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摇头叹息了一声,又看了眼已经蹲在地上聚精会神演算的李淳风和李泰一眼,信步走向了李牧的工作室。逐鹿侯府他已经来过多次了,他自然可以找到。阖府上下,谁不认得李世民是谁。虽说李牧的工作室闲杂人等不得进入,但李世民是闲杂人等么?这天下还有他不能进的地方?
李世民推开门进了工作室,忽然目光一凝,看到了吊在梁上的夜明珠,顿时脸色大变!
………………………………
第49章 李世民的致青春
李世民今年三十二岁。
王鸥今年也三十二岁。
他们相识的那一年,李世民十五岁,王鸥也是十五岁。
大业九年,洛阳城。
隋炀帝第二次征伐高句丽,命李渊在怀远镇督运粮草,兼知关右诸军事。此时李渊已有心思逐鹿天下,广交天下豪杰。他的儿子之中,李建成、李世民年纪稍长,被他派去了洛阳,结交门阀世家子弟,探听消息。
隋朝本定都大兴城,也就是今日的长安城。但隋炀帝登基之后,令大匠作宇文恺营建新都,迁都洛阳。因此在隋炀帝时,洛阳是正都,而长安是陪都。
时值五月,牡丹花开,白马寺牡丹最美,人争相观之。虽天下已乱,但作为都城的洛阳,却依然歌舞升平。牡丹花开,自然引得不少世家小姐来赏花,当然,都是以祈福的名义来的。
李世民喜武不喜文,对牡丹更是没有什么兴趣。但他随兄长来此,做不得主,李建成要赏花,他也只好跟随一起。
此时李渊已是大隋重臣,作为唐国公李渊的长子,李建成走到哪里,自然受人瞩目。而李世民此时才十五岁,虽然勇武过人,但却没有几个人把他放在眼里。
李世民也乐得清闲,看见兄长在众人围绕之间谈笑风生,他也懒得去抢风头,便自己信步闲游,闲逛了起来。
忽然廊下传来一人惊呼:“呀,那边那个……莫不是王家小姐?”
“哪个王家小姐?张兄说得明白些!”
“还能是哪个王家,太原王氏!”被称为张兄之人似乎很着急,道:“王氏这一辈人丁兴旺,生的全是儿子,只得这一个女儿,宝贝的不得了。平素都不出家门的,此番据说是陪母亲来白马寺还愿,才来的洛阳,我也只是听闻,没想到真的来了。据说这王小姐年方十五,乃是太原第一美女,琴棋书画皆通,求亲的人都快踏破门槛了,也不知道模样到底如何,赵兄,快与我一同去看看!”
“家中河东狮……”
“哎呀!罢了,我自去!”
李世民听到这些话,心中一动。此时他也尚未娶亲,他虽然与长孙无忌交好,但与长孙皇后之间,却仅有兄妹之情,未生爱慕之意。而且他心中都是逐鹿天下的大事,也无心考虑个人问题。
但听了这‘张兄’一番言语,李世民却动了心思。这位王小姐,年齿与他相同。又是太原第一美女,琴棋书画皆通。最重要的是,她出身太原王氏,且是独女。太原王氏,五姓七望之一。且千年以来,都是五姓七望中的上等。此时父亲李渊图谋大事,若能与太原王氏结成秦晋之好,得是多大的臂助?
忽然想起那‘张兄’说,这王小姐鲜少出门。李世民便焦急了起来,瞄到那‘张兄’的影子,便追了上去。但为时已晚,只看到马车远去,只瞥见芳容一抹。
一个月之后,九州池。
六月荷花盛放,九州池中,画舫游船不绝。
李建成也包下一座画舫,邀请朋友于池上饮酒。李世民也来了,他跟李世民的朋友聊不到一块去,便独自来到船舷边,靠在护栏上发呆。
他的脑海中,满是那日瞥见的那一抹笑容。
人,怎么会这般好看?
他生平第一次,为一女子心动了。但他是唐国公府次子,而对方是太原王氏的独女,他不敢登门求亲。而此时,父亲李渊在图谋大事,他又怎能因儿女私情,去央求父亲提亲呢?
李世民苦笑了一声,心里暗想,即便提亲了,也不一定成功啊。太原王氏的门槛何其高,陇西李氏……他们不一定放在眼中。
正在思虑之时,忽然听到有人呼救。李世民定睛去看,只见不远处画舫有人落水,再仔细听,依稀听到了‘王小姐’、‘如何是好’等断断续续的声音,李世民听到‘王小姐’三个字,脑海中瞬间再次浮现出那日看到的笑容,根本来不及想,脱去外袍,纵身跳入了水里。
听到入水之声,李建成从画舫内出来,看到李世民在水里,大喊道:“二弟,你这是做什么,快来人,把我二弟救上来!”
两座画舫都乱成了一团,不断有护卫跳入水中,像是下饺子一样。但这些李世民都看不到了,他的眼中只有不远处在水里扑腾的王小姐。
王小姐!我来救你了!!
李世民身强体壮,虽然只有十五岁,但泅水的本事却令他人望尘莫及。很快,他便游到了王鸥身边,刚伸手要去拉王鸥的手,却被王鸥躲开了,李世民有点懵,难道我就这么丑,你宁愿淹死也不让我救?
“公……子,男女……授受不亲……”
原来是担忧这个,李世民心中了然,赞叹道,不愧是名门之后啊,规矩这样大。也好,如此重视男女大防,想必定然是守身如玉,十五岁便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李世民,对此非常之满意。
“小姐莫慌,我乃唐国公李渊之子李世民是也。今日救了小姐,定会对小姐负责。明日便去府上提亲,小姐快拉住我的手,性命要紧!”
李世民义正言辞,特意省略了‘次’这个子,免得人家看不上。等拉了手,有了肌肤之亲,明日提亲的时候再说是次子,木已成舟,想反悔也反悔不得了。
王鸥心中挣扎不已,她既不想死,但又不想这么稀里糊涂的嫁人,而且她自己知道,她早已被家族许给了清河崔氏,是有婚约之人了。若今日与这个男子有了肌肤之亲,清河崔氏不知会怎么为难家人。就在犹豫的时候,李世民已经再次靠了过了,伸手,掏……水流晃动,没抓住。再伸手……掏,马上就要碰到王鸥的指尖了,这时传来一声大喝:“小姐在哪,不要慌,容嬷嬷来啦!容嬷嬷会水,容嬷嬷救你!”
话音未落,李世民只觉得月色都被遮蔽了,他晕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这个妇人的屁股怎么这样大啊!
王鸥得救,李世民被容嬷嬷一屁股坐进了水里,呛了一肚子的水,抢救了一个时辰,才保住了性命。
次日,李世民实在按讷不住,登府求亲。却吃了一个闭门羹,门房告诉他,王小姐受了惊吓,连夜回太原去了。但是临走之时,给他留了一封信。
李世民接过信,一路浑浑噩噩地回到了家,打开信看了,泪水忍不住地流淌下来。
“奴家已有婚约,谢过公子救命之恩,再拜。”
短短一行字,李世民的初恋便这样了断了。他心灰意冷,从洛阳回到了晋阳,娶了一直被视为妹妹的长孙无垢。婚后二人约有一两年内,都还是保持着兄妹的关系,后来二人一同经历了许多大事,才渐渐的相知相许。而王小姐,则成了李世民心中的一段回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晃十三年过去。李世民踩着兄弟的鲜血头颅,登上了至尊的宝座。还没来得及自满,便遇上了一个大难题。
黄河水患,水淹七城。遍地饿殍,民不聊生。而此时的国库,实在是拿不出钱了。
李世民整日整夜地睡不着觉,他心中清楚,大灾之后,若不能及时处置,便要生乱。他的皇位本就来路不正,这时若乱了,大唐的基业还能存续么?突厥人会不会也趁机打过来?
李世民不敢再想了,他把心一横,想到了抄家!
谁有钱,就抄谁的家!罗织罪名容易,抄家也不难,难的是引起的后果。但与硝烟四起来想比,这些后果都可以承受。
就在李世民马上就要实行的时候,程咬金求见。言说他有一位弟妹,家财万贯,愿意捐献十万贯,换取敕封一个诰命。
十万贯!一个诰命!
李世民欣喜若狂,此时他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只要给他十万贯,别说是一个诰命,十个诰命他也给得!
李世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让程咬金把人带过来,他要亲自接见,亲自下旨,通告天下。
贞观元年,一别十三年后,长安东宫,李世民再一次见到了王小姐。
此时她带上了面纱,但李世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就是王小姐。
十三年来,李世民虽然一直在刻意回避王小姐的消息,但身为帝王,门阀世家的大事,他如何能一点也不知道。
他知道,王小姐嫁去了清河崔氏。
他知道,清河崔氏那个男人是个病秧子,死了。
他知道,王小姐守寡,被清河崔氏族人欺负……
但他能怎么做?他是帝王,即便四海之内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即便他很痛恨门阀世家,但是,一个孀居的寡妇,就算是帝王,你也管不着啊?!
李世民心中愧疚,他不知为何,只觉得对不起当年的王小姐。看她在火坑之中,却无法伸手想援。
而此时,两人面对着面,李世民心中更加愧疚了。
他没伸出援手,而她却在自己最为难的时候来了。
十万贯!
她只是想求一个诰命,她求诰命,恐怕也是因为被逼的没有办法,指望诰命之身自保吧。
相对无言。
李世民亲自写下了敕封一品诰命的圣旨,封王鸥为牡丹夫人,为那年洛阳白马寺的惊鸿一瞥。
他收下她的钱,又赐给她一颗夜明珠。
他也写了一封信。
“明珠在掌,如握君心。若有来日,倒履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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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当年情
李世民这是告诉他,这颗夜明珠,便如同朕的心一样,你握在手里,便如同抓住了朕的心,若你愿意,朕随时欢迎你来。
这句话虽然没有直接许诺,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李世民贵为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说明他心中还是有‘王小姐’的,须知,他是帝王,而王鸥此时已是寡妇,一个帝王向一个寡妇许诺,没有勇气是绝对做不到的。只是有一些事情却没有言明,例如,身份。
李世民没有说给王鸥一个什么身份。是妃子?还是女官?他并没有说。
李世民是这样想的,王鸥求这诰命的身份,无非也是想要得到庇护,而这普天之下,还有比得到皇帝庇护更为稳妥的么?
而且此时的情况,也与十三年前不同,十三年前,李世民只是唐国公次子,而如今,他已是这天下的帝王。当年他高攀不上的门庭,此时已经被他踩在脚下。当然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长孙皇后。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的感情,是青梅竹马,磕磕绊绊,起起伏伏一路并肩走过来的。他虽曾倾心于王小姐,但彼此之间并没有过交往,反而是长孙皇后,陪伴了他童年、少年,最后嫁给了他,与他经历了这诸多的风风雨雨。在李世民心中,长孙皇后的地位无可替代。
长孙皇后并非是善妒之人,李世民的四个侧妃,上百秀女,都是长孙皇后出面为之择选。但要知道,这些人无论之前是什么身份,可都不是寡妇啊。李世民的后宫之中,虽然有寡妇,但那些个寡妇的性质不同,李世民诛杀了他的弟弟李云吉,收李元吉的妃子充入后宫,此乃彰显征服之举,虽不合乎礼,却无人敢说,因为触动逆鳞。
但李世民若想娶一个民间的寡妇,而且此人横跨王、崔两个门阀,且不说荒唐与否,就是这两大门阀也会抵死不从。若他们从了,便要死在天下人的唾沫中了。
李世民也注定成为昏君,依长孙皇后的脾气,她绝对不会同意。
但若只是庇护,在长安城中置一个宅子,不大张旗鼓。这便无所谓了,长孙皇后不会管,满朝文武不会自找没趣,门阀世家也不丢脸,反而会觉得有了王鸥这个纽带,能拉近与天子之间的关系。
而李世民自己,不但得了美人,又得了美人的身家,也是一箭双雕。
帝王,看重的永远不是儿女情长。
李世民没有把话说透,也是为了给自己留有余地。万一事情泄露出去,他也可以说,这封信的意思是,今日得了牡丹夫人的帮助,来日朕也会帮助她,虽说牵强,但也可糊弄过去。
但是其中真正的意思,李世民相信,以王鸥的聪慧,必然能够看懂。
信与夜明珠到了王鸥的手上,三日未见动静。三日之后,王鸥离开长安去了洛阳,此后便再也没在长安露过面。而信和夜明珠也没了下文,只是王鸥在走的时候,又留下了十万贯在程咬金那里,言明若是赈灾不够时,可借给朝廷,但是这十万贯,可是要还的。
李世民盛怒不已,但怒则怒矣,又有什么理由去问责呢?头一个十万贯,人家是买诰命用的,第二个十万贯,人家又借你度过危难。难道就因为人家不愿意委身于你,便要恼羞成怒……这个名声若是传出去,还做个狗屁的明君!
而且李世民自己心里也有愧,他知道,他此时对王小姐的感情,已不复当年的纯真。看到那封信的时候,痛彻心扉的感觉,再也不会有了。他此时对王鸥的种种念头,无非是不甘心而已。
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李世民转过年来,第一时间还了王鸥的十万贯,又按照当时借贷的规矩,给了三千贯的利息。自此钱货两讫,再无纠葛。再后来,李世民便投入到了谋划突厥的大事中,王小姐这个人,便深埋在记忆之中,鲜少出现了。
今日若不是看到了这颗夜明珠,这些回忆也不会浮现出来。
至于这颗夜明珠,绝无可能认错。这颗珠子,乃是隋炀帝时,暹罗国朝贡的珍品,天下唯有这一颗而已。价值不能以金钱度量,李世民当年把这颗珠子送给王鸥,也是因为大男子主义作祟,他终是不愿意占女人的便宜。
只是没想到,这颗珠子会在这里。
王小姐,你为何会把这颗珠子送给李牧?这可是朕赐给你的呀,朕还说过,它就像是朕的心一样,朕的心意,你当真就一点也不在乎么?还是说,你与李牧之间……
李世民忽然怒气勃发,虽然因种种缘由,他与王鸥没有缘分,但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染指他相中的女人。李牧,一个毛头小子,他凭什么……
“……”
李世民的思维忽然停顿了一下,好像哪里有些不对。他重新捋了一遍:李牧,一个毛头小子……对啊,李牧是个毛头小子,今年才十七岁,他怎么可能和王小姐之间有什么呢?王小姐的年纪,若是生育的早,都能生出来他这么大的孩子了!
这个时代,男人比女人大十几岁在一起的不少,但是若反过来,却几乎没有可能。
李世民也不禁哑然失笑,叹了声,道:“朕这是在想什么呀,怎么可能……”
忽然面前出现了一张脸,吓了李世民一跳。李世民险些一掌拍出,定睛一看发现是李牧,他还叼着一个鸡腿,满嘴都是油污,李世民皱眉训斥道:“你这小子好生无礼,你缘何突然出现在朕面前?”
李牧抹了下嘴巴,道:“陛下,您为何站在臣的工作台上啊,臣担心您摔下来,这才上来护驾。”
李世民四下一看,登时闹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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