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这牙齿缓缓收缩,然后猛地张开,滋滋滋滋滋滋!一种尖锐的叫声从它口中爆发出来,常春军首当其冲,脸上掩饰不住的痛苦之色,鼻子一下子渗出了血液!
他咬着牙,奋力掷出手中的匕首,准之又准的落入哈克大张的嘴里,只要是生物,无论外在是多么的无坚不摧,它五脏六腑一定是最脆弱的匕首进入哈克的口中,可能卡在喉咙或者是什么地方,瞬间停止了尖叫,整个身体不停的扭曲舞动起来,就像平时普通蚯蚓碰到风油精一样疯狂
常春军不愧是硬汉,经受住哈克的尖叫之后,没有丝毫的停顿,扑向刘钱坤,一只手抓住一条哈克,用力的拖了出来!刘钱坤已经惨叫的没有丝毫力气,他的声音沙哑,两条胳膊只剩下森森的白骨
这哈克就像剔骨的机器一眼,只是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竟然将他的胳膊上的血肉剔的干干净净!
厉飞书这时候也冲了过去,他拿起一瓶什么东西,刚打开,这几条哈克就开始极度的不安,他手指沾了一点这里面黄色的液体轻轻一甩!液体飞溅在哈克身上,他们痛苦翻滚着,被溅到的身上就像被泼了强腐蚀性的化学药水一样,迅速的腐烂变黑!不管是吞了匕首的哈克,还是常春军手上那两条哈克,它们都奋不顾身的钻入的黄沙之中,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众人都惊住了。
我也震撼万分,这小子拿出来的究竟是什么神奇的东西,竟然能让嗜血的哈克怕成这个样子。
知道大家的疑惑,厉飞书将手中的瓶子拿高:“大家别误会,这不是什么神奇的东西,只是一瓶蒜泥而已,我想这东西这么嗜血,跟吸血鬼一样,不知道怕不怕大蒜,就用这个试了一下”
我跟看到外星人一样的看着他:“你来沙漠带这东西做什么,别告诉我是吃的。”
他一副你不懂的样子呵呵笑道:“我对蒜泥的热爱程度,几乎每天都会吃,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减轻我的痛苦所以这次知道要来沙漠,我就多带了几瓶。”
我知道他口中的痛苦是什么,就是拽命针腐蚀引起的痛楚。别人不懂,见这蒜泥能震慑哈克,纷纷的道:“飞书兄弟,你蒜泥有好几瓶,卖几瓶给我们吧”
………………………………
第340章 春军离去
他恋恋不舍的从自己的行李袋中拿出几瓶:“这几瓶给你们吧,我自己带的也不多,你们涂抹一些在衣服或者身上,我想那叫哈克的怪物应该不敢过来了”
众人得到了东西,脸上紧张的神情都了放缓。
我从厉飞书的手中接过来一瓶,还挺大瓶,没想到这家伙这么重口味,难怪在惇凰城小饭店吃东西的时候,总往里面加东西,刚开始没在意,还以为是饭店提供的,谁能想到是他自己带的呢。
打开盖子,一股浓重的蒜味扑鼻而来。我是农村人,多少可以分得清楚大蒜新鲜不新鲜的问题,这么浓重的蒜味,没有其他的参杂味道,是优质的纯蒜。哈克这种东西,只能是怪异的生物,在妖魔鬼怪里面硬要挑一种,那就是怪了。
正一秘术中虽然记载了大多数鬼怪的资料,但却没有哈克的相关记录,可能是记录的人没有来过沙漠的原因。毕竟古人交通都不是很方便,就算到了已经有火车的民国时代,想要跨越数千公里来到沙漠一趟,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刘钱坤躺在地上,他只剩下一只左腿还完整的留在身上,其他的左右手以及右腿全部成为血淋淋的白骨,可能是疼痛到了极限就会麻木,他的眼睛死死的瞪着我们:“你们害我你们害我,有东西不拿出来,我要死了,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的”
常春军蹲着为他止血,但是有些无力,刘钱坤身上的创伤实在是太多,伤口触碰到干燥的黄沙上,这黄沙犹如海绵一样拼命的吸着他的血液,刘钱坤浑身微微的颤抖着:“好冷,好冷啊”
他的眼睛满是疲惫,但依然死死的盯着我们。
常春军叹了口气,知道没办法留住刘钱坤了,他伸出右手,轻轻的在刘钱坤的脸上拂过,刘钱坤的眼睛自然而然的闭上,这辈子再也不会睁开了
我走过去:“雇主死了,你怕是会麻烦了。”
常春军苦笑道:“我会将他的尸体带回去,让他的家人自己来认领,这是被怪物弄死的,要怪我什么呢?”
他走到厉飞书面前:“抱歉,能不能给我一瓶那蒜泥。”
厉飞书对于常春军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印象,他很大方的递过去一瓶:“这些涂抹的话,足够五六个人用的了。”
常春军点了点头,说了一声谢谢,给死了的刘钱坤涂上,然后再给自己和窦潮海已经班俊青也涂上,最后收起帐篷,将骆驼牵了出来:“各位,今天晚上遇见的事情,真是对不住了。沙漠恶劣,为了防止尸体恶化,我现在就要带回惇凰城去”
我们理解,而且哈克极为畏惧蒜泥的气味,他应该不会有事的。
我们站在帐篷旁边,看着常春军的几人骑着骆驼慢慢的远去,晚上的时间,骆驼视野不是很好,他们打着灯走,直到走的很远,依然能看见那晃晃悠悠的灯光
厉飞书摇了摇头:“这常春军是个不错的人,只可惜遇上了这种人。”
唐洪亮走过来赞同道:“确实,如果下次还能再见到他的时候,我一定会退件他去我父亲的公司上班,他这样的性格,我父亲一定很欣赏”
一阵尴尬的沉默。
今晚发生的一切,我们都看在眼里,包括刘钱坤最后向自己的父亲求救。
一个人的本事如何,有时候不仅仅通过他施展出来才会得知,也可以通过面向去观察去推测,甚至还可以通过声音来判断他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这刘钱坤的声音,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但我却深深的感受到,这是一个极为溺爱儿子,但性格却很阴沉,极为有城府的男人,加上有钱说不定还有势。
常春军恐怕不能善了了
在佛教有这么一句话,一饮一啄皆有定数,意思是无论发生什么,这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都是有前因后果的。在道教中讲究的是机缘,认为相遇就是机缘。
佛修来世,道修今生。
我往常春军离开的方向又看了一眼,已经看不见灯光了。如果我和厉飞书能顺利回来,还能相遇的话,我不介意送给他一场造化。这一夜,我们为了安全起见,留下两个人同时守夜,然后睡到天亮。
第二天继续开始走。
不得不说,现在的高科技,很大程度方便了我们的前进,定位虽然不能很准确的定出我们精确的位置,但误差也就几百米左右,可以很方便查出距离沙漠边缘有多远了。
接下来的时间。
我们只有一个任务,就是走,不停的走,无穷无尽的走下去。
第三天,依然在赶路。
骆驼的走路速度大概在3公里和5公里每小时左右,一天可以走上三五十公里的。
我们的速度还算快,两天半的时间里面已经走出了一百多公里,虽然一百多公里的对汽车来说,在高速公路上面不过是一两个小时的事情,但在这沙漠上面已经很快了。
在太阳的暴晒下,我感觉整个人的温度都在提升,喉咙鼻孔里热气直冒,仿佛要喷火了一样。
水和食物消耗的速度比想象中要多许多。
我开始有些担心,这些补给品能不能撑到我们走出这个沙漠了本来就是十五天的补给品,虽然进了沙漠又跟流动商贩买了一些,但唐洪亮的计划是穿越这个一千公里左右的沙漠到达另一端。
这个距离起码需要二十几天左右。
无论是他们要在补给品耗尽之前穿越沙漠,还是我们要去自己想去的目的地,都需要想办法从这茫茫的沙漠中获取一些额外的食物。只可惜常春军已经离开了,否则以他的经验,在这个沙漠中就算没有补给品也能轻而易举的找到额外食物
可能大家都被晒晕了,竟然将袁夂婷事先为大家准备的沙漠生存指南给忘了。
还是在她的提醒下,我们才想起有这么一回事。我虽然准备出发之前有看过沙漠生存指南,但早就忘得一干二净,此时重新拿起来看,不得不佩服这个年龄25的女孩,真的是太周详了。
看完指南之后,再看四周的环境。
………………………………
第341章 沙漠劫匪
沙漠中特有的植物,仙人掌,还有什么巨人柱,以及芦荟等等,稍微处理一下都是可以吃的东西。
我按照指南上面的说明,用匕首切一颗仙人掌,小心的将仙人掌的刺连带着皮一起削掉,顿时露出里面鲜嫩肉出来,味道稍微有些扑鼻,试着咬了一口,味道还可以,还没到不能接受的程度。这东西有肉也有汁液,想在沙漠中生存下来,这东西确实是救命的东西。
众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多采摘一些仙人掌备用,作为补给品,袁夂婷看着我们手里拿着匕首跟鬼子进村一样,连忙阻止道:“大家一颗仙人掌切取一部分就行了,它们可以慢慢再自行生长,整颗切了,万一有别人遇难就不好了”
说的也有道理。
在古时候,人们采集药材,一般不会将那个片区全部采摘光,都会留下嫩苗等待其再次的生长,以备以后再来。就跟海里捕鱼,每年总有那两个月要禁海,是一样的道理。
就在这时。
厉飞书皱了皱眉头,赶忙来到我身边:“涅槃,我感觉有些不对劲!”
不对劲?
什么不对劲?
难道又有哈克!
我马上开了阴阳眼,四周寻找一番,但在这大白天,哈克身上的那种黄褐色黯淡的光很容易被太阳掩盖。
找了一圈。
我轻轻拍了拍厉飞书的肩膀:“常春军说,那哈克喜阴,白天一般不会出来,稍微放松恩?”
话还没说完,眼睛余光扫过一个沙丘,因为阴阳眼的原因,视力也好了不少,沙丘上面一个圆圆的东西映入眼帘,仔细打量,那竟然是一个人的脑袋!
还真是啊!
好像是个光头,脑袋上绑着一块黄布,幸亏是我这种视力,否则还真的不容易找出来。
我不动声色的将唐洪亮叫了过来,然后压低声音对他和厉飞书两人说道:“你们不要露出异状,我现在告诉你们一件事情,在两点钟方向的的沙丘上面,似乎有人藏在那里,悄悄的通知大家稍微注意下。”
他们两个人一惊!
装作不经意间往那个沙丘一扫,没看清楚,又多扫了几眼,这才露出骇色!唐洪亮担心队员的安危,假装寻找仙人掌,将这事情悄悄通知了其他人。
厉飞书站在我旁边,有些不可思议道:“涅槃,你这都是什么视力,在这种阳光都能次瞎眼的环境里面,居然能察觉到一个戴着黄色头巾的脑袋!”
我呵呵笑道,说开了阴阳眼而已。
这不说还好,他嘴巴张的不小:“真的假的,我都没看见你开阴阳眼的动作,再说阴阳眼这法术我也会,但除了能看见鬼,从来没觉得有加成这么厉害的视力”
厉飞书说了一会儿,然后逐渐有些沮丧,他想到了我的法力,是他和自己的爷爷加起来也没有我三分之一多,于是将阴阳眼的厉害,归功于法力。
在沙漠之中,随处可见的当然是黄沙,这些黄沙凝聚成堆,就会形成一个个的沙丘,这些沙丘有的很高,甚至有七八米,十几米,也有可能只有两三米,随着一阵狂风过去便会消失。而那脑袋的主人就藏在一座高达十几米左右的沙丘背后,因为沙丘很大,一定程度上阻挡了我们对周围环境的判断。
就在这时。
那戴着黄色头巾的脑袋主人忽然站了起来!
随着他站起来,身旁也站起来好几个同样戴着黄色头巾的大汉!
唐洪亮等人非常难看,这两天多时间里不停的赶路,就是为了加快路程节省点补给品之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甩开这些一看就来着不善的的大汉!此时他们手中每人都拿着一长一短的两把弯刀,刀在阳光下不停的闪耀着寒光,映的袁夂婷的脸异常的白
锋利的刀,已经说明了这些人的来历。
他们从沙丘上不紧不慢的走下来,微笑着看着我们,似乎根本不怕我们跑掉。众人也没想过跑,在沙漠里面乱跑,万一走丢了,没了补给品,等待自己的只有死路一条。
奇怪。
两天半时间里面,他们都能追的上来。
那在遇到哈克的那天晚上,他们也已经有能力追上我们了,趁着夜晚袭击,成功率更大。明明有能力,为什么偏偏要等两天半过去,再这么明目张胆的跳出来?我心中一动,将口袋里手机拿出来,居然没信号!
这里距离沙漠惇凰城已经有一百多公里的距离。
手机已经彻底没信号了。
其中一个脑门上戴着一道刀疤的光头走在前面,他将小刀别再腰间,用手指轻轻抚过那把弯刀的刀锋口,呵呵笑了几声:“不打扰各位继续冒险,只需配合着出点小钱就可以走了。”
曹兴志摊了摊双手:“这位大哥,你找错人了,你看我们这样子哪里像有钱人。”
这刀疤光头冷冷一笑:“别装蒜,在你们离开惇凰城的时候,我已经调查多你们每个人了,就你们几个钱多的跟米一样,购买装备,租赁骆驼都不带讲价的,你告诉我没钱?不要墨迹,墨迹要吃刀子,给了钱,我走我的,你们走你们的”
曹兴志在身上抹了抹,抽出一张银行卡:“大哥,您这样抢就不对了,我不是说您不对,而是方法不对,您看着荒漠里面连基站都没有,手机也没信号,想刷卡都没办法。”
刀疤光头呵呵,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一个长方形的东西。
居然是!
ps机!
但是,ps机子也需要网络
他将ps机子往前面一伸:“来,先刷个五十万!”
曹兴志有钱,但眼角也不由抽了抽,毕竟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就算是家里父母的,这样毫无理由的给别人,也是非常心疼的
他嘴里嘟囔着拿过ps机,把卡往上面一刷:“大哥,真不是不愿意给,虽然您的打劫很有创新,但在这里ps机子也需要网络啊”
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只听ps机子嘀了一声,他跟见了鬼一样,惊恐的看着ps机子:“这东西居然能连接网络,这,这怎么可能,你从哪里连接的网络!不对,我的钱,我的钱啊”
我也震惊了,这世界发展太快,又有什么高科技了吗!还是自己太过于孤陋寡闻,没有跟得上时代
………………………………
第342章 击杀匪首
刀疤光头没有理会我们的震惊,将ps递给于子仓:“赶紧的,赶时间呢,对你们来说,一人五十万不算多吧”
于子仓微微低着头,它稍长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眼睛,但我却感受到那头发下遮挡的眼睛散发出一丝异样的光。他缓缓抬头,用手指轻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确实不多,但我拒绝。”
这句话一出来。
炎热的天气之下,气氛仿佛在瞬间凝固降温到了极点。
这是要糟的感觉!
就在下一刻,于子仓眼镜的镜片上反射出太阳的光,正好让刀疤光头的眼睛一晃,他抓住这个瞬间,突然绕过去,一只手搭在刀疤光头的颈动脉上:“不要乱动,这里出血很难止的”
刀疤光头不敢动,他已经感受到自己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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