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片白云深处的高山上,这里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还有着深藏不露的人。这些人有的是为了避世,有的是为了享受深山里的那般安宁,他们为了不同的目的,躲在这深山里,已经很久了。曾经有两个道士都预言:“此地是个宝地,而且山里有着很多宝贝,常常有很多的人为此而来,都想要得到这山里的宝贝。”只是想要发财,还得有缘分才行,却不是谁都可以找到宝贝的。
可能由于冯裤子的不速到来,惊惹了两只不知名的鸟,它们成群结队的响彻了这寂静的山林里。只听到“唆”地一声,这些受惊的鸟却飞出树林,在山顶上方飞翔,一会就没了踪迹。
蓝天在上,白云被踩在脚下,山涧流淌着小溪水,仿佛唱着春之歌,春是烂漫的,在这里我见到无处不在的春的身影,迎春花,天然的野白玉兰,还是好多野桃花正争先恐后的开放。春果也青涩地挂满了枝头,冯裤子发现自己是来的早了些,只怕二十来天就可以吃了罢?可惜这些树上挂满了果子,却是只能看不以吃,冯裤子想到自己小时候在山里采果子的情形,他突然好想家啊。
那些都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吃的果子,等春果红了的时候,满山遍野都是红彤彤的一簇一簇的。小时候,每当掰野春笋之际,我都会在山上吃个饱才回家。追寻小时候的情景,历历在眼前。几经辗转,他抬头望去,一座高崖,崖上长满了青藤,在树木丛中显得是那样的扎眼。低头俯视,多处山上,是青青的乔木,有几个零星猴儿此时正在树上采着果子,安静地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男人。
山区的特殊的气候,想要吃果子还早着呢!怕还要十来天才真正开始摘果,可是这些小家伙们却是迫不及待的想要一睹为快。冯裤子家就有几片果园,原来是哥哥打理,现在哥嫂也到城里住去了,果园疏于管理,却不能产出好果子来么?冯裤子是山里走出来的孩子,他知道,山区人,靠山吃山。山里的人大部分的砍树砍柴为生,早年山上采药材,后来药材终是有限的,而且是越采越少。再大的山林山药也是有限的,一旦是采完了就没有了,可惜山民们也不懂得种采药。后来,大家只能种果子,采果子了。
现在,各家各户只能靠种果子为生,收入也是少得可怜。山里就算是有很多的宝贝,可是却养不活这些不懂得经营的山民们,许多年轻人迫于无奈,只能出去打工,却没有人愿意呆在山里了。大山里有各种不同的果子多于牛毛,这儿的果子,有种特殊的味道,由于这里属热带的气候,果树又多半生长在高山上,果子的味道特别好吃,是本地的一大特色。
上市的时候一般都能卖个好价钱,不愁卖不出去,要买这里正宗的好果子,还得人托人保托保才能买得到呢!周边的果子也很多,但他们的果子是无法与这儿的果子相提并论的。如今的山区人,沐着时代的春风,浴着精灵的山岚。从过去的砍树砍柴到现在的搞种植,因为采果子而发了财,因为种果树而致了富,山民的生活越来越过得安逸滋润,越来越多的人建了大房子。
只要是能把这些果子是运出去,那都不是事,不过前提是能把果子运出去,好在山里都明劳动力的。他们靠着自己的双手把这些果子是抬了出去,山区的人民再不是过去的那个大山里的山民了,大唐繁荣强大山民也得到了实惠。以前的时候,谁会愿意为了好吃而花更多的钱,大唐的人很多受东强的影响,讲究品质生活,喜好有品质的食物。
而山里的果子正好就满足了大唐人对品质果子要求,好多人也和外面的世界一样享受着现代的文明,好多人家也因为丝绸之路与外界有了更便利快捷的联系。东强一直相信,山里是住着神仙的,而且这些神仙一直在保佑着山民,对于每一个山民他们对大山都有一种敬畏。是大山养育了山民,也是大山赐予了他们财富,更是大山给了他们依靠的地方,这就是山情,这就是山民。那就是我的家乡父老乡亲们,他们过着神仙般的日子。
冯裤子道“莫要惊扰它们?”
那男人看了他一眼,明明就是你在惊扰它们,怎么你反道怪起我来,要不是动静太大了,怎么会吓到鸟儿们,他也是醉了。
那男人领着冯裤子出了城区后还走了足足有三个时辰的路,低头瞧见他脸上有细小的汗,这人眉心又皱起来,刻成一道浅浅的印子。冯裤子心想要是这个人有别的所图,估计早就对他下手了,不至于带着他走这么多的山路,想来这个人并不是什么坏人,反应该是一个正值的人才对。他收了自己的钱,自然要把自己带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钱是花得多了些,可是一切都是值得的。
想到岳小云这厮休了自己的老婆,还把她送以这样的地方来,冯裤子心里有些不忍。然而岳小云能忍,他的老婆也能忍,自己当然只得忍了。又走了一会儿,渐渐越来越荒凉,屋舍越来越少,瞧得见光秃秃的树丫子上面有被北飞的鸟儿留下的空空的鸟巢。冯裤子心想,这地方就跟自己的家一样,就不是人呆的地方,也不是鸟呆的地方,在这样的地方终有一天大家都会离去。
要是换作以前的话,冯裤子一定会爬上树去看看鸟窝里有没有鸟蛋,可是现在他有别的事,自然也就不能这样做了,更没有时间这样做了。有一次冯裤子掏了一个鸟窝,里面有三个蛋,于是他拿着这三个蛋回到了家里,而这就是他这个月家里最美味的食物了。他的兄弟姐妹们都夸冯裤子,说他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小男子汉,总有一天一定可以成为家的顶梁柱的。家里的人都说,要是谁嫁给他一定会很幸福的,因为像他这样的好男人真是打着灯笼也难找。
直到再走了一会儿,终于走到一户茅草蒙顶的人家,四处打眼看过去稀稀拉拉的人家距离都很远。领路的人一直把他是带到这里来,想来他要找的人一定就在这里,要不是有人带路的话,估计他想到找到她们怕是得花上不少的时间。带路的男人冷着脸,想来因为是带了这么多的路,他显得挺不高兴的,看着冯裤子更是没个好脸了,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见这个女人。
看冯裤子这副模样,也不像是这女人的情夫,可是于静这女人挺骚了,也不是嫁一回了,这都嫁了二回了,还是被休了。怕不是就是因为勾搭上了这个小男人,才会被自己的老公休了的,看着他挑了冯裤子这么一个小男人,他也就不觉得这个女人可怜了,反是觉得她“该”啊。不过这都不关这个神秘的男人的事,他只是负责找人,然后带路而已,其它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既然,他的工作已经完成了,他就没有必要再呆在这里了,他转身与冯裤子道了个别,自己就自行离去了,也没有问冯裤子回去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这让冯裤子很不开心的。可是没有办法,他只是付给了对方领路的钱,并没有付给对方接着又送回去的钱,他也就没法再对他有什么不满,只能任他离开了。
当冯裤子推开木质的栅栏的瞬间,却被眼前的那妇人给惊呆了:忽然,一个中年妇女映入了我的眼帘,她艰难地推着一辆三轮车,行走得十分缓慢,几次险些滑倒;汗大滴大滴地淌下来,眼睛被风吹得都睁不开了,脸上的鱼尾纹清晰可见,嘴唇干的裂开了,渗出了一丝丝的血,看来她有些上火。她显得很吃力,车轮里的男孩叫她妈妈时,我还很惊讶,没有想到这么年轻的女孩已经有孩子了。
这女人也就比自己的表妹大几岁,可是在冯裤子看来她们模样的差距,却不只是几岁,可以说是十来岁。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残酷,才会在这个年轻的姑娘的脸刻上了岁月的痕迹,反是像表妹那样在大宅门里出生的女孩,每天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表妹是永远不会知道生活的艰辛的,自然也就不会体会到生活是如此的艰辛,让人渐渐白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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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一十一章 初见嫂子于静
而眼前这女人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年纪,却让人觉得她挺老的,这种感觉真是让人特别地奇怪,冯裤子看着她有些是说不出话来。他总是那么凉薄,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仿佛渡了一份微光,竟照亮了他,如孩子。他也不过只是一个孩子而已,他还如此的年轻,如不是为了自己的表妹,他才不愿意跟这种被休了二次的女人滴滴答答的。他抬起头来,透过这天空射下来的微微的阳光,看着眼前的这个女人。
看别人的时候,就像阅尽他人酸甜苦辣,看淡世态炎凉,遗世独立,不苟言笑。可是却不知道他自己也没法看透这世态炎凉,也没法看清人生的酸甜苦辣,自己都没法独立,又怎么能说别人是非。他只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脸上却是浮躁与烦恼,心里特别的无语。
这让冯裤子突然是想起了自己的妈妈,冯裤子很早就离开了,所以对离开的时候对妈妈是越发的依念起来。那天夜晚,他突然发觉到母亲以往平滑的额头上竟出现了水波痕一样的皱纹,一条一条映了出来,“一、二、三……”我都数得出几条了。我不喜欢皱纹,恨不得用手在她额头上用力磨一磨,将那几条岁月在妈妈额头上留下的痕迹——皱纹抹去。
当妈妈锁起眉心,怔怔出神的当儿,她放下手里的线,这就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她的母亲是出色的奉献者,尽管只有三个孩子,她对待我们每个人都像对待独生子女一样。我们中谁都没有忘记她是怎样的一个辛勤的操持者和出色的奉献者。慈母用手中的针线,为远行的儿子赶制身上的衣衫。临行前一针针密密地缝缀,怕的是儿子回来得晚衣服破损。有谁敢说,子女像小草那样微弱的孝心,能够报答得了像春晖普泽的慈母恩情呢?
她呆呆地坐着,想来是因为孩子的离开而感觉越发的悲伤,越发的惆怅起来。我想,母亲是忧郁的,尤其是以为自己的孩子将会一去不返的时候,当然自己还会回来的,冯裤子告诉自己不管什么时候,他会回来看母亲的,这是冯裤子对母亲的承诺。大地朝孝道自古都是被全世界的人所称颂的,我们不可否定冯裤子对母亲的情感,就算是生在这样的穷苦家庭里,可是冯裤子还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母亲。
她时常是这样的,总是做着一件事的时候,突然间便会默默地发呆,也不知道她在想着什么。她眼角的鱼尾纹都清楚可见了,这些皱纹是她勤劳、伟大的见证。就像是冯裤子眼前的这位母亲,她也是一位伟大慈祥的母亲,她回头看着车轮里孩子,饱经沧桑的脸上有一抹辛酸的笑容。只是,她并不是在劳动,也不是在逃难,而只是在与自己的孩子做游戏。也只有做母亲的才可以对自己的孩子做到这个地步,毕竟这是她自己的孩子,她会爱着自己的孩子。
他低下头默默地从她身边走过,眼角的余光瞥见她落下的乌发中隐藏着几根银丝,眉眼生的温婉,精致的五官因为眉心那道淡淡的印子染上几丝风霜,满身缟素衣裳,在太阳光下,淡淡阳光照在她脸上,他这次和她相见,不似过去两次那么心神激荡。冯裤子去听过她说黄段子,那时候她站在台上的时候,却不是这般的光景,之前看到她的时候,那时候灯交和所有的人的视线都是看到站在光鲜舞台上的她,她是站在舞台最中央的那个人。只要是站在酒楼的舞台上,她在台上表演着,向台下的人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魅力。
冯裤子顿时瞳孔微微紧缩,眉心拧紧,明显她现在的样子与先前在台上的光鲜亮丽完全不同。“女人真是善变的,特别是女人有了孩子后,就会慢慢地变成了母亲的模样”然而她却用同样的温柔、善良、美丽成为这山里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也许你会说,女人的生命太脆弱,女人的青春太短暂,我却要说,不同的年龄赋予女人不同的使命,不同的年龄给予女人不同的美丽。
冯裤子赞美女人,不止赞美她充满活力的青年时代,赞美她富有成就的中年时代、更赞美她装满故事、悠闲、潇洒、安逸的老年时代,人的一生不算长,女人却用她们特有的细心、爱心和诚心照顾着家人、哺育着孩子、成就着事业。但见她眉梢眼角间隐露皱纹,约莫有二十五六岁年纪,脸上不施脂粉,肤色白嫩。一身家村妇女的打扮,依旧掩不去一身大唐戏子的气质,怎么看都不是这粗衣深巷的人物。
虽然很累,可是她正满脸笑容,她的心里是开心的,这点冯裤子看得出来。就像自己在家里的时候,虽然过得很穷,可是一家人却是笑的,家人脸上洋溢着快乐地笑容。只是不知为什么到了城里后,虽然日子一一天好了起来,可是人却不爱笑了,心里也不像以前那般开心了。世上没有不弯的路,人间没有不谢的花,人这一生能力有限,但是努力无限。
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心态阳光的人,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用正能量激发自己,也感染身边的朋友!这三句话必须牢记:看人长处、帮人难处、记人好处。我若阳光,世界也会因我而精彩,所以她要开心的对待每一天!见有人来了,她微微皱着眉头,想来没法继续跟自己的孩子快乐地玩耍了,却也不舍。
见有人来了,于静却是一个好奇的表情,想来是见到这个不请自来的人后并不是那么高兴。不过出于礼貌,不管是谁来了,作为这里的主人,敢有的礼数还是得有的人,哪怕就算是再不喜欢的人来了,她也不会失了这点礼数。毕竟,她自认为自己是一个体面的人,作为一个体面的人,自然得保持着该有的风度才行。她连忙是向这人打了一个招呼,听到对方给自己打招呼,对方也是向她做了回应,两个人这就算是打上招呼了,冯裤子觉得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因为有孩子在,于静自始至终还是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生怕因为自己的一点点闪失而磕着碰着孩子,那她会心疼的,毕竟这孩子是她亲生的。于争倒是没有急着和他说什么,而是时不时地拿眼睛的余光打量他,只见眼前这个男人眼如丹凤,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平淡异常却不失风流,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的那种感觉。
特别是他的小小的眼睛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年纪怕是比自己要小一些。不过眼上的眉毛却还有一种男儿的英气,还有就是他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特别是于静看着他的时候,他就会眨了眨自己的眼睛来回应自己的,仿佛想要与自己套近乎。不过这样的套路对于生过孩子的于静而言,却是起不到什么效果,她已经是过来人了,对于男人的这种小花招却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眼前的这个小男人,年及二旬, 只是身材矮小了些,怕是只的身躯六尺,跟岳小云经起来却是矮了一个头。因为自己遇到过岳小云这样优秀的男人,自己就很难对别的男人再产生好感了,哪怕对方也很优秀。但是,就算是再怎么优秀,却也是比不上自己的前夫,真的只有前夫这样的男人的才是真爷们。毕竟,自己前夫可是有怀扫除四海之心机,志气轩昂,胸襟秀丽刀笔敢欺倭国,声名不让秦琼君。
很快,于静把木车里的那个穿着对襟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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