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周围的人都是一脸的诧异,李承乾像是卖关子抖机灵的孩子:“小儿子,大孙子。听过么?”
众人摇头,李承乾也是摇头,只是他却笑着摇头:“有道理,有道理啊。”
“雨停了。”
忽地,有人喊了一声。
李承乾朝谷仓外看去,雨果然停了,云层依然细密厚实,但雨到底是停了。
“啊吔,这春雨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说罢,赤足的李承乾将斗笠一扣,迈开步子踩在泥泞中,熟练地将钉耙抗在肩头,从背面看去,倒是真有了关中农户的姿态。
“殿下,耕地而已,不必做到这个地步。”
“本王我不种地,还能做什么呢?”
李承乾站定在一小片刚刚积水的泥坑中,微微转身,看着一脸纠结的幕僚。水汽朦胧,风乍起,云卷云舒,骄阳刺破云层,终于见了光。
………………………………
第九十三章 神采
“先生,不是说要学射箭的么?”
“学那个有甚么用?来,这狄粱做的面鱼,最是有味,比麦粉好食啊。”
言罢,张大象凑在小小的土灶锅前,用力地嗅了嗅香味,然后陶醉地看着十岁光景的少年,“再来一盘牦牛肉,嘿!”
说到兴致处,张大象搓着手,只觉得这锅里的物事简直是美爆了。
一把细碎葱花撒上,顿时从锅里盛了出来,不得少年张望,自己先撩了一筷子,嘴巴嘬的跟鲤鱼似的,唏哩呼噜也不管烫还是不烫,三七二十一,先来一口再说。
“狄粱”吃的人少,种的人更少,传入中国也就是贞观朝的事情。还是李淳风托人传到唐朝的,做了一回劣质版张骞。
这东西就是高粱,天竺种的不少,耐旱抗涝,在天竺产量还不低,居然比稻米硬是要高一石。李淳风有鉴于此,才让人把“狄粱”带回唐朝。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唐朝,居然水土不服,产量也就是三石不到。试验田还好只有五千亩,要是多了,李淳风得要欠下个人情。
怪只怪已经到了贞观十八年,某条土狗为了小霸王学习机,在关中地区河套地区都或多或少地非法干扰了历史进程。十年来增加的水利设施使得稻麦产量大大增加,以至于高粱原本的耐旱抗涝优势,在关中地区发挥不出优势。
再一个,高粱米去壳不去壳就是两个画风。尽管说眼下的关中老农已经不稀罕三五百斤白花花大米,可吃上个囫囵饱饭才几年?所以,一如既往的,还是会尽量地多留一些能吃的。
以往糜子、稻麦的壳壳,也是能做成青糠饼之类的,塞到嘴里,啃个半天也能垫吧垫吧肚子。可这“狄粱”壳子简直糟践人,熟了之后,闻着挺香,拉起来就惨了。指天骂娘者不在少数,俨然是肠子都被拉出来的架势。
于是高粱在关中,就成了鸡肋,远不如在陇右受欢迎。实在是陇右贫瘠,高粱的优势瞬间就发挥了出来。
不过“狄粱”的特质优点,也不是没有人发现。比如说张大象,这么些年别的没长进,只论吃喝,堪称一绝。
“智障大师”的诗,邹国公子的胃,在李董迁都洛阳之前,必须是长安双绝。
“先生,怎么还有牛肉的?阿耶跟我说,以前吃牛,是大罪”
少年一边说着,一边自己盛了一碗“疙瘩汤”,还多加了一把葱花,还撒了一点胡椒面和花椒面。嘬了一口汤,又撒了一把青盐,一旁张大象看他的吃法,气的腮帮子直抽。
口味这么重,暴殄天物!
“你也说以前啊,说到这以前啊”张大象夹了一筷子略带黑色的牦牛肉,迟迟没塞到嘴里,反而出神了片刻,然后接着道,“这以前啊,跟人吃喝,先生我的运气还是不错的。时常有牛儿知道先生我要吃饭,便去跳崖自杀。”
“”
少年眼珠子鼓在那里,一脸的不可思议,显然是被震到了。
“假的嘛。你这小郎,怎地当真了?”
张大象轻轻地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不落人口实么,官府场面还是要做一做的。”
“这样骗人真的好吗?先生。”
师徒二人一边吃着面鱼儿,一边闲聊。
听徒儿这么一问,张大象一身肥肉也抖了抖:“骗人自然是不好的,可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都是场面话嘛。大郎,你想啊,要是不骗人,那官府就要抓人了,可先生我为师是什么人?邹国公之子啊,是勋贵啊,长安令敢得罪嘛?当然啊,为师不是说要仗势欺人,也不想让长安令这般为难。为师的意思就是,为了不让长安令难做,所以我才骗人,这样就两全其美了,对不对?”
“”
少年一时间有点转不过弯来。
“你看你,又钻了牛角尖。为师不为难长安令,长安令就不用硬着头皮来不畏权贵,寻常百姓听说为师吃牛肉,得知是牛儿自杀的,也不会觉得为师是故意逮着耕牛杀。于是大家都相安无事,岂不美哉?百姓不必羡慕嫉恨,官府不用担惊受怕,为师不用嚣张跋扈天下要都是如此,还不真的就长治久安啊。”
“”
少年感觉自己掉坑里了,于是扭头喊了一声:“二郎,你觉得先生说的对么?”
土灶的另一边,是守着灶膛灶火取暖的一个更小少年。约莫是七八岁光景,瘦瘦小小的,头发还有点枯黄,鼻子还淌着鼻涕,形象远不如张大象身旁说话的少年来得那么灵动。
“先生说甚么都对。阿哥,饭食做好了么?”
“二郎悟道矣。哈哈哈哈,来来来,老夫给你盛了一碗,赶紧吃。”
张大象哈哈大笑,对吸鼻涕少年的话,显然是非常满意。灶间内雾气腾腾,门口正翻着卷宗的张大素一直听着这边的对话,一边看书一边笑着摇头。
“大哥,时候不早了,世子也该送回太子那里了吧。”
“急个甚么,这光景他肯定还在盯着制糖厂,兴许就留在厂里食饭,送孩子回去作甚?跟女人一起吃饭么?”
“跟着大哥,耽误学业啊。”
张大素实在是受不了了,只好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放肆!你是兄长还是我是兄长!”
体型胖大的张大象一脸发飙的模样,不过连正在嘬疙瘩汤的李医都知道,兄长的先生那是在作怪,故意逗弄人。
“唉大哥,还有要紧事体没办,在这里逗弄孩子作甚?再说了,你还真当自己是世子的先生不成?”
把手中的书放下,张大素稍稍地看了看窗外,“这长安城,热闹还是热闹,就是不知道怎地,索然无味,索然无味啊。”
“你连个平康坊都不曾正经去过的,知道个卵的索然无味”
张大象瞟了二弟一眼,一脸的不屑。
“”
本来想反驳说自己十岁就去过平康坊来着的,但感觉一反驳就彻底输了的样子,索性就闭了嘴,重新拿起了书。
“先生,平康坊好玩么?”
“好玩么?”张大象横了一眼十岁的李象,“老夫年少时,乃是平康坊无双猛将,个中滋味,哼哼。”
“大哥,世子才十岁”
“十岁怎么了?十岁就不能知道平康坊的妙处么?你十岁的时候,难道不是也跟着大郎带着三郎一起去了平康坊?”
“”
张大素顿时觉得冤,“大哥,我那时,是跟着哥哥去赴会!”
“你看,你赴会了吧。”
“”
张大素彻底闭嘴了,由着大哥卖蠢去。
“先生经历,怕不是无比精彩啊。”
李象一脸的羡慕,和对老学究的崇敬不同,这是由内而外的羡慕,非常的纯粹,非常的简单直观。
于李象看来,便宜先生张大象的过往,绝对是“英雄盖世”。
少年人的世界中,所谓“强者”,那必须是道上“混”得开,那必须是江湖风浪见得多。
大约过个千儿几百年的,左青龙右白虎的道上大哥,依然是不少少年人心目中的“霸气”前辈。当然了,过个几年恨不得剁死“黑历史”中的自己,依然是不少的。
“老夫有个过命交情的兄弟,姓薛名礼,想必,大郎你也是听说过的吧。”
“是西军的那个薛仁贵么?”
“正是。”
“啊吔,这个好汉,居然是先生的兄弟?”
“如假包换。”
李象顿时目光闪闪,手里端着的面鱼儿吃起来也更加的香了,“我听阿耶说过薛仁贵,说他膂力惊人,马槊堪称尉迟第二,更是擅射,号称西军养由基。如今最有名的昝君谟、梁猛彪,都不及他。”
“嗯,不错。”
“先生果然深藏不露。”
“老夫不过是内秀其中”
啪!
张大素把书甩在案桌上,瞪了一眼大哥,嘴巴张了张,最后实在是受不了,推门而出,实在是呆不下去了。
见亲兄弟居然一言不发地离开了屋子,张大象老脸一红,轻咳一声,拂须道:“快吃,快吃,吃完了老夫带你们去吃西市的醪糟,那董婆子快七十了,居然还没死,她的醪糟乃是一绝。连薛婕妤的侄女,都对她赞不绝口。”
“醪糟好吃么?”
李医抬头问道。
“怎么?二郎到现在连醪糟都没吃过?这怎么行,老夫”
“先生,二弟体弱,还是不要胡乱吃喝了吧。”
李象连忙道。
实在是李医出生的时候,差点没活过来,一直体弱,若非保护的好,寻常人家的孩子早就夭折,哪里还能活到八岁。虽说如今也能跑跳,但身体瘦弱,不如同龄人,李象对自己这个弟弟也是照看的到位,出去玩耍,从来都是不离开自己的眼睛。
“醪糟冲蛋,没甚要紧的。”
张大象笑了笑,难得用手摸了摸李象的后脑勺,“老夫少年时,也时常去那里买一些回转。老夫三弟,也爱吃这个。”
想起张大安,张大象也不胜唏嘘,接着,他又想起了张德,更是收了笑容,一时无言。
早年和薛仁贵一起胡混,秦楼楚馆留其名,到如今,薛仁贵在西军也闯出了一片天。而他自己,年过三十,口称老夫,却还是混日子的模样,将来的前程,也就是继承邹国公的爵位。
“先生怎地伤感起来?”
“噢?老夫何曾伤感?只是想起一些要务,所以有些出神罢了。以后要记着,公事为先,私事为后。”
“知道了,先生。”
“醪糟还吃么?”
“吃,先生。”
“嗯,那就好。老夫在长安也呆不上几日,月底就要回转。你们想要再见老夫,怕是有的等喽。”
“京城好玩么?先生在京城,是不是很威风?听阿耶说,大父在京城盖了好多楼阁,比大明宫还大,是真的么?”
李象好奇地问着张大象,尽管张大象是以“冲喜”的形式,成为了李象的“前任”先生,但不管怎么说,关系是定下了。而张大象,很少有不让李象满足的情况。
有问必答不过是小儿科,带着李象吃遍长安不敢说,吃遍整个东城坊市,那是半点问题都没有。
花样百出的美食,使得李象在张大象这里享受到的乐趣,远比跟着“专业务农”的亲爹多多了。
“大郎你这就算是问对人了。”
张大象一抖衣袖,顿时眉飞色舞,“这洛阳城中,谁还不给老夫三分脸面?比如说这警察卫的”
眼见着张大象唾沫横飞,两个端着碗蹲着嘬汤吃面的少年,眼睛放着光,神采同样飞扬了起来。
………………………………
第九十四章 奇葩局面
“执失思力是你什么人?”
碛西州治所衙署内,一身黑毛熊皮大氅的李思摩一条腿踩在脚凳上,身子微微前倾,胳膊肘顶着膝头,目光炯炯盯着匍匐在地的突厥武士。
这是一个“控弦”,头面上的箭伤,手背上的刀痕,足以说明他是个勇敢战士。哪怕匍匐在地,也宛若一条身强力壮的野狼。
“是”武士微微抬头,表情有些羞愧,低声回道,“是我伯父执失部为李卫公击溃时,我人在阿史德部”
看他神情羞愧的模样,李思摩很快就揣摩明白这个小子的想法,不由得冷笑一声:“怎么?执失思力为太昊天子圣人可汗陛下所用,你居然敢以为耻?!”
猛地大喝,让武士身体陡然一震,微微颤抖,然后整个人绷住的一股劲,彻底在这一番话下松懈,然后匍匐的宛若一只新生羔羊,软绵绵全然没了气力。
“不、不敢”
“哼!”
李思摩将脚从脚凳上挪下,缓缓地站起来,原本就发福的身材,使得李思摩看上去更加体型胖大。较之当年跳舞的阿史那咄苾,还要胖肥的多。肥壮的身躯套着一件黑色熊皮大氅,更显威风气概。
“既来中国,必有所求,本王姑且一听。”
说罢,李思摩突然又道,“不过,本王是以陛下爪牙的身份,听汝之言。”
“是、是”
“控弦”武士微微起身,人还跪在地上,然后整理了一下情绪,便一咬牙抬头道:“王爷,王爷可否上禀太昊天子圣人可汗陛下下国小邦愿‘以物易物’‘以奴换奴’”
听到他的话,李思摩一愣:“以物易物本王知道,这以奴换奴,又是甚么?”
西域的春雪依然是厚重非常的,只是和往年不同,原本贫瘠不堪的且末城,因为多了沟渠,冬季的降雪保留了不少,留存下来的雪水并非是直接渗透到了沙砾或者蒸发到了空气中。
大小“井渠”都能保证收纳规模数量可观的“水源”,按照储水量,今年的且末春耕数量是往年的三倍都不止。
雪原之上,每隔一段距离,都会有永久性据点。有的是建立了信号机,而有的则是驿站或者补给点。这些据点之间,大量地使用了矮脚马拖拽的爬犁雪橇,甚至蒲桃城以东,还会用狗和鹿来拖拽雪橇。
单次单车运力在一石到三石之间,但因为唐朝在西域的贸易量暴增,保暖取暖条件得到大大加强的当下,敦煌宫采买的特种狗和特种鹿,已经按照牛马骆驼作为“畜力”登记造册。
目前雪地特种狗和特种鹿的存栏量,已经分别达到一千两百只和三百头。数量相较骆驼马骡动不动万头万匹自然是少的可怜,但冬季作为据点之间的少量物资补充,以及千里以上长距离传信通信,已经绰绰有余。
毕竟,在贞观十八年,西域没有任何一个唐朝之外的组织,能够在冬季高效有效地传达讯息运送物资。
只凭这一千两百条狗加三百头鹿,唐军一个旅帅带队,一个百人规模的远征军,足够在冬天轻松达成灭国。
一支犬鹿混编的队伍前往勃律山口,尽管征发了大量的奴隶开凿山道,但勃律山口依然是西域极为有名的险地。
从唐朝穿过山口,进入天竺诸土邦,勃律山口中那条蜿蜒崎岖的山道,由北及南,约莫有两百个弯。这里既有和蜀地一般的“望山跑死马”,同样也时刻发生着蕃地才有的大雪崩。
队伍只要进入山口,立刻会给犬马套上“嚼子”或者“笼嘴”。遥闻深巷中犬吠是不可怕的,但要是“遥闻深山中犬吠”,很有可能一场雪崩带来的山体滑坡,就会在山谷中发生。
“呵”将护目镜稍微提了提,须发皆是冰花的汉子抖了抖手中的地图,“那儿,是哨塔。到了,他娘的终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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