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沈涵找了一阵子,才在地图上找到那个名为达兰的小镇。
达兰小镇位于塔奈和南云中间,过了南云再往西北走,就是印度的丁苏吉亚。
这里到处是山峦和密林,只有几个很小的城市之间有二级公路,通往小镇的都是简易公路,乡村基本上没有公路。
“沈涵,你确定要去这里?”吴天喜看着地图,奇怪的问道。
龙沈涵点点头,抬头看向吴天喜,问道:“大哥,这里你熟悉吗?”
吴天喜若有所思的看着地图,说道:“太熟悉啦,我不是和你说过,要带你去我出生的地方,那个地方就在达兰附近的山里。”
“是吗,等我拿到我要的东西,咱们就去你出生的地方看看。”龙沈涵说道。
对于基于再造人,龙沈涵越来越感到奇怪。地内人能用基因造人,古人类,不仅能用基因造人,还能造出各种各样的怪物。
造出吴天喜的人是地内人,还是古人类的后裔,如果都不是的话,他又是什么人?这一切都是谜。
龙沈涵发现,自己自从成了赏金猎人,就不停的和基因再造人打交道。也许委托小个子教练,训练自己的人或者组织,也和基因再造人有关。
确定了路线之后,吴天喜离开旅馆,说要去搞些武器。
午夜,吴天喜带着一个大包回来,里面装了只把手枪,和四支九五式突击步枪。
龙沈涵把武器弹药发下去,大家开始休息。
清晨的雾气还没散尽,林中清脆的鸟鸣声悦耳动听的时候,四辆路虎呼啸着冲进小镇,停在了旅馆前面。
“你确定龙沈涵就在这个旅馆?”一个身穿作战服的白人壮汉,跳下车,大声问道。
“我确定他在这儿,只要杀了他,你们就能拿到五百万佣金。”一个皮肤微黑的小个子跟着跳下车,说道。
白人壮汉点点头,从兜里掏出龙沈涵的照片,看了看。
其他三辆路虎的车门打开,十几个手持手持各种武器的壮汉,从车上下来,来到白人壮汉身边。
“你们看一下照片,咱们的任务是杀掉这个人。”白人壮汉把龙沈涵的照片,递给身边的大胡子,说道。
大胡子看完照片,把照片递给其他人,不屑的说道:“杀这么一个人出动整个小队,有必要吗?”
“当然有必要,据说这个人很厉害,他曾经独自一个人闯进一个军营,把军营占领,还差点儿把胡九天宰了。”白人壮汉说道。
大胡子多次见过胡九天,在他眼里,胡九天就和神一样,简直就是战无不胜。
“他能打败胡九天,怎么可能?”
大胡子看着旅馆,感到有点儿不可思议,竟然有人能打败胡九天。
龙沈涵起床后,就感觉到有点儿不对劲儿。当他听到刺耳的刹车声,急忙到窗子前面往外面观望。
看到十几个雇佣军下车,他马上意识到,有人要找麻烦。
龙沈涵刚要出去,吴天喜带着其他人推门走了进来。
“沈涵,看来这些人是冲着咱们来的。”吴天喜说道。
龙沈涵看了看窗外,竖起耳朵听了一分钟,说道:“是胡家的人雇来的,他们的目标是我。”
“龙哥,我去解决他们吧。”冯明辉说道。
龙沈涵摇摇头,说道:“还是算了,你们去开车,我从后门离开。我倒要看看,胡家的人到底想干什么。”
龙沈涵拿到龙纹戒指的时候,胡家的人就抢了他的丹药,让他差点儿死掉。
这次来拿龙纹手镯,胡家的人又出现,他感到非常奇怪。胡家的人是怎么知道,自己要拿龙纹手镯,他们是怎么知道龙纹手镯埋藏地点的。
龙纹手镯的埋藏地点,是小个子教练在梦中亲口告诉自己的。
自己醒了之后,没和任何人说过。唯一的可能就是,小个子教练告诉了胡家人,不然胡家的人是不可能知道的。
郝茹他们几个,把手里的武器包好,走出旅馆上车离开。
旅馆外面的雇佣兵目标是龙沈涵,其他人离开他们都没多看一眼。
龙沈涵等其他人走了之后,直接用桌子砸开后墙,冲了出去。
听到旅馆里有声响,白人壮汉马上命令手下包围旅馆,他自己提着步枪冲进了旅馆。
龙沈涵速度非常快,离开旅馆就沿着街道狂奔,当雇佣军门发现他从后面逃走,只看到了他的背影。
一阵清脆的枪声,打破了宁静的早晨,早起的小镇居民们,听到枪声吓得都回家躲了起来。
“龙沈涵跑了,赶快去追。”小个子从旅馆里跑出来,大声喊道。
大胡子瞪了小个子一眼,说道:“老子看到啦,还用你说。”
这些佣兵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小个子看了看大胡子不敢再多说。
………………………………
第一百七十章 让佣兵当矿工
十几个佣兵穿过小镇冲进森林的时候,龙沈涵已经绕过小镇,到前面的路上和其他人汇合。
龙沈涵拉开车门,上了等在路边的车,说道:“咱们走吧,我相信他们会跟上来的。”
“沈涵,为什么不宰了他们?”郝茹问道。
龙沈涵笑了笑,说道:“他们是胡家雇来的,我想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咱们的。”
“沈涵,你到底要找什么东西?”郝茹问道。
开车的是秦大柱,车上坐的是郝茹和吴天喜,坐在副驾驶位置的龙沈涵,回头看了看他们,说道:“我找一个天然的翡翠手镯。”
吴天喜和郝茹听着有点儿蒙,手镯还有天然形成的,再说,直接到翡翠矿中挖天然手镯,这也有点儿太怪异了。
两人见龙沈涵不接着往下说,也就不再问了。他们都了解龙沈涵的性格,如果龙沈涵想说的,不用问也会说出来,不想说的,谁都问不出来。
龙沈涵打开地图,仔细研究之后,开始指点秦大柱行走路线。
两辆车绕进森林后,穿过几个小镇,两天后,他们把车停在一个村子里。
这里离小镇达兰还有一百多公里,而且需要翻过两座山,穿过一条大河。
“咱们收拾一下,步行走吧。”龙沈涵说道。
吴天喜和村长认识,他让村长找地方,把两辆车藏起来,还让他帮忙找了几身当地人穿的衣服。
再次上路,龙沈涵他们的穿做打扮和当地人一样,每人除了武器之外,就只带了些水和食物。
龙沈涵把魔族铠甲手套和‘乌光’随身带着,这两样东西对他非常重要,即使不用也得带着,免得弄丢了。
一百多公里,对于龙沈涵他们几个来说并不远,快速行走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到了。
几个人没进达兰小镇,他们在小镇外面的山上,找了一个地方露营。
达兰小镇附近的环境,吴天喜非常熟悉,他告诉龙沈涵,从小镇向东走,翻过一座山的山谷里,就是自己出生的地方。
龙沈涵要找的翡翠矿,在小镇北部的一座山上。这座翡翠矿很小,矿上没有大型机械,基本靠人工开采。
龙沈涵带着郝茹,到翡翠矿周围观察,确定手镯的位置。吴天喜带着秦大柱和冯明辉,来到达兰小镇附近,等候那些佣兵的出现,龙沈涵确信,那些佣兵知道自己要到达兰小镇来。
小老头儿教练告诉龙沈涵埋藏地点的时候,告诉他手镯将会在十天后开采出来。
龙沈涵观察了矿工们工作的地点,按照他们现在开采的速度计算,如果投入大量人手工作,用不了两天,就能挖出有手镯的翡翠矿。
小镇不大,能成为矿工的人不多,龙沈涵看着山里工作的矿工,有点儿发愁。
郝茹见龙沈涵脸上出现愁眉苦脸的神色,问道:“沈涵,怎么啦?”
龙沈涵说出自己的忧虑,他想尽快挖出他要的东西,担心夜长梦多,但是人手又不够。
郝茹呵呵笑着说道:“那些佣兵不是现成的矿工,他们都是壮汉,有的是力气。”
经郝茹一提醒,龙沈涵笑了。那些佣兵在别人眼里非常恐怖,但是在龙沈涵他们眼里,和一群苦力差不多。
“好,就用他们了。”龙沈涵抬头看了看,山头上剩下的半个太阳,高兴的说道。
回到露营的地方,天已经黑了下来。秦大柱和冯明辉正在烤肉,缅北的森林里,最不缺的就是动物。
吃过东西之后,龙沈涵让冯明辉和秦大柱,再去达兰小镇一趟,看看那些佣兵来了没有。
秦大柱和冯明辉走了之后,龙沈涵拿出地图,开始和吴天喜研究周围的环境。
达兰小镇的西、北和东面都是山,山上覆盖着茂密的森林,只有南面是一个小盆地,草木比较稀疏,有几个村子。
一条简易公路,从南面通往小镇,这条公路是达兰小镇开始开采翡翠矿后,矿山的老板投资修的。
翡翠矿的老板是个中年华人,他和吴天喜认识,矿区那里就由吴天喜去商量。
研究完矿区周围的环境,吴天喜合住地图,说道:“沈涵,你们两个待着吧,我去一趟矿区,找一找那个老板,和他商量一下。”
吴天喜走了之后,龙沈涵和郝茹坐在火边,两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默几分钟后,郝茹突然说道:“沈涵,我有点儿冷。”
龙沈涵准备脱下外套给郝茹,郝茹瞪了他一眼,说道:“沈涵,你难道就不能抱着我吗?”
龙沈涵犹豫了一下,伸出坚实的臂膀,把郝茹抱在了怀里。
淡淡的清香钻入鼻孔,龙沈涵感觉,郝茹就像一团柔软的棉花,在自己怀里轻飘飘的。
两人谁都不说话,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阵脚步声出现,两人才不情愿的分开。
龙沈涵回头看了看,见是秦大柱和冯明辉回来了,急忙站了起来。
“龙哥,没打扰你们吧?”冯明辉坏笑着,看着龙沈涵,说道。
龙沈涵指了指火堆旁边的一截树干,说道:“坐下说吧,那些佣兵来了没有?”
冯明辉高兴的笑着说道:“来了,一共十三个,其中一个小个子华人应该不是佣兵,很可能是胡家的。”
龙沈涵听完,说道:“咱们先休息,凌晨行动,把他们都抓起来,让他们当矿工。”
“哥,你要让那些洋鬼子去挖矿?”秦大柱问道。
“当然啦。”龙沈涵点了点头,说道:“不用他们用谁,只不过用他们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胡家不可能指望着这些佣兵来杀掉我。”
“沈涵,你是说,还有其他人来这里杀你?”郝茹问道。
龙沈涵又点点头,说道:“肯定还有胡家的高手尾随着这些佣兵,他们要的不是我的命,他们想要我找的东西。”
“他们为什么不自己挖出来?”郝茹问道。
龙沈涵笑了笑,说道:“他们不知道具体位置,这是我的东西,只有我知道埋在什么地方。”
“沈涵,我听说过,胡家的人非常厉害,你千万要小心。”郝茹担心的看着龙沈涵,说道。
“放心吧,在见不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之前,他们是不会杀我的。”
“如果他们拿到那件东西那?”郝茹再次问道。
“那咱们就能跑多远跑多远。”
………………………………
第一百七十一章 以后叫我辉哥
大家休息,龙沈涵藏在一棵树上负责警戒。凌晨的行动他不参加,对付那些佣兵,冯明辉一个人就够了。
当第一缕晨光落进森林,一夜未归的吴天喜,才带着满身酒气,走进露营地。
龙沈涵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吴天喜,吴天喜点点头,说道:“这个不难,那些佣兵就交给我,我会让人们一辈子都记住我。”
其他人走了之后,龙沈涵也消失在了森林里。他必须尽快找到胡家的人,不然胡家的人在暗处,自己在明处,将来的行动会很被动。
到了达兰小镇附近,吴天喜走着走着,就慢慢的消失了,就像融化掉一样。
冯明辉和秦大柱、郝茹三个人走进小镇,大模大样的向佣兵门居住的旅馆走去。
杰克是这支佣兵队伍的老大,他在中东可是个风云人物,中东各国的政要提到食尸鬼杰克,都感到头疼。
大胡子罗伯特是杰克最得力的助手,每次出任务,他都担任火力手的角色,射速八百多的速射机枪,在他手里和玩具一样。
夜鬼罗明是从一个南亚小国出来的家伙,他的枪法奇准无比。提起夜鬼,连阿尔法、三角洲这种队伍里的狙击高手,都非常钦佩他。
杰克的队伍里人才济济,每个人都有多项特殊技能。缅甸这种小国,在他眼里就是弹丸之地,他认为自己如果愿意,带着自己的小队,就能踏平这个国家,因此他非常嚣张。
晨光中,杰克坐在一张破椅子上,面前摆着牛奶和面包、火腿。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无论在那个国家,只要有条件,他就要吃一顿丰盛的早餐。
早餐刚吃了一半儿,杰克就闻到一股酒味儿,他猛地一回头,背后空无一人。
杰克对自己的鼻子,还是有自信的。在各种环境中,他曾经追踪过不少对手,一个都没追丢,他能分辨几百种气味儿。
正在感到奇怪,大胡子罗伯特晃着走了进来。这个家伙喜欢饮酒,走到哪儿也带着酒,他身上有酒味儿并不奇怪。
“原来是你,以后少喝点儿酒,有什么事儿吗?”杰克问道。
杰克点点头,指了指窗外,说道:“来了三个华夏人,气势汹汹的,好像是冲着咱们来的。”
“他们带着什么样的装备?”杰克放下手里的面包,问道。
大胡子罗伯特摇摇头,说道:“他们空着手,什么都没带。”
“没有武器怕什么,他们可能是普通的游客。”杰克又拿起面包,说完把面包放进嘴里,嘎吱嘎吱的嚼了起来。
冯明辉推门走进杰克的放进,杰克正在吃东西,罗伯特站在旁边看着。
看到冯明辉,罗伯特问道:“你是什么人,有事儿吗?”
冯明辉点点头,同样用英语说道:“我需要一批矿工,你们选择被我杀掉,还是给我当矿工?”
听冯明辉说完,罗伯特和杰克就像听到天下最可笑的笑话,两人笑的前仰后翻,根本就停不下来。
冯明辉站在门口,一直等两人笑完,才说道:“不要耽误时间,赶快决定。”
杰克挥挥手,说道:“罗伯特,我在吃早餐,他就交给你了。”
罗伯特点点头,拔出匕首,说道:“你没枪,咱们就通过格斗来解决问题吧。”
罗伯特的话音刚落,就看到一只打拳头,打在了他的眼上。
砰地一声,罗伯特晃了晃,手里一松,匕首就被抢去,接着脸上又挨了一拳。
冯明辉退后到门口,看了看手里的匕首,两根指头捏着使劲一掰,啪的一声匕首被掰断。
“这破玩儿太不结实了,一点儿作用都不起。”冯明辉把断了的匕首,扔在地上,说道。
罗伯特惊讶的看着冯明辉,他从没见过出手速度这么快的人,他还没看清对方是怎么动的手,就挨了两拳。
杰克也被惊呆了,罗伯特的格斗实力他最清楚。罗伯特虽然块头儿大,但是他的速度在小队的所有人当中,是排在前三的。
杰克相信,自己的速度虽然比罗伯特快,但是和眼前这个人也差远了。
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子弹,杰克决定掏枪击毙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