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命,他们也不会一直跟随他到如今。
的确,这里的人都是跟了他好几年的人。
他的语气铿锵有力,明希拿眼看他,觉得在他的身上分明有着一种耀眼的美,那种光彩夺目,令她恍了一下神。
转向看她的明希,他又说:“媳妇,跟我一起来敬我的这帮兄弟,如果没有他们,不仅湾岛是别人的了,就连我们许多的人都不能安稳的生活。”
这个道理明希自然是懂的,如果没有军人的保家卫国,在第一时间冲上前线,老百姓的确是没有太平日子好过。
但是,被他这么郑重的叫着媳妇,她莫名的觉得压力好大,她这就成了军嫂了?这真的不在她的计划之内啊!
明修,原本也是她计划之外的人啊!
只是,她整个人已经迅速站起来,身体的反应永远快过脑子,她并且说了一句:“我虽然不能代表整个幽都帝国的人民,但我代表我自己和我全家,感谢你们的付出。”之后,她万分真诚的行了一个还算标准的礼。
她觉得这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在她敬完礼后,这些人也齐刷刷的就回了她一个礼,明修就有点要笑不笑的看了看她,觉得她这样子很好笑似的,之后唐忆礼又让大家倒是茶,以茶代酒,要再敬他们一杯,并扬声说:“我们大伙可都等着吃你们的喜糖来着,这一次就算了,等归队之后,嫂子记得再来看望那日莫要忘记把喜糖补发给兄弟们。”
别瞧他平时一板一眼的,这会居然还会调侃起人来了。
唐忆礼这么说了,明希只好硬着头皮说好,这才把这一杯茶喝了。
待大家喝过茶,就有人忍不住问:“嫂子,你究竟是怎么把我们南中将拿下来的。”跟他久了的兄弟都知道,他其中有五年的时间在国外的特种部队接受过训练,从那里回来的人,都不能当人看。
对于他们来说,除了任务,就是任务,绝不会掺杂半天的感情,因此,从那里出来的人,多半也都是冷血的,因为他们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
如今他回到幽都帝国的军队,这一待又是六七年,很多人都跟着他一起执行过任务,都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也了解他这方面的为人,这么多年来,他的身边从未有一个被他承认过的女人,连一个暧昧的女人都不曾出现过。
虽然也有不少女人示爱于他,讨好于他,也有一些大胆的表白过,也都被他婉拒了,再则他那种高高在上冷峻的姿态,很多女人也是惧怕于他的,多数人也是不敢厚着脸皮往上冲。
现在忽然有兄弟这样问了,大家也都分外好奇了,一个个的都说:“嫂子说说看。”
明希一个头两个大了,本来之前还觉得这些个人个个一本正经的,怎么三杯还没有喝下去就都醉了,一个个想要八卦他们的事情,而且他们喝的不是真酒啊啊!
看来,人八卦的天性是不会因为他的职业就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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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希有些为难的看了看明修,偏头想了想,分明是他霸道的强迫的她,她几时拿下过他了,但这话她是不敢当着全军的面说出来的。
明修这时也就说:“这个问题,改天归队后再慢慢告诉你们。”
见他这样说了,唐忆礼也就说:“这个问题,不如问我,我最清楚了。”他这么一说,大伙可雀跃了。
天呐,小唐怎么会这么八卦?以前怎么没发现?
好在大伙并不会再继续追问,她也开始招呼自己的胃。
在大伙吃个差不多的时候,那边传来了音乐声。
这里的条件虽然不如外面,但该有的还是会有的,比如大伙晚上没事自娱自乐的k歌,这基本上是许多人共同的爱好。
瑞丹已经全部撤离,一时半会是不可能再来犯的了,大伙也就放松了一下,做这些事情之前已请示过明修,他准许了,下面的人才会活跃起来。
放的都是一些幽都帝国的兵哥们常唱的军歌,朗朗上口,倒是好学,其中有些歌明希自己都会唱的,主要是这些歌这些年间实在是太火爆了,听过几遍就能记得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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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嫂子,要不要唱一首歌给大伙听听。”坐在对面的黎优含笑提议。
黎优长了一副看似单纯无害的脸,可那眸中的灵光是骗不了人的。
明希瞧他,他肤色白皙,清秀的五官中带着一抹俊俏,帅气中又多了一分温柔,说不出的温良,她忽然就想起了黎痕,仔细一瞧,他们两个人当真是有相似之处,但碍于人多,她也不好去问明修这个人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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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黎优成为他父亲想要栽培的人,再被安排到这里后,他也很快就晋升为了少校,也正因为很清楚黎痕与南明修之间那种敌对的关系,他过来后便对南明修表现出友好来。
其实,一堆大老爷们整天对着屏幕哼也实在无趣,但如果有个女人上去助威,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
明希看了看明修,他说了句:“唱之前的那首。”
他这是给自己点歌了,明希想起之前她轻唱的那首歌,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脸庞……
她忍住心里的笑意,没料想明修喜欢听这首歌呢。
实际上,他是一个血热之人吧。
从他私下里对她的举止,她也该觉察出来。
表面冷俊的明修,私下里是很主动的,甚至,很霸道。
“好,我会的歌可多了。”她果断的站了起来,嘴角飞扬,那意思是她不是只唱一首了?
看她高兴的弯了眉眼,心情大好的样子,他的心情何尝不是跟着起伏。
抛开那些复仇的事情,她其实也是一个热血之人,有着常人所有的一切优点或缺点,如今又身处在这种地方,她有被感染了的动容。
明希这一刻觉得自己有必要唱一首歌来表达一下对他们的敬仰,她真的觉得这些人是最伟大的。
前段时间因为黎痕的关系,她没有理由的讨厌这类人,包括明修。
不知不觉,她对这些人竟是生出敬佩之情。
如果不是有着满控的血热,真的热爱幽都帝国,他们何苦非要出来从军,这种把生命献上的精神,她打心是敬佩的。
明希居然愿意去献唱,唐忆礼也是意外的,林凌更是意外,毕竟她平时都是一副娇滴滴的傲娇模样,以为她会不屑于上台献唱。
唐忆礼立刻打了鸡血似的快速跑过去拿了麦克风来和大家报道这件事情说:“各位兄弟安静片刻,咱们嫂子要为大家献唱一首歌,我们来鼓掌,欢迎嫂子。”
话落,热烈的掌声已经啪啪响了起来,明希稳了一下心神,还是从容不迫的走了过去。
她接过唐忆礼递给她的麦克风,意思是让她也说几句的,她也就说:“我很高兴今天能来到这里,认识这么多可爱的军人,我想这将会成为我人生中最难忘的一笔。”事实上也是如此,往后她的人生都会和这些军人不可分割。
她第一次觉得,这些人实际上大多数都是纯朴的,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自己的领土,他们不顾自己的性命,昨天晚上那些受伤的战士,就是最好的证明,这样的人无疑是最可爱的人。
奸恶诡诈的毕竟都是少数之人,在这个世上,绝大多数的人还是善良的,天空还是充满着阳光的,乌云总是在极少数的时候。
她低语和唐忆礼说了一下自己要唱的歌,他便去把歌调了出来。
一听这优美的音乐响起,大家也就知道她要唱的是什么歌了,这第一首歌她是要献唱给这些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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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港的夜啊,静悄悄,
海涛把战舰,轻轻的摇,
年轻的水兵,头枕着波涛,
睡梦中露出,甜美的微笑,
海水你轻轻的吹,海浪你轻轻的摇,
远航的水兵多么辛劳。
之所以会唱这些歌,也是因为黎痕的关系,因为对他的喜爱,她刻意去学习了这类的歌,以为他会喜欢听呢。
结果,她学会了不少这类的歌,却一次也没有与他一同去唱过,因为他也总是很忙。
观众席上,大家都安静的注视着她,这真是一位矜贵又漂亮的女人,美得不可思议,不似人类。此时,她的眼神中透露着独有的温柔,那股子温柔几乎要令人沉浸下去,她偶尔扫向他,明修也正目不转睛的注视着她。
却没想到,画风忽然就变了,音乐也变了。
嗯,是唐忆礼照她的说法正在调整音乐。
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
别怪我仍保持冷俊脸庞。
其实我既有铁骨,也有柔肠。
只是那青春之火需要暂时冷藏,
当兵的日子既短暂又漫长,
别说我不懂风情,只重阳刚。
这世界虽有战火但也有花香。
我的明天也会浪漫得和你一样。
当你的纤手搭上他的肩膀,我也会回过头泪流两行。
也许我们的路不是同一方向,我扔衷心祝福你姑娘。
当我脱下这身军装,不怨你没多等我些时光。
也许那时你我已是天各一方,相信你还会看到我的爱在旗帜上飞扬。
这一首歌真的是唱到了许多人的心里深处,纵然是热血男儿,也忍不住要泪流两行。
实事上,唱着这首歌的明希,心也柔软了下来。
她悄悄的扫过他,就见明修他依旧目不转睛的看着她,连姿势都没有变过,这个动作实际上是令陆洁相当的生气的,看呆了?特么的,她有这么好看吗?
好在下一首风格忽然就又变了,整个画风完全不同,明希继续唱,虽然她的声音有些甜,但还是比较浑厚的,唱起来也是相当豪迈的。
咱当兵的人,
有啥不一样?
只因为我们都穿着,
朴实的军装。
咱当兵的人,
有啥不一样,
自从离开家乡,就难见到爹娘。
这歌倒真是唱到兵哥们的心里去了,有的人从军多年,真的是多年不曾回家过了,尤其是过年之际,一家家都大团圆了,但他们这些人还必须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轮不上他们休假,有的老兵真的是十年二十年都回不了家去过一个团圆年。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都是青春的年华,
都是热血儿郞,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一样的足迹留给,山高水长。
咱当兵的人,咱当兵的人。
本来是明希一个人的演唱,下面的兄弟们都禁不住跟着合唱起来,小唐也加入了这个队伍,配合着一起唱完这首歌。
这本来就是一首幽都帝国基本上人人都会唱的国歌,很容易激发人的斗志,温暖人的心窝,令人热泪盈眶。
咱当兵的人,
就是不一样,
头枕着边关的明月,
身披着雨雪风霜。
咱当兵的人,
就是不一样,
为了国家的安宁,
我们紧握手中枪。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
都在渴望辉煌,
都在赢得荣光。
……
陆洁死死的盯着她,这么多的兄弟,居然全都被她的歌声鼓舞,感染了。
他们热血沸腾,只因这几首歌,这些个废物,唱首歌有什么了不起,她会端枪吗?
她不能不承认,她心里嫉妒得发狂。
本来,在她没来之前,她是这里惟一的女人。
抛开她的身份不说,她在这里可以说是一个香饽饽,哪个人不喜欢她?
忽然,画风又变了,唐忆礼主唱,她配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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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像首歌,
绿色军营,绿色军营,教会我,
唱得山摇地也动,唱得花开水欢乐。
观众席上的人都沸腾了,跟着一起合唱起来。
一呀么一呀么一,一杆钢枪交给我,
二呀么二呀么二呀么二,二话没说为祖国,
三呀么三,三军将士苦为乐,
四海为家,嗨嗨嗨,
哪里有我,哪里就有一二三四,
战士的歌!
明希算是发现了,这小唐在他们自己的兄弟堆里,简直就是一歌神啊!
她其实是很想让明修也上来献唱一首的,也悄然问过小唐,小唐表示他从来不唱歌,她也只好作罢了。
气氛已经到了最高点,大家都热烈的站起来一首唱完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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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洁咬牙切齿的看着,现在,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明希的身上,就连身边的林凌,也一副花痴的表情,看得入了迷,真是气得她想一拳打在他的眼睛上,但这里是公众场合,她就恶狠狠的在暗中狠踩了林凌一脚,不敢找明修出气,但拿林凌出气还是可以的。
白痴。
她在心底暗暗咒骂,这首歌她也会唱,早知道她们这么喜欢听,她唱给他们好了。只不过,很多的时候她不太乐意与这些老爷们打成一团,毕竟,她身份尊贵,她向来高傲,平时根本不屑于去唱给这些小兵蛋子听。
骨子里,她多少是有点不屑与那些身份低贱的人厮混在一起的,如果不是因为明修在这里,她也不可能冒着生命的危险非要跟着一块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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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被她一脚踩得生疼,诧异的转眸看她,小声的说:“你干嘛啊?”
“你是白痴吗?居然用这种表情看那个女人,知道什么是兄弟妻不可欺吗?”虽然她根本不承认明希是南明修的人,但也非常看不惯林凌那种爱慕似的眼神,不得不说了这样违心的话。
要知道,之前林凌也是一直围着她转的,现在好像因为保护了这个女人几天,居然敢对她变了心,去围着别的女人转。
林凌无辜的收回眼神,陆洁已经气得腾的站了起来就往外走,这个女人在这里献唱一个歌而已,居然搞得万众瞩目似的,她实在是受不了,如果再不离开,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冲动的拨抢毙了她。
因为她的关系,破坏了她所有的好心情,她体内所有的细胞都在朝她抗议,让她去找这个女人单挑。
但是,在这么多的兄弟面前,她当然是不能这么干的。
就在刚刚,明修当着所有人的面承认她是他的未婚妻。
如果她在众兄弟面前做出不妥的事情,只会让她以为她要横刀夺爱。
明明是她先认识明修的,也是她先爱了他,也是他们之间先有了关系,到了最后,她却成了那个要横刀夺爱的人,实在是难咽下这口气的。
那时,林凌看她拨腿气冲冲的走了,很是为难,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去看着她。”就在他为难之际,明修开了口。
“好。”林凌立刻站起来就去了。
明修让他看着她,多半是不想她在这个节骨眼上惹出什么事情来,这一点林凌自然是懂的。
林凌悄然的跟着跑了出去,就见陆洁在出来之后一脚踢在了军舰的栏杆上,好似有多大的仇恨一般。
“哎,你可别把自己的脚踢痛了。”
林凌跑过去说了一句自以为搞笑的话,不料却惹得陆洁怒目转向他,直指着他质问:“你说,你现在是不是也被这个女人勾得迷了心窍?保护她几天倒是保护出感情来了?”
之前她并不知道林凌是去保护明希去了,如果不是林凌这次与明希一起过来,她依旧不会知道这件事情,他们兄弟之间有什么事情也从来不会朝她说,分明就是没拿她当自己人。
想到这些事情,陆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