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发现,这四个小鬼的头上,都有一个标志,是一个骷髅标志。
这让夏雨十分的困惑,难道这几个小鬼生前有什么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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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鬼餐厅
四个小鬼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好像在咀嚼什么,然后像汇成江流哪样变成一个大鬼,林晓晓从小娇生惯养,哪见过这阵仗,吓得脸色煞白。
夏雨英雄救美的机会来了,大喊一声:“别怕有我呢!”用那单薄的身体挡住林晓晓,总让人觉得违和感满满,大鬼两眼红的像灯笼,张牙舞爪的扑过来,夏雨做了个手印:“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诛邪!”伴随着他的手印,一道精蓝的光芒电射而出,打在大鬼身上,痛的他嗷嗷直叫。
夏雨吸收了大鬼的功力,系统提示,获得大鬼200微量点,“靠!”夏雨忍不住骂了一句,四只小鬼组成的大鬼还以为是条大鱼,结果才200微量点,连塞牙缝都不够。
【宿主:夏雨。】
【年龄:24岁。】
【鬼王系统等级提升值:初始系统,100/1000+】
【微量点:200点。】
系统自动校正中,现在是300微量点,连新手村都还没出,离至尊鬼王的目标还遥遥无期,夏雨一阵懊丧,不过新人的好处也是有的,系统对新人格外照顾,有补贴了一个新手礼包,夏雨点开一看,是个玉麒麟,关键时刻可以产生真气护体,也算个不错的奖励。
修为倒是其次,能赢得美人的芳心才是最重要的,林晓晓两只明眸像月牙弯弯,冁然而笑:“夏雨哥哥,你好厉害哦!”她两腮通红,像娇娇欲滴的红樱桃,夏雨心里美滋滋的,这种感觉就像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话说回来,这四小鬼不会平白无故的冒出来吧,不是娘胎里生的,难不成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夏雨问林晓晓:“妹妹,你知道这骷髅标志是啥不?”
林晓晓支颐思考:“我也不知道,但是好像有些似曾相识啊!”她的回答就像如晦天光开了条缝,夏雨赶紧问道:“你好好想想,有没有在哪里看的过这标志?”
林晓晓左思右想,终于想到一点眉目:“我和老爸谈生意的时候,好像看到过这标志,应该是家公司的logo。”这就好办了,夏雨掏出手机,打开企业查,他的阴阳眼一目千行,很快就找了对应的公司,名叫至腾生化,是专门致力于研究细菌武器的公司。
“你老爸和这家公司的老板熟吗?”夏雨套着她的话,林晓晓挠挠梨腮:“好像关系还可以吧,怎么你想混进去啊,那本姑娘要考虑考虑。“她假装思考一阵,饶有气势的说:”无功不受禄,陪我吃顿饭就帮你,ok吗?“
林晓晓家财万贯,跟着蹭吃蹭喝也不错,夏雨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在高端奢华的饭店里,巨大的水晶灯照着五彩光华,桌椅均用描金绸缎铺成,一个着笔挺西装的侍者正拿着菜单,温文尔雅的问道:“先生,小姐想吃点什么?”
面对琳琅满目的菜单,夏雨宛若农村来的土包子,啥也不懂,林晓晓知道他不懂,就随口说道:“来两份三成熟的伊斯坦布尔牛排,配地中海沙拉,drink要两杯血腥玛丽鸡尾酒,甜点就普通的焦糖布丁吧。”
侍者礼貌的点点头,到厨房传菜去了,夏雨从小吃的是大锅菜,没见过世面,问道:“这牛排三成熟怎么吃啊。”林晓晓忍俊不禁,扑哧一笑:“不懂了吧,人家老外都吃三成熟的牛排。“
她继续道来:“严格来讲牛排只要三,五,七成熟的说法,有些中国人不懂,点个八九成熟,完全是惹人笑话。”夏雨刚才还想要九成熟来着,他尴尬的低下头,把弄着餐具。
这里连餐具都是珐琅彩的,充满着欧洲宫廷风,牛排很快就端上来了,掀开餐盖,黑金色的牛排赫然眼前,大理石般的纹路让人食欲大增,只是切开后,会流出鲜红的血水,这对不擅生食的夏雨来说,吞咽困难。
林晓晓倒是熟练的运用刀叉,有滋有味的吃着,突然夏雨察觉到了不对劲,他的阴阳眼可通幽冥,此时林晓晓吃的牛排,竟然是块血淋淋的人手!夏雨赶紧叫停了她,林晓晓还像看猴子似的望他,觉得夏雨是吃不了葡萄说葡萄酸。
夏雨用阴阳眼观察,周围的环境完全变了样,陈旧的墙壁上结满蜘蛛网,穿着体面的食客变得衣衫褴褛,只剩下皮包骨头,和一坨坨烂肉悬挂在枯骨上,像荡秋千一样摆动,见林晓晓还是浑然不知,他掏出兜里的牛眼泪,在她的眼睛上抹了抹。
林晓晓柳眉倒竖:“你有毛病啊!”打脸神速,等她睁开眸子,被眼前的景象吓得不轻,刚才的侍者变成了一具骷髅,眼球咕噜噜的在框里转,突然掉到桌上,像个乒乓球弹了几下,又被他塞回眼眶,嘴里传来可怕的声音:“怎么,牛排不好吃吗?我帮你再重做一份。”他将盘子端了出去,满脸横肉,面目可憎的厨师取出把剃刀,切割着绑在桌上的活人,取下一块肥腻的生肉,盛在盘子上,又端来回来:“请慢用。”
林晓晓吓得已经说不出话,想到刚才吃的是人肉,觉得腹中翻江倒海,狂呕不止,差点连年夜饭都吐出来了,夏雨把肉丢在侍者脸上,骂道:“吃你妈个大头鬼!”
这一举动激怒了侍者,他伸出枯木一样的指节,向夏雨撕抓过来,夏雨闪身一躲,利爪在桌子上留下条深深的痕迹,其他的食客也站起身来,不怀好意的向他们走来。
虽然夏雨有鬼王系统加持,但现在这种状况,还是逃跑比较明智,他拉着林晓晓想逃出去,却被团团包围,夏雨强颜欢笑道:“误会,完全是场误会,我是想问你妈妈是不是大头鬼,大头鬼是俺邻居,我们吃完了,结账吧。“他一摸裤兜,只觉囊中羞涩,冲林晓晓使了个眼色。
现在这种情况,破财免灾是最好的选择,林晓晓打开lv的背包,取出一沓钞票,胆颤的交给夏雨,夏雨又毕恭毕敬的交给侍者,像交给老大爷一样,侍者对钞票一脸嫌弃:“我们不要钞票,我们只要冥币。”他像个机器人不停重复这句话,夏雨点头哈腰的答道:“用钞票不也能买到冥币吗,祖宗啊,你就行行好,放我们走吧,我会年年给你们烧高香的。”
侍者转念一想,也觉得有道理,群鬼让开一条道,放他们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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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生化公司
僵尸,非人非鬼,他们生于混沌,行于黑暗,集天地怨气,晦气而生,被天地人三界摒弃在众生六道之外,在人世间以怨为力,以血为食,用众生的鲜血和痛苦宣泄无边的孤寂。
相传上古曾有四大尸王,分别为赢勾,后卿,旱魃,将臣,赢勾在上古莽荒大战中被皇帝的轩辕剑所杀,后卿下落不明,留下来的只剩下旱魃和将臣了,在漫长的流年岁月中,两个同病相怜的孤魂野鬼难免会互生一些情愫,不同于人类的相爱相知,这种感情说不清,道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相见时相对无言,不见时却又想念,更像是对抗永恒孤独的一种方式。
他们会在鸿蒙太空中尽兴游玩,他会摘一颗星星当作赠送她的琼玖,星光,似乎没有她的眼眸璀璨,他们会在青梗之峰看日升月落,无所谓朝露寒晞,因为时间对他们没有意义,天地,不过一婆娑,仿佛只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
然而,一花一叶之间,尚可窥天地,况大千世界,在黑暗的深处,有一双眼睛凝视着他们,当深渊展开怀抱,必定会万劫不复,冥王幽彻,掌管着亡域死境,哪里是轮回转世的地方,是万物的尽头,众生的熔炉,不管是飞禽走兽,还是僧尼道俗,都无法逃脱冥界之火的灼烧,所以对幽彻而说,世间的一切生灵,都是他脚下的尘埃,理应得到审判。
在冥界嚣张跋扈惯了,偶尔也想体会下人间烟火,幽彻便化作俊秀清癯的少年,来到人间游历,被僵尸的属性所吸引,心中歹念横生。
不同于对死尸的固有印象,他们俊雅非凡,雨质金相,并且可任意穿梭于人间和冥界,正好可以当捕捉灵魂的助手,于是主动伸出橄榄枝,可不管这么如簧巧舌,他们都不理不睬,仿佛隔着一墙樊篱,根本无法接近,幽彻折了面子,气急败坏:“没有人敢以背影示我,你们必须付出代价。”
于是幽彻假意邀请他们去冥界游玩,在他颠倒是非的描述里,哪里是一片极乐净土,漫山遍野都开着如火如荼的彼岸花,然而这是个弥天大谎,他没有说,彼岸花是开在八百里黄泉路上,而走过这条路便再也不能回头。
到了鬼门关,面对森森林立的阴兵,他们才知上当,然而为时已晚,为了让将臣逃离,旱魃放弃了生的机会,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脸颊划过:“别担心,当月光重圆时,当众星飘坠时,我会回来。”
将臣站在西边赤水上,遥望滔滔江水奔流不息,春波时而浮动,疑是惊鸿照影,然而逝者不还,只恨无情水不西流:“江有窈窕,水生艳滨,彼美灵献,可以寤神,交甫丧佩,无思远人。”香魂不知何处去,淡烟芳草还旧梦,他痛定思痛,下定决心要为她雪恨:“放心吧,这仇我不会忘。”自此,僵尸和冥界延续万年的仇怨自此结下了,再加上僵尸死后魂归星空,不归地府掌管,幽彻更是想除之后快,两方杀伐不断,死伤无数,斗转星移,时空变换,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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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丧尸成群的工厂
现代,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繁华的夜总会上,镁光灯闪耀夺目,却映出每个人脸上的本相,在道貌岸然的脸皮下,是一张张腐朽的骸骨,充斥着欲望与迷醉,社交名媛极力搔首弄姿,个个都想巴结贵宾席上的王总。
说起这王总,可是五湖四海出了名的公子哥儿,经常出入这些风月场所,他经营这一家大公司,家底足够殷实,往往为中意的女人一掷千金,所以这的女人都想跟他做朋友,在华贵的沙发上,王总双手各搂一个美女,环肥绿瘦间,大口饮酒,尽享杯盏之欢,旁边的保镖咽了咽口水,十分羡慕:“人生如果快乐如此,还当夫复何求啊!”
王总举起酒杯,大声说道:“来,兄弟们走起,感情深一口闷,大家今天不醉不归啊。”话音刚落,便有追名逐利之徒竞相拍马:“王总真是阔气,这辈子我们跟定你了。”一时间马屁和吹牛齐飞,空气中都弥漫这酒肉的臭气。
突然一阵幽香袭来,像醉人的晚风,王总抬头望去,一个身穿民国旗袍的女子朝他款款走来,边走边扭着蜂腰美臀,仪态万方,说不出的艳丽脱俗,他顿觉周围的女人都如粪土,全都失了颜色,被迷的神魂颠倒:“我王某人嫖了半生,今天才算见到绝色佳人啊。”
勾搭这种闺秀,自然与平日不同,王总马上收起庸俗嘴脸,换做一副绅士模样:“见到姑娘,是我王某三生有幸,不知可否请教姑娘芳名,也好日后吃(尺)素传情。”就像东施效颦,让人忍俊不禁。
那女子颔首浅笑:“我叫庄梦离,取自庄周梦蝶,魂舍难离的故事,很高兴认识你。”友好的伸出手,王总望着那涂满豆蔻的玉手,不自觉的把玩了起来:“哎呀,好名字,起的有文化,有诗意,不过我听以前的老人说过,梦和现实是反的,在梦里的分离,就是在现实的邂逅啊,我们的相遇也是缘分,不知道姑娘愿不愿意和我共度一朝呢。”形态憨痴,面容可憎。
人居然无耻到这种地步,庄梦离很想给他一耳巴子,但压住冲动,杏眼微微一挑,假意送去秋波:“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王总看到她的眼睛凝睇,盈盈闪烁,好像带着时光的味道,不像这个时代为求利益,不择手段的人,更加喜欢,心中如千万只蚂蚁叮咬:“什么条件尽管提,钱,车,房都没问题。”
她将丰唇贴在王总耳边,像燕语在花间呢喃:“王总真是心直口快,不过我并非庸脂俗粉,不贪什么钱财,不如,就陪我跳一支交谊舞吧。”王总搂着她的腰,走到了舞台上,正中央的一潭碧水,在电音的作用下,微微荡起涟漪。“这首曲子不搭,便换一首吧。”她轻打了一下响指,原本喧嚣吵闹的歌曲戛然而止,随之传来的是一阵清新悠扬歌曲:“这是夜上海,喜欢听吗?”
歌曲抑扬顿挫,丝丝入耳,似从老式留声机里传出的,充满了岁月的沉淀。
歌词里唱道:“你是个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笑脸相迎谁知她内心苦闷,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晓色朦胧转眼醒,回味着夜生活。。。”
王总心里开始发慌,因为在现代社会,很少有人听这样的歌,跳这样的舞,虽然缅怀下过去是好的,但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舞台的周围,没有了原来的酒色男女,而是一群绅士贵胄,身着礼服褶裙,在舞台下鼓掌,他想挣脱她的手,但身子却不听使唤。
思绪伴着美妙的歌声,那瓣藏于心的玫瑰色记忆,在庄梦离的脑海里浮现,高楼广寒,度曲飞觞,那是1936年的上海交际场,一个纸醉金迷的销金窟,人们在迷梦中沉醉,靠酒精和吹捧麻木神经,像贪恋那馥郁到极致的罂粟,不断吮吸着自己的年华。
在此起彼伏的欢呼声中,庄梦离身披狐裘,伴着细碎的舞步,缓缓登上舞台,黑绒丝包裹的双手攀上话筒,侬侬软语自话筒中传出来,歌声灵动缥缈,像漫天的雪花,萦绕在每个人的心间,此时台上的她,遗世独立,光芒万丈,俨然是上海滩最闪耀的明珠!
欢呼雀跃的人群,没有淹没他魁梧伟岸的身影,这军官名叫叶炳炎,对飞觞醉月,拥花入怀倒不敢兴趣,深邃的目光呆呆的望着舞台,一旁的副官提醒道:“旅座,这么盛大的场合,美女如云,你好歹也瞧上一个吧,难道还真想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吗?”
叶炳炎面无表情,只用手指了指舞台中央的她:“她是谁?”“她呀!”那副官抿了抿嘴,似乎有很多话要讲:“她是朵难摘的火焰花,敢尝的都是不怕死的,这女人跟青帮和党国高层都有密切来往,前阵子有个不怕死的主儿,吵着嚷着要娶她做五姨太,结果几天后被活活打死丢臭水沟了,据说是杜月笙指使手下干的,所以啊,这高岭之花咱们还是不攀为妙。”
军官取下白手套,露出布满沟壑的手,整理了一下领带:“越是带刺的花我越想摘。”他风度翩翩的朝着正托着半杯红酒的庄梦离走来,接过她白皙的手,轻轻的吻了一下:“亲爱的小姐,你是今晚最靓丽的风景,鄙人叶炳炎,不知可否邀小姐共舞一曲?”
他海棠般的睫毛微微扬起,露出一双炯炯星目,动情的凝视着她,窗外,如练的月华恰好打在脸上,俊俏如是,与哪些一心玩乐的纨绔子弟形成鲜明对比,让久经风月场的她,脸上泛过微微红晕,但马上又恢复神态:“真是口舌蜜饯,不过,叶先生的说辞未免老套了些吧,我混迹交际圈这么久,什么甜言蜜语没听过,男人,都一样。”她把头假装扭到一边,乌黑的卷发随风扬起,装作清冷绝地摸样,却是在暗中偷笑。
“是挺老套,不过,我是真心的,天地可鉴。”叶炳炎挺直了胸膛,仿佛要剖心来看,她能感受到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动声,像清风吹过微澜湖面,挑拨着情窦初开的萌动。
庄梦离抬起手,扯住他的领带,莲步旋转,移到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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