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相亲,错嫁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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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相亲,错嫁郎君-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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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现在到底是谁在不知礼数,一点礼仪都没有的站在大庭广众之下指点别人的是非呢?”崔云秀走上前半步,肩并肩的挨着沈乐君。

    刘妮和韩玉凤也自发的靠了过来。

    楚纯打量了一下其他三人,然后视线在刘妮和韩玉凤的衣着上停留了一下,然后嗤笑出声,“哼,几个乡下的土包子,还有钱来这里!”

    当下刘妮红了脸,她在三人中家庭条件最不好了,这次赶考,很不容易才做了一身新衣服,样子和布料也都是最平常不过的。

    崔云秀看了一眼刘妮,当下心中气愤不易,怒视着楚纯要和她理论。

    就在几个人剑拔弩张之际,楼上走下一位翩翩的白衣公子,他桃花眼微微翘起,唇边的笑意似春风拂面,正是方白柳。

    “姑娘们在聊什么?兴致都这么高?”

    楚纯马上换上一副温柔的笑意,回身迎着方白柳,伸手挽着他的手臂,“我正和沈姑娘和她的朋友们谈论诗词呢!”

    方白柳微笑着和沈乐君点了点头,然后站在楚纯的身边,手自然的揽住她柔软的腰身。

    “哦?呵呵,我倒是忘了,楚纯是花楼的头牌,当然是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了!”方白柳语气亲昵,不动声色的观察着沈乐君的表情。

    沈乐君微微喘了口气,眨眼的功夫就恢复了往日的优雅,她带着淡淡的笑意说道,“真是巧,方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和沈姑娘真是有缘!”

    刘妮和韩玉凤都稍稍低了头,一脸红晕,不敢迎向方白柳的视线,此等画中的翩翩公子也是第一次见到。

    崔云秀只多看了方白柳几眼,毕竟崔家是宁县的富贵人家,她又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被当做儿子来养,见过大世面,很快就把方白柳当做了寻常人对待,不过是长好点罢了。

    论男人,崔云秀还是最喜欢她家的那个木头。

    “我们正在讨论作诗呢,这次难得遇见安家的大少奶奶,安家是文武双全的大家族,不如沈姑娘也给我们做首诗,让我们开开眼界啊?”楚纯说着小心的观察着方白柳的脸色,他如有一丝的不悦,她便会立刻收敛。

    方白柳笑盈盈的将视线转向沈乐君,没有丝毫帮着说话的意思。

    楚纯心里更加得意,她还以为遇见劲敌了呢,没想到沈乐君在方白柳的心里不过尔尔。

    沈乐君看着楚纯又看看方白柳,接着视线停在楚纯挽着方白柳胳膊的手上,她似乎有些明白楚纯针对她的原因了,不过,她是误会了!

    “怎么?不会沈姑娘不会吧?想那安家大子当初才华横溢,”

    “谁说我不会?”沈乐君没等楚纯将话说完就打断了她。

    “哦?那我们拭目以待了!”楚纯得意的笑道,谁不知安家娶了个种菜的女儿,种菜的女儿还会作诗?笑话!

    沈乐君走到桌子前,拿起毛笔沾了墨,一口气写道: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崔云秀等人围着沈乐君,不等她写完就都赞赏的议论起来。

    沈乐君将最后一个字写完,崔云秀小心翼翼的拿起来大声朗读着,周围写诗看热闹的人都看过来,纷纷侧耳细听。

    等崔云秀读完,周围喝彩声不断。

    “行啊,乐君妹妹,平常不显山不露水的,你这才学了得啊,你跟我们一块考科举得了!”崔云秀拍着沈乐君的肩笑米米的说道。

    “姐姐快别抬举我了,我哪有那才华啊!”沈乐君谦虚道。

    这首诗是沈乐君超常发挥了,她虽然小时候跟着沈景轩上过几年私塾,后来又在李贵那里多看了几本书,再后来在安永泰的熏陶下也看了不少的诗词集,但要论考科举需要看的那些四书五经却是很少涉猎的。

    楚纯闭上了嘴,脸色有些不悦,待周围人散去,刚要继续发难,就被方白柳一个眼神噎了回去。

    沈乐君走到他二人跟前,看了方白柳一眼,然后对楚纯说道,“楚小姐,我们还有事就不打扰你们二位了,你和方公子慢慢聊!”

    方白柳看着沈乐君等人的身影消失在拐角才走到管理诗集的小厮前,“将那位沈姑娘的诗递给我!”

    “是!”那小厮很快将沈乐君的诗从一堆诗中抽了出来,恭敬的双手递给方白柳。

    一席娟秀的小楷映入眼帘,许久方白柳才将诗篇卷起来揣进了袖子里。

    那小厮只看了一眼就低下了头,开玩笑,自家的大东家想收藏一张客人的诗篇,那不是小菜一碟。

    楚纯嘟起了嘴,她不信,沈乐君在方白柳心里没有位置?就算有不满,暂时她也不敢表现出来。

    二楼靠窗的一个桌子前,沈乐君惊讶的说道,“真的?考中了每个月能有二十两的俸禄?”

    …本章完结…
………………………………

142风月楼

    秋去秋又来,时光飞逝,转眼又是一年。 章节更新最快

    安家祠堂外停着一辆一般的蓝皮马车,沈乐君一身白裙从祠堂里出来,马车上一人立刻撩开车帘走了下来,手里端着一壶花茶。

    “就知道你得哭成这样,事情都过去一年了,该放下的也得放下了,死的人去了就去了,你这活着的还得活着不是嘛?”崔云秀拿着茶壶才发现没有拿杯子,立刻看向赶马车的马夫。

    “喂,那个初七初八的,赶紧送个杯子来,没看见你家主子哭的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吗?这么大的人一点眼力见都没有!”

    初七头戴梭立,帽檐压的低低的,嘴里叼着一根稻草,连看也没看崔玉秀一眼。

    崔云秀撇了撇嘴,认命的自己颠簸回去拿杯子,不忘告状,“我说君儿啊,你看你把那大爷宠的,都快成了你的主子了!不就是长的比寻常人好看点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花孔雀一只!”

    沈乐君拉了拉崔云秀的袖子,崔云秀也感觉到了初七瞪过来眼神中的杀气,不自觉的咽了口唾液,讨好的看着初七笑呵呵的说道,“开玩笑,开玩笑,别当真!”

    沈乐君在身后翻了个白眼,上了马车后伸手指着崔云秀的额头骂道,“你啊,就是嘴欠,既不敢惹他,又非得每天逗上两回,我看哪天真把他惹毛了,一剑灭了你,看你去哪哭!”

    “切,他才不敢了,我好得是你姐妹,他连主子都不顾了?”崔云秀满不在乎的说道,然后压低声音在沈乐君耳边说,“你没发现初七那小子生气起来才更好看吗?”

    沈乐君瞥了崔云秀一眼,“怎么?你不喜欢你们家那浩哥哥了?要开始喜欢初七了?”

    “谁说的?我们家木头最好了!”崔云秀笑的甜甜的,提起她的青梅竹马元浩才有些小女儿家的娇羞。

    沈乐君看着崔云秀一副含羞带怯的样子直咗牙花,要不是她亲眼看见,还真不知道这个大大咧咧的女人还有这小女儿态。

    “嗨,我说正经的,风月馆的岚衣和红裳两位公子后天要一起登台演出,我可是要去的,你去不去?”崔云秀认真的看着沈乐君。

    沈乐君手里拿着一本易经仔细的看着,伸手翻了一页,头也没抬的说道,“还有不到一个月就科举了,我不去,我还有好多书没背熟呢!”

    崔云秀不满的抽出沈乐君手里的书,“天天看书,你都看傻了,放松一个晚上怎么了嘛!”

    “我不像你,都胸有成竹了,我本来就底子不好,再不恶补一番,指定没戏,以后我吃谁喝谁去啊?”沈乐君说着就要去抢崔云秀手里的书。

    “那也得劳逸结合啊!”崔云秀的话没说完,马车突然停了下来,二人没有防备,匆忙中头撞到了一起。

    崔云秀揉着额头撩开马车的帘子,气哼哼的吼道,“初七,你要死啦,驾个车也不会!”

    沈乐君坐的这面正是挨着大路的这面,她撩开帘子,要说的话就都咽回了肚子里,目瞪口呆的看着一群穿着白银盔甲的侍卫们骑着高头大马在路上呼啸而过。

    一百多人的队伍整齐划一,两人一组,远远的似一条长龙攀岩而过,有规律的马蹄声竟犹如千军万马过境一般。

    崔云秀扒在沈乐君的头旁瞪着眼睛也惊讶不已,二人不约而同的屏着呼吸,等那银装队伍过后,才敢小声的说话。

    “乖乖,好有气势的军队啊,个个英姿飒爽,器宇不凡!”

    沈乐君好笑的看着崔云秀,不屑的骂了句,“花痴!”

    “嗨,我花痴,刚才也不是谁看的都不眨眼了!”

    “我,我,我那个是,是”沈乐君被说中,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怎么反驳。

    “是什么?切,别说你在看风景,根本没看人!”

    “哼!”沈乐君爽来不再争辩,拿起她那本易经继续看着。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有气势?”崔云秀聊着帘子继续往外扒着头,嘴里嘀咕道。

    “他们是君与阁的人!”许久没有说过一个字的初七,缓缓的驾着马车又行了起来。

    “君与阁?”沈乐君与崔云秀同时问道。

    当然,他们是得不到初七的回答的。

    “哎,我听说沧宁知府就是被君与阁杀的,他们还抢了那知府的女儿回去,说是官府到现在都不敢拿君与阁怎么样呢!”崔云秀说道。

    “我怎么听说君与阁灭了凤凰山的山匪,出入安梁再也不用胆战心惊了?”沈乐君说道。

    “切,那山匪窝里的金银不知有多少呢,谁知道他们是不是为了金银才动的手,再说,你没看见刚才他们身上穿的那些盔甲啊,都要闪花我的眼睛了,一身还不算,一百多人一人一身,那得多少银子?”崔云秀愤愤不满的说道。

    沈乐君笑着摇了摇头,不再理会她,专心看起书来,不相干的人而已,用不着争论不休。

    崔云秀撩开马车的帘子看着车外,时间长了也有些无聊,“君儿,中午咱们吃什么?”

    “不知道,你做什么我吃什么!”

    崔云秀蹙着眉头转过身,“今天是该你做饭了吧?”

    “胡说,昨天我做的,你还说我蒸的米饭太硬,不好吃,你忘了?”沈乐君白了崔云秀一眼。

    “哈,对啊,我给忘了,瞧我这脑子!”崔云秀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接着说道,“要不,今天我请你去外面吃吧,老在家做也怪麻烦的,吃剩下的正好带回来晚上热热!”

    “好啊,不知崔姐姐要请我吃什么?”沈乐君放下书,两眼冒着金光看向崔云秀,崔云秀借住在她的小院子,是交了房租的,当然沈乐君只象征的要了一点,二人也说好一人做一天饭的,初七做的饭根本吃不得,说起来有快一个月没在外面吃饭了。

    “吃什么不要紧,吃完了你后天得跟我去风月楼!”崔云秀借机商量道。

    沈乐君一听犹豫起来。

    风月楼是建邺城半年前新开的一处酒楼,虽然是酒楼却带着几分花楼的意思,每天晚上都有长的俊俏的公子在楼里表演才艺。

    风月楼的酒菜价格自然要比一般的酒楼高上许多,如果肯出银子,还有长的好的公子或者秀美的姑娘作陪,只要肯出银子,什么样的要求都会满足。

    因为风月楼不像一般花楼那般明晃晃的卖肉,毕竟那些公子才女们都是风流的人物,吟诗作对弹琴跳舞都是高雅的消遣,很快就得了建邺城上流社会的认可,那些风流的公子也成了女子们追捧的对象。

    随着女子入朝为官政策的实施,大华的风俗对女人的要求宽松了不少,相对于女子的娱乐行业也活跃起来,这个风月楼也算是大华第一家针对女子开的酒楼了。

    “怎么,原来说你要给安永泰守孝,现在一年丧期已满,你不会还要整天憋在家里吧?”崔云秀有些着急,她的婚事已经基本定了,今年科举后她就能回家成亲,可沈乐君也是快满双十的人了,难不成要一直单下去?

    虽然大华繁荣昌盛,民风开放,女子晚婚越来越常见,但到了二十还不嫁人的就不多见了,她不放心将沈乐君一个人留在建邺城。

    “不憋在家里也不用去风月楼吧?”

    “你就痛快的说你敢不敢去吧?”崔云秀有些不耐。

    “敢,谁说我不敢!”

    “好,这可是你说的,记得门票自己掏自己啊!”崔云秀歼计得逞,嘿嘿的笑了起来。

    开玩笑,岚衣公子和红裳公子的专场,光是入场费就不低于十两银子。

    沈乐君无奈的摇了摇头,“好,那下次我见着你那浩哥哥,找他报销就是了!”

    崔云秀黑着脸看向沈乐君,“你说着玩吧,这样的事怎么让元浩知道!”

    “敢去不敢说啊,那你掏银子吧?”

    “什么银子?”

    “封口费!”

    崔云秀咬的牙齿嘎嘎响,最后还是认命的出了两个人的门票。

    两天后,风月楼的一楼大厅刚过了晌午就开始装扮起来,台子上换了崭新的地毯,四周挂上浅蓝色的白沙,后台不时传出乐师的试音声。

    大厅的四周是许多桌子,每个桌子旁放着四把椅子,进来看演出的不能光坐着,怎么也得点上盘瓜子点心的,再加上一壶茶水又是一笔收入。

    大厅的顶子一直通到二楼,二楼是一个个隔开的雅间,雅间对着大厅开的窗户有轻纱帷幔挡着。

    天色刚擦黑,风月楼里就人满为患了,对于建邺城这个权贵集中地,十两银子的门票根本不是回事。

    沈乐君和崔云秀坐在一楼的边上,挨着上楼的楼梯,桌子上放着一壶桔花茶和一叠瓜子。

    忽然,大厅周边的灯同时被熄灭了,紧接着一阵十分悦耳的丝竹声响起,很快纷杂喧闹的大厅安静下来。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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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岚衣公子

    台上的两盏灯笼先亮了起来,灯光打在一个穿着大红对襟长衫的男人身上,他的发髻盘起,在脑后用一根红色的长丝带束着,那丝带长到后腰,随着他的动作飞舞摆动。=

    如此鲜艳的红色,除了大婚时穿的喜服外很少有男人穿着,但这身红衣在这个男人身上却不显丝毫突兀,随着他柔韧的身段,长衫的下摆舞动,配上一张俊朗中透着柔美的脸,倒是多了别样的you惑。

    男子赤着脚,站在一面巨大的鼓上,如蛇般扭动着腰肢,一双白净的脚踩在鼓上配合着后台的奏乐打着鼓点。

    动作徐缓,但每个动作都极尽妖娆,那红杉下的身体常常做出常人无法弯出的弧度。

    随着鼓点加急,突然后台音乐全无,那两盏灯也随着最后一个鼓点熄灭了。

    众人正是看在兴头上,台下已经有人按耐不住高声喊着男子的名字。

    “红裳,红裳,我爱你!”

    “红裳,红裳!”

    突然,二楼的一个包间亮起了一盏橘黄色的灯,随之响起悠扬的琴声。

    一个青衣男子隔着朦胧的帷幔盘膝而坐,手中抚弄着一把长琴,双手在琴弦上滑动,动听的音符在琴弦上倾泻而出,乐音清脆,曲调悠扬,在大厅内的上空盘旋,环绕。

    崔云秀嘴里的瓜子都掉了下来,她屏住呼吸,手里使劲的拉扯着沈乐君的袖子,激动不已的说道,“是岚衣,是岚衣!”

    沈乐君也趴着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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