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长勇气可嘉。”刘璋先表扬的一下魏延,然后,“不过,新军剿匪日久,向来战绩平平,此次逆贼,裹挟百姓,怕不有数万,文长虽勇亦难当大任,不若且退下,容我等再另选贤能。”
魏延听了,气的几乎吐血。哪一次剿匪,新军不是分散成无数拨,以什或者队为单位,满山遍野的四处追剿各处蟊贼土匪。哦,撵不上就说我们战力差了,只能说明土匪蟊贼比我们更熟悉地理环境罢了。主公这太磕碜我们了。
魏延脸红的要出血了,瞪着眼珠子大帐内四处看,另选贤能?除了老子,还有谁能担当大任?
甘宁?
甘宁很不屑的哼了一声。
小庞?
小庞同志很傲娇的冲他翻了一下白眼。
魏延瞪着眼珠子看了一圈,还是觉得自己最合适。“主公,延不曾发现有何人比某更胜任先锋之职,若主公不放心,某愿立军令,若其不克,甘愿就戮。”魏延怒了,要立军令状。
有魏延这么抢着要当先锋,吴懿算是彻底放下心了,于是在一旁附和道;“魏将军智勇双全,属下亦觉得,先锋之位,非魏将军莫属。公子以为如何?”
刘璋嘿嘿一笑,“文长,你觉得我胜不胜任这个先锋之位?”
魏延正梗着脖子,非要当这个先锋不可,显然他觉得没人比他更胜任这个先锋了。听了刘璋的话,随口说:“谁也不如俺老魏更胜任先锋了,俺老魏必定不负主公所托,打得…”正说着呢,看见大家都神色殊异的,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难道我说错了什么?魏延急忙脑子里闪电过了一下刘璋刚才的问话,我日,原来主公刚才问的是他自己胜不胜任,主公你太坑人了。魏延急忙强行按下话头,换上马屁语言,“打仗俺老魏再如何厉害,那也不及主公之万一,所以这个先锋之位,没有比主公更合适的了。”
“不可”
眼看刘璋就要拍板决定了,账内众人,急忙纷纷反对。
吴懿更是在心里把刘璋骂了一遍又一遍。这个纨绔子弟,这他娘的想一出是一出,刚才让老子当先锋,现在又要自己去,你他娘的有个好歹,我回去怎么跟监军大人交代呀。
“好了,我意已决,别再废话了。我领前军先行,子远率东州兵大队督后,军资补给不得有误。”刘璋也不给大家废话了,让他跟吴懿一起,他自己也不放心,所以只能跟着前锋的新军走了。
“诺”众将轰然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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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兵4
就算是回到现代,云贵川一带的道路,都是崎岖难行。更不要说将近两千年前的汉末三国时期了。
南中在后世的云南一带,从成都南下,道路崎岖不说,更有瘴气横行。
自古南方多瘴,尤其是西南这边。
瘴气就是山林里,树木腐烂的叶子散发的气息,加上水汽,吸入过多容易使人头昏脑涨,而且丛林多蚊虫,容易传播疟疾,即盛传之打摆子。染上此病以后,浑身乏力,死亡率非常之高。所以大家谈瘴色变。
其实,真正可怕的不是瘴气,而是蚊虫。
刘璋作为穿越众,当然不会怕这些被大家传的谈虎色变的所谓的瘴气瘴毒了。决定南下以后,他就让医科院做了大量的准备。一是,准备了大量的口罩,新军每人一副口罩;二是,准备了大量的防蚊虫叮咬的成药,就是张机他们研制的,类似后世的风油精之类的东东,效果如何,刘璋也不清楚;三是,随军有医科院派精干学员组成的,随军军医院,负责人就是华佗的大徒弟,广陵吴普。
另外就是,再次强调了,任何人不得喝生水。
新军原本就有这个卫生条例。
新军本来就每人配有一个行军壶,每天行军的时候,都有装满开水,供口渴时候饮用。
就在大军南行疾进的路上,刘璋发现了本次南征最大的隐患。
“你怎么在这里?”刘璋的小白脸阴的要下雨。
“回大人,叙跟随军医院一起,属于他们编制,归阿奴姑娘领导。”黄叙完全无视刘璋的愤怒,泰然自若。
“你才刚刚痊愈,身体虚弱,这一路上艰难险阻不说,还有瘴气毒虫,你这才从鬼门关捡回一条命,怎么就不知道珍惜,跟这儿裹什么乱呢?”刘璋真是服了,这黄叙要是出点儿什么事情,真没法回去跟黄忠交差。他把黄忠留下给徐庶,就是想着让黄忠能有机会多陪陪儿子,现在倒好,他儿子黄叙自己跑来南下了。
黄叙却浑不在意,反而微微一笑,“大人,你就别拿我的身体说事了,你别想借机把我赶回去,好增加自己多和阿奴姑娘的相处机会,我不会让着你的,即便你是太守大人。”
这都哪儿跟哪儿?
“那好,我让阿奴和你一起回去,这总行了吧,我的小祖宗。”刘璋真是要疯了,带着这个定时炸弹,提心吊胆,还怎么打仗。转头就大叫:“阿奴,阿奴呢?”
很快阿奴就出现了。
穿着小一号的军服,又是一种风采。
“哥哥,你找我?”
阿奴一出现,刘璋狂躁的心就平静下来了,这个丫头更难对付,刘璋飞快的思索了一下,温和的说道:“阿奴,哥哥有个非常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好呀好呀,哥哥快说,什么任务?”
“子言的娘亲病了,他想回去看娘亲,但是他身体不好,我想让你护送他回成都。”刘璋顺嘴就编了一个貌似很完美的理由。
不过这世界上,总是有很多出人意料的事情。
很多时候,事情总是不按照人们设想的那样发展。
阿奴刚要张口答应,黄叙已经抢先说了。
“他骗你的,我娘亲根本没生病。他就是想把我们骗回去。”
黄叙说的又快又急,根本不给刘璋反应的机会。
刘璋除了吐血,张着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他本来想着,既然黄叙想多跟阿奴待在一起,那让阿奴送黄叙回去,这种好事,黄叙应该不会反对,不会戳穿他的谎言。结果,他自己杯具了。
“哥哥,你太坏了,我要生气了,小心待会你的饭菜里有虫子。”阿奴对付刘璋还是比较拿手的,一下子就使出了杀手锏。
“别别,千万别呀阿奴,哥哥不是想骗你,子言身体不好,咱们这是去打仗,不能带着他,所以想让你把他送回去。”
所谓一物降一物,阿奴作为未来的火神祝融部落的族长,可不是吃素的。
“叙哥哥,咱们走,不理这个坏哥哥了。”
阿奴小脸一绷,拉着黄叙,两人走了,扔下刘璋一人目瞪口呆。
刘璋领前军走了,吴懿领着东州军亦步亦趋,按照自己的步调,每天几十里的稳步行军,既不快也不慢,即便到时候刘璋吃了败仗,也找不到他的麻烦。
两军分开的第十天晚上,吴懿的大帐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吴将军,我家主人信中说的分明,这上中下三策,无论选哪一个,都请将军速决之,所谓事不宜迟,迟则多变。”
“请回你家主人,多谢关心,某自会斟酌谋划,到时自知。”
“在下不得不替我家主人叨扰一句,时机稍纵即逝,此正将军建功大好机会,刘璋小儿自取败亡,将军万不可有妇人之仁,以至坐失良机。”
“多谢提点,感激不尽,懿这里尚有军务安排,就不留先生了,来人,送客。”
送走了来人,将来人捎来的信件,看了数遍,然后将信件就着灯火烧了。看着余烬渐熄,吴懿这才站了起来,负手在大帐内来回踱步。
所谓上中下三策,其实都是用来对付刘璋的。
上策,吴懿率部紧辍刘璋前军之后,待到刘璋和蛮军激战正酣时,背后杀出,前后夹击,全歼刘璋。然后伪托为蛮军所灭。
中策,吴懿率部潜回成都,里应外合,完全夺取和控制刘璋在成都的根基,不管刘璋在前面输赢如何,没了成都根基,刘璋今后连翻身的机会都难有。而且,刘璋千余人,外无援兵,内无粮草,拿什么和数万叛军打,只有败亡一途。
下策,吴懿率部按兵不动,卡断刘璋前军的补给供应,坐视刘璋被蛮军消灭。
让刘璋离开成都,然后内外发难,是前一段很多人一直想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可是总是事与愿违。如今机会来了,南蛮再次叛乱,刘璋刚刚在报纸上说和南蛮和解了,这又立即出现了叛乱,这种情况下,刘璋不得不亲自率军平叛,为自己正名。这对于那些一贯反对刘璋的人来说,绝对是千载难逢的绝妙时机。
可是自己要不要因之而起舞呢?
刘璋为什么要轻兵疾进?
新军的战力到底如何?
吴懿是位将军,是一位不错的将军,将军的嗅觉都很灵敏。一名合格的将军,最在意的就是知己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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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节 兵5
“你叫什么名字?”行军路上无聊,刘璋边走边和身边一位行军主簿闲聊。
“回大人,属下姓白名墨,字子殊,曾就学于任安先生门下。成都学府建成后,属下一直在文学院帮忙,本次大军出征,大人朝文学院征调随军文吏,属下先祖颇知些兵事,所以就毛遂自荐过来了。”
那文吏虽是一样穿着军服,却是难掩书卷气息。
“喔,任师高足,却是失敬了。任安老先生我早就久闻大名,一直无缘识荆,不想南进路上,竟然碰到任师高足。不知令师如今可安好?”
任安是三国时期,和董扶并列的,川蜀之地的大名士,刘焉极为推崇之。
董扶和任安可不是什么于吉南华老仙之类的可比,那可是真的大名士谶纬术士,而于吉南华老仙之类的那都是小说家杜撰的,是虚拟不存在的人物。
“我师高古之人,早就超凡脱尘,年逾古稀结庐仙境,寻常人难得一见。”
“白兄刚才所言,先祖谙兵事,敢问贵先祖何人?”
“不敢,先祖讳起,世称武安君者。”
我靠,白起,战神白起,原来是秦将白起的后裔。
白起是战国四名将之首,人称屠夫,又称战神,长平一战,坑赵卒四十万,这才奠定了后来秦国横扫六国的基础。白起之前,秦赵多次交锋,秦败多胜少。长平之战后,赵国基本上就一蹶不振了。其实,战国时期,真正能打的,除了秦国,就是三晋之地的魏赵了。其他,齐楚虽是大国,战力却是平平。早期魏赵都是压着秦国打。秦自商鞅变法以后,才渐渐摆脱窘境。
白起善打歼灭战运动战,善于野战筑垒,其用兵之法,影响深远。
其实白起的很多战法,和后世的毛太祖很像,均以歼灭敌人为先,而不以城池得失为先。
虽然刘璋对白起不是特别了解,但是,人屠,战神,这些称号他还是知道的,白起的鼎鼎大名他还是知道的。有人曾统计过,战国时期,列国征战,士卒伤亡数百万,其中白起一人征战歼灭的士卒就占二分之一。
有任安白起两位名人加持,刘璋立即就对这个叫白墨的书生刮目相看了。
“原来是战神武安君之后,真是失敬失敬。”
白墨连道:“不敢。先祖杀孽过重,虽以冤没,却警示后人。后世子孙虽也多有习兵者,却从军者少,墨亦然。今次从太守大人南下,是想看看大人如何文武相济,治平蛮夷各方。”
如何治平蛮夷,刘璋对这个问题早就考虑了很久了,蜀中本就是多民族地区,单靠武力是无法长治久安的。
“白兄有此问,可见不凡。人虽以群分,却能因利合,刀剑只能屈其膝,文明方可服其心。此文明非止文章华彩,更乃富裕祥和之文明。唯有富裕祥和之文明,才能服其真心。是以,武功之盛屈人一时,难致千秋;教化之功非止于德,更在于利。此文武相济,长治久安之道。”
“墨谨受教。”
刘璋想这些问题很久了,来蜀中以后就在想了,后来见了马超以后,知道了些西域一些事情以后,就想了更多。汉治西域,唐也治理过西域,结果怎样,叛乱频仍,最后是不可复治。现在,不但西域不可复治,就连雍凉都乱象丛生。
两人边走边聊,很是惬意。
都说蜀道难行,其实从成都往南,也一样不容易,不仅仅是瘴气多,山林茂盛,根本就没什么路。就算好不容易开出了条路,过不了多久,照样也会被林木覆盖,或者被山洪冲毁。这种地方,骑兵根本没用。刘璋本来也没有骑兵,除了必要的信使斥候外,其他马匹全用来托运军资粮食了。就连刘璋自己的坐骑,都贡献了出来。
不过好在,新军本来就是步兵,而且每天训练的重点就是负重跑步,攀援射箭等,尤其是跑步,每天都要跑个二三十里。说起这个跑步,不得不提一下现在士兵们配发的鞋子了。刚开始招兵的时候,说的一年两套军服,鞋子肯定也是两套。鞋子当然是布鞋。没想到,按照刘璋的训练要求,一训练下来,一个月两双都够呛。天天跑几十里,鞋子太费了。后来改成一季度两双,仍然远远不能满足训练要求。最后,按照刘璋的提议,换成了现在的皮靴。一年两双皮靴。
两双布鞋,最后变成两双皮靴,这个成本翻了十倍不止。让刘扒皮心疼了好久。古代的皮毛很贵重的,而且牛皮很少,只能收购一些野兽的皮毛,所以这个靴子的成本就可想而知了。所以,刘璋在成都折腾了一年多,也才不到两千新兵。很费钱的。不是刘璋不想招,一来他也不太需要太多自己的武装,二来也确实费钱。就只看鞋子就可见一斑,更不要说新军的装备配置。
刘璋领前锋,沿岷江快速南下,经南安安上,渡过泸水,迅速抵近南中。刘璋一路上,向附近地方官府,派出斥候,要求各地预先在指定地点安排粮草物资的供应,刘璋为此许出好处,各地官府可以凭借刘璋开出的欠条,到当地蜀中商会,领取等价值的货物。
因为条件优厚,所以各地官府纷纷响应。
就连远在毕节的彝族默部都跋山涉水的,由妥阿哲济火亲自带队,背着粮食,来给刘璋部队运送补给。济火是彝语,就是酋长首领的意思。
刘璋很感动,当场宣布,凡是各部落的,为大军运送补给的,除了可以得到刘璋开出的欠条,每个部落,还可以额外得到六个成都学府的入学资格。
别说刘璋吝啬,就给了六个入学资格,这不是在糊弄咱们少数民族兄弟吗?
还真不是糊弄。
这六个入学资格,其实是很宝贵的。
说起成都学府的入学资格,如今早就不是一年前了,早就是水涨船高,想进成都学府,如今已经是非常之难了。学府的很多学院现在都是要进行入学资格考试的。
刘璋所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后勤补给,是有几方面考虑的。
一来,可以减轻自身的后勤压力,以利于部队快速前进,而不是受制于粮草供应,也降低了对吴懿后军的依赖。
二来,就是造势,向各地宣示,我刘璋来了,来南中平叛来了。
三来,当然就是告诉对手了:我刘璋来了,我带来了一千人,轻兵疾进千里,我来灭你来了,你洗干净脖子吧。
………………………………
第49节 兵6
千余新军,轻兵疾进,连粮食都要各个地方接济,这样一个小白脸狗官,跑过来要来剿灭自己。孟尤觉得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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