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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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末路-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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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多遥远?”

    “啊哈!就和天上的星星一样远,你看的见星星,但是却永远不可能摸到星星。”

    ……

    ……

    老汉起来的很早。

    天还没亮,老汉就早早的出去捕鱼了,说来也奇怪,江老汉似乎对吃鱼特别情有独钟,用他的话来说,一辈子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吃鱼。

    难道吃了十几年了不会腻么?

    而且老汉烤鱼不同于江楠楠,江老汉烤鱼时佐料放的很少,几乎没有。熟透的鱼儿虽然没有腥味,但吃起来还是索然无味,完全刺激不起来味蕾。

    “阿贵,快来给阿黄喂吃的,它饿了。”远远的,江楠楠的声音就传来。

    阿黄是一条狗,一条大黄狗。

    这条狗,是当初江楠楠十岁时江老汉捡回来的,本想让它给江楠楠做个伴。一是怕江楠楠经常一个人在家孤单,而是家里有条狗对陌生人毕竟也有个威慑做用。

    (本章未完,请翻页)谁知道,这个伴一做就是十多年。十年眨眼记过,如白驹过隙,现在,江楠楠长大了,出落成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而阿黄,也老了。

    阿黄的目光有些呆滞,耳朵也有些不大灵光,口角正在往下滴着口水,听得江楠楠叫了好几遍也意识到是在叫它,忙不迭的一瘸一拐的跑了过来,在江楠楠身上嗅来嗅去。

    “这条腿是阿黄三岁那年瘸的。那时候爷爷刚好出去,一条大灰狼跑到了家门前,死死的盯着我,一直围着家转来转去。到了晚上爷爷还没回来,突然那条狼就冲了进来。阿黄为了保护我于是疯了一样的和那条狼撕咬,最终狼被咬跑了,但是阿黄也被狼咬断了一条腿。”

    江楠楠说到这里的时候,泪语盈盈,眼眶红润,显然是想到了七年前阿黄忠身护住的场面。阿黄也似乎知道是在说它,突然就变得精神了起来,伸出大舌头不断的在江楠楠胳膊上舔舐{着。

    王阿贵看的出来,阿黄已经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一条狗,寿命长的也不过就活个十几年而已,寿命短的七八年就差不多了。阿黄显然不是什么品种特意的狗,只是一条普通的土狗而已。

    阿黄和江楠楠闹了一会儿,吃完了东西,随后目光又变得呆滞起来,嘴角又溢出一丝口水,然后慢慢地半坐在地上看着远处发呆,就像一尊雕像。

    看着阿黄一点一点老下去的样子,江楠楠忍不住又是一阵难受,伸出手想去再摸摸它的头,不想却被王阿贵一把拦了下来。

    “别去打扰它吧,让它自己静静。”王阿贵的声音严肃且沉重,他不想在这个悲伤的话题上沉浸太久,于是故意转移江楠楠的注意力,“我们再给屋顶添些茅草吧,今天天上乌云密布的。昨天来的时候我可是答应了你爷爷要自己动手干活的,总不能让你们一直白白养着我。”

    “养着你,我倒是无所谓啊,反正又不在乎这点粮食,只是你一个大男人天天吃白食你好意思吗?”江楠楠果然立即就忘记阿黄的事,站起来去抱起茅草,然后递给王阿贵。“喏,上屋子的事你总不好让我一个女孩子做吧,就交给你了。”

    王阿贵接过一大捆茅草,本能的就想运用真气直接跃上屋顶,随后立即便反应了过来。这江楠楠和江老汉只是一介凡人而已,终生未接触过修真之事,若是让他们看见了自己一下“跳”上屋顶恐怕这里铁定呆不下去了。

    “喂,阿贵,你还傻傻地站着那干嘛,搬梯子去啊。”

    “哦!好。”

    “真傻。”江楠楠嘟起了小嘴,“爷爷怎么会捡你这么个傻瓜回来。”

    王阿贵手忙脚乱的把梯子放好,不由得苦笑连连,敢情这丫头把自己当成小猫小狗一类的了,还被“捡”回来,有这么用词的吗?昨晚才见时,江楠楠待人待事完全不越礼节。只是今儿天一早,江老汉便走了,江楠楠颇有一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感觉,从早到晚一直对王阿贵指手画脚,做这做那。

    (本章完)
………………………………

第七十三章 怜悯之心

    太阳把地面炙烤的直冒烟。

    “你这破乞丐,给我滚,就你这点东西,值个什么钱,还敢来我的当铺当东西,快滚。”当铺掌柜的怒吼离得老远都能听得见。随后只听得“哎呦”一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从当铺内滚了出来。掌柜的气似乎还没消掉,又冲出来补上了两脚,怒骂一声“晦气”,一个脏不拉几的包袱重重的砸在乞丐的脸上。

    乞丐并未去管脸上的疼痛,反而去抱住那当铺掌柜的脚,连声哀求,“掌柜的你行行好吧,随便接济一点都行,掌柜的,掌柜的求求您啦。”

    “滚开,赶紧滚。”掌柜的一脚踹在乞丐的胸口,将乞丐踹的在地上翻了两个跟头。“老子这里是当铺,不是慈善堂,你再不滚,老子就叫人打断你的腿。”

    乞丐揉了揉胸口,擦了擦嘴角溢出的鲜血,拿起地上的包袱左摇右晃的站了起来,满眼尽是无助绝望之色。

    包袱内,正是乞丐的母亲去世前留给他唯一的一对玉镯子,本来是一直佩戴在身上的,无奈如今走投无路之下才想到要来当掉,没想到当铺老板不仅不收,还对他百般侮辱。

    乞丐却是个少年人,虽衣衫褴褛,面黄饥瘦,但是仍可以清楚的看到脸上那未脱掉的一股稚气。正是这股稚气,却让这个乞丐显得更加凄惨悲凉。

    正在这时,一股浓浓的肉香味传到了乞丐的鼻子中,瞬间刺激着他那好几天没接触过食物的胃部神经和大脑。几乎同时,“咕咕咕”的响声便从他的肚子中传了出来。

    乞丐循着香味望去,只见一个包子铺面前,白花花的大包子正在包子铺老板的手中一个一个的出笼。乞丐的瞳孔逐渐放大,周围的左右景色都慢慢从他的眼中自动过滤,只剩下那白花花的大包子,饥饿感几乎在瞬间吞噬了他的大脑。

    “包……包子……!”

    口水不由自主的从乞丐口中留了下来,乞丐的目光先是看了看那包子,然后再看看包子铺的老板,并在两者间不住的来回扫动,最终还是定格在包子上面。

    “老……板,可以……可以给我个……包子吗?我真的好几天都没吃饭了。”乞丐费力的把眼光从大包子上移开,忍不住向那包子铺的老板出声祈求道。

    “给你个包子?那谁来给我钱?没钱还想吃包子,做梦吧你,赶紧滚开,别妨碍我做生意。”包子铺老板一阵吹胡子瞪眼,想都不想直接拒绝了乞丐的请求。

    乞丐喉咙中发出“咯……咯”的声音,眼见包子铺老板拒绝的如此强硬,情知是不可能要到包子的了。突然趁包子铺老板一不注意,猛地出手,一把抓起一个大包子,一下塞进嘴里,拼命的吞咽起来。

    老板立刻就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蹦了起来,随手抓起一个砧板,一下砸在那乞丐的脸上,只砸的血流迸裂。乞丐惨叫一声,吃进去了一半的包子却

    (本章未完,请翻页)吐了出来,谁料包子铺老板依旧是不依不挠,招呼来几个店里的伙计,一摆手道,“给我狠狠的打,今天我非把他给打残了不可。”

    这话说得却是极为讲究,宋国不比大周朝。大周朝乃是修真王朝,凡事以实力为尊,只要修为足够强大的,做出“侠以武乱禁”的事多半也是没人追究,可是宋国不同,宋国只是一个凡人的国度。

    宋国有宋国的律法,麻雀虽小五脏具全,宋国中央之下还设有省,府,州,县。大到一省长官,小到县令草民,必须按照宋国律法来行事。而杀人偿命,则是宋国第一条禁法,若是没有什么大的后台,平民百姓杀了人,那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要你偿命的的。

    这包子铺老板也有几分眼色,虽说是乞丐抢吃包子在先,可若是把他给打死了,那结果就不一样了,自己铁定是要吃人命官司的。至于只残不死,那还不是人嘴两张皮,上下一翻的事儿么。

    “慢!”

    就在那几名包子铺的伙计刚准备动手的时候,王阿贵突然大喝了出来。

    “呦!客官,您这是……?”包子铺老板抬起头,有些惊疑不定。

    王阿贵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子,“哐”的一下放到了包子铺老板面前。“他的包子钱,我给他付了,另外再拿出些好吃好喝的上来,这锭银子,就算是你的了。”

    包子铺老板看着面前那么大一锭银子有些不敢相信,按照银锭的块头来看起码有十两,十两银子,可是比得上自己做一年的生意了。连忙拿起银锭放在嘴里咬了咬,一口下去,立即多了几个清晰的压印,确认银锭无误之下立即像变了张脸似的,堆起满脸的笑容。

    ”客官请,来人那,给我好吃好喝的招待这位客官。“转而又对那位乞丐道,“这位小兄弟也请,刚才在下的错,对不住了,对不住了。”

    江楠楠立即三步作两步小跑上前,扶起地上的乞丐,给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嘘寒问暖道,“没事吧,饿不饿?别担心,这顿饭我请你们吃。”

    王阿贵是在江楠楠的百般威逼利诱和恐吓之下才答应带着她来县城的。

    江楠楠虽然一年四季大部分时间被江老汉捆在了深山老林中,但是她正值花一般的年纪,江老汉捆的住她的身体,捆不住她的心,她的心早就被这座繁华的县城所迷恋吸引住了。而江老汉居住的地方离县城又所居甚远,深山老林中,免不得多了些虫鱼鸟兽,江楠楠虽然不谙世事,但是事关性命也是知道些深浅的。

    更何况她还有更深一层的花花肠子,今天和大傻偷偷溜了出来,万一回去爷爷问起来再往大傻身上一推就行了。

    在和江老汉居住的这些时日,王阿贵很荣幸的多了一个外号,“大傻。”

    “你这人啊,什么都好,就是话太少,一天到晚跟个二愣子似的。天天板着个张臭

    (本章未完,请翻页)脸,摆给谁看,小兄弟,别理会他,这家伙就这副德行。”江楠楠看着面前狼吞虎咽的小乞丐,又给他碗里夹了个菜。

    王阿贵不由的摸了摸鼻子,心道我天天板着个臭脸?我还不是被你这小姑奶奶给整怕了,刁蛮古怪,任性霸道,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谁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你的。

    乞丐也顾不得擦去脸上的污垢,这碗中的热气一熏,腾腾热浪扑面而来,化作脸上的水蒸气。登时,乞丐脸上不知道堆了几层的黑泥登时便融化了几分,同时一阵酥痒的感觉传来。乞丐伸手去挠痒,嘴里还不忘继续吃着东西,极其滑稽可笑。

    两人不知等了多久,乞丐终于吃完了,擦了擦嘴,向江楠楠弓腰行了一礼,连声道,“谢谢小姐,谢谢小姐大恩。”再抬头时,整个身子的动作却忽然僵硬了下来,连抬头的动作都变得迟缓了几分。

    这一切,只因为……

    他看了江楠楠一眼,是的,只是看了一眼。

    也是江楠楠帮了他之后乞丐第一次正眼看江楠楠。

    因为之前他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吃的上面。

    只是只这一眼,他就立即被江楠楠的容貌所经验。

    没想到,帮我的竟然是位如此美丽的小姐……

    乞丐虽然没什么钱,也没啥身份地位,但是他接触到的大人物可着实不少。准确的说,应该是被他乞讨过的。

    包括什么达官贵人,富商子弟,他都见过,那些人府上的小姐夫人之类的他也见过。

    女人,他见过的算多的了,漂亮的女人,他也见过不少。

    可没一人能给他面前江楠楠的感觉。

    那些小姐夫人虽然美丽,可确实浓妆淡抹之下的美丽,乞丐生来就对这些胭脂俗粉很是反感,一种发自内心的厌恶。

    连乞丐自己都不知道,长期的处于下层阶级使得他对上层统治阶级普遍没有了好感,包括女人。

    可是江楠楠不一样,那是一种天然无暇纯洁无疵的美。江楠楠穿的很朴素,只是江老汉为她随手做的兽衣,但是就是从这件很朴素的衣服上,乞丐看见了“同类”两个字。

    乞丐的眼光逐渐变得热切起来,举动也开始不安,悄悄的用衣角来擦拭脸上的污垢,并不断关注者江楠楠脸上的表情。

    王阿贵心中暗笑,这乞丐被江楠楠救了一命没想到却动了情,只是江老汉会同意么,连自己他都要天天像防贼一样放着,生怕哪天把他这个宝贝孙女给拐走了。

    恰在此时,变故陡生,远处零零散散的马蹄声传来,紧接着一阵人仰马翻。片刻后一道尖锐的声音传了过来,“王公子出驾,王公子出驾,闲人回避,闲人回避啊,不然撞死撞伤了可不管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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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很厉害么?

    王公子,全名王长明,本县最大地主王有财之子。王长明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从小就娇生惯养,跋扈无比,仗着父亲王有财的权势,在县里为非作歹,欺男霸女,称霸一方。

    说到王长明,就不得不说说王有财了。王有财在县城内也算是个传奇人物,据说王有财小时家贫无比,连住的房子都是用简单的茅草盖的,一到下雨天王有财就蹲在家里洗免费的澡。在王有财八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因为手脚不干净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被抓进去蹲大牢,这一蹲,就是三年。

    等到三年大牢蹲出来时,王有财的娘已经患了疾病去世了,而王有财也很容易的子承父业荣幸的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了扒手中德一员。

    王有财的父亲身子骨本来就算不上强,蹲了三年大牢后虽然被放出来,在听得老婆去世的噩耗后遭受不了这个打击,一病不起,不就之后也布上了他老婆的后尘,留下一个才十一岁的王有财。

    王有财成了没爹妈的孩子,一天到晚和那些不三不四的小混混鬼混在一起,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到得王有财十六岁的时候,王有财已经把杀人放火、坑蒙拐骗的本事学了个遍,众混混还推举王有财为小大哥。说是小大哥,其实在县内真正的大人物眼中,也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小打小闹罢了,真正让王有财成了气候的,还是五年后的那件事。

    宋历139年,宋国岭南省平远县内灾民造反,岭南省太守怕此事成为他政治生涯上的一笔污点,硬是生生的凭借太守的权力把灾民造反的消息给压了下来,直到一年后,此事才被中央所知晓。

    这一年,也是王有财得以真正崛起的一年。

    岭南省太守怕把事情闹了传了出去,不敢大张旗鼓的派官方势力前来镇压,于是令平远县当地乡绅地主成立“自卫队”以暴制暴,自行镇压灾民事件。平远县县令得了命令之后,第一时间就把当地所有的士绅名流给传唤了过来。

    王有财当然不在传唤之列,但是他也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他明白,自己的机会来了。

    狗急了还会跳墙,更何况人,被逼到了绝境的灾民们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了平远县乡绅地主的估计。

    仗打输了,乡绅地主们还是乡绅地主,他们的地位不会受到丝毫影响,可对于灾民们来说,打输了仗那就是掉脑袋的事。

    脑袋都要掉了,谁会不拼命,谁敢不拼命,谁能不拼命?

    所谓的“自卫队”在灾民大军面前就像纸糊的一般,有的灾民断了胳膊断了腿,哭着、喊着、哀嚎着也要咬下敌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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