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看了一眼这古朴生香的屋子,看样子应该是专门给客人留的厢房,应该没危险,他赶紧盘膝而坐,缓缓去调动枯竭的经脉,引进天地灵气抓紧时间恢复。
丹田内,四层筑基台灰暗一片,连上面的十条龙纹都模糊的看不见,不过随着宋仁的苏醒和调动,开始一闪一暗的恢复起来。
经脉中也出现了一条宛若蛛丝般的细流。
这可糟了,以这样的程度想要恢复巅峰,得到什么时候去,哪怕他身上有千年灵药大补,最起码也得半个月时间左右。
这人生地不熟的,可咋整?
在宋仁思虑万千时,房间门再次被打开,有丫鬟们端进来各种饭菜,一个个笑吟吟的时不时偷看他一下。
没想到小姐随意捡回来的一个粉丝,洗干净倒挺好看的。
宋仁被看的后背有些凉,弱弱道:“各位姐姐们,你们认识我吗?”
众女齐齐摇头:“不认识。”
“不认识你们为什么救我回来,还这么好吃好住的招待啊?”宋仁是真的疑惑,平白无故的,没道理啊。
“你认识我家小姐就成了,”众女嘻嘻着便又出去了,只留下满桌子香喷喷的饭菜和虚弱的宋仁了。
“我认识她家小姐?难不成是这具身体之前所认识的?是谁?”
宋仁勉强来到饭桌前,深深吸了一口,妈呀真香,他赶紧拿起筷子就品尝起来,肚子早就饿的咕咕叫了。
你说放毒?人家要是想害你,别说昏迷了,现在随便进来一个丫鬟都能把自己掐死,那用得着这么麻烦。
一晃三天时间悄然而过,每天都有着丫鬟们送各种饭菜进来,宋仁的身体也是慢慢康复着,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反倒让宋仁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
太诡异了。
就在今天,一个经常给他送菜的丫鬟进来,行礼道:“这位公子,我家小姐有请。”
正在打坐的宋仁缓缓睁开眼,心里长吐一口气,终于是要见真相了,到底是我认识你,还是你看上了我?
翠云湖是百花谷最大的一片湖泊,今日颇为热闹,因为五谷一地的年轻俊杰都来了,为了庆祝林妙可在音乐交流会上的大放光彩,增添数十万粉丝。
所谓五谷一地,是药王谷、剑幽谷、灵墟谷,神机谷以及百花谷,一地则是隐龙圣地。
这六家可算是同气连枝,不光交界地在一块相互接壤,祖辈们也曾经同进退过,可以说,他们是一体的。
如今百花谷的林妙可仙子在音乐交流会上大方光彩,自己等人怎么能不来庆贺一番呢,前几天可能有些舟车劳顿,所以才选择了今天。
翠云湖上共有凉亭一百零八座,七拐八扭的竹道走廊更是上千条,就这些,连翠云湖十分之一都没占用,可见其大。
而在中间位置,则有一块偌大的平台,上面摆着不下六十多处桌子,每张都有着美酒和美食,靓丽的丫鬟们不停给这些俊杰小姐们倒酒送吃的,好生热闹。
………………………………
第四十三章 男孩子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林妙可穿着一身青衣,打扮的很是漂亮,和众人说着话语。
“妙可,你看天地网的评论了没有,有人把你那日和一些名宿的交流视频传到了网上,那些名宿被你折服的样子,不知道多少人赞美你对音乐的认知和感悟,日后定当成为乐坛的大家。”说话之人一身白衣,左胸口还绣着一个丹炉的样子,他叫宋清,来自药王谷。
林妙可有些不好意思:“那都是大家对我的抬爱,比不上蓝儿姐和阿瑶。”
“别这么谦虚呀,此次乐台会,大家对你的呼声可比夏芷蓝要高得多啊,那个叫阿瑶的,自始至终都没露过面,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前后好几次交流会,她可从没现身过,指不定人家心虚,怕露馅,还不如保持个神秘感呢,大家说对不对?”说话之人是一个长得有些阴柔的蓝衣男子,出自灵墟谷的申桐。
虽然林妙可虽然很享受大家的这种追捧,但是,还是当着众人的面摇摇头。
“阿瑶虽不像我们,是以真名做的网名,且从来没上传过她的照片,但能做出来那等音乐的,绝不是普通人。
原本前十畅销榜她一人就独占三首,不久前一首《醉仙》更是再次进入前十,这次,她和那个我爱吃大馒头合作的双琵琶,更是又闯进了前十,算上的话,她一人独占一半,我们和她想比,可差远了。”林妙可叹了一口气,倒了杯果酿一口而饮。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化解这问题,也确实哈,人家虽从来没露过面,但是,实力和作品在那里摆着呢。
而且那双琵琶,是真的好听,连着他们都听了不下上百遍呢,每次去听都有不同的味道和感触。
“可能,主要是人家乐谱好,你要是能有这般的乐谱去演奏,一定不弱于那阿瑶,”背着一把剑,来自剑幽谷的刘敬出声道。
“那也是实力,说实话,我还到真是想认识认识那个我爱吃大馒头的新人,就这么突兀的冒出来,上来就是别开生面的有声小说,后面由他作曲的双琵琶,不光让他成名了,连着阿瑶也是,可惜我给他留了那么多言,人家一句都没回。”林妙可说道这里,微微有些生气。
怎么说我也是大家公认的三大才女,平常我给粉丝回个消息,对方不知道会惊喜成什么样子,你倒好,我主动发消息,你一个字都不理,这也太伤自尊心了。
自出生以来,还从来没有任何这么无视她呢。
“妙妙,今日好不容易大家能聚在一起,怎能没有音乐助兴呢,听说你可是有着最忠诚的粉丝不远万里一路跟回来呢,就这么掉在你面前了,如今还在养伤期间呢,”又一人笑道。
谈起这件事,林妙可心情顿时好了许多,人最重要的是你在诚心做某件事时,能得到他人的认可。
“也罢,我最近学了阿瑶的《琵琶吟》,弹奏一首给大家听听,”林妙可之所以会在属于自己的聚会上弹奏竞争对手的乐谱,还是存留了一点争风的意思,毕竟,这首乐谱不是她写出来的,而是顺着别人铺好的路走火的。
她行,自己也能行。
而且,他用的还是古筝,觉得古筝代替琵琶应该更有一番风味,成了,她比阿瑶强,败了,也落得个学习他人精华的好名声,最起码不是善于吃醋的人。
听闻演奏,大家叫好,全都找桌坐到蒲团上,去聆听。
林妙可取出自己心爱的古筝,先试了一下音,随着周围环境安静下来,她开始拨弄琴弦,慢慢演奏起来。
阳光明媚,湖面粼粼,百花盛开,水鸟而飞,一首由古筝演奏出的《琵琶吟》少了一份哀怨,多了一份阳光,底下人则闭着眼,摇头晃脑着打着节拍。
被丫鬟领来的宋仁一阵皱眉,这谁呀,弹奏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你经过我授权了吗,而且《琵琶吟》最注重的是一个‘思’字,你这,纯粹是听心情的,比起自己的合作伙伴阿瑶,无论意境还是手法,差远了。
一曲终了,众人顿时叫好起来。
“别有一番风味,别有一番风味呀。”
“我就知道妙妙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那个叫什么馒头的,算是找错人了。”
“空有千里马而无伯乐,那个馒头算是瞎了眼了。”
“就是就是,应该找妙妙的。”
…………
宋仁听着一阵翻白眼,然后,他就被丫鬟们带到了众人的圈子里,林妙可见此,顿时放下古筝笑了,起身而来。
“这位公子,最近休息的可还好?”
面对林妙可的问话,顿时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力。
“原来他就是妙妙的粉丝啊,没想到长得还不赖嘛。”
“听说他当时是力竭而昏厥的,天知道是怎么追上来的。”
“这就是我们妙妙的魅力所在,换做别人,你看有这样疯狂的粉丝吗?”
“哈哈,说的极是,我就说嘛……”
…………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起来,宋仁则盯着这个向他问话的女子,总感觉很熟悉,在沉思了三秒后,顿时脱口而出:“林妙可——”
没错,还真的是林妙可,当初在做《诛仙》的有声小说时,还听过她的《惊蛰》,声线很好听,只可惜用不上她的音乐,而且她的音乐专属界面有她的照片,觉得长得还行,最后逛来逛去,找到了阿瑶。
我说怎么这么熟悉呢,这异界的就是好,照片和本人基本没什么分别,很好分辨的。
面对宋仁直截了当叫她的名字,林妙可只是淡然一笑:“敢问公子名讳?”
“宋…玉,对宋玉。”男孩子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很明显,这个林妙可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别想对我动歪脑筋啊。
“宋玉?挺好听的名字。”林妙可仿佛大家闺秀一般,一言一行都有着风范,她取出一本娟秀的书,然后翻开第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林妙可,然后合上,来到宋仁面前。
“多谢你的抬爱,这里面是我亲自摘抄的目前我所有网上的乐谱,独此一份哟,且署了自己的名字,权当留作纪念了,以后我一定会加倍努力的。”
看着人家递过来一本册子,以及周围那些人羡慕的眼神,宋仁脑瓜子嗡嗡的。
我是谁?
我在哪儿?
这群人要对我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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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故乡的原风景
宋仁下意识的接过这本还散发着香味的乐谱册子,林妙可含笑一点头:“宋公子,你喜欢我哪些乐曲呢?”
这可把宋仁给问住了,我当时只是匆匆看了你一眼而已,我哪知道你有什么作品,不过,他倒是隐隐有些明白了。
来龙去脉不知道,但绝对是闹误会了,这个时候我要实话实说,伤人家女孩面子,被这群人围殴的概率为百分之百。
他赶紧干咳一声:“《惊蛰》,那首最好听,我总是在夜深人静不能入眠时当催眠曲听,只要四五遍,就能伴我入眠。”
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那可不,妙妙的《惊蛰》可是排在畅销榜第七的存在,是经过了无数人多年认可的。
林妙可听后也是颇为满意,原本想借着今天的日子,弹奏一首自己最新原创的谱子,看能不能和双琵琶想媲美,这首曲子她暂名《芙蓉雨》,是她准备了好久,且经过几位德高望重的大师指点修改过的。
现在差的就是上传了,想与阿瑶的双琵琶争一争锋,如今拿出来,与大伙分享一下。
不过很快他就改了主意,有时候对比才能显示出另一人的高超手法,权当图个乐子。
“宋公子这般喜欢我的音乐,想必自己也对音乐有一定的见解吧,不妨趁着机会,为我们演奏一曲,这里的乐器你随便挑,说不定我们日后还有合作的可能呢。”
李妙可说完这句话,就等着宋仁的反应呢,和我合作,不知道多少人想要这么个机会呢,如今你这个幸运儿,不光可以近距离接触我,如果表现好的话,还有机会一起创造音乐,这是多大的荣耀啊。
她心里这般想着,然后向着人群中一人使了一个眼色,那人表示明白,往后退了退,然后沟通天地网,开起了录制视频的功能。
她叫杨秋柔,是林妙可好友兼闺蜜,经常发一些林妙可的生活系列或者构思乐谱、找寻灵感、踏青游玩短视频等等,吸引了一大片粉丝,也让的网上的人对林妙可有了另一方面的认识和了解。
这算是互利互赢的,林妙可也需要这么一个搭档来展示自己,总不能自己恬不知耻的发表我今天有多可爱,有多辛苦等等吧。
很快,杨秋柔就把视频的名字拟好了:【妙妙聚会邀请粉丝而来,同欢指点音乐之路。】
嗯,这个角度很不错,一览无余,甚至声音都清晰可辩。
“来一个。”林妙可一副鼓励的样子,你既然是我的粉丝,演奏的只能是我的那些高难度乐谱,指点一下,还能得到一个平易近人,没有架子的美誉。
啥?让我演奏,你开玩笑呢吧,我用变声器给你们表演个口技你看可以不?
“来一首啊,放心,没人嘲笑你的,都是一家人。”
“就是,扭扭捏捏的,难道是个假粉?”
“有妙妙在一旁指点呢,这是多么好的一次机会啊。”
众人在一旁起哄道。
宋仁感觉有些下不来台,总不能伤了人家女孩的面子和自尊心吧,毕竟自己是她当成粉丝带回来的,吃好的喝好的,如今又给赠品,我说我不会,岂不是太伤彼此的面子了。
“好吧,有埙吗?不过我吹得不是很好,正好有一首给大家献丑了。”
没错,宋仁所要吹奏的正是《故乡的原风景》,这首乐谱在系统里还打着马赛克呢,但是宋仁是会的。
前世的他经常用陶笛吹奏这首曲子,而之所以让系统联想出来,是因为主旋律他知道,可一些配乐的乐器以及谱子有些模糊的。
如果单纯的用埙来演奏,想必更加的有一种空谷的感觉,这点信心他还是有的。
“埙?”林妙可一愣,她记得自己所创造的这些乐谱中,没有一样涉及到埙啊,难道他有自己的创意?
疑惑的她让人拿来一个精致的埙给宋仁,面带微笑。
其他一些人则三三两两的各自回到自己的蒲团座位上而坐,欣赏这位粉丝的拙劣表演,以及妙妙大师般的指导。
这对所有人都有面子。
视眼顿时开阔了许多,也安静了许多,杨秋柔用魂力将画面定格在了拿在埙的宋仁身上。
宋仁拿着埙,有些局促,实在是这么长时间了,有些生疏。
“没事的,我们总是在失败中慢慢爬起来的,有我呢,”林妙可在一旁微笑鼓励道。
宋仁点点头,先试了一下音,这个埙也不知道是何种骨头所做的,品质非常高,更有一股空灵之音。
这倒是让宋仁心里一喜。
他站在最前面,干咳了一下,然后向着众人一鞠躬,一脸的谦虚:“那我就献丑了,这首乐谱是我偶然得到的,名叫《故乡的原风景》。”
林妙可也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等着这个叫宋玉的粉丝表演。
宋仁轻轻拿起埙,在安静的湖面上,面对和煦的微风,缓缓吹奏了起来。
没有什么前奏,但悠扬的而空灵的曲调从埙中传出来时,一切,更加的寂静,原本不当回事的凑热闹等人,全都寂静一片,林妙可微笑的脸庞凝固了。
这首曲子,闻听之后,仿佛像一场梦,美轮美奂,却让人似乎思念着什么,优美的旋律,更是慢慢牵引出你生命中那些丝丝缕缕的情愫。
他们没有离开过所谓的故乡,但是,优美空灵的曲调萦绕耳间时,却让他们有种深深的眷恋。
他们似乎看到了风气、云飘、水动、林摇、稚童、炊烟,说不出的纯净和画面感。
丝丝入扣,缕缕缠绵,片片相思入骨。
翠云湖安静一片,只有宋仁的手不停按在埙上切换着音调,时间悄然而过,慢慢的吹奏完最后的曲调,宋仁轻轻放下埙,心里一阵难受。
他也想家啊,有工作的地方没有家,有家的地方没有工作,只身前往大城市拼搏,到最后也没能回去。
故乡,收藏着自己多少童年的记忆,儿时的欢乐,那片土地,村口的大槐树,甚至一条条羊肠小道,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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