。

    至于恶灵级,那么能力就会更加凶厉。

    同时灵能生物所营造出来的空间,也会充满危险。

    而再往上的灾级,完全可以影响到现实中,制造大规模的灾难。

    就在这时候,丁小乙突然步伐一顿,目光打量在自己身上,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都出现了变化。

    黑色的长衫,头顶却带着一定爵士帽。

    朴素的装扮,令他感到很新鲜。

    可惜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现在什么模样,不过手掌摸上去,感觉面皮很消瘦。

    直至走出小巷后,丁小乙面前突然就见一面巨大的弥红灯闪烁着,定睛一瞧,就见上面写着:“大上海歌舞厅”


………………………………

第八十二章:土鳖!

    “上海?”

    很陌生的名字,似乎只是在历史的课本上被提及过一两次,就没有再被提及。

    更多的时候,好像被称为魔都。

    不仅仅是上海,地球大震动前,夏人的历史中,很多城市的地名都没有记录。

    自己曾经询问过一些历史特长的同学。

    他们给出的答复,似乎是因为在大震动之前很多书籍里,是不允许直接写地方名字的。

    往往就会有一些拼音首写来代替。

    于是乎,就导致一个问题,在大震动后的混乱黑暗的时代过去后,很多人想要找到历史资料,结果出了少数书籍外,大部分书籍是没有这个名字的。

    单纯的拼音首写,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相对而言,西欧,北欧,乃至大和等等民族的历史上倒是没有出现这种问题。

    只不过地质变换,那些过去的城市名字,大多数都被保护区取代掉。

    那些东西过去记录的历史。

    早已经成为课本上的一页纸张。

    甚至只是一个词汇。

    所以看着面前霓虹灯闪烁的大上海三个字,丁小乙一时有些兴奋。

    迈步继续往前走。

    周围开始传来车水龙马的声音。

    眼前的世界逐渐变的鲜活,一些身影开始只是模糊,但后来渐渐的清晰,直至和活人没有任何的区别。

    街道的上行人穿梭,自己站在其中,反而更像是一个看客。

    当看到车夫穿戴者粗布缝制的短袖,头上带着一顶小毡帽,脖子上挂着汗巾。

    拉着一辆两轮车,在自己面前跑过去的时候。

    他的眼中只有惊奇和新鲜。

    “嗡嗡……嘟!嘟!嘟!”

    这时,最令丁小乙感到兴奋的是,一辆黑色的四轮车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不过待仔细看了之后。

    只是一辆黑色的四轮车,并非是自己上次看到的五菱宏光。

    虽然崭新的车漆,一尘不染,可依旧遮掩不了,发动机刺耳的嗡鸣声。

    不过这一切丁小乙的眼中不仅仅充满了新奇,更是令他感受到这个时代,独特的魅力。

    不要说发动机的声音,就算是这辆四轮车嘟嘟嘟的喇叭声,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

    “先生,需要香烟么?”

    就在这时候,一个小女孩站在自己身边,不过七八岁的样子,油亮的长发,扎着两根辫子。

    丁小乙一怔,目光看向小女孩的装扮。

    简单的衣服上带着少许的补丁。

    双手捧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盒子很大,有一根绳带,挂在那女孩纤细的脖子上。

    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香烟,从未见过的牌子。

    仙女牌、哈德门、大前门、三炮台……

    各种各样的香烟,色彩鲜艳,香烟的包装上,居然画着女人、骑马的士兵等等图片,看得让人感到新奇。

    除此之外,还有大包大包的纸包,里面装的是零散的烟丝。

    这些东西在现实中,简直是想象不到的。

    因为联盟法令,现实中的香烟,外面包装,绝不准美化。

    甚至要贴上如堕胎的婴儿,腐烂的肺部真实照片。

    以此达到让人戒烟的目的。

    虽然对老一代烟民效果不佳。

    这些老烟民,往往都会买一个精致的银质盒子,专门用来放香烟。

    但对于那些学生也好,青年也罢,很多人看到烟盒上的画面后,恐惧和反感,令他们本能的去排斥香烟。

    其中就包括自己。

    他想,如果没有联盟的法令,或许现实中的香烟,一定会设计的更加时尚,美感。

    然而当丁小乙余光,突然注意到女孩那双赤果的小脚丫,正踩在冰冷的地面上时。

    心口猛的咯噔一下,像是被扎了一下一样。

    那是一双可爱的小脚丫,但上满沾满了泥沉。

    甚至脚趾上已经磨破了皮子。

    让人看得感到揪心和不忍。

    丁小乙张张口,甚至不知道该说什么。

    “先生,您买香烟么,我可以送您一盒火柴!”

    稚嫩的声音里,带着一份不该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成熟。

    像是有一颗石头重重压在了自己的心口上。

    一个只有九岁的女孩,光着脚丫在冰冷的夜晚贩卖香烟。

    这样的冲击感,瞬间像是一把利刃一样一刀扎在自己的心坎上。

    自己这个年纪时,正在享受着沙滩上的阳光,无忧无虑的拿着水枪在嬉戏玩耍。

    他从没为自己的吃喝穿着去发愁过。

    不说自己,哪怕是王佳良的表弟,一样的年纪,吃的圆滚滚的像是一头小猪。

    强烈的反差感。

    无疑令自己内心更加的煎熬。

    这份煎熬,令他突然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烦。

    而且这份厌烦,越来越是强烈,令他想要逃,离开这里。

    只见丁小乙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上一步,甚至有些惧怕去看小女孩期待的眼神。

    他知道,自己什么也帮不了。

    骤然转过身,加快速度的往前走,希望能够将小女孩从身后甩开。

    “先生!”

    女孩的呼喊声,像是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

    但丁小乙还是低着头不管不顾的往前走。

    直到听不到小女孩的喊声时,他才逐渐放缓了脚步。

    双手放在口袋里,里面果然空空如也。

    消瘦的脸颊上,顿时流露出几分苦涩。

    这让他第一次感觉到,穷,居然会如此令人伤感。

    “都是假的,不必当真。”

    丁小乙深吸口气,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这里,自己看到的一切,都只是灵能生物营造出来的东西,根本不是真实的。

    甚至只要自己带着小女孩离开,她也会犹如泡沫,一吹就散。

    这时,耳边的歌声,逐渐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

    “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齐唱、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

    只有那夜来香。

    吐露着芬芳……”

    歌声是从身后的歌舞厅传来,哪怕外面悬挂的大喇叭带着糟糕的音质,刺耳的杂音。

    可这不影响女子歌声中,那种风拂杨柳,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的声音。

    即便是路边拉扯的车夫,也会蹲坐在石头上,听着歌声,似乎也一时忘记了养家糊口的艰难,一阵阵入神。

    “这个声音!”

    丁小乙一挑眉头,虽然歌曲变了,但女人的声音依旧令自己感到熟悉。

    正是这个声音吸引着自己,来到这处灵能空间中。

    看了一眼歌舞厅金碧辉煌的大门,虽然自己没有钱,可依旧大步流星的往里面走。

    门口的侍从,瞄了一眼丁小乙,不过待看到丁小乙身上整齐崭新的长衫,以及头顶的爵士帽后,就并没有去阻扰丁小乙进入。

    甚至面带微笑的为自己拉开大门。

    以貌取人。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

    甚至在现实中,这样的人已经很少了,哪怕高官显贵,或是普通一名服务业人员,都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然而在这个时代里,这个词,虽然是贬义。

    但却是大行其道,是最正常的事情,也是最应该的事情。

    一件黑色长衫,就已经令丁小乙和那些连裤子都是补丁的老百姓,拉开了实质性的距离。

    那顶一尘不染的爵士帽,仿佛就已经令侍从觉得,这个人并不是普通老百姓。

    最重要的是,他表现出来的那种淡定从容。

    绝不是装出来的。

    面对如此金碧辉煌的大上海歌舞厅,那些苦哈哈们,还没这个胆量进来。

    不客气的说,就算是他们放这些人进来,他们都怕踩脏了自家地板砖,走路都恨不得点着脚尖飘着走。

    金碧辉煌的水晶灯,精致的装修陈设。

    宛若一座宫殿般的装潢。

    将门外就连路灯都黯然昏黄的世界,彻底分裂开。

    令丁小乙不由多打量上几眼。

    “小兄弟,很面生啊,第一次来大上海吧!”

    这时候一名胸前挂着怀表的中年人迎上来,待看到丁小乙目不转睛的扫视着面前的大厅时。

    中年人的嘴角不由得挂起自豪的笑容。

    “呵呵,金碧辉煌对吧,这里可是大上海歌舞厅啊!”

    然而中年人话音刚落,就见丁小乙目光扫视向他,一撇嘴,神色不屑道:“土鳖!”


………………………………

第八十三章:滴水不漏【求订阅,求月票】

    “土鳖!!!”

    作为大上海歌舞厅的主管,自己居然被人喊做土鳖??

    顿时中年人脸上笑容一时僵在那里,周围负责看场的几人似乎也察觉到不对,相互打个眼色不动声色的围上来。

    然而这时候,就见丁小乙不紧不慢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棒棒糖。

    撕开上面的包装纸,不紧不慢的含在嘴里。

    斜眼打量在这名中年人身上,最终目光锁定在中年人胸前那块银色怀表上。

    “老物件了吧!现在都不新鲜了,我们那边都比较流行这个!”

    丁小乙亮出手腕上的电子表。

    摘下来递给中年人。

    看着丁小乙递来的电子表,中年人一时眼睛一亮,双手接过来仔细打量。

    能作为大上海歌舞厅的主管,当然不仅仅只是会办事,最重要的是要有知识。

    自然能认得出电子标上的阿拉伯数字。

    看着上面的时间,又对比了一下自己的怀表。

    这块电子表,当然不是什么名贵的东西,只是为了方便自已在黄泉里能够看时间。

    不值钱的玩意。

    但一个是来自未来的科技产物,一个是不知道什么年代的老古董。

    两者之间的差别,就犹如自己看到那个光着脚卖香烟的小女孩一样的巨大。

    电子表上漆黑如宝石般的漆面,即便没有任何装饰,可简单富有科技感的设计,以及闪烁着蓝色的灯光。

    无不令这位主管心中,产生一股滔天巨浪。

    灯这个东西,在大上海歌舞厅里,一点都不稀罕。

    这么精致,这么小巧,完全不需要电线,这彻底颠覆了他的认知。

    丁小乙伸手将电子表拿回来,不紧不慢带在自己手上。

    嘴上叼着棒棒糖,那种看土包子一样的眼神,仿佛正在无情的嘲讽:“没见过吧,没玩过吧,土鳖!”

    这种眼神,管事非常熟悉,甚至是运用娴熟来形容都不为过。

    因为他自己就常常用这种眼神,去蔑视自己的亲属朋友。

    管事的脸色一阵忽明忽暗,手掌背在身后,轻轻一挥手。

    身后围上来的那些看场,立即散开,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到底是做人事的主,心里即便不舒服,可还是马上一改面色,和颜悦色的向丁小乙拱手道:

    “少爷您一看就是见过大世面,恕老朽有眼无珠,怠慢了,里面请!”

    管事不过五十左右的年纪,但在这个时候里,自称老朽并不过分。

    亲自带路,指引着丁小乙来到二楼的贵宾包厢。

    大上海歌舞厅,是整个上海租界里堪称最豪华的场所。

    一盏水晶灯,贯穿三层楼的回旋台阶。

    富贵华丽的装潢,无不给人一种金光璀璨的感觉。

    如果这是一栋别墅,或许会让人感到豪华大方。

    然而这里却是一家歌舞厅,这样的装潢,丁小乙实在欣赏不来。

    走进包厢,一首《夜上海》的歌曲传来。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歌曲很轻快,但却没有了之前那般的动人,显然是换了人了。

    眸光扫过下面的舞台,几个穿在旗袍的舞女郎正在花花绿绿的灯光下伴舞,唱歌的是一位二十岁左右的女人,一头夸张的波浪卷。

    又唱又跳的很是欢快,但台下的看客们,反而反应平平。

    “少爷面生,不知道贵姓……”管事凑上前试探的询问道。

    “丁!”

    他知道管事是在摸自己的底,说完,就没有给管事继续询问下去的机会。

    坐在沙发上,岔开话题,反问道:“上一首歌,是谁在场!”

    丁小乙叼着棒棒糖,享受着真皮沙发带来的感觉,这可比那种炭纤维的办公椅舒服的多。

    可惜,自从联盟公布了很多法令后,真皮沙发同样处于被管控的范围里。

    虽然不似是《自然丛林保护法》那样的严苛,但市场上已经鲜有出售。

    “上一首!”

    管事的挑起眉头,思索了下道:“哦,少爷您说的是我们大上海歌舞厅的小蜜桃,不巧,刚才就是最后一曲了,现在已经下班回家了!”

    丁小乙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追问道:“这个女人是哪里人,住在什么地方,你知道么?”

    “这……”

    管事有些为难,低声道:“您稍等下,我去帮您问问。”

    说着就走出门,打发人去后台问问关于小蜜桃的情况。

    见状,丁小乙嘴角挂起微笑,这就是为什么他要高调进门的原因。

    生活是很现实的。

    越是这种风月场所,人就越是现实无情。

    在这种地方,无论男女,无不是出卖掉了自己的自尊和笑容,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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