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山盟海誓,还是海枯石烂的誓言,终有一天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逐渐退去。做为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我们都要多寻找生活之美,丰富情感领空;要多读些书,多交往有思想的人,提升内在的品位;那些不适合你的,与你无缘的东西,要学会拒绝和远离;无论怎样,都要积极乐观,心态健康了,路才不会走偏。
聪明的女人,绝不会让男人在她的面前表现得自卑,特别是遇到了像东强这样的凤凰男,你要是让他自卑了,他终有一天会通通给你还回来的。你不要小看凤凰男的报复心,因为聪明女人明白一个十分浅显的道理:男人一旦在一个女人面前自卑,这个男人,绝不可能再爱这个女人了。一个想在男人面前占上风的女人,必然是爱情的失败者。同理,男人也是也是一样的,要是你看不起自己的女人,这样的感情自然迟早也是会破裂的。
后来她才懂得了,每个人都要度过一段没人帮忙,没人支持的日子,没有男人在自己身边的日子。如果一天要是自己一个人,所有事情都得自己一个人撑,所有情绪都是只有自己知道,关键孩子还得自己来养。虽不是说任何一个女人都会有这么一天,可是却难免自己不会有这么一天,做为一个聪明的女人,一定得学会独立才行。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妥协,你的乞求,并不会换来男人的同情,反是会换来男人对你无情的抛弃,男人一旦狠心起来,什么恶毒的事都是做得出来。
这个时候你要学会咬牙撑过去,千万别奢望男人再来帮助你,只有你自己生活得好了,这才是对男人最好的回击。只要女人活得好了,一切都不一样了,男人也能对你刮目相看起来。你努力了,尽力了,别人就没有资格说你的闲话了,这样的女人并不丢脸,反而让人敬佩。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正在经历什么,坚持住,你一定会变得坚强,你定会看见最坚强的自己,你也能看到自己原来是如此的强大。
女人可以去依赖某个男人,同样的男人也可以依赖女人,这其实并没有什么的,只是我们在依赖别的前提时,我们还得要学会儿童。哪怕有一天我们离开了自己的另一半,我们依然可以独立;可以目光短浅些,但一定要有目标和方向;可以置身浊世,但一定要心地善良。这是我们每一个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美的通行证。活着的时候我们应该多读一些书,美丽的装饰只是浮华的外表,经不起岁月的冲刷。
时代在流逝的年轮中交错着,为了更好的生存,我们应该多看看《上帝指使》,作者并不是想要给大家说教。而是于静眼看自己奋斗了一辈子的一东西,最终却是全部落了空,她难免会在临死之前回忆自己这一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男人的选择与外在的皮囊之间建立起了根深蒂固的革命友谊,男人终究还是喜欢漂亮的女人的。
而且男人们,开始学会迎合时代的眼光,谁能想到大唐的男人会喜欢胖的女人,要是那时候早有如此的远眼,个个吃成是武则天这样的胖子来,这得是多少有趣的一个时代。美丽的皮囊下需要有充实的灵魂,千万不能让灵魂被伤害自己的男人给掏空,好看的皮囊寥寥无几,肥胖的皮囊都很有趣,有趣的灵魂有市无价,胖胖的灵魂一个皮囊装不下,灵魂够强大,一具皮囊走天下。灵魂不够强,糟蹋一身好皮囊,灵魂有多懒,皮囊就有多胖。不是减不掉一身肉,而是灵魂不优秀。
初心俨然已经成为了这个时代最熟悉而又最陌生的符号,爱情也不可能是一时代的主题曲,男人都是好色的。将选择的重点偏移到视觉的舒适度上,眼睛成为了人们选择一切的主宰,这就是我们人类最喜欢的美丽。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知道:外在的皮囊,对这个时代而言,我们可以想像得出女人外表的皮囊的重要程度究竟高达多少?
谈到外貌的重要性时,脑海中瞬间就闪现出古代美人,大眼睛,尖下巴,水蛇腰,这已经成为了美女的标配,而衣着大唐制造本身就是一种时尚。可是,现实偏偏不是如此,而大唐的这帮胡人,她们喜欢的是小眼睛,双下巴,水桶腰,想想这是一个多恶心的年代。如果我们是来到这个时代,我们得多难受,不知道汉人是怎么能接受得了胡人统治的,想来还是因为百姓都是渴望和平的,不管是什么人来统治我们这个国家,只要百姓能安居乐业,百姓就很满足了。
而这样的意外与外貌之间的联系,更是显而易见,大部分的人都是空有一副皮囊而已,皮囊之下是何种一种灵魂真是没有这么重要。而胡人都是野蛮的民族,这个民族是没有多少文化底蕴的,它们以为大的皮囊里可以承载着更多的灵魂,这就是胡人想要的吧。当然,这个有没有意义,真是不重要了,我们也不想去了解这个民族,他们只是一个时代的强者而已。
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里面的灵魂万里挑一,吃胖现在好像成为了一种“时尚”,很多人为了适应社会,迎合世俗的眼光。选择吃胖自己,我觉得他们选择改变体形的主要原因,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别人的视觉需求,真正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需求的有几人?颠覆社会的这种“黑白灰”的观念,需要的是更多人学会捂着双眼,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真正美的东西。
美丽随着时间的流逝,难以长久的保存,而内在的真实才是永久的美丽。路上走着,看到一对不搭的情侣。旁边叽叽喳喳的评论就会此起彼伏的出现。可能,他们没有真正拥有过爱情。因为真正相爱的人,往往最先忽略的就是彼此外在的皮囊。身边有这么一个朋友,朋友属于那种外表出众的女生,她很爱自己的男朋友,即使男朋友长着低于普通线的外表,但是她依旧深深地爱着他,就像她说的:“因为他才华可以抵消掉一切普通的外在”有时,她也会傻笑着说:“男生长的那么帅干嘛,不安全,再说古人都说了郎才女貌嘛!”通过她的神态,我看到了她发自内心的幸福感。
其实,注重外在美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因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倘若我们将外在的皮囊完全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那只能说明你的肤浅蒙蔽了自己的内心。灵魂,一个人内心最本质的寄托,用你的心,来换我的皮。当人们沉醉于自己不俗的外貌时,为此付出了代价,而于静呢,即使她外在的皮囊再美,也敌不过自己的出身,也拴不住男人的心,不如自己独立了,这才是最实在的。
女人只有在独立中才可以让你在时光的酿造中久而弥香,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当识礼,蛮横令人憎,骄奢使人远,唯有无私、谦恭、微笑、善良、宽容才能帮你演绎无与伦比的天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当然勤奋,别当别人的附庸,莫做生活的配角,哪怕是一株木棉,也要站成树的形象。若不抽出时间来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你最终将不得不花费大量的时间来应付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其实爱很简单, 心中有人作伴,一个人也不孤单,唯今之计,只有先找到一面墙壁作为依托。四周群蛇的游走声响彻耳际,保守估计不下几百条。于静一边摸索,遇到地上有蛇,便轻轻踢在一旁,斜刺里摸到冰冷的隧道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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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朝众神 二千八百七十章 艰难的抉择
她踢走了一条,却又有另一蛇是迎了上来,仿佛这就是一个她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她终究会被它们吞没。她目送着男人与孩子的离开,他最终还是放下自己,选择了离开,可是她并不怪她,因为她知道他已经没得别的选择。
冯裤子心里是很难受的,可是为了活着,他不得不抛弃她,相信她也能理解自己。
当这些蛇就在你的脚下吞着蛇信的时候,这声音是特别的真实,也是特别的震慑人心的。听那声音更是惊心动魄,带着回声的野兽的嘶吼声越来越快,越来越密,每一下都使人心里跟着一颤。他此时跑也跑不掉,只能任它们不断的爬上床来,他把木棍握在手中,冷汗涔涔不断。
于静一脚,却是把几十条蛇是踢到床下去,说是踢不如说是用脚把它们推了下去。屋子中的群蛇,也被那脚步声惊动,窸窸窣窣一阵游走,竟全然不知所踪。虽然屋里是很热的,可是他摸到墙的时候,还是感觉到了冷了,他能感到一丝丝微弱的冷风,不知道从哪里吹来。
说什么只要不动了,动物就不来攻击自己的,这大森林里的法则也并没有这么好用。盲目地迷信森林法则,与盲目地迷信前人留下来的森林法则,本质上其实差不多,都会使人盲从,思维陷入一个僵化的模式。早知道她就应该像冯裤子一样杀出一条血路来,但设身处地地来看,确实与她推测的可能相去甚远,它们并不会因为自己床上,而就不过来攻击自己了。
看着冯裤子渐渐地走了出去,她的内心是如何的崩溃,这是可想而知的,她现在几乎是想要放弃抵抗了。她总是觉得外面站着一个人,正指挥着这些蛇,好像某个东西,正在附近一个角落里站定了,盯着自己看,不知道它究竟想做什么。这一刻猛然间静得出奇,远比有什么东西直接扑过来要恐怖得多。
她们的神经紧绷,处于高度戒备状态,过了好一阵都没有动静,侧耳聆听,除了蛇群喧闹的声音,这声音把一切的声音都给淹没了。连个能躲的地方都没有,往前跑不是办法,两条腿又怎么跑得过那些游走如风的蛇。真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外面的冯裤子可以听到于静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这声音就如一把把刀是割着自己的心,就像是一把剑插在自己的心里,让他的心变得千疮百孔起来。
也许是因为害怕的缘故,让于静有一种强烈倦意,但在周围危机临近时刻。她强撑着一丝意识,隐隐感觉到那些想要将他分食的野兽,再也忍不住对自己的耐心,它们已经玩够了吧。
一条蛇已经向他伸长了脑袋,一条蛇也缓缓走来,一条蛇却是狠狠地咬了她,她发现不止是一条蛇,所有的蛇都准备对她发起进攻了,许多野兽向他聚拢而来,想将他分食,但他渐渐感觉到一股神奇的力量。她手里的木棍捏得更紧了,像上次杀死白蛇一样,她觉得自己可以干掉它们的,只是它们太多了,她不知道自己能杀多少。
冯裤子运气很发,这些蛇都朝着于静那边赶去,仿佛暂时还没有时间来理会他。它们来到他身边竟都成了守护者,这种感觉太奇特,使他一直保持着观察意识,直到它们渐渐一个个离去。他发觉自己对这片原始森林有了一种亲切感和熟悉的感觉,相对于以前作为野外探险家的记忆,却有些淡忘了。
这些蛇被于静身上残留下来的杀所所所吸引,十分主动的与其接触,它们带着极大的仇恨朝她扑去。不过就算是再怎么无视冯裤子,还是有许多蛇总是偷偷跟随在他的身后,总有一群凶狠饥饿的野兽是不会放弃已经到了嘴边的猎物的。它们既想要杀死她,也不会放过她,这就是动物对人类的报复。冯裤子还记得她与于静决别时两人相望凝视,他看到她的眼睛立马就产生了空虚的感觉,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够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保护她。
看得出这些蛇都很饿,它们同时露出獠牙,发出嘶吼,匍匐在地,纵身一跃,想要将这个人扑倒。
“啊!”“啊!”“啊!”。。。
这是她痛苦的惨叫声,这声音很多,在这个寂静的森林里显得如此的尖锐,任谁只要在这个座山上能听得见她的惨叫声。很快,她就陷入到了被它们撕咬的过程中,可笑的是她以为可以让他改变局势的东西,却是完全没有一点用处,她的木棍却是一次也没有挥出,她整个人呜呜几声后就不在挣扎。
可是,对方并没有因为她的惨叫声而停止进攻,反而是因为她却是叫得厉害,越是觉得痛苦,它们越是对她疯狂的进攻。这便是野兽捕猎食物的乐趣吧,冯裤子还能记得花花死的样子,她的的尸骨被野兽一点点蚕食干净,其中一处尸骨还被野兽利齿均匀地咬成了十数个小节,骨节上齿痕、血迹至今仍历历可见。从各种细节分析,残忍吞噬她的身体的就是蛇,它从来都是自然界里最可怕存在之一。
常常,人们遇到只是一条蛇,一次遇到这么多条蛇事情却是极少见的,不过少见并不代表没有,这不就让它们给遇到了。她越是挣扎被吞没的速度也就越快,直到最后“野兽“咬住她的喉咙使她发不出声音来。
冯裤子猜想得没错的,这些蛇并不是不想攻击自己,而是它们有自己的目标,当它们杀死了自己的目标后,它们的目标自然而然也就会转向自己了。生活就是如此的残酷,现实更是如此的残忍,它们是野兽,这就是它们的兽性吧。他小心的环顾着四周,也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生路,也许这就是一条死路,他进来了就再也出不去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他需要人带路的原因,需要他也是依稀记得这条来时的路,只是现在四周一片漆黑,哪里还有路。
他好像是来到了地狱,怕是地狱也不过如此,“这里是如此的恐怖,不安全呀!”也许是听到了母亲的惨叫声,这个孩子仿佛是感应到了母亲的危险,他也是哇哇地痛哭起来。冯裤子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这个孩子还给自己来这手,他本来就不想带着这个孩子,听到他的哭声后他更是心烦意乱起来。他不知道要如何处理这事,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让这个孩子平静下来,更不知道他要怎么样才能带他安静的离开。
孩子不哭也就怕了,他这么一闹,这些蛇仿佛就像是找了目标一般,所有的蛇都朝他看了过来,仿佛他就是自己的敌人一般。好在冯裤子虽然好色,好在做事还是挺靠谱的,就算是没有感觉到危险的到来,他还是做了许多的火把。他出来的时候点了个火把,这个火把本来就特别吸引动物的注意力,被这个孩子一闹,这些蛇仿佛是发现了漏网之鱼一般,把全部的注意力都是放到了自己的身上。
想想不久之前,这里还是一派平和,宁静安逸。
《山间》
趁兴山中钓,
桃花傲岸妍。
添妆盘发女,
绾发小溪边。
这夜他站在一颗巨树下奄奄一息,周围都是杂乱丛生的植物,还有越来越靠近他的丛林野兽。他动也不能动,就看着夜空中无数的繁星,渐渐回忆起了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刻。于静之前还活生生的在自己的面前与自己欢愉着,可是现在她被野兽围攻,撕碎,吞噬,这是她最后的死法。冯裤子狼狈的朝前走,眼前一阵模糊,双耳嗡鸣,可是刚刚那两人的对话却清清楚楚的出现在她的脑海里,不断重复,一声又一声的,渐渐地他能想像得到于静脸上出现痛苦的神情。
不过,最终还是被这个孩子的啼哭场给打破了,这个孩子无论如何也要他的妈妈,冯裤子不是不想带他走,而是他想要自己的母亲。他猛地是挣脱了他的怀抱,而是朝着蛇群跑去,冯裤子看着孩子发了疯的行为,他想要去救他的,可是来不及了。孩子很快就被蛇群给吞没了,而且很快就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了,冯裤子真是惊呆了。他跟她保证过,要带着孩子离开的,可是他却没有办到,不过她已经死了,这个承诺能不能实现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还是让这个孩子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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