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惨饶闱俊!
场下,王重对哑女小声叮嘱着。
今天的哑女穿着王重亲自为她缝制的羊皮衣服,衣服紧紧贴在她的身躯,头发也被她扎起,手里提着一把用羊皮包裹的石刀,威风凛凛。
听了王重的话,哑女微微点头,眼神情不自禁的朝五爪那边看去。
大鸟身为勇士,正站在那里。
似乎有所察觉,大鸟也看了过来,眼神眯起。
他虽然很喜欢哑女,但是哑女挑战他的行为触怒了他,这对任何一个勇士来说,是耻辱。
只有血,才能洗刷这种耻辱。
所以他已经决定了,哑女,必须要死!!!
“必须要死。”
哑女心中也有了决断,小时候就被大鸟欺负,她清晰的记得,就因为不小心撞了大鸟,她就被踢了好几脚,弄得她瘸了好几天。
第一个上场的是一个男荒奴,他不要脸的选择了一个女荒奴战斗。
这个女荒奴算是比较瘦弱的,只是战斗一开始,女荒奴凌厉的摔跤攻势让男荒奴根本没有招架之力,很快被打的没了力气,痛哭投降。
而这个女荒奴,也顺利成为了勇士。
第二个上场的是个侍从,身为侍从,也有着他的骄傲,他不希望丢脸,所以选择了同样是个侍从的人战斗。
两人你来我往,打的时间最长,终于被挑选的侍从体力不支,一群被打趴在地。
之后,连续上场了十来个人,这里面有强有弱。
终于轮到了哑女上场了,她一上场,瞬间吸引了所有人注意。
一来,大家都知道她是木头的人。
二来,她是最瘦的一个奴女,大家都想不通,这样的奴女,怎么可能成为勇士。
“听说这个奴女还敢挑战大鸟呢。”
五爪身后,一个和大鸟关系不怎么好的勇士调侃说道。
大鸟脸色阴沉:“我会用她的鲜血,洗刷我勇士的荣耀。”
“我要挑战大鸟!”哑女看着大鸟喊道。
“哗”
人群沸腾了。
多少年了,第一次有人敢挑战勇士,而且这个人还是个奴女,整个部落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
五爪也是微微一笑,饶有兴趣的看向了大鸟。
大鸟脸色火辣辣的疼,走出队伍吼道:“我会杀了你!”
哑女已经扔掉了石刀,赤手空拳的对着大鸟。
大鸟来到场中,可以看得出,他的大腿确实受了一些伤,所以走起路来一瘸一瘸。
但这都是小伤,他双手只要能用,没人会怀疑,一旦被他抓住,哑女绝对会被轻易捏死。
“呀!”
大鸟发动了进攻,跑过去挥拳。
他的招式很简单,没有任何花招。
一些荒奴闭上了眼睛,他们无法想象哑女怎么接这一拳。
哑女肯定会被一拳打死的。大家都想着。
只是这时候,哑女猛地低下头,闪过大鸟拳头的同时,对着他来了一个上勾拳。
“砰!”
大鸟被击中下颚,牙齿不小心咬到舌头,鲜血溢满了满嘴,疼得他眼泪水都出来了。
情急之下,大鸟连忙踢腿,但是哑女灵巧的就跟猴子一样,又是后退,等大鸟收腿的时候,对着大鸟那天的伤口踢了过去。
“啊!”
伤口的疼痛让大鸟皱起眉头,怒吼一声,朝着哑女抱了过来,他已经决定,要用蛮力把哑女捏死。
哑女开始走位,走位
场上战况实在是太惊险了,哑女一旦被抓住,恐怕就要挨揍。
没一会儿,大鸟已经有些力竭,哑女瞅准机会,整个人凌空一跃,一脚踹了过去。
大鸟胸口被踢中,直接被击倒在地,场外一片哗然,大鸟居然被哑女击倒了,这简直不可思议。
五爪也是微微点头,对哑女的表现非常满意。
大鸟脸涨的通红,吼道:“我要杀了你,杀了你!”
只是刚刚站起来,哑女一个回旋踢,大鸟当即头一歪,被侧踢飞了出去。
巨大的身子砸在地上,扬起一片灰尘。
大鸟真的怒了,他爬起来,从边上一个侍从手上夺走石刀,吼道:“你这个贱奴,有什么资格成为勇士,我要和你生死战。”
其实大鸟这次已经坏了规矩,但王重没有制止,朝场中扔出石刀,他的行为已经不言而喻,要战便战。
五爪没说话,说明也同意了这次的生死战。
有了武器的大鸟攻势更加迅猛,他的武器很宽很大,砸在地上能砸出一个凹坑。
反观哑女的武器就要细巧很多,但是边缘处更加锋利。
面对大开大合打来的大鸟,哑女一直走位躲闪。
王重冷冷一笑,大鸟实在是太弱了,他的攻势充满了弱点。
果然,哑女瞅准一个机会,闪到大鸟身边。
大鸟刚想提刀砍去,哑女的石刀已经划了过去。
“噗嗤!”
石刀在大鸟拿刀的手臂上划了一个口子,大鸟整个人慌张后退。
机会已经到来,经受过王重特训的哑女岂会浪费这个绝佳机会,三步并作两步一跃而起,长刀如同标枪一般,刺了过去。
“嗤!”
石刀钉入大鸟胸口,大鸟整个人闷哼一声,整个人倒在地上,大眼瞪得老大,似乎至今还不敢相信,自己会死在一个从小被他欺负的奴女手上。
“我不甘心啊”大鸟内心长叹一声,向后倒去。
“噗通”
“赢了!”奶娘兴奋的都要晕过去了。
其他荒奴也是一脸的震惊,甚至不少勇士都惊讶的站了起来。
玩笑归玩笑,他们可不认为哑女真的能对付大鸟。
但是现在成功了,这个结果简直不可思议。
哑女下了台,她现在已经算是勇士了,从此以后不用再为大牙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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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训练荒奴
这次哑女顺利成为勇士,五爪倒是也没有偏心,按照规矩,赏赐了两个荒奴给哑女。
至于其他财富,都是要靠她自己去赚了。
赚的渠道有很多,比如养牛养羊,或者种地,靠着这些财富,身为勇士的哑女能够购买部落里的荒奴,只要荒奴的主人肯卖就行。
当天下午,哑女作为新勇士,跟着大部队进入了丛林。
王重自然也跟着她一起,说到底,哑女现在还年轻,毕竟是个女的,再厉害也需要他平时照顾一下,免得出现意外。
此行有惊无险,哑女越战越勇,面对野狼攻击的时候从容不迫,让很多质疑她的勇士也算是对她另眼相看。
只不过今天之后,很多勇士对哑女打起了念头,时不时的过来献殷勤。
这也正常,毕竟若是能够娶哑女这样的勇士,家里就有两个勇士了,无论是财富还是地位,都不是一个勇士能比的。
只可惜,对于那些勇士的殷勤,哑女直接无视。
哑女被分配到的荒奴是两个很瘦弱的奴女,只有十岁,倒是和王重现在年龄一样大。
这也是没办法,五爪再大方,总不可能送很好的荒奴出去,所以一般奖励,都是奖励一些没什么劳动能力的。
就比如这两个奴女,只有十岁,只能干一些简单的活,好多事情还不怎么太懂,需要教。
不过这还算好的,有些普通的勇士刚刚成为勇士,五爪都是送一些四五岁的或者老弱病残。
狩猎回来之后,哑女打猎到的三头狼被她扔到门口,这才和王重看着属于自己的荒奴。
“你们叫什么?”王重看着低着头,浑身上下都没穿几片衣服的两个奴女问道。
“我叫喂。”
“我叫我没有名字。”
两个奴女想了半天,低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王重心中了然,其实这也正常,荒原上,荒奴的地位很低很低。
一些没爹没妈的荒奴,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大家都以他们的特征称呼他们。
王重想了想,发现这两个奴女都长得挺白,于是指了指个高的奴女道:“以后你就叫大白。”
“你就叫二白,以后你们是我木头的人,得听我和哑女的话,明白了吗?”
这个很好理解,所以大白和二白都怯怯的点点头。
“好了,进屋换衣服。”王重看着她们衣不遮体的样子,皱着眉头,看得出,她们以前过的并不好。
当穿了王重设计的衣服之后,两个女生都惊呆了,她们都想不通,木头和哑女为什么会给她们这么珍贵的东西。
不过接下来更震惊的事情出现了,哑女居然拿了两碗烤肉给她们吃。
大白离开惶恐的连连摆手,直接跪下:“木头,哑女,这些肉我不敢吃。”
“我也不敢。”二白也直接跪下,急的都要哭了。
王重有些懵了,想了想,他有些释然了。
这两个女人以前过的并不好,她们身边的人给她们灌输的是奴隶思想,她们是贱奴,是低贱的,不配吃大鱼大肉这些高档的食物。
这些高档的食物是主人的,若是敢吃这些食物,那就是对主人的大不敬,这样的话,她们会被受罚。
所以看到哑女竟然给她们吃这么好的肉,她们直接被吓哭了。
“都给我站起来。”王重轻喝道。
两女连忙站起。
王重递过去烤肉,“吃了才有力气干活,明白吗。”
“吃。”哑女朝她们点点头,两女这才犹豫着吃了起来。
接下来的日子,王重带着哑女和两个荒奴,开始了种田之路。
他现在还小,成为首领的事先放一放,当前的事情他要做好两点。
一:赚物资。
只有自己物资多了,才能购买更多的荒奴,拥有更多的武器,成立自己的武装,夺取部落政权。
二:训练荒奴。
荒奴虽然是可怜的,但是不代表他们没用,恰恰相反,经过王重的观察,荒奴更能够吃苦,更加忠诚。
他们唯一的弱势就是地位太低,导致吃不好穿不暖,有些甚至连睡觉都没一个好的地方睡,导致了他们长得矮小,经常容易生病。
若是给他们勇士那样的条件,这些荒奴并不会比任何一个勇士差。
然后,就是荒奴都吃过苦,大部分的荒奴其实很想过上好日子,所以只要自己给他们这个机会,他们绝对能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
而且因为是自己提供给他们这样生活的,他们对自己只会更加忠诚。
不过目前自己还是太小了,所以王重先做好第一点,赚物资。
有了大白二白帮忙,王重又开荒了三亩地。
如今他的牛羊加起来有十几头了,俨然是部落里的小土豪。
人手现在有些不够用了,为了方便管理,王重向大牙付了五头牛和一头羊的价格,把奶娘和另外两个男荒奴买了下来。
这三个人以前和王重关系不错,人挺实在,不过现在都已经四十出头了,这个年代人老得快,寿命顶多五六十岁,所以大牙很开心的把他们卖了。
数钱的时候大牙还嘲笑王重:“没想到聪明的木头也有不聪明的时候,居然买了三个废物回去,嘻嘻嘻,运气真好,真好”
王重当然不傻,也知道奶娘他们干不了什么大活了,所以他也仅仅是让奶娘他们下地做些简单的活,顺便教大白二白种地。
这两个荒奴到底是年轻,学东西很快。
不过王重不准备让她们只学习种地,半年过去,王重把地和牛羊交给奶娘他们打理之后,和哑女带着大白二白进入了荒原。
他要教她们怎样战斗,他要让她们见见血。
蜕变,从这里开始。
“看到我手里的东西了吗?这个叫弓箭,对着那里的鹿,射击。”王重看着大白二白正色说道。
嗖!
一支箭射了出去,当即射中了鹿身。
哑女兴奋的举起弓箭,她学习这东西比较早,所以上手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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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五爪老了
随着哑女射箭,大白和二白也拉开了弓。
不过她们无论是力气还是准头都不能和哑女相媲美。
王重手里的弓都要比她们的来的大,所以威利更猛,射击过去,那头鹿当场毙命。
拿起手里的弓掂了掂,对于战果他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东西他也是以前在和荒奴们砍了树之后,意外发现一种树的树芯韧性很强,当时他就想是不是留下这种树芯,制作弓箭。
于是有了自己的住所之后,他开始研究起来。
有了弓身,就要选择适合的弦了。
这东西他虽然没亲手做过,但是当年在大龙朝南征北战的时候,也是看到那些工匠制作过得。
这弓箭,最重要的是两处。
分别是弓身以及弦。
甚至可以说,弦要比躬身更重要。
因为躬身本就不易损坏,而弦因为需要细,又要韧性强,因此要求很高。
记得大龙朝的时候,当时匠人使用的是一种动物的筋制成。
王重前些年也挑选了一些材料,最终在这里一种叫扁牛的大腿部位,找到了适合当弦的筋。
这种扁牛体型要比现代的牛更大,牛头上长着扁形的角,所以被称作扁牛。
经过这么多年,王重前前后后已经制作了十来把的弓,不过都被他藏在了家里。
他当然不会拿出来和其他人分享,这东西是他以后南征北战,一统荒原的重要武器,怎么可能拿出来。
因此就是连训练,他都带着三个女人来到荒野上训练。
这次的训练足足用了三天。
第一天,熟悉弓箭。
第二天,用弓箭追捕猎物。
第三天,在荒野上继续追捕猎物。
这一次狩猎,王重捕获了五头动物,全都被他们拖了回来。
这么多东西他当然吃不完,于是非常大方的给平时一些关系好的侍从和荒奴。
现在很多人都在背后说,木头是个慷慨大方的木头,能成为他的荒奴,日子比侍从还要好。
日子一天天过去,每年,王重都会购买两个荒奴回来,这些荒奴他都会在暗地里训练,因此初略看去的话,他的荒奴都要比其他人的强壮。
不过这在其他人看来没什么,王重这里食物多的总会送人,他的荒奴长得强壮也正常。
转眼间,四年过去了。
如今王重虽然只有十四岁,但是已经长得很高,因为常年对自己刻苦的训练以及合理的补充身体营养,他的身体已经不比任何一个勇士差了。
以前喜欢指挥他的大牙,看到他都已经矮一头了。
“现在就算是斧头和我干架,我也不怕了。”
大清早的,王重在屋内对着木人桩再次打了起来。
他现在还不是勇士,所以过些日子就是他的勇士考核了,他现在要加紧训练。
“木头!”这时候,虎走了进来。
“虎,你找我什么事?”王重扭头道。
“待会你要参加考核了吧,以你的实力肯定会成为勇士,我希望到时候你能帮我?”
“帮你?”
虎点点头,“我阿大年纪大了,已经不适合走远路了,这次考核结束,他准备在我们兄弟几个中,选一个新首领。”
王重点点头,他记得自己小时候,五爪那时候已经三十几岁了,这些十多年过去,五爪已经四十几岁。
按照荒野上的人寿命来说,已经算是高龄了。
“你身为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